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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猎户的公主兔-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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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勉旭浅浅一笑,温柔地眸光注视着她,看她吃的香甜,就也拈起一块放进嘴里,品尝一下她喜欢的味道。
“初初,你想学骑马么?”自从坐在这里,李勉旭的眼神一刻都没从身上离开过。
“想啊,可是我爹不让我骑马。本来前两年我已经学会了,可是一不小心从马上掉下来,差点被马蹄子踩到,从那以后我爹再也不让我骑马了,连马棚都不许进。其实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根本就不会摔下去的,我的几个闺中密友都会骑马,以后要是大家一起出去骑马郊游,就只有我不会,多没意思。”
李勉旭欢喜一笑:“一会儿我守着你骑马吧,有我在,不会让你掉马的。等你骑的熟练了,你爹自然就不会阻止了。”
“好哇!”明怡初欢喜的答应了,又拿起一块水晶糕放进嘴里。
李勉旭拿过茶壶,亲自动手帮她倒了一杯白毫银针,递了过去。在她伸手来接的时候,他却忽然松了手,一杯茶完整地撒落在她的裙子上。茶水已经泡了一会儿,腊月天冷,纵是弘德殿烧着地龙,也并非十分温暖,那茶一点都不烫,却弄湿了她的裙子。
“哎呀,这可怎么办?”明怡初吃惊地站了起来,抖抖裙子上的茶水,却见上面留下了一圈暗黄的印记,没办法穿出去见人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找一套宫女的衣裳穿吧。”
“宫女是下人,你怎么能穿下人的衣裳呢?”李勉旭满脸为难的想了想,忽然兴奋地说道:“有法子了,反正一会儿你也要骑马,穿裙子不方便,还是穿男装吧。我前几年穿过的旧衣裳还在,你若不嫌弃,就穿我的吧。”
明怡初自然不敢说嫌弃,只能听从他的吩咐,穿上了一套月白色的交领长袍,微微有点长,不过也算可以。
看着她换上自己的衣裳出来,李勉旭十分激动:“初初,你还记得我哪年穿过这件袍子吗?”
这怎么可能记得呢,他这么高的时候,自己应该还是个很小的小孩子,太子殿下怎么学会给人出难题了。
明怡初心中腹诽着,嘴里却没敢说什么,只诚实的摇了摇头。
李勉旭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是你刚刚去女学念书的那一年,听几个年长的姐姐念了一句诗就记住了,看到我以后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应该就是太子哥哥这样的公子吧,你穿这件衣裳真好看。”
明怡初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确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得尴尬地笑了笑,促催李勉旭带她去骑马。
弘德殿虽然是书房,庭院却也十分宽敞,侍卫牵来了一匹温顺的白龙马,交到太子手上就退下了。这匹马特别漂亮,通体一根杂毛都没有,个头不高却十分精神,让人一见就爱不释手。
“这匹马好漂亮啊,我好喜欢。”国公府的好马也不少,可明怡初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
李勉旭心中暗笑,看来是押对宝了。“初初,这是北狄最新进贡的宝马良驹,这匹马还没长大呢,所以个子不高,刚好适合你现在骑。过两年你长大了,它也长高了,它可以陪你好多年。”
“我想赶快试试,我要上马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扶着点。”那次独自偷偷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以后,明怡初的确有点害怕骑马了。
李勉旭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扶着她软腰,推她上马。待她坐稳之后,就牵着马缓缓溜达起来,等她熟悉了节奏,才放开手,让她自己骑,他紧紧跟着跑,怕她掉下来。
明怡初本就学会骑马了,不过是放了两年没骑而已,而今一熟悉,很快就上了手,哒哒滴跑的很稳。
李勉旭却没敢让她骑太久,过了一会儿就把她扶下马,用自己热烘烘的大手拢住她冻得冰凉的小手,呵了几口热气,就轻轻地揉搓起来。
明怡初垂眸瞧着自己的小手被他的大手包在手心里揉搓,虽然很暖很舒服,可她却想抽回手来。她很想跟太子殿下说,自己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这样亲密无间了,连大哥都不会再这样帮自己搓手了。
☆、第115章 第 115 章
“太子哥哥; 过了年我就十三岁了。”明怡初只能婉转的提醒他一下。
“是啊,终于等到你长大了。”李勉旭浅浅一笑,拉着她的小手; 走进宏德殿。路过侍卫身旁的时候; 顺口吩咐了一句:“这几日的地龙都烧热一些。”
“是。”侍卫赶忙转身,去吩咐负责烧地龙的太监。
明怡初在心里默默咀嚼着他那一句:终于等到你长大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自己没说明白,还是他没听明白。
很快,大殿之中就热了起来,明怡初刚刚在外面冻过的小脸儿; 被热气一熏,粉嫩粉嫩的; 特别好看。
“初初,你给那匹白龙马取个好听的名字吧。”
明怡初略一沉吟; 说道:“我爹爹说过; 在西方的战场上,漫天戈壁连大漠; 一缕青烟随风去。我想; 最快的战马应该也跑不过青烟吧,那不如就叫它青烟如何?”
一匹白马取名叫青烟,李勉旭从心底里不敢苟同,不过既然初初喜欢,叫什么都无所谓。
“护国公还能说出来这么诗意的话呢?”太子忍俊不禁。
明怡初羞赧的笑了笑; 轻声解释:“爹爹原话不是这么说的; 不过是这个意思; 我不过是整理了一下罢了。”
其实明皓的原话是,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沙子就是黄土,能看见一缕炊烟,就能把人乐疯了。
李勉旭不想跟她讨论这些,只柔声说道:“初初,明天你还来骑马吧,今日你与青烟还不太熟悉,没敢让你多骑。明日你再来,连续练上几回,你就可以把它牵回家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生辰礼。”
“明日不行,我娘说明日要带我们去舅舅家。”
太子脸上划过一丝失落,赶忙调整好自己的表情,继续说道:“那就后日吧,后日你来。”
“后日也不行啊,后日成衣铺的裁缝要过来给我们量尺寸,做过年的新衣服。”
李勉旭垂下头,默默叹了口气,初初见他一脸落寞的表情,赶忙补充道:“我大后天来吧,大后天没有旁的事情。”
太子这才抬起头来,微微一笑:“行,那就大后天,我等你。”
二人商定了时间,门外的侍卫禀报:“殿下,比武已经结束了,公子们请殿下去主持大局呢。”
“好。”太子殿下淡然的应了一声,拉着明怡初的手腕,站起身来:“走吧,咱们过去瞧瞧,你猜究竟是不是你大哥夺魁呢?”
“应该是吧,我大哥还蛮厉害的。”提起大哥,明怡初眼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几分自豪的神情。李勉旭瞧在眼里,眉梢便挑了挑,看来,初初还不太了解自己全部的本领,还要寻机会再展示一下。
初初跟在他身后,眸光落在被他牵住的手腕上。此处无人,即便他像小时候一样牵着她的手也没关系,不过一会儿就要见到那些世家公子了,若太子殿下一直这样牵着她,肯定不妥。
“哎呀,我还穿着你的衣裳呢,这可怎么办?”走到门口,明怡初突然发现了这件重要的事情。
李勉旭松开了手,回过头云淡风轻的看向她:“你的衣裳我还没有吩咐宫女去洗,这么冷的天就算洗了,一时半会儿也干不了,你就先穿着吧,无妨,过几日再给我送回来便可。”
明怡初忽闪忽闪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乖巧说道:“谢谢太子哥哥。”
明怡初脸上温顺淡然,其实她心里已经是一肚子的苦水,刚才走的时候还穿着自己的女装,此刻回来就换了太子殿下的男装,这让那些世家公子们怎么想,会不会于自己的名声有碍。
可是太子殿下盛情相赠,她也不敢不要,只能硬着头皮跟着他往里走,好在他松开了手,让她不至于太尴尬。
见太子殿下进来,几个少年郎都围拢过来,没等汇报战况,有眼尖地已经发现明怡初换了衣裳。十六七岁的少年,有的已经和家里的通房丫鬟开了荤,瞧着他们的目光便闪烁起来,只是没人敢乱讲话。
明大义拿着碧玉流沙剑兴冲冲地走过来,正要开口就发现了妹妹的异样,诧异问道:“你怎么……”
李勉旭上前一步,挡在明怡初面前,淡然说道:“初初的衣裳喝茶弄脏了,就给她找了一件我以前的旧衣裳,这样刚好学骑马比较方便。”
这下明大义可就不乐意了,探头去太子身后把妹妹捉出来:“初初,你想学骑马怎么能劳烦太子殿下呢,你忘了你有大哥的吗,大哥的马术是最好的,还教不了你?”
明怡初正要解释,却又被太子抢了先:“是我乐意教她的,你自认为自己的马术最好,那只是你的想法,没有认真比过,怎么能确定。你不要为难初初,是我要教她的,你有什么不满就跟我说。”
明大义挠挠头,噗嗤一下乐了:“嘿,这事真有意思,我是她大哥,按理说应该我护着她才是。怎么感觉不对头呢,好人都让你当了,我反倒成恶人了。”
李勉旭对眼前的局面的还算满意,就结束了这个话题,询问他们比武的情况。这下明大义的兴奋劲又来了,把自己如何横扫千军的局面说了一遍,甚是得意。
“大哥,你真厉害,我就知道,你最厉害了。”明怡初赶忙给哥哥喝彩。
李勉旭酸溜溜的一笑,对这个“最”字很不服气,当即和明大义约定:“你今日夺魁只是和他们比,我并不在,这样吧,大后天你带初初来,我们俩单独比一次,让初初当见证。若你能赢了我,这东宫里的东西随便你挑一样。”
“好,一言为定!”明大义乐呵呵的带着妹妹离开东宫,一边走一边琢磨着要什么东西好呢。
出了门口,曹爽追了上去:“初初妹妹,我给你的果脯好吃吗?你要是爱吃,下次我还给你带。”
吏部尚书家的长孙郭亮和曹爽私交不错,两家又是邻居,赶忙一把拉住他,扯着就走:“带什么带,人家国公府会缺你这几块果脯吗?快回家吧,过两天我家要宴请宾朋,你来帮我个忙。”
二人上了马,走到无人处,郭亮才低声说道:“你是不是傻,看不出来太子殿下什么意思么,自己的衣裳都给她穿了,这就是在宣示主权啊,你竟然还敢肖想明怡初。”
曹爽吃惊地眨眨眼:“你的意思是,太子殿下也喜欢初初?”
“废话,你妹妹寿安县主也跟着你来过东宫,你见太子殿下独自把她带走过吗?还教她骑马,让她穿自己的衣裳,言语上处处维护,这就是在告诉大家,都不要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的。你连这都看不明白,将来怎么在朝中为官。”郭亮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曹爽懊恼地直拍脑门:“完了完了,我的初初呀,被别人抢走了。”
“什么你的初初,还敢胡说八道,先想想你的脑袋吧。不信你就试试,下回你在太子面前对初初过分一点,看他怎么收拾你。”
曹爽哀嚎:“我哪敢呀,太子表哥平时温文尔雅的模样,可厉害起来得时候谁不怕他。我跟他抢女人,我有几个脑袋够砍的呀。”
曹爽这头断了念想,明大义那边却满脑子都在琢磨这事。马车从侧门直接进了国公府,停在垂花门处,明怡初走了下来,径直走回自己的闺房。
明大义却追了上来:“初初,当真是太子说的那样,你的衣裳脏了,他为了教你骑马,才让你穿他的?”
大哥来追问来,小姑娘脸有点红,轻声说道:“是啊,不然呢,你觉得还会怎样。”
“哎呀,你还小,你不懂。他没对你做别的吧,你的衣裳是自己穿的,还是他给你穿的?”明大义有点后怕,以后万万不能让妹妹离开自己的视线了。
“当然是我自己穿的呀,你想到哪去了,你不要在问了,没有旁的事情。我以前女扮男装出门,不也穿过你的旧衣服嘛,有什么大惊小怪。我回房了,这件事你别跟爹娘说啊,不然他们又要盘问好久。”明怡初撅起小嘴,不高兴了。
明大义想了想,觉得太子也不可能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他若想尝尝女人的滋味,身边的宫女有的是,没必要打初初的主意。太子自小就是按皇储来培养的,顾大局,有分寸。许是他看着初初长大的吧,那她当个小妹妹而已。明大义越发觉得是自己想多了,甚至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心中还滋生了那么一点对朋友的愧疚。
明怡初一溜小跑地回了闺房,进门之后,才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幸好没有碰到爹娘。
中间这两日相安无事,到了大后天,兄妹俩如约到了东宫。太子李勉旭早已等候在练武场,偌大的院子里,除了宫墙下的侍卫,就只有他们三人。
李勉旭把手上牵着的青烟交给明怡初:“初初,你先不要骑,牵着它走走吧,看着我们比马术。一会比完了,我守着你的时候,再练骑马。”
“好!”明怡初乖巧的应了,接过马缰,抬手爱怜的摸摸流苏一般的马鬃,欢喜的笑了。
李勉旭的目光一直温温柔柔的注视着她,见她嘴角翘起,这才满意的看向自己今日的竞争对手:“大义,你想怎么比?”
“你是太子,你说了算。”明大义简单的一句话,就把球踢了回来。
“好,那就这样,第一轮比骑马。从这里开始,到对面宫墙下折一根柳枝回来,先回到原地的为赢。第二轮比骑射,每人十支箭,马速不能慢,以射中靶心的箭多者为赢。第三轮比海底捞月,在地上摆十盆花谁摘下来的花多算谁赢。”
明怡初默默的看着太子哥哥,从心底里佩服。大哥的确很优秀,性情爽快,粗中有细,但是跟太子哥哥比起来,初初觉得大哥多少会有那么点儿逊色。
明大义豪爽的点点头:“好,就这么定了,不过丑话得说在前头,赢了有什么彩头,输了的,又有什么惩罚呢?”
“你的彩头,上次已经说了,东宫中的宝贝任你挑。若我赢了,以后每个月你都要拿出来休课的一天,把练武场上所有的兵器擦一遍,让初初负责验收,擦不干净要重擦。”以太子殿下的头脑,自然早就想明白了,让他擦兵器是假,每个月带初初来一次东宫才是最要紧的。
☆、第116章 第 116 章
三轮比试结束; 太子李勉旭以二胜一负的成绩赢了比赛。明大义气呼呼的拍了拍自己骑的枣红马:“我输给你并不能证明我马术不好,其实是我的马不够好。”
第一轮比骑马,当然是太子先回到原地。第二轮比骑射; 也是他先射满了靶心; 不过明大义发了个坏,最初并没有商定射哪一个靶子,所以他就瞄着太子殿下已经射满的那个靶子射。把自己手里的箭都射了进去,却把原本订上的箭挤掉了好几只,勉强算赢了比赛。不过这也足以证明明大义臂力惊人; 能射穿别人的箭矢。
第三轮比海底捞月,李勉旭把自己这边十盆花里面的十朵娇艳牡丹全都折了下来; 飞身下马之后,就把那一束花捧给了明怡初。
明大义遗漏了一朵; 只摘下来九朵花; 本来也想学着太子的模样,把花送给妹妹。谁知; 却被李勉旭毫不客气的夺了过去; 一把扔在地上:“败军之将,还不快把花扔了。”
明大义气得呼哧呼哧直喘,这才毫不客气的指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不是自己的问题,是马的问题。
李勉旭拍拍自己的乌骓马; 大度的说道:“这是北狄刚刚进贡的几匹宝马之一; 你若喜欢; 这匹就送你吧。”
“真的?太好了,我家虽然也有几匹好马,不过跟这个比起来还是差得远。好,我情愿每个月来给你擦一回兵器。”得到了喜欢的宝马,明大义很满足,即便每个月来干点活,也不算什么了。就算需要带初初验收也无所谓,反正这个小丫头从小就时常来东宫玩耍。
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太子殿下一招手,马上有侍卫牵来了一匹精壮白亮的白龙马,比初初那匹白龙马整整高了一个头,并辔而行,就像马哥哥带着一个小妹妹。
明怡初这次终于敢抡开马鞭拍马了,有大哥和太子殿下一左一右护在两旁,她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而且青烟十分温顺,即便四蹄腾开,也跑得很是平稳。
腊月天冷,初初第一次策马飞奔,很快就出了一身汗。李勉旭瞧见她鬓角的汗珠,就不让她骑了,带兄妹俩到弘德殿休息。
明大义看到满桌的糕点、蜜饯和南方进贡来的新鲜水果,十分诧异:“咱们清心寡欲的太子殿下,什么时候变了口味?”
李勉旭并未看他,从中挑了两样最好的朝明怡初面前推:“初初,尝尝这个,是这两日刚刚送进宫里的贡品,以前没有过的。”
“谢谢太子哥哥。”明怡初甜甜的一笑,便拿起一颗荔枝糯米团放进口中,绵甜柔软,口舌生津,的确好吃。
这一次,太子殿下没有刻意的打发走明大义,毕竟自己也没有什么过分的想法,只是想多看初初几眼罢了。刚才自己在比武场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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