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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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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狂风暴雨(2)
A跌跌撞撞的独自行走在布满荆棘的羊肠小路,宛如一匹受伤的独狼。肉体的伤痕固然疼痛,但总有愈合的那一天。而心碎了,如何能医治。那刺骨的痛,就像一把锯齿,狠狠切割着你的喉咙,让你无法呼吸,让你悲痛欲绝,让你恨不得想要一头撞死,偏偏却连想要仰天嘶吼,都发不出一点声音。或许,A的一生,不过是个悲剧,简单而又凄惨的悲剧,失去了B,他的世界,将再也没有阳光,只有黑暗,无尽的黑暗。但没有人会同情A,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乔四集团,已经如同沸腾的开水,彻底炸了锅,疯了一样找寻A的影子。李正光,每天二十四小时重兵把守B的尸体,坐等着A上门拼命,他知道,A一定会来。郝瘸子,则对A下了格杀令,只要死的,不要活的,不惜一切代价,无论如何,就算挖地三尺,也要把A找出来,杀掉。而黄庭利和小克,则下达了一定要活捉A的命令,因为他们不甘心乔四就这样走了,他们要严刑逼供,逼A说出谁是接应他们的内奸,然后把A五花大绑,押到乔四祭堂,开膛剖腹,挖出心来,以慰乔四在天之灵。
寒风,依然呼啸,像是预示着暴风雪即将来临,A躲在森林深处的一处防空洞内,从怀中拿出一个长方形的扁盒子。东北,曾是抗日前沿阵地,民风彪悍,防空洞相对也比较多。存心想要躲藏,一般人还真不好找。A缓缓将盒子打开,里边是一些装满了各色粉末、液体和药丸的小瓶子,以及一些针线、纱布、棉花棒、小剪刀、镊子、手术刀、针管。他先拿出两瓶路上买的矿泉水,把一粒红色药丸吞下,然后把伤口冲洗干净,用镊子清理伤口,用小剪刀将外翻的死皮剪掉,在用酒精消毒,用针线缝合,最后撒上一层白色有些发黄的粉末,缠上纱布包好。作为一名职业杀手,行动中一些简单的外伤,必须学会如何处理,这是一名杀手的基本功。连这个都不会,那充其量不过是街头一莽汉,不是杀手。
防空洞的卫生,实在有些不敢恭维,有些脏,洞口处,垃圾以及排泄物遍布,甚至还有一些套子卫生棉布等污秽的东西。但里边空气还算不错,也相对能稍微干净一些,最主要的是,防空洞有冬暖夏凉的特点,温度非常暖和,让A不至于遭受冰天雪地刺骨的寒冷。对于现在的A而言,能有这么一处温暖的藏身之地,已属不易,非常满足了。他坐在地上,倚着墙面,拿出一片面包,撕下一角,塞入嘴中,慢慢咀嚼,一点点吞下,仿佛是在吞咽没有味道的甘草。有的人死了,但依然活在别人的心中。而有些人活着,其实已经死了,现在的A,活着已经成为了一种痛苦,一种折磨。B既然走了,那他就没有家了,一个没有家的男人,是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因为即使要饭的,捡垃圾的,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港湾,自己的家,男人必须要有一个家的。A之所以还会吃东西,是因为他必须要补充体力,只有体力恢复了,他才能快速养好伤,抢回B的尸体,替B报仇,任何造成B死亡的人,都要死,尤其是那个穿着医生服装的男人,他穷其一生,一定要找到对方,他是没看到对方的面孔,但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嗜血冷酷的眼神,那是赤裸裸的嗜杀者才会有的眼神,他一定要将其碎尸万段,戳骨扬灰。杀手,有杀手的规矩、准则,任务一旦彻底失败,必须马上离开,不得暴露自己,不得大开杀戒,暴露买家的信息。可杀手只是一种谋生的职业,从B死的那一刻起,A就不是杀手了,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失去了爱人,悲痛欲绝的疯狗,只有鲜血,仇人的鲜血,才能让他感到一丝安慰,才能让他安心的去找B,他是不会让B一人孤单上路的。
乔四瑟瑟发抖的站在寒风中,下意识的裹了裹单薄的衣服,他现在甚至有些怀念躺在病床上的日子了,起码躺在病床上,不用忍受饥饿和寒冷的折磨。食物、衣服,这是每个人得基本需求,看似不起眼,但若吃不饱穿不暖,再老实的老百姓,都会拿起菜刀,变成暴徒、叛军。一位日本老兵曾在忏悔录中写道,他年轻的时候侵略中国,一位老太婆翻捡马拉的屎,把当中消化了一半的豆子丢进篮子里,让他觉得很恶心,觉得中国人很下贱,不就是饿了两天吗,至于吗。当日军战败,他被困山头,过了两个月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他终于明白了那种滋味,并为自己当初的无知残忍后悔,确实至于,非常至于,那些天天锦衣玉食,控制饭量减肥的女性,是不会明白那种日子有多可怕的。乔四虽然没有饿那么久,还不至于到处翻垃圾,可在病床上这半个多月,每天都是打点滴葡萄糖,压根一点食物没吃过,体重暴减,肚子饿的咕咕叫,急需补充食物。他已经决定,下一个进入小巷的,不管是什么人,抢了再说。死秃驴不死贫道,只要自己吃的饱,何须管别人死活。
李梦丽对着镜子,精心打扮一番,准备出门。女为知己者容,这句话有一定道理,但谬论也不少,事实上,女人在家里面对自己老公,甚少打扮,倒是出门,想让别的男性多看自己几眼,这其实是一种极端的错误思想。每位少女在未成熟的时候,都会怀春,都会对爱情产生无限遐想,会出现盲目崇拜、追星、暗恋男老师、喜欢帅哥,喜欢坏学生,喜欢年纪大的哥哥等各种看似正常,实际并不正常的一些想法,以至于失身率越来越高。可少女终会长大的,能傻一时,傻不了一世,当少女变成女人,会为自己当年的无知忏悔、后悔,会一辈子不敢让老公知道自己的过去。因为妻子这一角色,是和妻子的忠贞纯洁分不开的,想要有美满的家庭,就不要做错事,幸福不是老天欠你的,是你自己争取的。李梦丽今天休息,和男友越好逛街去。那会传呼贵的要死,大哥大不是绝对的款哥,根本别想,电话费都吓死人。家里能有部电话就算不错了,李梦丽的男友,是他的一名同事,两人昨天下班时越好在电影院门口见,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刚出门走进小巷,即遇上了气势汹汹的乔四。这是两人都没有想到的意外撞车,乔四依稀记得李梦丽,而李梦丽虽然只和乔四见过一面,可少女的好奇、怀春,让她在潜意识里,许多个夜晚都无法忘怀那凄凉的背影。两人一时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乔四感觉脸有点发红,下意识的想要戴上面巾,却忽然反应过来,这样实在会显得更加愚蠢。而李梦丽则感觉自己的心跳加速,手掌心都是汗水。自从上次示威抗议后,她和父母就搬到了这里,赔偿金虽然没得到多少,可那会毕竟国家统一安排房子,还不算黑到家,不至于没有地方住。按理说,他知道了乔四的身份后,应该会很痛恨对方,可她就是恨不起来,尤其是当她看到乔四那瘦削又有些凄凉的背影,更是没有办法恨对方。
“没想到这么巧,我正准备去逛街买衣服,我请你吃早饭,你帮我拿东西怎么样。。。。。”,李梦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会张口说出这句话,她是一个有些腼腆害羞的女孩子,平常日子遇上这样事,只会和受惊的兔子一样快速闪开。而现在,他居然主动要求要请一个陌生男人吃早饭,而且还撒了谎,说想要逛街。她不知道,也不明白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她只感觉自己大脑一片空白,甚至连男友的身影都忘得一干二净。更让人无奈的是,乔四竟然稍一犹豫,即点头答应,打肿脸充胖子可不是乔四的作风。可他也不会一点不注意形象,风度,他看似不慌不忙,实则内心非常急不可耐的来到面摊,干净利落的一连吃了两碗牛肉面,顿感肚子好饱,浑身暖洋洋的,很舒服。这让李梦丽感觉很惊讶,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一个男人吃饭也可以这么好看。原来真的有人明明大口咀嚼,吃饭极快,却偏偏就是让人感觉很有风度,很优雅。这是天生的气质,如同当年刘邦穿着破烂衣衫,蓬头污面,却总是让人有一种其高贵、大方、不拘小节的感觉,这是学不来的。
不过,人生若只如初见那将会多美丽。有些人的相遇,注定了只能以悲剧收场。李梦丽并不是十分爱自己的男友,因为他的男友虽然帅气,但太懦弱,上次示威抗议,他的男友甚至吓得推托不敢到场,让李梦丽大为恼火,一怒之下甚至想分手。但男与女,其实就那么回事,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李梦丽毕竟和男友交往了快三年了,而再懦弱的男人,也是有正常需要的,尤其是东北那旮旯地方,民风并不保守,一个女孩子和男朋友交往了三年,当中会发生什么事,相信正常男女都会猜到。而乔四,是绝对不会娶一个破过身的女人做老婆,因为无数双眼睛都在注视着他。他可以为了一个女孩不顾一切,可以为了一份真情牺牲自己,但若是结婚,若是为了兄弟利益,任何爱情都不重要,想要做他的新娘,对方必须没有过去。因为他是乔四,中国唯一一个被称为四爷的hei道大哥,一个为了兄弟,亲手杀死自己女人的大哥。
第二百五十二章 狂风暴雨(3)
正午时分,骄阳终于活动了下筋骨,从睡梦中惊醒,懒洋洋的驱散了乌云,还大地几丝暖意。乔四行走在熙熙攘攘的繁华街头,额头一片汗珠,双目无神、麻木,两只手大包小包的拎着购物袋,面无表情,一副受尽摧残后的惨淡。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陪女人逛街买衣服,以前他都是直接把大把钞票一丢,让女性自己去随便买着玩。可此一时彼一时,人总有第一次的时候。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男人最讨厌和女人逛街,这哪里是逛街啊,简直就是抓免费劳力。怪不得再懒得女人也能在床上久战不竭,耐力无穷,原来就是逛街锻炼出来的。这逛一次街,比在健身房锻炼几小时还要累,连他这么个大男人,都有些吃不消,受不了。
曾经,在乔四小的时候,一直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同样是穷困家庭,女孩的穿着却总是很讲究,比男孩子要好看的多。这个问题他小时候不是没发现,大了后,有钱了,也就渐渐淡忘了。现在他算是懂了,女人,永远是感性动物,不管是什么经济条件的女孩,都有严重的购物狂症,只要经济条件勉强能支撑住,即使稍微欠债,也会毫不犹豫的买下自己喜欢的衣服、装饰品。最让乔四无法忍受的是,当李梦丽交钱的那一霎那,售货方总会有意无意的漂上他两眼。或许是他生性多疑,但他知道,这种时候,男人应该主动掏出钱来,而不是囊中羞涩,东北爷们一旦被冠上吃软饭或妻管严这两个词,肯定会被人所不耻,成为朋友亲戚的笑料。当然,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像山东男人,虽然标准的大男子主义,但经济大权通常由女方掌握,并经常会帮老婆做家务、做饭,而像广东妇女,若是让老公在家里做饭,即使父母都会觉得不妥,有可能嫁不出去或离婚。
乔四这边虽然大哥变苦力,流了些汗,可也不是全无收获,起码混上了几顿饱饭,和两件衣服。锦上添花固然珍贵,可雪中送炭方显真情。此时的乔四,身无分文,几顿饭,几件衣服,一点点晚上住宿的钱,都是他救命的稻草。他长这么大,都是为女人破财、花钱,就没用过女人钱,沾过女人光,不得不说是转了运、开了荤,没白出一顿力气。而远在防空洞内的A,则迎来了他亡命逃窜中的第一批不速之客,郝瘸子花重金聘请的那群亡命徒。
中国奇人异士多不胜数,民间高手比比皆是,只是多隐居在斯是陋室,轻易难得见其真身。但是,他们看淡名利,不见得他们的子女也能看得开。或许郝瘸子自己都没想到,这批亡命徒中,不小心混入了几个高手,真正的高手。只是目前,这几名高手和人对抗的实战经验尚有不足,若是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成为第二个李正光,甚至超越李正光。可世间凡事自有天定,没有后悔药可吃。让雄鹰消失的最好方法,不是和他斗个两败俱伤,而是早点发现他,在它还是雏鸟的时候,把它斩杀在襁褓中。若是遇上五岁的李小龙,相信你用一只脚都能踩死。
郝瘸子这次雇佣的二十多名亡命徒,是居住在东北偏远老林的一群年轻人。这群年轻人,因为不满呆在那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不想穷困潦倒的过一辈子,偏偏又无一技之长,所以毅然决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成为了一批雇佣兵的雏形。他们除了知道要杀的目标,和买家是个叫杨馒头的人,其余一概不知。龙无头不行,任何组织,都必须有个头领,所谓的民主,是不可能绝对存在的,在这二十多名亡命徒当中,最大的不过三十左右,最小的才十七八岁,其中有三个年轻人长相非常特别,与众不同。一人獐头鼠目,腰后挂着一把小型的连发弩箭,满脸青春痘。四周亡命徒皆和他保持一定距离,像是遇上了瘟神,又惊又怕,在恐惧躲闪着什么。他叫癞子三,是三人当中,最不受欢迎的一位。另外一人又瘦又小,满脸褶子,长发披肩,一双倒三角眼,如毒蛇般凶残,散发着妖异的红色光芒,腰中插着一把被故意削短的双筒猎枪,说不出的诡异、邪异。四周亡命徒中,没有人敢正视他的眼神,仿佛那双眼睛会杀人一样。他叫掏蛇仔,从小即没有朋友,不喜欢说话。还有一人,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子,浓眉大眼,手里提着一把有些偏长的砍刀,浑身散发着暴戾之气,彪悍异常。他叫野熊,是三人当中,最受欢迎的一位,也是唯一有人敢于靠近的一位。
龙交龙,凤交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别指望什么出淤泥而不染这种事在现实中发生,那都是电影而已。这一群亡命徒,其实没一个是不清不愿,被逼加入的。能有这种赚大钱的机会,都不知道多开心呢。或许,这个世界恶人非常多,特别多,可恶人并不可怕,认识久了甚至会感觉,恶人有时实在是比所谓的好人,要仗义好交的多,要有用能办事的多。怕就怕那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变态、妖异,那种恶人基本正常人都不敢靠近。这三个人,就是这堆亡命徒中的佼佼者,从小都靠打猎补贴家用,身上血腥气极重。不过,中国人一人成龙,两人成虫。一群高手凑到一起并不可怕,就怕一个高手发疯拼命。此三人表面称兄道弟,一团和气,凡事都商量着来,实则谁都不服,谁都不喜听从另外一人的指挥、安排,暗中没少下绊子、勾心斗角。这造成了A有惊无险的逃离虎口,找到了那处可以让自己修养生息,稍微喘口气的地方。打蛇要打七寸,要一棍子打死,千万别给它喘息的机会。你只要给他一次机会,它就能反扑一口,毒死你。像A这种人,就是标准的眼镜王蛇,要不断追杀,不停追杀,让他无处可藏、伤上加伤、山穷水尽、不死不休,若是你一个大意,丧失了先机,让他有喘息的时间,那代价将有可能是你的一切。事已至此,只能听天由命,两虎相争,必有一伤,鹿死谁手,有时即使不信命,也不得不相信人确实有运气这一说,有的人就是点背。
追踪,是一门侦察技艺。而逃跑,是一门反侦察技艺,难度极高。黑与白,不过是一场不同势力的较量,并无绝对的对错,不过是成王败寇的老戏而已。A从小经过特殊的逃跑训练,想靠普通的手段,追踪到他的踪影,根本不可能。狼狗,有它的用处,但也有它致命的弱点,充其量只能对付街头那些草莽之辈,对付不了这种真正的国际惯犯。但是,中国民间的能人异士,并不是传说神话,而是事实。当中确实有不少人,从祖上即留下许多奇特手段,令国外科学家都张大了嘴巴,叹为观止,无法解释。獐头鼠目,满脸青春痘的癞子三,从怀中小心翼翼的掏出一黑一白两只老鼠,像是对待自己爱人一样,满脸的柔情似水,使得旁边一众亡命徒汗毛都倒竖了起来,有多远躲多远,生怕沾上什么霉气细菌。不过,这癞子三倒不愧为一群人中的头领之一,确实有其过人之处,讲追踪,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这两只老鼠,从小即被他用特殊的手法养大,极其听话,根本不会逃跑,只是乖巧的任他指挥。稍微有点科学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老鼠的嗅觉,是狗的十倍以上,尤其是老鼠神经中对于危险地本能感应、神经中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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