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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娇宠-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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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郎来了!”
李祐堂和柳氏对视一眼,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
“进来吧。”李祐堂放下茶盏,扬声说道。
不多时,李寿大步走了进来。
恭敬的躬身行礼,“见过阿翁、阿婆。”
李祐堂和柳氏都笑眯眯的,这般玉树临风、丰神俊朗的孙子,任哪个做祖父母的也喜欢啊。
“十八郎来啦,快坐下吧。”
柳氏冲着李寿招招手。
李寿看了眼李祐堂,李祐堂微微颔首。
李寿这才颠颠的跑到柳氏跟前,在她下首的矮榻上跪坐下来。
柳氏给李寿端了杯茶。
李寿赶忙直起身子,举双手接了过来。
“怎么有空来寻阿翁?不会是来喝茶的吧?”
李祐堂知道李寿给圣人当差,平日里十分忙碌。
若非有事,这小子绝不会巴巴的跑来。
李寿笑得有些讪讪,“约莫是嫌我在御前碍眼,昨儿阿舅刚把我到了鸿胪寺。我刚接手差事,还什么都不熟悉,偏巧胡使要进京了,手头上的事乱成了一团,接连两日我都住在了衙门里。”
李祐堂眼睛闪过一抹亮光。
李寿是大梁朝最年轻的名士,有文采、有学识,却被圣人当成了武将使用。
李祐堂嘴上没说,心里颇有些不甘心。
武将,顶破天也就是个大将军,再无上升的空间。
李家沉寂几十年,已经有两代没有出过宰相了。
李寿是族中第四代最有天赋的人,也是最有可能做宰相的,李祐堂希望自己在闭眼之前,能看到李寿拜相。
所以,他一直希望李寿能“武转文”,回到正途上。
从虎贲转入鸿胪寺,是个不错的征兆,至少证明,圣人是真心培养李寿。
而不只是把他当成一把刀使用。
“哎呀,你这孩子,就是再忙,也要顾及身子啊。”
柳氏和李祐堂关注的重点不同,她更心疼孙子。
李寿感觉到柳氏的关心,眼底的笑容真挚了几分,他赶忙道:“阿婆放心,我身子骨好着呢。”
“去鸿胪也好,多历练历练。鸿胪寺卿出身世家,是个极有才干的人,你跟着他好好学学吧。”年轻人锋芒毕露,并不完全是好事。
李寿的风头已经出得够多了,日后想要在朝堂上立足,他还需得多沉淀几年啊。
李寿明白李祐堂的意思,其实,阿舅把他从虎贲调出来,也是存着这样的心思。
李寿腰杆挺得笔直,一副恭听教诲的模样。
李祐堂很满意孙子的态度,又指点了他一些为官处事的道理,好半晌,才又转回刚才的话题,“说罢,有什么事?”
李寿这次没有绕弯子,直接说起了王怀淑的事,“阿婶想要借着赏春宴筹集善款、赈济灾民,这是好事。但,阿翁,赈灾这种事儿,皇家还没有动作,咱们李家却抢先出了头,是不是有些不妥?”
赈济灾民是收揽民心的事儿,这样的事,最好有皇家打头。
臣子们若是表现得太积极,就有僭越的嫌疑啊。
李祐堂眉头微蹙。
如果别人说这话,他根本不放在心上。
世家对于皇族,真心没多少敬畏。若不是当年李家把事情做得有点绝,李家对郑家到底有些心虚,这才处处避让。
换做其他家族,会不会买郑氏的账,还真不好说。
但李寿不一样,他跟皇家的关系太密切了,他这么说,是不是表明,圣人已经听闻了风声,而且表现出了不满?
李家刚刚有了复兴的希望,李祐堂不想因为一点儿小事就跟皇家起冲突。
“唔,十八郎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李祐堂沉吟片刻,缓缓的说道:“只是请柬都发出去了,若是再有什么变故,恐怕——”外人会嘲笑李家啊。
李寿微微笑道:“阿婆德高望重又事事周到,由她主持赏春宴,定能圆满!”
李祐堂眼睛一亮,是啊,他娘子和先太后是嫡亲堂姐妹,是李家除了李寿外,跟皇族关系最近的人。
最妙的是,与她同辈的人大多凋零,由她出面做善事,皇家也不好太计较。
李祐堂看向柳氏,发现老妻眼中也有些跃跃欲试。
“好,这次就辛苦娘子了。”李祐堂一句轻飘飘的话,便将王怀淑两三个月的辛苦所得转手给了自家娘子。
柳氏笑着应道:“什么辛苦不辛苦的,只要为了家里好,我做什么都行!”
……
三日后,唐宓一身胡服,带着两个同样胡服的侍女,悄悄的溜出了家门。
来到街口,与等候多时的李寿汇合。
“二九兄,今天胡使进京,你身为鸿胪寺官员,不去亲迎,好吗?”唐宓担心李寿会耽误了差事。
李寿满不在乎的摆摆手,“这个胡使,我曾在战场上跟他交过手,说是仇敌也不夸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鸿胪寺卿就是考虑到这一点,才特意放了李寿的大假,让他骑马打猎打马球都好,就是别去找胡使的麻烦……
第141章 难题
其实,李寿很想说:老大,您想得太多了。
战场上,两人生死搏战,并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是国仇。
如果对方恪守战场法则,不做泯灭人伦的事,那么等下了战场,两人之间也就没什么仇怨了。
甚至于,李寿对那位胡使还颇为欣赏。
“……他原是部落里最低贱的牧民,是那种上了战场要被驱赶到最前面的炮灰,”
李寿一边领着唐宓往朱雀大街上走,一边介绍道:“结果他却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的往上爬,最终成为了可汗的心腹。”
唐宓听到这里,不禁插了一句,“二九兄,你似乎很欣赏他?”
李寿笑着说,“谈不上欣赏,就是觉得这人有些意思。你知道吗,他还很有远见的跟着被俘虏的汉人学说汉话、学写汉字。”
唐宓挑眉,“哟,这人还真有点意思。”居然知道学习先进文化知识。
“胡人可汗很器重他,还给他赐姓‘阿史那’。”李寿继续说道。
阿史那,是那个部族的贵族,一介低贱牧民,能被赐姓阿史那,足见可汗对他的看重。
唐宓问道:“那他叫什么?”
“单名一个‘鹰’。”
“阿史那鹰,唔,看来这次的胡使颇有些看头啊。”唐宓来了兴致,跟李寿一起往人群里挤。
朱雀大街两旁都是看热闹的百姓,人挨人的很是拥挤。
李寿护着唐宓,慢慢的往前凑。
朱雀大街的另一头,一长队人马正缓缓而来。
领头的便是胡使阿史那鹰,约莫三十岁的年纪,浓眉、深眼窝、高鼻梁,留着胡须,头上戴着极具民族特色的帽子。
腰间挂着弯刀,脚下蹬着翘头乌皮靴,高坐在马背上,显得十分干练。
他身后跟着四五十个彪悍的骑士,个个身着甲胄,腰挂宝刀,且浑身撒发着骇人的气势,一看便是久经阵仗的兵卒。
骑士后面则是一辆辆的马车,车厢里满是进贡的物品。
“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无非就是各种皮子、药材。”李寿凑到唐宓的耳边,轻声低语。
温热的气息熏得小巧白嫩的耳朵都红了,唐宓的心里也怪怪的。
不过,唐宓还是没多想,继续垫着脚尖看热闹。
马车后面,还有几十匹战马,以及纯白的牛羊等牲口。
“二九兄,这马看着不错啊。”
唐宓也骑马,对于马匹的好坏,她还是能分得出来的。
李寿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点头,“确实不错,正宗的大宛马。”
他心里泛起了嘀咕,胡人这次是下了血本啊,居然连这么好的马都送了来。
只是不知,他们求的又是什么?
约莫不会只是“议和”。
鸿胪寺的官员迎了上来,跟阿史那鹰一通寒暄,便将他们安置到了四夷馆。
接下来,便是协商胡使觐见皇帝的事宜。
鸿胪寺的意思很明白,既然来到了大梁,那就要按照大梁的礼节行事。
比如,胡使进宫不得佩戴武器,见了圣人要行跪拜大礼。
而阿史那鹰的意思也很清楚,他是胡人的使臣,不管走到哪里,都要恪守胡人的礼节。
比如,武器是胡人最亲密的战友,除非死,决不能解下佩刀。至于跪拜,他们胡人没这个规矩,他阿史那鹰见了可汗,也只是躬身弯腰而已。
两方不断的磋商,火药味儿越来越浓。
阿史那鹰放话:“我们草原上还有三万精兵,可汗刀锋所指,我部落的精壮便会英勇向前。”
李寿“销假”回鸿胪寺当差,跟在鸿胪寺少卿身边,听到阿史那鹰的话,不禁嗤笑道:“是啊,贵部确实还有精兵,只不过已经自觉的退后了三百里。”
都快被蒋忠大将军打到老巢去了,居然还敢在京城大放厥词。
真当蒋大将军的马槊是摆设啊。
阿史那鹰噎了一下,他已经认出了李寿,也知道了这个长得好看的不像话的年轻男子是大梁皇帝的亲外甥,身份十分尊贵。
但他是胡使,来到大梁,便代表着整个部族的脸面。
打嘴仗,决不能认怂。
“退让三百里,正是我部大可汗对大梁彰显的诚意。若非如此,早在几年前,我部便会将那几万梁军赶尽杀绝了。”
阿史那鹰所说的“几年前”,便是那次西北援军事件。
那次战役,绝对是大梁对胡作战的最大耻辱。
而对于胡人来说,则是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是羞辱梁军的最佳话题,哪怕过去了十多年,他们也会时不时的拎出来说一说。
果然,听到这话,鸿胪寺的官员们气得眼睛都红了。
好半晌,鸿胪寺少卿才咬牙切齿的说道:“还真是多谢贵部可汗当年的手下留情了。不过,我们蒋大将军也不是吃素的,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的几万大军更是随时等候征战。”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们特娘的不就赢了一场吗,至于到现在还津津乐道?
“蒋大将军确实神勇,然我部大可汗亦是草原英主……”
阿史那鹰心里是畏惧蒋忠的,但嘴上却丝毫不让。
鸿胪寺和胡使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唇枪舌战。
经过小半个月的较量,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即胡使觐见的时候不得佩戴腰刀,但也不必行跪拜大礼,行胡礼即可。
唐宓听完李寿的转述,不禁睁大了眼睛,“那个阿史那鹰,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啊。”
明明是战败的一方,却还能硬着脖子来跟鸿胪寺打嘴仗,最后还弄了个不输不赢。
其实,平局对于阿史那鹰而言,就已经是胜利了。
李寿有些憋屈。
没办法,鸿胪寺也是没办法。
京畿刚刚发生了地震,朝廷的重心在赈灾上。
对于一个胡搅蛮缠的胡使,朝廷的大佬们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否则也不会派一个鸿胪寺少卿和李寿出马了。
但李寿有种预感,解兵器、觐见礼节还只是开始,阿史那鹰定然还有后续。
唐宓却不以为意,笑着说道:“这有什么?兵来将挡呗。一个胡人,呵,能有多少计谋?”
这就是身为天朝上国的骄傲了。
彼时,大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国力强盛、万邦来朝,身为大梁子民,那种睥睨一切的骄傲早已融入到了骨子里。
而胡人,在大梁百姓眼中,就跟未开化的野人差不多。
玩心眼儿、耍计谋,他们能跟传承了几千年的汉人相比?
然而,就在阿史那鹰正式觐见的时候,他还真给大梁的皇帝、百官出了个难题……
第142章 又出幺蛾子
“大梁乃天朝上邦,泱泱大国,物华天宝,人才济济,想必这样的东西与贵国的高人们而言,不过是雕虫小技。”阿史那鹰长得是典型的胡人相貌,却说得一口流利的官话。
这让朝堂上的群臣不禁有些诧异,如果不看长相,只听这口音,真的很难相信对面站着的是个未开化的胡人。
而阿史那嫣一句话说了好几个成语,且运用得十分得当,更让朝臣们惊讶。
几位大佬更是暗暗心生警觉,这个胡使,似乎不简单啊。
阿史那鹰说完,从身后随从手里接过一个乌木色的匣子,双手捧到胸前,“我部大可汗倾慕天朝已久,特意写了一封信,信便在这匣子里,希望大梁皇帝陛下能够满足我大可汗的心愿。”
阿史那鹰深深一个鞠躬,双手直直的伸着。
圣人冲着赵福使了个眼色。
赵福会意,小跑着来到阿史那鹰跟前,双手接过那匣子。
赵福捧着匣子回到御前,将匣子呈到了圣人的面前。
圣人仔细看了眼那匣子,眉头便皱了起来。
严格来说,这个东西,并不能算是匣子,它根本就是用一个个的木条拼起来的长方体。
这个长方体,长约一尺,宽、高都不过半尺。
圣人伸手掂了掂,很沉,应该是实心的。
可阿史那鹰说里面放了胡人可汗的书信,那么也就是说,里面还有缝隙。
跪坐在近前的几位宰相,也看清了那匣子的模样,纷纷蹙起了眉头。
匣子?
不对不对,这分明就是鲁班锁。
而且是极为复杂的鲁班锁,绝非市面上流行的六柱、八柱的寻常款式。
阿史那鹰很满意看到大梁君臣脸上露出来的惊讶和为难。
没错,他们是胡人,是汉人眼中未开化的野人。
可现在,偏偏是他这个胡人给聪明的汉人出了个难题。
好吧,虽然这个鲁班锁也是汉人做的,但那个汉人如今已经在草原上生了根,算是半个胡人了。
阿史那鹰心里暗自得意着,面儿上却不显,继续说道:“这等顽童的把戏,想来也难不住贵国的高人们,约莫两三日就能给在下一个回复吧。”
得,他不但出了个难题,还给出了期限——不得超过三日!
“这个阿史那鹰,实在太狂妄了!”
大朝会散后,圣人留下几个宰相和老将去议事堂开会。
霍顺气得吹胡子瞪眼,他是个武夫,最不耐烦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要他说,什么解难题,直接跟胡人开战就好。
这些胡人,哼,就是欠教训。
直接将他们打爬下,看他们还敢不敢给大梁出难题,让大梁难堪!
宰相郑文洲淡淡的说道:“确实狂妄,不过他也有狂妄的本钱。”
撇开胡人的国力不谈,单就阿史那鹰本人而言,作为使臣,是非常合格的。
而且吧,身为大梁子民,天朝的骄傲也不允许他郑文洲跟个胡人认输。
这鲁班锁,必须解开!
否则以后他们还怎么有脸说自己是智慧的梁人?
“先把这个东西拿去将作,看看那些工匠们能否解开。”
圣人仔细研究了那个匣子一番,发现十几根木条严丝合缝,竟是连半点破绽都找不到。
明明是木条,却组成了一个牢固的整体。
唉,这个鲁班锁,恐怕不太好解啊。
赵福赶忙答应一声,捧着鲁班锁便去了将作监。
霍顺还在那儿愤愤,嚷嚷道:“解什么解,直接拿刀劈开不就成了?”
不就是一堆木条条嘛,还能敌得过刀斧之力?
郑文洲直接转过身,不愿再跟这个没脑子的武夫计较。
这个老匹夫,怎么就不明白?
他们大梁与胡人,过去是在战场上较量,而大梁赢了,胡人不得不遣使进京议和。
这一次,却是智慧上的较量,如果真如霍顺说的那般,直接拿刀斧劈开鲁班锁,那他们大梁就输了,而且输地极为不体面!
霍顺见几个宰相都不搭理他,暗自撇撇嘴,心说话,都是一群只会耍嘴皮的怂货。
什么输不输的,真正的输赢,只能在战场上决定。
拳头够大,慢说一个鲁班锁,就是胡人的可汗王帐,也照砸不误!
朝堂上发生的事,唐宓并不知道。
因为她还有更要紧的事。
赵氏和王令平回来了!
自出了孝,赵氏便带着心爱的小孙子去四处溜达。
祖孙两个一路上走走停停、吃吃喝喝,玩得不亦乐乎。
若不是唐元贞和王怀瑾一封信一封信的催促,赵氏还不想回来。
唐元贞都回京快一个月了,赵氏的马车才堪堪踏上京郊的官道。
午后,阳光炽烈,王令仪三兄妹站在城外路边的草棚下,翘首望着官道的另一边。
阳光氤氲着热气,人看过去,景象都有些扭曲了。
唐宓还是一眼便看到了缓缓驶来的一队马车,“来了!”
王令仪手搭凉棚,细细的看了一会儿,点头,“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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