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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杀游戏(全)-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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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际上呢?钱君霆后来又化名为钱环海继续在其他大学兼修了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双向硕士学位。”
听到秦铮这么说,殷凝顿时就明白,难怪钱君霆能够自编自导自演一出如此残忍血腥,同时又缜密严谨的杀人游戏了。
要知道一个心理本就变态的高智商小孩在有钱的环境下长大,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如果他还专攻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方面的知识的话,那就是宇宙超级无敌恐怖的概念了。这也就不难解释他能够轻易的操纵人的意志,利用药物和人类的心理,将所有的游戏参与者和警察们都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原因。
听完这些,殷凝终于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也能够大概猜测钱君霆的心态。
一般来说,天才儿童都会有些特别的地方。比如秦铮小时候有自闭症,而钱君霆就比较危险,集暴戾、偏执、占有欲、攻击性和报复欲强为一身。
恐怕正是由于他从小的乖张性格,肯定也不大讨人欢喜。所以从小的时候据开始,根本没有什么人敢、或者说喜欢和他一起玩。只是由于钱君霆小朋友家里有钱,可以强迫很多小孩子和他一起玩。可是,强迫来的玩伴毕竟不是真正的友情,而且儿童时代缺少友情的滋养成分也是很可怕的。所以那种无时不刻被人孤立的感觉,在钱君霆幼小的心里就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然而殷凝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状况。
谁让殷傻丫头对谁都特别好又特别真?所以钱君霆就认为,自己终于是找到了一个要好的玩伴,所以格外的珍视。若照此纯真的情节发展下去,其实这本应该会是一段美好的童年友谊。但请不要忽略一点,那就是钱君霆的占有欲格外的强烈。所以当他看到殷凝和其他小朋友玩的时候,就一百亿个不乐意。再加上他的脾气暴戾,报复心强。看谁和殷凝要好就欺负谁。
可偏偏殷凝是个混不吝,她又不知道钱君霆欺负别的小孩是出于嫉妒心理。而且她最讨厌那种仗势欺人的家伙。所以当她看到钱君霆欺负了白夙,也就是小时候的秦铮时。她就开始讨厌钱君霆,格外抗拒他,与此同时还将自己的讨厌和排斥付诸于行动。于是激化了矛盾,刺激到了钱君霆,产生了报复心理,所以就有了后来钱君霆将殷凝从滑梯上推下去的事故。
虽然从那以后殷凝再也没有出现在殷鸿羡上班的医院,但是殷凝倔强和不服输的性格还是给钱君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再加上随着年龄的增长,或许钱君霆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过一些其他刺激性格扭曲的事,让他变得更加的残酷、暴戾和变态。
殷凝猜测这恐怕和他生活的环境还有身边朋友的影响分不开。一方面他的父亲是钱氏集团的老总,工作太忙;母亲据说在早些年前就去世了,所以根本就没有人管教他。另一方面长大以后交了些同是有钱人家的狐朋狗友,天天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因为在第七关的时候,钱君霆曾经坦言自己和几个朋友参与了一宗悬而未决的灭门惨案,所以难保他的心理不会更加扭曲。
再后来,钱君霆长大以后上了世界名牌大学,因为智商高,学什么都轻而易举,更是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同时又因为学习心理方面的专业,喜欢研究人的心理。再加上他自身的心理问题,说不定有什么特别的嗜好,比如喜欢看每个人面对死亡的反应或者面对杀戮的态度。所以格外痴迷于类似的研究,说不定他还是借了科学研究的名头,实则是为了满足自己杀戮和报复社会的欲望,而精心策划了这场逃杀游戏。
看手里的资料显示,所有的被害者都和钱君霆有一定的社会交际,所以殷凝觉得,钱君霆策划这场逃杀游戏,在满足了他变态快感的同时,他还在对自己生活中得罪过他或者让他感到不快不满的人进行着报复。
然而钱君霆之所以在游戏中总是折磨殷凝却并不杀了她,这恐怕还是和殷凝小的时候留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有关。说不定殷凝还是他生命中第一个敢和他说不、违背他意思行动的人。所以他就格外的报复殷凝。要知道有的时候死亡也是一种解脱,死的太容易对于变态来说就不好玩了。
其次、就是因为殷凝的表现大大出乎了钱君霆的意料。所以引起了钱君霆的格外注意,估计他也想看看这个小女子的底线究竟如何?于是通过加倍折磨来激发和刺激殷凝的极限。
再者、殷凝的父亲是钱君霆儿时的主治医生,外加大学校友。又同是专攻心理学方面。因为殷凝是殷鸿羡的女儿,且身为主治医生的殷鸿羡并没有将他的心理疾病给治好,所以才造成了他现在的变态心理。于是从钱君霆的角度出发,认为一切的错误都要归根于殷鸿羡的医治无效,所以就将这股怒气直接迁怒于殷凝,加倍的报复。
193、GAME OVER 。。。
现在所有的真相几乎都浮现了出来,再也不是束缚于黑暗的未知,因为心里有了底,殷凝便不再感到那么害怕。心里的弦总算是松了下来,时时紧张的感觉也逐渐消失,真实感也开始缓慢的回归,让她格外的踏实。只是大伤未愈,疲乏的感觉因为精神的放松也一并回归了身体。尤其是身上裹着石膏的地方,甚至还传来丝丝疼痛,让殷凝有些不舒服。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秦铮看到殷凝颦起的眉,看到她难受的微微挪动了□体,便知道她的伤口肯定是疼了。
“恩,有点疼。”
“那就睡一会儿吧,睡着了就不会觉得疼了。”
殷凝虽然知道秦铮说的是大实话,可似乎是从逃杀中带出来的后遗症,让她对这样的话非常敏感,于是紧紧攥着秦铮的手,“你会一直守着我的,对吧。”
“当然。”
“一步都不许离开。”
“一步都不离开。”
“抓着手,不能放开。”
“不放开。”
“拍着我的背,哄我睡。”
“好。”
“还要唱歌。”
“唱什么?”
“Lionel Richie的《HELLO》”
“你是不是记起什么了?”这是他们的歌,每次去KTV必点对唱的歌。
殷凝微微摇头,只觉得犯困,感觉眼皮都快打成一片,“只是就这么想到了,就像条件反射一样,肯定是我特别喜欢的歌。”
秦铮坐到殷凝的身边半躺下,将她拥入怀里,抱紧她,“那是我们的歌。”
“我就知道,好啦,快点唱给我听。”
“I’ve been alone with you inside my mind
And in my dreams I’ve kissed your lips a thousand times
I sometimes see you pass outside my door
Hello; is it me you’re looking for
I can see it in your eyes
I can see it in your smile
You’re all I’ve ever wanted;(and) my arms are open wide
‘Cause you know just what to say
And you know just what to do
And I want to tell you so much; I love you …”
秦铮的声音很好听,富有磁性,质感通透,音域又宽,唱起歌来从容而松快。再配上这一曲感人至深的歌与词,以低吟浅唱似的轻哼慢慢流淌进殷凝的耳朵里。仿佛一切记忆都在缓缓流淌回她的脑海中。似乎伴随着秦铮的轻哼,那些美好的往事也在她的眼前一一上演。
他们的第一次相遇是两个人长大以后在学校的百年校庆的同学聚餐上遇见。当时天很冷,自己刚下班急急忙忙的赶去,因为匆忙而且方向感极低,她迷糊的走错了礼堂,还乌龙的打翻了人家桌子上的酒水。顿时就引来无数人的关注,正当她窘迫的不知如何是好,却是秦铮出来为她解了围,还把她送回了艺术系的聚餐点。
第一次见面就有一种此曾相识的感觉,让她觉得熟悉,同时又因为他的体贴和周到而让她心动。殷凝向来看人破准,一眼就看出秦铮身上具有的新好男人气质和水准,有意芳心暗许,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不过她并没有故意求之,因为殷凝向来相信缘分,只想顺其自然,如果缘分到了,是她的就一定还能再见面,想躲也躲不了。
殷凝这边很是淡定,不曾想秦铮却为了制造第二次见面的机会而绞尽脑汁。因为当他们重新遇见的那一刻起,他就认出了她,似乎是冥冥注定的,在苍茫的人海中再次相遇。他从来没有想过老天爷会再度眷顾他,把这个温暖了他心底的女孩再次送到眼前。所以他发誓,这回再也不让她轻易的从自己的世界中消失。于是他通过同学多方打听才终于知道了她毕业后的工作地点,接着利用上下班时间,故意制造偶遇的机会,这才有了两人后续的发展。
他们的爱情很平淡,并没有轰轰烈烈的桥段,也没有撕心裂肺的伤害。虽然偶尔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拌嘴,争吵,但从不记仇,没有哪一方一定要妥协另一方。等事情过去、争吵结束,冷静想明白,错的人自然会道歉。这样的感情虽然平淡,但是却温馨而长久,这就是他们想要的。于是在经历了一年的恋爱之后,两个人就结了婚,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平淡而美好。
现在回想,殷凝觉得一定是老天爷妒忌他们太恩爱,觉得他们的生活太平顺,所以才让她遭遇了痛苦不堪的折磨。
她想起是一天加班结束之后,天色已晚、大概晚上十一点左右。她走出公司,决定搭最后一班末班车回家。几乎半夜,街上都没有什么人,来往的车辆也少的可怜,于是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车站等车。她不是个娇气的女人、也习惯了广告公司只有上班时间没有下班时间的工作规律,所以偶尔加班到半夜也是正常的。再说秦铮工作一天也很辛苦,她心疼他,所以并没有打电话让他来接。然而竟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她的体贴,却让自己出了事。当时站在车站张望着来车的方向,迟迟等不来公交车,却等来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车站附近,当时她并没有在意,只一心期望着能载自己回家的末班车快点来。可就在此时,忽然就被感到脖子上一阵刺痛,然后直接晕了过去。残留的唯一感觉,就是被人扛到了肩头,随后扔进了那辆黑色面包车里。再之后,就是她所经历的恐怖逃杀。
殷凝靠在秦铮的怀里,听着他呢喃似的清唱,闻到他身上混合着消毒药水的淡淡皂香,心里格外的踏实。而那些似有似无的记忆,也在脑海中开始一点一点的清晰起来。殷凝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秦铮唱歌给她听的缘故。但她觉得应该是,因为这首属于他们的歌,随着他哼唱中所包含的柔情蜜意,触动了她记忆遗失的角落。就像一柄拂尘,轻轻弹去了往事的蒙尘,让回忆变得清晰起来。
现在真实的记忆慢慢找回,殷凝发现,虽然自己真是经历的游戏并没有昏迷中的那般血腥,没有那些残破不堪的恐怖尸体和幕后人恶意营造的变态死亡手段。但是游戏是真实存在的,很多游戏规则也和昏迷中的升级版本极为相似。虽然幕后人并没有在他们的脖子埋上炸弹,并且时刻以引爆个体来做要挟。不过每次经历游戏的时候,房间里却是摆放着一个计时炸弹,如果没有按照游戏的规则完成杀戮,炸弹就会引爆,导致集体死亡。
所以当时的玩家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愿牺牲个体也好过集体奔赴黄泉。所以他们还是被迫的参与了杀戮。
她也杀了人,开枪杀死了方便面头女人,她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只当她恶狠狠想自己扑过来,试图要用刀砍死自己的时候,殷凝开了枪,正中对方的眉心。紧接着殷凝便看到对方轰然倒在自己的脚边,一瞬间就消失了所以的生命迹象,她崩溃了。不知为何有一股强大的翻涌从自己的胃里往外翻腾。她吐了很久,无比的恶心。她恶心的不是那个女人的尸体,而是自己竟然杀人的举动。随后的一切其实都和昏迷中的经历差不多,只是下降了些难易等级罢了,也没有秦铮的保护和白夙的陪伴。所以才觉得更加的艰辛和步步为营。
她不敢肯定自己记起来全部,但大概的轮廓的已经显现,虽然在她混乱的记忆中,他们依旧走到了一起,也算殊途同归。可是她仍旧觉得,只有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记忆才最为宝贵。
正睡得有些迷迷糊糊之际,忽然、秦铮衣服口袋里的手机焦急的震动起来。因为两个人靠的近,所以手机的震动惊了两个人一跳。连着着殷凝的睡意也给震没了。
秦铮知道殷凝最讨厌铃声或者震动的声音,连忙掏出手机,看了下显示屏,“是队里来的电话。”
“是不是有什么事呀?”
按下接听键,“喂、王谦、恩——对,我还在医院。什么事?”
殷凝离得很近,隐约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大概是说在什么地方,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
“你能确定吗?好,我现在就过去。”
“你这是要去工作了吗?”殷凝抓着秦铮的衣角不放,好不容易两个人在没有第三个人以上的情况下呆了一会儿,她还没腻味够呢。再说了,这几天他不是都请假陪着她么?怎么忽然要回去工作呢?
秦铮摇了摇头,“不是工作,但也算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刚才队里接到报案,说是在废弃医院里,也就是案发现场,最新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根据相貌辨认,正是钱氏集团的继承人——钱君霆。”
“什么?!”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和重磅炸弹,砰得砸落到了殷凝的心头。虽然她很希望游戏的幕后人死掉,可是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死了呀!而且是突然之间。莫名其妙的死掉了!为什么感觉这么不真实呢?消息会不会有假?这回殷凝的睡意彻底消失,顿时精神起来。用右手撑起自己的身体,看着秦铮麻利的穿上外套,“你现在要赶过去吗?”
“乖,我很快就回来。”
“我也要去!带我一起去。”
“你腿脚不方便,别任性,你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好好把身体养好。”
“不行,我要去,我一定要亲眼确认身为游戏幕后人的钱君霆死了,我才能够放心!否则这场游戏的对我造成的伤害会永远在我的心里留下阴影!如果他真的死了,就让我亲眼看到,这样我才会安心。才能够确定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
秦铮愣住,思考了片刻。觉得殷凝说得也有道理,如果让她去亲自确认一下应该也是好的。如果说尸体真的是钱君霆的话,这就意味着,殷凝心中最大的威胁感就会消失,有利于减少心理恐怖。否则那个心理扭曲的男人会如同梦魇一样始终纠缠着殷凝不放。所以让她亲眼看到对她来说最可怕的人已经死了,未尝不是一种终结。
犹豫一小会儿,再加上秦铮最受不了她楚楚可怜的眼神,只得点头答应。于是快速向医院借来轮椅,轻手轻脚的将她抱到轮椅上,小心翼翼的带着她暂离医院。
市刑侦大队离殷凝所在的医院并不远,开车仅二十分钟的路程,所以两个人很快就到了队里。一进刑侦队,殷凝立即就受到了秦铮同事们的问候,礼貌的寒暄几句。马上就进入正题,在两个警官的陪同下和秦铮一道前往停尸间查看已经送到的钱君霆的尸体。
不管是哪里的停尸间,只要是和死亡有关的地方,总会百年不变的泛着清冷的光和冰冷的气息,即便是市刑侦大队的停尸间也不例外。不大的房间中央摆放着一张停尸床,此刻上面正躺着具尸体,在白色的床单下隆起一个人形。
“尸体是今天上午十点左右,由我们的人发现的,估计这家伙是在半夜的时候混进的犯罪现场。”一个穿着白大褂的法医解释道,他没有戴口罩,五官端正、身材也高挑,不过比秦铮还是差了点。见到秦铮和殷凝的时候立即点头示意,不过态度并不很热情,也没有打招呼,不过很礼貌周到。看样子反而觉得他和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很不错。因为只有熟人之间才不会东拉西扯的寒暄半天,“我已经初步检查了一下死亡时间,根据尸体的温度变化和身上开始呈现的尸斑来看,应该就是今天早上两点到四点的这段时间。”
“死亡原因呢?”秦铮边问,边快速走到衣架旁,拿起挂在上面的白大褂,套在身上,又在一边的柜子里拿出医用手套戴上,接着快速走到尸体旁边,亲自检查尸体。
“是坠落伤。应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
“自杀?”
“对,因为没有在他的身上发现其他的推搡痕迹,也没有搏斗挣扎留下的伤痕,血液指标全部正常,没有发现药物或者酒精的残留,而且死者的血液样本与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液样本相匹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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