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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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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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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夏日炎炎,T城的地铁站出口,提着行李的中年男人和少女在拥挤的人潮里丝毫不起眼,一如他们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
「老爸,这个也太重了吧!」
「重吗?那我来拿。」
「不是这个意思!为什么我们不坐车?行李拿到车上不是很方便吗?」
「这点东西,我拎得动。不远的,我来出差的时候走过几次了,公交车不会直接开到咱们公寓门口,还是一样要靠脚走。」
「出租车呢?」
「真的不远,咱们没必要浪费那个起跳价,再说现在这么热,这里出租车都不肯开空调的,里面闷得很。不如走走凉快。」
少女有些抓狂了:「老爸!」
作父亲的忙安慰道:「别担心,不要说这么点行李,就算再多一倍,我拿也没问题。妳别拎了,都给我。妳就当陪爸爸散步过去,啊?」
男人把两个大塑料袋的拎带绑在一起,一前一后往肩膀上搭好,挑担一般,双手还各提一包,模样很是滑稽。
少女噘起嘴,抢过男人手上的一个印着「XX公司十周年庆」字样的灰暗行李袋:「算了吧,你就爱撑。」
男人看她走在自己前面,长长的马尾巴有生气地甩来甩去,很是欣慰,女儿看起来瘦小,力气居然还很大。
作为目的地的公寓终于出现在眼前,男人擦了把汗,笑道:「妳看,这不是到了吗。」
少女嘟哝着:「什么叫『这不是』,我们都走半天了。」
男人笑着安慰她:「出租车起跳要十二块。已经省下来了,留着买蛋糕给妳吃好不好?」
少女年纪尚小,这么一听,立刻欢呼起来:「好!」
挥汗如雨爬上五楼,男人掏出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两人都舒了口气。
这T城总公司安排的宿舍,专门留给外地分公司前来出差或者进修的员工暂住用的,虽然房子旧,装修简陋,但位置好,出入交通都非常方便,朝向什么的也没问题。最重要的是不用房租。
「小珂,妳先烧个水。喏,水壶我有带来,拿去,插座在那边,看到没?然后洗个杯子喝点水,就可以休息了。行李不用管,我来整理。」
「好。」曲珂跑去厨房装了水,电热壶插上去,在轻微的嗡嗡声中工作起来。
曲同秋早早变成离异男人,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曲珂也很争气,十四岁就考上T大,还是市内第一名的成绩。
当爹的对此又是高兴又是担忧。女儿虽然表现得很懂事,比一般同龄人要成熟得多,但终究才十四岁,丢到远在异乡的大学里,很难不担心。若不是女儿一直以T大为目标,他倒是更希望她能在家乡省内挑个大学来念。
离婚以后,曲同秋的生活就以女儿为中心,她是太阳,老爸是地球。既然女儿要来T城待个几年甚至更久,他当然也要跟来。恰好公司有让管理层员工来T城总公司培训的机会,想要什么开拓视野,创新思路。他就想方设法努力争取来了。
曲同秋大略把房间打扫一下,和女儿坐下来吃了带来的干粮和水,又继续奋力整理东西,小女孩也没有叫累,吃饱了就拿块抹布把屋子上下都擦了个遍。
「先填饱肚子,晚上我们再好好吃一顿,」曲同秋摸摸曲珂的头,「乖女儿,委屈妳啦。」
把一室一厅的公寓收拾得差不多了,虽然太阳还在天上,但时候已不早,外面火辣辣的灼热感下去了许多。
曲同秋琢磨着晚上要出去买张小床,布料和夹子铁丝他全带来了,在卧室里拉上一道厚帘子,就有空间给曲珂睡了。还要过几天T大才开学报到,这段时间和日后的周末,自然是父女俩一起过。
「小珂,妳去洗个澡,歇一歇,等下咱们出去吃好的。还要拜访妳任叔。」
曲珂欢呼着找出新洋装去了浴室。
曲同秋坐了一会儿,拿起客厅电话的听筒。逐个按下号码的时候脸上不禁带了微笑,又有些紧张。
他所有的亲戚都在家乡,外地的朋友也不多,但在T城恰好有一个最好的朋友。
当然所谓「最好的朋友」,是对他而言,对方可未必这么想。
但任宁远又确实对他很好。帮了他许多忙。
学生时代的事情就不提了。他后来的女朋友也是任宁远介绍的。
他结婚的时候,刚从大学辍学,双方父母都不甚赞成,经济上也难以承担。任宁远甚至帮他订了饭店,安排整个婚宴,借他所有的费用,还包了不小一笔礼金来缓燃眉之急,把他感激得不知该怎么才好。
只是平时的来往又有些不咸不淡,他不属于任宁远的朋友圈。两人连日常通讯都不多,他会经常写邮件,逢年过节寄贺卡,寄家乡的特产吃食,而任宁远一般不予回复,顶多「收到」二字,懒得搭理。
只有在他遇到麻烦的时候,任宁远会出现,迅速又干净地解决,而后消失,两人继续平淡如水的来往。
君子之交。
曲同秋等了一会儿,线路里响了好几声那边才接通,任宁远对于陌生的来电号码一向都非常懒散。
「喂?哪位?」
「是我。」
男人「哦」了一声:「怎么不用手机?」
「嘿,我还没买这边的电话卡,用手机是长途加漫游……」
男人一如既往地不欣赏他斤斤计较的寒酸,打断他:「你不在C市?那在哪里?」
曲同秋有些意外于他的迟钝:「我在T城。号码上有显示的吧。」
对方过了几秒钟才质问:「你怎么来了?」
曲同秋其实来过好几次,不过都是匆匆来,匆匆办事,再匆匆回去,活动范围就只有宿舍、公司、客户公司,累得比狗还惨,起得比鸡还早,外加马不停蹄。何况任宁远似乎也很忙。他都不知道任宁远在哪个公司,做什么工作,现况如何,也就不存在仓促打招呼的必要。
现在是要住上两年,或者争取更久。想到隔了多年又要再见到任宁远,和长期只用电话联络的朋友重新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便有了新奇和兴奋的感觉。
「给你个惊喜啊。」
但那男人惊是惊了,喜是半分都没有。电话那头的声音淡淡的:「来出差?」
曲同秋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惯了,立刻有些心虚:「不,是培训,要两年。」
任宁远颇有责备的意思:「怎么连提都没事先跟我提一声?」
曲同秋忙陪笑:「其实是我女儿考上T大,来读书的。我也顺便调来这边的总公司。想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来了再约你出来吃个饭,跟你说一声,也一样。」
电话里没有再传来声音,可以想象得出来电话那头的任宁远重重皱着眉毛的样子。
「你晚上带小珂出来,一起吃个饭吧。我该给你们接风的。」
曲同秋忙应了一连串的「是」。
任宁远生性沉稳,嘴里自然不说什么,分明是很不欢迎。这和想象的差距甚远,曲同秋有些忐忑了。
晚上曲同秋本来都定好了自己请客,去以前陪客户去过的中等餐厅,结果最后还是去了任宁远订的酒楼。
曲同秋虽然很重视这个朋友,但其实是有些畏惧,或者说敬畏任宁远的。这种敬畏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宁远说什么他都「是」,要么就是「好」、「对」、「行」,加上不停陪笑,自发降了两等,连点菜买单都不敢抢。
曲珂倒是和任宁远相处得更自然,她活泼聪明,长得又乖巧可爱,一直都讨长辈喜欢,也有本事逗得任宁远频频露出微笑。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任宁远对曲珂说:「对了,叔叔有礼物给妳。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学校里总用得着的,妳好好念书,别让妳爸担心。」
一般而言,家里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学,熟人亲戚之间都会有这类实用的礼物。长辈们给个一百两百元的红包,说是买文具用,或者几本书,或者学习相关的用品,公司里的女同事还送了终于告别制服的曲珂一件洋装,说是要当大姑娘了。
对于任宁远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谢,而后收下。礼物是一个包装得仔细的大盒子,拿着有点沉也不是特别沉。
那重量,让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么分量结实的糕点。反正任宁远绝对不会送让人苦笑不得的怪异东西就是了。
回到家,将盒子一拆,里面的东西把曲同秋吓一跳,曲珂则开心地嚷嚷:「啊,小白……」
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个苹果笔记型计算机当小孩子的入学礼物,实在太重了。
「老爸……」
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扑上去抱住laptop不放,生怕被他给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为难。无功不受禄。但看女儿那么乖巧地眼巴巴,作父亲的没几个能泼得下冷水。
「老爸老爸……这个我以后画图肯定要用到的。」
曲同秋唉了一声。曲珂够懂事了,从小都不会跟别的孩子一样撒娇说要这个要那个,连想吃个棒冰零食,都会先做家事来换零用钱。她在大学里确实该有一个配备好一点的计算机。
而任宁远那种性格的人,也不喜欢别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来了就是送出来了,接受方只管收下便是。说什么「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类的客套话,点头哈腰地退回去,那只会得到一个轻视的冷脸。
曲同秋想来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头:「计算机留下是可以,但妳要记得任叔的好,以后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吗?」
「当然知道!」曲珂高高兴兴抱着那白色的机器,「不过等我出息还要几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
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给女儿买一个laptop作为考上名校的奖励,但离婚的时候,他把积蓄都给了妻子,两手空空地开始。这些年过来,他的收入用来支付一大一小的开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钱的,就存不下太多。
准备了大学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剩下的算来算去,买个好的laptop自然不够,若要将就买个配备一般的,看人家三天两头叫售服就怕了,觉得不如攒攒再说。
而任宁远却把他最缺的这个东西给买了。这下就不用替女儿把他那台托运过来的笨重机器挪到T大学校宿舍去了。
任宁远对他态度冷漠,不存在欣赏,缺少热情,温情都没多少,但又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他卸下一块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么定义这个朋友。他是怕任宁远的,因为任宁远是个非常难取悦的人。
当年结婚的时候任宁远替他操办婚礼,他极其感激,接下去有个把月都对任宁远点头哈腰的,尽讨好之能事,奉为再生父母。
但任宁远非常不吃这谄媚的一套,还极度厌恶,许久都没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宁远挺嫌他的,很多时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态。在他变成任宁远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没少挨过任宁远那帮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任宁远没有一脚踹开他,揍着揍着变成他的保护伞,还忍耐着和他来往,他也想不通。
时候不早,曲同秋开始搭买来的小床,挂好布帘、蚊帐,而后父女俩道了晚安,隔着布帘入睡。
夜晚依然闷热,一台站立式风扇靠墙壁放着,转着头两边吹,曲同秋在风扇细小的声响中听见女儿时不时翻身的动静,便轻声问道:「怎么了?热吗?」
女儿闷了一会儿,委屈地说:「我想回家了。」
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这是头一次离家,在外留宿,虽然有父亲陪着,但T城毕竟不同于C市,这临时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里不一样,会有思乡之情是难免的。
于是逗她:「我让妳选个离咱家最近的大学,妳又不念。」
「可我想念好大学嘛。」
离家最近的那个根本连三流都算不上。
父亲安抚道:「所以要读得成书,总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再说这只是小事,别担心,有老爸在,这里也是家啊。」
「可是不习惯啊,我都没认识的朋友,这里的水我也喝不惯。」
「没事,会习惯的。妳老爸当年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也跟妳一样,但很快就适应了,人的弹性限度是很大的。等过段时间妳就会发现新生活很有趣了。」
「真的吗?」
「真的。」
把女儿哄得睡着了,曲同秋自己却有些难以入眠。
他离家上大学的第一天,已经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窗外虫声唧啾,闭着眼想起来,却又如在眼前。
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
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身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么都好,只不过校风剽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么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着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么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学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文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
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立刻不客气拧住他耳朵往上提:「妈的,你功课不是应该很好吗?啊?」
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着脖子,嘴都斜了,模样更滑稽。
旁边有和事佬劝阻:「你干么要抄他的啊?」
那人骂道:「这种死肥猪不是通常成绩都该很好的吗?」
其它人嗤嗤笑了起来。
这是每一所学校里都通用的潜规则,如果成绩不好,那多半长得好,擅长交际;如果长相非常爱国,也不活泼,那多半成绩都很好。
「阿杰你就别抱怨了,谁让你看错人啊。」
阿杰还在为抄到不及格的答案而愤怒:「妈的,长这样,个性又阴沉,连功课都不好,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啊,不如去死算了。」
被欺负是不少大学男生走向社会的必经之路,就当是提前进社会新人训练营好了。
曲同秋无论长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励志电影里的龙套配角,他胆小怕事,威武立刻屈,吃亏当享福,学长要收保护费孝敬费什么的,他肯定是第一个掏钱的。
识时务当然能免吃不少苦头,但对这种窝囊角色,自然也没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当窝囊废,但他没有当英雄的本钱,像被那个阿杰打头、推搡,他心里也非常不服气,但要论两人对打决斗,他肯定是输的,没来得及出手就能被两耳光搧傻了。
何况阿杰他们那些嚣张的家伙,也不是能平白无故嚣张的,都是认识学生会的人,或者拉帮结派。得罪一个,就等于得罪
一群,吃不了兜着走。
当时的男生宿舍,一间房睡八个人。跟他成对角线的那个床铺位置的男生长得非常好,唇红齿白,新生里出名的帅哥,名叫庄维,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里条件不错,骄傲,也清高,有些书呆子气。正是青春电影里的主角类型。
新生来的时候要开迎新会。别的大学都是老生为新生接风,S大照规矩却是新人凑钱来孝敬本系的学长们。
大部分人都不甘不愿地交了钱,也有少数几个脾气硬拳头硬的不予理睬。庄维就是其中一个。
素来枪打出头鸟,学长们杀鸡儆猴,没过多久庄维就被整了。虽然曲同秋这样狗腿地赶紧交钱息事宁人的,日后难免也要被整。但对窝囊废的整法,和对硬骨头的整法,是很不同的。
庄维先是遭到一些刁难,他性格又刚硬,有些迂腐的味道,死活不肯低头,嘴巴也坏,而后就变成被孤立,再接着就开始挨打了。
越是被整,他越倔强,于是就被整得更惨,伤都带到脸上来了。
他原本就没什么人缘可言,一旦变成修理的对象,就跟颗炸弹没两样,不用刻意孤立,也没什么人敢和他亲近了,见了他就绕着走,免得别人要教训他的时候会殃及池鱼。
跟庄维殊途同归的是曲同秋。
曲同秋因为太识相,太软骨头,成了学生帮派里上上下下的「宠儿」,无论是当出气筒还是被差遣跑腿,都少不了他的份,因而也没什么朋友。
按理他和庄维两个倒霉蛋是该惺惺相惜才是,怎奈庄维瞧不起他,他也觉得鼻孔朝天的庄维挺讨人厌。
两人开始有交集,是有一天,他跑腿去帮两个大二学生买啤酒,啤酒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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