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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妹子都爱我,好烦-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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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进了土屋新家,慕思思看着稻草屋顶,忧虑的道:“下雨天不会漏雨吧?”
  “应该不会吧。”薛采打了水在擦桌子,道:“改明儿赚了钱,我就换瓦片盖上去。”
  慕思思点了点头,又去了房间,见两个房间只有一间屋子的床上垫的全是棉絮,另外一间垫的都是稻草。就问:“为什么这样分?”
  薛采蹲在地上擦拭桌腿,“你睡棉絮舒服一点,我皮糙肉厚,睡稻草也一样。”
  慕思思顿时心疼的不行,都怪自己非要分开睡,否则他怎么会这么委屈自己?她低着小脑袋道:“其实我床下面也可以垫草的,棉絮我们平分了吧。”
  “不用。”薛采站起来搓了抹布,“在外行军有时候只能睡野外地上,现在有张床睡就不错了。”
  慕思思还想说什么,薛采道:“你也别说了,这只是暂时的,等过段时间风头过了我就进城,买点新棉絮回来。”
  慕思思这才点了点头,又问晚上吃什么。
  薛采擦了桌子扫了地,让慕思思去休息,他去厨房做饭了。
  村里人给他们送了有一个月的口粮,粮食肉类蔬菜都有。古时候特别是这种山沟里的普通百姓生活真的很匮乏,并不是说他们缺衣少食,而是有好吃的他们也不会做。
  山里的猎户总不会缺了肉吃,但因为不会烹饪,所以不爱吃,宁愿拿出城里卖了换了粮食回来。普通人家吃肉大部分都是腌制了,或者制成熏肉吃。因为这样肉能去腥,而且也比较有味道。
  薛采切了腌肉炸了油炒了蔬菜,又蒸了腊肉蔬菜饭,最后做了道蔬菜汤。
  端着菜一出厨房,就见慕思思蹲在门口眼巴巴看着他。薛采道:“蹲这里做什么?”
  慕思思一脸崇拜的看着薛采,“你还会做饭呀,好厉害。”
  薛采笑了一下,道:“走,吃饭去。”
  他做饭的手艺不错,慕思思从来没有吃过这种滋味,倒也吃的很开心。吃完了之后薛采又去打水洗碗,他对慕思思道:“明天我要跟着猎户们进山捕猎,我已经跟狗剩媳妇打好了招呼,你去她家吃饭。人放机灵点,不该说的话不要说知道吗?”
  慕思思乖乖点头,见薛采蹲在地上洗碗,她道:“要不我来吧。”
  薛采:“嗯?”
  “洗碗,我来洗吧。”慕思思道。
  薛采一想在这里生活总不能一点活儿不会干,就点了点头道:“那你过来。”
  片刻过后,“哐当!”
  一只碗砸在地上碎成好几块,两人看着地上的碎片,都沉默了。
  薛采叹了口气道:“还是我来吧,家里的碗本来就不多……等我赚了钱去城里买一堆碗回来让你砸着玩儿。”
  慕思思窘迫的低着头,宛如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子。
  第二天一早薛采就进山了,慕思思起床的时候就见桌子上摆放着早饭。她磕磕绊绊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吃了早饭。想要去洗碗,但是又不会打水,于是只能坐在家里发呆。
  这时候狗剩媳妇来了,邀请慕思思一起去山里采茶。
  慕思思长这么大只喝过茶,哪里见过长在树上的茶?进了山发现到处都是长得差不多的树叶,好在大家都知道她是城里大户人家来的,没见过也正常,都细心的教她。她知道该采茶树新发的嫩芽,只是采了好久也没采多少,还把自己累得半死。
  抬眼就见周围的人动作迅速,篮子里都装满了茶叶。慕思思咬了咬牙,继续坚持下去。
  等到下山回去了,她已经累得快要走不动路了。不过她心里很高兴,这她是自己亲手从树上采下来的茶,她要等薛采回来泡一杯给他喝。
  哪知道茶采回来还不算完,还要在锅里烤干水分。狗剩媳妇教她,手要不停的在锅里揉搓翻炒茶叶,不然茶叶会糊掉。
  好烫呀,慕思思烫的眼泪汪汪。一双纤纤玉手烫的红通通的,好不容易摘了那么多茶叶,等烤出来就只剩那么一点点,慕思思心疼的不行。
  薛采力气大武艺高强,第一天捕猎就捕到了两头狼。男人们佩服极了,都要邀请他下一次去更深的山里捕猎。
  狼肉没什么好吃的,但是狼的皮毛很值钱,城里人都是花高价收购。他一回到家就看见慕思思瞪大一双眼睛骨碌碌看着他,刚见他回来了就道:“你回来了呀?喝茶!”
  望着捧着茶期待的看着他的慕思思,薛采沉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么么哒~~~~~
上个故事太苦了,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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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臣贼子④

  手里的猎物还没放下,薛采就已经观察到; 慕思思衣衫不整发型凌乱; 脸上有汗渍的痕迹,很明显之前一定去了山林里之类的地形比较复杂的地方。干了体力活,手有点红肿却没有破皮; 再结合她身上的茶香; 薛采已经推断出了她之前干了什么。
  不过他也没说话; 只是把猎物放在地上; 伸手接过茶碗。先是闻了一下,老实说茶香很一般,但是薛采却露出了一个沉醉的表情,“好香啊。”
  慕思思一眨不眨的盯着薛采看,嘴角已经忍不住勾起一个弧度了。接着薛采又喝了一口,然后赞道:“这茶真好喝,我累了一天了,回家能喝碗茶真是太舒服了。”
  慕思思已经彻底绷不住了; 嘴角已经咧开了; “好喝你就多喝点,还有呢。”
  看着慕思思高兴的样子; 薛采心说要想让一个女人满足幸福,除了给与她需要的情感以及物质之外,日常的夸赞和宠溺是必不可少的,女人有时候比男人还渴望被认同。
  薛采大口了喝了茶,之后装作突然发现一样; 轻轻握住了慕思思的手道:“呀,你手怎么了?怎么又红又肿的?”
  慕思思现在已经彻底昏了,她羞涩的道:“没什么的,我就是……跟着狗剩家媳妇去采茶,然后炒了茶。”
  “什么?”薛采恰到好处浮夸的道:“刚刚那茶是你亲手摘的亲手炒的?”
  慕思思脸颊绯红,“嗯。”
  “思思……”薛采一脸感动的不要不要的表情,“为了我你居然这么辛苦?你可是公主啊。”
  “别这么说。”慕思思双眼亮晶晶的道:“自从决定跟你离开,我就已经不是公主了。我是你的妻子,为你做这些是应该的。”
  “思思。”薛采感动的握着慕思思的手。
  “阿湛。”慕思思激动的被薛采握着手。
  两人这样深情对视片刻,薛采感觉到了任务进度上涨了一大截。遂满足的道:“小傻瓜,你好好休息,我给你做饭去。”
  桌子上还有早餐的脏碗,薛采将桌子上收拾了,去院子里打了水洗过碗之后才去做饭。
  今天除了两只狼之外,还打到了一只野鸡。他将野鸡收拾了,放进罐子里,之后又把罐子放进灶洞里。这是村里的土法子,一些野鸡啊肉啊的放锅里一时半会炖不烂,还特别费柴。将特制的汤罐子放进灶洞里,这样锅里烧菜煮饭的时候就能顺便将罐子里的肉炖好了。
  之后他炒了一荤一素两道菜,等饭煮好的时候野鸡汤已经炖好了。
  慕思思这一天实在辛苦,香喷喷的饭菜上了桌,她不顾公主的形象大口大口的吃了两大碗饭,和薛采一起将桌子上的菜全都消灭干净了。饭后慕思思坐在门口看星星,叹气道:“这样吃下去,我会长胖的。”
  正在洗碗的薛采道:“你胖了也漂亮。”
  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慰贴的了……
  慕思思只觉得浑身没有一处不舒坦的,也不知怎么回事,薛采说的每一句话都很合她的心意。她觉得当初的决定果然是正确的,在这里就算是干活干的浑身疼,也比嫁去北元幸福多了。
  薛采洗完了碗,慕思思已经靠在门框上睡着了。他去厨房烧了热水,轻轻摇醒慕思思道:“热水给你弄好了,洗了再睡吧,会舒服点。”
  身上脏的不行,慕思思也确实有点难以忍受。没有人伺候沐浴,她就自己动手,洗完之后发现洗澡好像也不是很难嘛。
  慕思思睡了之后薛采没有急着睡觉,他趁着这个机会将狼肉狼皮处理了。虽然慕思思可能不会介意,但这种场面还是少让她见到的好。
  圆圆的月亮高高的悬挂在天上,村子里的寂静得很,只有虫鸣蛙叫伴随着薛采。
  生活充实日子过的倒也快,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这一个月里慕思思进步飞快,已经学会了洗衣服打水烧水洗碗扫地,就是做饭上没什么天赋。村子里的人也都知道他们家事男人做饭,女人们都羡慕的不得了。捕猎一天回来还会给媳妇儿做饭吃,这是什么绝世好男人?
  因为村子里的女人们念叨多了,导致村子里的男人对薛采都有种诡异的敌视感。一面非常佩服他的身手,一面看见他那张俊俏的脸蛋就会不爽。
  不过不管心里怎么嘀咕,一见面大家就都是好兄弟了。
  这一个月里薛采积攒了不少动物的毛皮和一些城里受欢迎的野味,他借了狗剩家的驴车,打算进城将东西都卖了。狗剩就劝他,说村里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货郎进村收购山货,贩卖一些盐布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让他不要进城那么麻烦。
  薛采表示知道了,但还是要进城。家里缺的东西比较多,还是进城买更方便齐全一点。
  在慕思思的目送中,薛采赶着驴车进了城。他此时已经是一副地道的猎户装扮了,古代又没有照片,除非碰见以前的熟人,否则不太可能会将他认出来。他逛了几家皮货店,选了一家最厚道的将皮货卖了。
  又去酒楼将野味都卖了,之后揣着钱,赶着空空的驴车去购买物品。
  一路上看见有好几拨人背着行囊往城外走,薛采给慕思思买胭脂的时候特意问了掌柜,掌柜叹了口气道:“打仗了,去北元和亲的公主跑了。咱们这儿靠近两国交界,一旦打凶了,肯定会波及到这儿。那些在外地有亲戚的,都拖家带口的投奔亲戚去了。”
  薛采眉头微蹙,掌柜的提醒道:“虽说仗很难打到你们山里去,但是城里遭了秧你们平时要用的油盐粮食就没地儿买了,还是提前做准备吧。”
  薛采道了谢,拿了胭脂水粉走了。路过粮店的时候买了不少米面,回去的路上他心里轻松不起来。这事儿最好是瞒着慕思思,要是让慕思思知道因为她逃跑而发生了战争,她心里肯定会不好受。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万一她知道后选择了放弃现在的生活继续和亲,那和原主所经历的又有何不同呢?
  驴车慢吞吞的到了村口,远远的就见一位佳人站在村口的那棵榕树下。靠近之后慕思思见果然是薛采,高兴的扑了过来,“你回来啦!”
  薛采:“嗯。”
  “辛苦了。”慕思思挽着薛采的手道:“回去吧,我准备好了晚饭。”
  薛采有些意外,“你会做饭了?”
  慕思思面露羞愧之色,“我让刘大嫂帮忙做的。”
  薛采笑了一下,慕思思道:“不过你放心,我早晚会学会做饭的。”
  吃过了饭,薛采在院子里洗碗,慕思思开始清点薛采买回来的东西。
  “这么多东西呀?”慕思思兴奋的看着,“呀,胭脂!还有布料,这是什么?胰子真是太好了,棉絮呢?你没买棉絮吗?”
  “买啦!”薛采大声道:“在最底下!”
  慕思思翻出了棉絮,第一时间去薛采房间将他床底下的稻草去拿都搬出去了,换成棉絮铺在底下。她从房间里走出来道:“对嘛,这样睡着才舒服。”
  薛采已经洗完了碗,他站在慕思思身边道:“你再翻翻看,看有什么?”
  慕思思好奇的继续翻下去,发现了蜡烛炮竹红纸,最后居然翻出了两套鲜红的喜服。她一愣,薛采蹲在她身边与她面对面道:“思思,虽然现在我还没有将草屋顶换成瓦片,还没有将土胚房换成砖房,但我还是想问你,你愿意和我成亲吗?”
  慕思思愣愣的看着薛采,眼泪逐渐蓄满眼眶,她抽了一下鼻子,道:“我要是不愿意,就不会跟你来这儿了。”
  薛采伸出双臂将慕思思轻轻搂在怀中,慕思思伏在薛采怀里流泪,“我的母妃便是和亲嫁到大齐的,从小我就见她被父皇冷落受别人排挤。我不想过她那样的日子,我也不想永远待在皇宫里,我只想和我心爱的人在一起,哪怕粗茶淡饭我都不在乎。”
  薛采搂着慕思思的手紧了紧,慕思思在他耳边道:“阿湛,谢谢你。谢谢你愿意为了我放弃名利地位和我生活在这个小山村,我发誓生生世世都不会负你,我愿意生生世世都做你的妻子。”
  直到薛采挨家挨户的宣布他要和慕思思成亲,村民们这才想起,他们俩好像还没成亲哦?
  不过村里本来就随意,有些家里穷的,直接请亲戚邻居吃顿饭便也算成亲了。薛采不想委屈慕思思,即便是在村里,也要办一长全村最豪华的婚礼。村里的人都很高兴,男人们高兴薛采终于要成亲了,以后家里婆娘再看说他,他就要不客气了。
  女人们也好高兴,成了亲就要生娃,生了娃就不好看了。这样一来村里的女人们就不会被慕思思的美貌压的抬不起头了,简直皆大欢喜。
  面对村里女人们的揶揄调侃,慕思思一面羞涩,一面坚持家里的红双喜要自己亲手来剪。整日里都洋溢着笑容,虽然不再涂脂抹粉,不再穿金戴银,不再身着锦衣,但现在的慕思思比以前更鲜活更动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看了罗小黑战记,在外面浪的有点久,所以更新晚了。明天会好好更新的~
另:罗小黑战记真的很好看哦,没看过的可以去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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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臣贼子⑤

  既然要办一场全村最豪华的婚礼,那自然是离不开钱的。
  薛采叮嘱慕思思在村里好好准备; 他带着捕猎工具就进了山。村子附近的山没什么大猎物; 想要捕获更多更大的猎物还是要进更深的山。一般猎物进山上都是要几个人结伴的,毕竟一个人太多危险。
  但薛采不怕,除非遇到是妖兽; 否则来一个他宰一个来两个他宰一双。
  自打薛采进了山; 慕思思就陷入了各种苦恼之中。比如狗剩媳妇做的饭不好吃; 比如家里就一个人好孤单。
  这天她正在狗剩家和几个妇女一起摘菜; 摘菜倒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大家能聚在一起说话。几个妇女在一起能聊什么,无非东家长西家短。慕思思是插不进嘴的,主要就是听。一把才摘完,涨了不少知识。
  说来说去最后还是说回慕思思身上了,“要说还是你有福气,男人可会疼人了。”
  “就是,咱们这个村儿?那个有女人的家里; 男人动手做过饭?”
  慕思思抿嘴微笑; 道:“也是我笨,我要是早点学会做饭; 阿湛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哟。”狗剩媳妇揶揄道:“你们这你疼我我疼你的小夫妻俩,还真是怪好的。”
  正在说着话呢,忽然有人站在门外喊:“大牛媳妇在不在?”
  大牛媳妇一把豆子还没剥完,闻言走到门边探头出去道:“谁呀?”
  “快回去!”那人道:“你家男人出事了!”
  众人赶到了大牛家,就见大牛浑身是血的躺在门板上; 大牛媳妇看了一眼就嚎叫着扑了上去,“大牛!这是怎么搞得?哎哟这是怎么搞得嘛……”
  背大牛回来的那个猎户道:“碰上当兵的了,给一箭射成这样。”
  “怎么会这样?当兵的进山干嘛?”大牛的二大爷道:“再说了,我们是本本分分的猎户,他们用箭射大牛干嘛?”
  “不是大齐的兵呀,是北元的兵,打仗了!”
  慕思思表情空白了一瞬,问道:“怎么会打起来了?”
  “不晓得。”王三道:“不想我得去城里一趟,万一真打起来了,货郎不来村里了怎么办?”
  村里几个男人结伴赶着驴车进了城,买了不少粮食盐布回来了,一回来全村的人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说着打探来的消息,有说是早就准备打了,也有说是因为和亲的公主跑了,还有说是因为北元皇帝老婆偷人被发现,他气不过就打仗来撒气。
  说来说去普通百信又无可奈何,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物价还没上涨太多多囤点东西。好在他们猎户只要躲在山里不出去,多半不会遭殃。
  “哟,思思啊。”狗剩媳妇关心的道“你脸咋这煞白?别怕啊,我们村里没事。”
  慕思思勉强勾了勾嘴角道:“阿湛还在山里呢。”
  “这没事吧?”村里的人都跟着慕思思叫薛采阿湛,“阿湛他一把力气大着你,身手也灵活,不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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