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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的掠夺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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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的事物是人的天性。许乐长相不差,而且身上有一股气质,超凡脱俗,让人情不自禁地就沉迷进去。

    尤其这个英俊的少年还在他最痛苦的时候降临拯救了她,在婉儿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看着失落里去的婉儿,许乐并没有挽留。

    他情商不低,知道婉儿对他有了好感,但那只不过是懵懂的好感,再等她长大一些就会懂得什么叫爱。况且他对于婉儿不过是怜惜,他这一生已经决定追逐力量,爱情什么的,没有任何意义。

    他已经通过黑影武士了解过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

    根据黑影武士在附近的潜伏和信息收集之后,他对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商王朝虽然已经占据正统,但是统治力已经不像之前强大了。

    似乎因为商国的开国皇帝的一些类似华夏分封的政策,导致现在一群亲王拥兵自重,而且边上的几个小国和游牧民族也在对商王朝这个庞然大物虎视眈眈,只要它露出丝毫的虚弱,就会像饿狼一般扑上来,狠狠地咬下一块肉。

    而至于现在的这任皇帝,名为殷阙,上一代十个皇子争皇位,十个人因为抢的过于激烈,到最后竟然带兵入禁宫的事情都发生了,最后被留有后手的皇帝杀了九个,最后只剩下一个也囚禁在王府,剥夺了兵权,终身囚禁。

    这个当时吃喝玩乐已经放弃竞争皇位的殷阙就这样被皇帝挑了出来,也不知道惊呆了多少人的眼球,只能说傻人有傻福。

    也正是这样,殷阙虽然不是昏君,但是他的能力不足,不然也不会放弃竞争皇位,同时他最喜好美人和仙人之术,经常在民间选秀,派人去寻找仙人的痕迹。

    这恰恰是许乐的机会,他觉得那个几百年前的那个仙人很可能得到了世界奇物,不然。依照这个世界的等级是不可能诞生超凡力量的

    但是现在不能操之过急,人有着劣根性,对于轻而易举的东西是不会珍惜的。所以,他要皇帝亲自来请他,用一种震动天下的方式来请。

    但是说这些还是过早了,现在许乐正在思考用什么办法来造成轰动,让皇帝重视自己。

    正在他思考的时候,一个黑影武士出现向他汇报了一件事情。

    “真是想打瞌睡就给我送来枕头,就拿你们来打响我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战吧!”

    许乐哈哈大笑一声,身形一晃,出现在了白虎身上,拍醒还在睡梦之中的少昊,让他向东边赶去。

    白虎虽然虽然被吵醒了美梦,心中愤愤不平,但是它不敢对自己的主人发脾气,只能愤怒地低吼两声,惊起一群飞鸟。

    …………

    清泉镇东边不远处,一群穿着兽皮衣服,脸上画着奇怪图案的大汉骑在马上,用古怪的语言,叽里咕噜地交谈着。

    兀突骨,他是这次行动的先锋队长,秋天草场食物缺乏,牛羊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大部分都会死去。这就意味着他们部落的人都将没有足够的食物过冬。

    本来根据以往的时候,他们已经积累了大量的食物,但是草原上的最大部落出现了一个非常残暴且强大的首领,不停地向他们这些小部落征收粮食,听说是为了向大商宣战做准备。

    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是否宣战没有一点好处,他们只想好好过日子。但是现实却不允许,为了部落的延续,兀突骨已经召集了所有的青壮男子,准备突袭处于边境的清泉镇。

    兀突骨看着已经修整完毕的部下,整臂一呼,神色严肃,大声喊道:“我们是部落中的勇士,我们这次袭击商国人,抢他们的粮食和女人。抢到多少都归自己,我丝毫不取。但是你们要记住,如果失败了,我们的部落就会从此消失。”

    “队长,怕什么,听说商国女人都细皮嫩肉的,我早就想试试了。”

    “我见过商国人,个个都是软脚虾,我一刀下去他们就会跪下求饶了。”

    “商国人都是两脚羊,我们要不要尝尝味道。”

    一群大汉骑在马上,言语之中尽是对商国人的轻视。甚至有人提出了吃两脚羊的想法。

    两脚羊指的并非羊,而是人,最早因为粮食缺乏以人为食。老瘦男子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但谁又能知道,有一群畜生竟然喜食同类,还研究出不少吃人的方法。

    就像是华夏古代臣子将自己的妻儿煮成肉汤给君王食用,或是黄巢造反之时,竟然以人肉为军粮,可谓是最恶不过人心。

    兀突骨似乎也放在了心,只要自己的部落能延续下去,商国人的死活关他何事。

    彼之英雄,吾之仇寇。立场不同,决定想法不同。没有谁对谁错,只有不同民族为了延续的斗争。

    兀突骨双腿一夹,扬起马鞭,狠狠挥下,身下宝马立起双蹄,长嘶一声,快奔向清泉镇,身后掀起一阵尘土,弥漫了双眼。

    身后其他骑马大汉纷纷跟上,不甘示弱,豪爽的笑声回荡在树林中。却没有发现不远处的大树背后,一个黑影武士化作一滩影子消失。

第三十一章:杀戮

    清晨的小镇,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告别妻儿,扛起锄头向田里赶去。

    每年他们都要向地主们上交粮食,如果交的粮食不够,他们的土地就会被收走,一家人就会面临饿死的困境。

    二狗是镇上菜市一个普通的卖菜小贩,把手中的菜用自己动过手脚的秤提起,然后收过碎银,放入自己衣服内缝着的小布袋。

    坐在自己从家带来的暗红色小凳子上,摸了把头上的汗珠,有些羡慕地对着身边杀猪的屠夫说道:“你说一鸣这小子还真的是命好,竟然能遇见仙人,这样下去啊,就算没有咱们太祖那样大的成就,当个大官什么的不是轻轻松松的,到时候就能天天吃上肉了,真是让人羡慕。”

    “谁说不是呢,为啥我去了那么多趟山里都没碰见,这一鸣见着,真是命啊。”屠夫将手中的杀猪刀一放,叹了口气,眼神中有些羡慕,语气酸酸地回道。

    “昨天你看清仙人的面貌了吗,我昨天正好肚子疼在茅房里,早知道有仙人驾临,再疼也得去啊。”二狗连忙向屠夫询问昨天事情的细节,脸上挂满了遗憾。

    “得了吧,你这小子还不是听到老虎来了,吓的腿都软了,找你这个人的时候,跑得没影了。”屠夫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但没有抓住这件事情不放,继续说道:“你不过就是想去翠玲那里吹嘘嘛,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然后递上一棵大白菜,低声道:“这点是小弟的一点心意,你就和说说那仙人究竟长什么模样。”

    屠夫看着二狗如此懂事,收下这棵大白菜,拿起边上的水杯,

    一口气喝完,润了润嗓子,然后环顾四周,发现没人注意他们,才放心地说道:“我告诉你,你可别乱说啊,要是仙人听到了怪罪我等可就不好了。”

    “那是当然的!”

    “我昨天啊,一开始只见到了一只两人多高的白虎和一鸣一起走回来,然后那个和一鸣一直不对付的三顺就怂恿大家上去将一鸣打死。然后……”

    讲到这里,屠夫咽了一口口水,神色有些害怕,继续道。

    “那白虎上坐起一个穿着道袍的青年男子,那肌肤可是比我见过的富家小姐还要白嫩,看样子应该二十几岁,不过仙人们长生不老,谁知道这个是不是活了几千年的老怪物。

    然后,他说三顺冒犯仙人威严。刚刚说完,一条巨大的火焰巨龙从他手中飞出,把三顺烧成了焦炭。”屠夫说完,看了看边上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松了口气。

    “仙人还能操控火焰啊,真的好厉害,我也好想要这种力量。”二狗听了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在脑中幻想自己拥有这种力量之后如何作威作福。

    嗯,先把翠玲抢到家里,然后把李财主打一顿,把他的第七个小妾,那个十五岁的娇嫩小娘们也抢回来。想着想着,二狗嘴角不禁流出了口水。

    “醒醒,别做白日梦了,你不是还要去干活吗?”屠夫看着在幻想的二狗,一点也不客气地将他拍醒。

    二狗回过神,哀怨地看了屠夫一眼,意兴阑珊地收起了摊子,走出了集市。

    来到镇门口,几个身上沾满黄土的农夫跟二狗打了个招呼,慢悠悠地朝着家里走去。

    二狗都是有气无力地应一声。突然,眼睛眯起,他看到不远处似乎有东西过来了。

    远处,尘土飞扬,二狗远远眺望,似乎有一群人骑马来了。

    难道是什么大人物或者商会过来了?

    不对!

    二狗发现,这一群人穿着兽皮衣服,脸上有古怪图案,长相与商国之人有些不同。

    异族!

    异族袭击村镇!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不过并非是清泉镇,而是不远的玉河镇,十年前被异族袭击,化作废墟。

    当时还引起了朝廷震怒,出兵征伐这些异族,但后来因为异族打游击战,同时奉上礼物赔礼,给了朝廷面子,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不好了,蛮夷入侵了。”这是商国人对于异族的称呼,因为他们茹毛饮血,不懂法理,所以商国人都瞧不起异族,称之为蛮夷。

    兀突骨看见前方几个开始奔逃的镇民,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大吼一声,快马加鞭,赶了过去。

    人的双腿毕竟比不过马的四条腿,不一会就追上了一个农夫。兀突骨拔出弯刀,上面刻着狼的图腾,猛然斩下。

    寒光绽放,刀起人头落,这个农夫还没反应过来,人头飞起,无头的尸体惯性地向前走了几步。

    砰!

    尸体轰然倒地,血液从喉咙处的巨大缺口不断涌出,聚集起一个小小的血坑。

    农夫的头颅滚落到尸体边上,双目瞪大,似乎无法相信自己就这样死去。

    兀突骨冷笑一声,从马背后的箭筒之内拿出一根羽翎长箭,侧过身子,用长箭将人头挑起,拿到手上,别在马背上。

    这是他们部落的传统,将猎物的脑袋挂起来,象征自己的功勋。本来只用于野兽身上,不过在这群游牧人眼中,商国人和牲畜并没有任何区别。

    其他的异族大汉看到自己的首领如此英勇,欢呼起来,然后驾马向其他人冲去,拿出腰间的弯刀,发出奇怪的叫声。

    一场人间惨剧就此拉开,一场屠杀降临到这群普通的平民身上。

    二狗听到后面不断传来的惨叫声,瞳孔放大,心中的恐惧不断蔓延,淹没了他的内心。但是,求生**一直鞭策着他拼命向前跑。

    一点,还差一点!

    看着马上就要到达镇口,平常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此刻却散发着生命的光辉。

    呲!

    胸腹中传来一阵剧痛,口中逆涌上一股腥甜,低下头,看着穿过自己身体的半支箭,染血的箭头像是一个死神,在对他狰狞的微笑。

    “愚蠢的商国人,我兀突骨最擅长的不是骑马,而是射箭。”兀突骨收起长弓,不屑地说道。

    随后驾马进了城镇之中,几个防卫的士兵因为天气有些微凉,靠在柱子上睡觉。

    也难怪这些草原民族能够如此狂妄,就这样的军队,又能守护得了谁。

    “什么声音?”一个士兵被嘈杂的救命声吵醒,揉了揉还没完全睁开的双眼,有些不满地说道。

    呲!

    没等他清醒,兀突骨一箭飞来,钉中眉心,直接终结了他的性命。

    其他几个士兵发现情况不对,立马向镇内奔逃。

    兀突骨拉弓,射箭,每一箭都带走一条生命。他之前就调查过了,这个城镇地处偏僻,只有两百多个武装的士兵,而这些士兵的装备都是一般铁剑,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只是一群被征兆的民兵,只不过是乌合之众。

    不过人多终究会带来隐患,所以现在每解决一个士兵,之后遇到的反抗力量就越小。

    他这次带来了部落中所有青年男子共三百九十二人,每死一个对于部落来说都是重大损失,作为部落话语权最高的几人,他要为部落的未来考虑。

    一个瘦小士兵撒完尿回来看到这一幕,意识到情况不对,没有惊动这群正在屠杀的异族人,连忙向着县令府赶去。

    县令府内有着接近百人的武装力量,而且大量富豪都居住在那附近,有着私兵家奴,只有呆在那边才是安全的。

    所以这个瘦小士兵当下决断,先去县令府,至于这些被屠杀的平民,他也无能为力,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兀突骨并没有发现这个落网的家伙,开始搜刮粮食。

    看看堆积起来的大量粮食,脸上露出一丝温暖的笑容,似乎看到了这个冬天可以安全度过,不会再有部落之中的人被饿死或者冻死了。

第三十二章:杀戮(续)

    县令府中,刘县令坐在檀木椅子上,下面垫着毛绒毯子,坐起来不会硌着屁股。边上的香炉上燃起袅袅白烟,是别人送来的上好檀香,可以静心凝神。

    刘县令之前有点失眠,自从用了这檀香之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就好起来了。

    接过夫人刚刚泡好的茶,轻轻吹一口气,带起的热气在空中飞舞,随后消失无形。抿一口茶水,先涩后甜,内心的不安与担心消失无形。

    “大人不好了,大事不好了!”门外传来呼喊声,声音极为迫切。

    “怎么回事,大呼小叫成何体统。”刘县令眉头一皱,呵斥道。他最注重家教礼仪,这样大呼小叫他已经严厉禁止了,怎么还有人敢违反。

    过了一会,门被推开,一个身影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看到坐在堂上的刘县令,声音悲怆,道:“县令大人,不好了,异族袭击我们清泉镇了。”

    “什么!”

    啪!

    茶杯从手中滑落,掉落在地上,碎成一片片的残渣,原本华美的图案消失不见,只留下遍地残缺。

    刘县令神色变换不定,开口问到:“他们在哪里了?”

    “镇门口,按他们骑马的速度,过会就会来镇中心。”

    “你立马召集府上所有护卫,再派几个家丁去通知一下边上几个大家族,让他们出动一些家奴一起对抗这些异族。”

    “如果他们不同意,想看戏,那你就说,如果这群蛮夷杀过来了,我们可不会提供保护。”

    刘县令对于这几个家族的老狐狸早就看透了,如果不说清楚利害关系,他们绝对会只在边上看戏,根本不会让自己家族实力受损一丝一毫。

    虽然如此,但之前附近镇的下场让刘县令印象深刻,他可不想自己变成一对枯骨,最后朝廷和蛮夷不了了之,死的冤屈。

    他在府中来回踱步,突然记起了在东边还有一位仙人居住,如果有了仙人,这群蛮夷算的了什么。但是他不知道仙人是否会管这些小事,捋一捋胡须,叹息道:“夫人,你派我儿去请仙人驾临,我在这里主持大局。”

    “好的,父亲,我这就出发。”他就刘旭,是刘县令之子,刚刚听到府内的动静,知道蛮夷入侵,正想要过来看看情况如何了,就听到父亲准备让自己去请仙人,正好他也想见一见这个传说中的存在,一口应下。

    “老爷,不好了,府外已经被一群蛮夷大汉包围了已经出不去了。”

    “什么!”父子俩同时出声,根本没料到这群蛮夷动作会这么快。

    …………

    府外,兀突骨带着部落勇士包围了县令府,和几个大户人家,派人进去通告他们交出足够的钱财粮食还有每户交出十个美貌女人。

    …………

    孙府内,孙家家主孙军刚刚接到通知,这群草原蛮夷就杀入府内,连杀数十个家丁,府内女眷被吓得惊叫连连,但还是被这群饿狼一把抱起,扛在肩上,淫笑着摸了几把,带出了府外。

    孙军看着家丁一个个被杀,女眷不断被掳掠,心中仿若刀割,许久,对着为在身边的家丁,声音有些沙哑,艰难道:“你们十个人先保护家族弟子从后门逃跑,保护家族血脉延续。”

    “家主,那您呢?”一个国字脸的家丁问到,他在孙家呆了十年,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况且孙军对他们不薄,他们也对孙军忠心耿耿。

    孙军惨然一笑:“这群畜生竟敢入我家中,掠夺财物,抢夺我孙府女眷,我乃孙家家主,其他人可以退,我不行。剩下的人和我一起出去杀光这些畜生。”

    “就算死,我也要死的轰轰烈烈!”孙军拿起自己珍藏多年的宝刀,冲出门去。

    对着一个准备对一个绿裙侍女进行凌辱的草原蛮夷一刀砍下,斩落了他的头颅,拉起受到惊吓的侍女,吩咐她从后门逃跑。

    然后持刀继续向前走去,他要杀光这些蛮夷,要让他们知道,商国人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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