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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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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把口供看一下,如果没问题,就在口供上签个名。”警察把那口供递了过来,让他过目。

    负责记录的小警察的字写得并不太好。歪歪扭扭,像小学生写的字,但却不潦草,所以看起来并不吃力。

    丁逸大概地看了一遍,重点关注了一下笔录中自己的回答,似乎和自己所说的相差不太多,心想这警察也不会故意陷害自己,又看了一下,在小警察的指导下,在每张纸上都按上了手印。

第三十八章 验伤

    “我能打个电话吗?”他问那警察。

    “不能。”

    “全国通,无限可能。”丁逸强硬地说了一句广告词。

    “所以,在无限的可能中,也存在接不通的可能。”那警察反应倒很快,回了他一句。

    丁逸软了下来:“为什么不让我打电话?我只是跟我家人联系一下,讲一下情况,让他们不要为我担心,另外我还要找个律师。”

    “你家人我们会为你通知的,也会给你找律师的,但不是现在。”警察说。

    他被带回了原来那个留置室。

    躺在床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

    方然呢?她做完了口供去了哪里?回去了吗?她是不是已经把这事告诉爷爷了呢?想起方然痛苦难过的眼神,丁逸的心里又是一阵疼痛。

    爷爷年纪这么大了,还要为自己的这件事操心,想到这里,丁逸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事如果同学们知道后,会怎么想?

    他们一定会很快就知道的。这种事瞒不了,自己被警察带走时,方然的两个朋友都在场,她们其实就是方然的同学,也是自己的校友。

    自己还没有毕业,毕业证还没拿到,发生了这种事,学校会怎么做?自己还能拿到毕业证吗?会被开除学藉吗?

    那个小安会死吗?自己会因此被判刑吗?

    方然会原谅自己吗?

    她以后还会做自己的女朋友吗?

    难道自己的一生就这么完了吗?

    丁逸心乱如麻。

    天渐渐地亮了。

    丁逸一宿没睡,他听到院子里人声开始多了起来,看来警察们都来上班了。

    他觉得头晕脑胀,全身酸痛,看来,昨天的那次击打,后果还是相当严重的,他觉得自己就要坚持不下去了。

    “有人吗?有人吗?”他站在门边,向门外喊道。

    值班室的门被打开了。

    昨天值班的那警察睡眼惺松地走了出来。“咋呼什么?怎么了?”

    “我头痛,我要求去看医生。”丁逸说。

    警察看了他一眼,说:“怎么了?撑不住了?你先等着。不要在这里大呼小叫了,我给你打个电话。”

    他回到了值班室。

    过了很久,他也没有出来。似乎也没其他人到这里来。

    丁逸又躺回到了床上,心想是不是要再把那值班的警察喊过来。想想,压抑住了自己的这个念头。

    这么脾气暴躁的人,还是不要惹他为好。和昨晚其他那几个一起被关进来的人相比,他对自己还算是不错的,人要知足,不要让他太难做。

    自己确实还没到坚持不住的程度。

    会有人来带自己去看病吗?是在这分局大院里,还是到外面的医院?

    如果到外面医院的话,自己是否会有机会给爷爷打个电话呢?

    如果爷爷已经在昨天夜里知道了这件事,想必他昨夜就已经过来了,但为什么还见不到他呢?也许警察不让他来看到我。丁逸难过地想。

    爷爷年纪大了,身体还算好,但这件事对他来说一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希望爷爷能挺得住。虽然爷爷身体上的某些部位想必早已经挺不住了,但至少在这件事上,还是希望他能挺住。

    “唉。”丁逸叹了一口气。

    他听到有车开过来的声音,他站起身来,往窗外看去,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了值班室的门口。车上下来了几个人,打开了值班室的门,走了进去。

    少倾,值班室的门又打开了,值班的那个警察拿着一串钥匙,来到了丁逸的门前,将丁逸的房门打开。

    丁逸被戴上手铐,坐上了车子里。

    “带你到医院。”车里的两个警察坐在他的身边,对他说。

    车子缓缓地开动了,不一会儿就顺着马路来到了公安分局的大门口。

    丁逸感觉到大门在身后慢慢地远去,心里百感交集。曾经以为与自己几乎搭不上关系的警察局,今天自己却被关在了里面。自己成了犯罪嫌疑人。没失去自由时,并不觉得自由有多么宝贵,但一旦失去了,才知道那是多么地值得珍惜。似乎外面的世界与自己已经没有关系了。

    医院里人来人往。警察们还算给他面子,拿了件衣服帮他遮在手上。但他高大的身躯、脸上的青肿和身边的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却十分惹人注目,不时地有人拿眼光瞟向丁逸。眼光又顺着他的脸庞滑落到他的被衣服遮住的手上。

    丁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千万不要遇到熟人啊,他在心里祈祷着。

    或许警察们已经打好了招呼,所以他并没有排队,而是直接进了外科门诊室。一个医生正坐在桌边看着报纸,听到声响,抬头看了一下,丁逸身边的一个警察跟他打了个招呼,说:“谢医生,麻烦你了。人已经到了,你来看看吧。”

    人民警察就是人民警察,对待人民就是客气,和对待被他们剥夺自由的人的差距就是大。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丁逸想。曾经我也是人民,从昨天夜里开始,我已经不是人民了。至少他们对我的态度和对人民的态度已经截然不同了。

    那谢医生显然跟他们认识,笑着说了一句:“不客气。”又看了丁逸一眼,让他坐下,问:“脸肿得很厉害嘛,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怎么搞的?身上还有没有其他伤?”

    为了避免造成人民对人民警察的误解,丁逸身边的一个警察忙解释道:“昨天被人打的,被一群小**围攻,外伤看起来蛮严重的。”

    他的这个解释让谢医生百思不得其解。“他被小**围攻?那你们怎么不把小**抓来,反而把他给抓起来了?”

    人民警察机关当然还没有昏庸到如此的地步,但那警察只说的上半句话和谢医生眼下所看到的情景确实会让人产生误解。可见听人说话要听整句,否则同一件事却会给旁人一个完全相反的印象。

    “咳,你听我把话说完啊。他是被人打成这样,没错。但是他用刀把打他的人捅了,所以才把他抓起来。”

    “原来是这样。那算是正当防卫啊。”看来那医生也是个健谈的人,他开始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

    或许他是在真心地安慰丁逸,或许他只是在寻丁逸开心。

    警察们笑着没说话。

    谢医生发表完自己的论点后,开始履行职务——检查起丁逸的身体来。他问道:“除了头部,你身体还有哪里受伤了?”

    “主要是胸腹部,还有背部。我觉得肋骨可能断了,胸口这边很痛。”丁逸沙哑着嗓子说。他心情不好,加上昨夜一整夜都没睡,身体又受到这么严重的打击,导致他嗓子有些哑。

    谢医生撩开了他的上衣,手放在他的肋骨处,轻轻一按,问道:“痛吗?”

    丁逸“哎哟”叫了一声,倒吸一口凉气,痛得汗水都要流了下来。

    “去拍个片子吧。”医生说,“看看肋骨有没有问题。还要看一下有没有内出血。最重要的是大脑不能有淤血,要是脑部有淤血,那问题就严重了。”

    丁逸希望自己的伤越重越好,但当然这种伤不能是致命的。实话实说,他受的伤越重,说明对方的过错就越大,那他还击的理由就越充分。但如果伤重到自己不治而亡,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伤重些,对他有一定的好处,但如果自己翘了辫子,就算自己自卫还击战的理由再充分更充分还充分充分个N次方,那又有什么用呢?即便市政府给他颁发见义勇为奖章也没有用啊。

    丁逸不希望坐牢,当然更不希望自己死翘翘。

    在自己不会死翘翘,不会造成日后身体机体功能性障碍的情况下,自己的伤是越重越好——不过话说回来,满足以上条件的伤情,又究竟能会有多重呢?

    把这一切检查完毕,大约花了半天的时间。两个警察陪着他从一个科室来到另一个科室,也算任劳任怨,没有怨言。

    在排队等着拍片的期间,也有个警察问他:知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会打你?

    丁逸摇摇头说自己不知道。他这种不老实的态度换来身边这两位警察的一致鄙视。

    “你还真把自己当成受害者了?他们都说了,因为你勾引了别人的女朋友,是不是?你也真是,自己的女朋友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勾引别人的?也是活该。当真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一个年青一点的警察看起来心直口快,如是说道。

    丁逸一愣,听他这么说,他应该在昨晚见过方然,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方然很好呢?总不会是江湖传说吧?

    他忙问道:“你看过我女朋友?她怎么样?现在在哪里?”

    那警察说:“我没见过。只是上班的时候听上一班的同事说起过。说你女朋友很好,长得不错,对你也很好:哭得很伤心,还一直为你说好话。”

    果然他并没有见过方然,他对方然的好印象只是因为江湖中美丽的传说。

    丁逸有些失望,又有些感动。失望的是这个警察并没有看到方然,因此也不知道方然在录完口供后去了哪里,她应该回去了吧?有两个女朋友陪着她,想来也不会有什么意外。感动的是:还是方然好,虽然她从那个小安的嘴里,知道了自己背叛她的事实,但仍然念着自己的好处,还会拼命地为自己求情。

    “有人来看我吗?”丁逸问道。方然应该会把这情况跟爷爷说,爷爷得到这个消息,应该会来的。

    那警察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也是早上才上班,就接到任务把你送到医院来检查身体。谁知道有没有人来找你?”

    “你们知不知道昨天那个被我捅伤的人怎么样了?他的伤情严重吗?”

    看起来这两个警察还算比较好说话,至少目前为止看他们的态度还把自己当成人民,没有当成是阶级敌人,所以丁逸想从他们口里打听一下小安的情况。

    两人对望了一下。

    “我不知道。昨天不是我们当班。谁知道呢?应该没什么事吧。”一个警察说。

    丁逸从他们的神态中知道他们没说实话。他们看来是有意向自己隐瞒一些东西。他心里一沉,忽然有个不好的预感:难道那个小安的情况不太好吗?

    他不会是死了吧?想到这里,他的脸色煞白,全身发麻。

    他要是死了,那我该怎么办?在这里坐以待毙?眼看着自己蹲上一辈子监狱?甚至以命抵命?

    我怎么办?我怎么办?

    他忽然有了一个念头:“抽机会把这两个警察打倒在地,先脱身再说,然后再打听那个被我捅伤的人到底怎么样了。如果他没事,我就回来自首,如果他死了,我就找个地方躲起来,永远不出来。”

第三十九章 刑事拘留

    那警察看出他神色有异,虽然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但也觉得他思想有波动,这对于在外面负责看管丁逸的他们来说,显然是个不利的情况。忙宽慰他道,“你不就捅了他两刀嘛,应该问题不大。上次有人跟人打架,被捅了十几刀,肠子都流出来了,都没死。他只是挨了两刀,又很快进医院了,抢救及时,肯定不会有大问题。”

    另外一个警察听他这么一说,心有灵犀,也说道:“是哎。再说他们打你在先,就算是你捅伤了他,他们也是有过错的。我们带你来验伤,不就是来证明他们有过错嘛,验伤报告,也会作为一个证据,这个对你来说是有好处的。退一万步,就算你把他捅个重伤,我看最不济也就是个防卫过当嘛。还能把你怎么样?”

    虽然知道这两个警察的话是宽慰他,但丁逸心里多少舒服了一些,暂时放弃了逃跑的打算。

    “你们看像我这种情况,会怎么判?”他问道。

    “这可很难说了。一个要看你的伤势怎么样,另一个要看他的伤势怎么样,还有一个,要看法官怎么认定。打个比方,如果验伤报告下来,给你定个结论是重伤,给他定的结论是轻伤,法官再判你正当防卫,那你肯定没事,当庭释放都有可能。”

    丁逸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自己虽然全身伤痛,但自己也知道远没达到重伤的标准。除非通过检查发现,自己某个器官被他们打得坏了,要摘除了,那还差不多算是重伤。但这一点他既不希望会出现,估计也不会出现。

    而那个小安,怎么看也不像是轻伤的样子。小腹挨了三刀,血流了一地,立即就送到医院抢救,现在还生死未卜,如果这只是轻伤,那重伤的人岂不是要终生残疾才算得上?

    看来这警察的话也不可信,为了安抚自己,尽拣些好听的说。

    “最坏的可能呢?”丁逸问。现在当然要知道最坏的可能性,到时候再想对策。

    “最坏的可能?”那警察反问了一句,心里又掂量了一下,觉得不能跟丁逸实话实说,如果跟他实话实说道:“最坏的可能是拉出去枪毙。”那自己真是大脑有屎了。

    因为这句话,这个丁逸说不定马上就会跳起来暴起伤人,瞅机会逃跑。就算他最终跑不掉,也至少会给自己、同事和其他无辜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潜在或现实的危害。事后长官要是查问起丁逸伺机脱逃的原因,得知丁逸是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最坏的可能是拉出去枪毙。”那长官一定会气急败坏,说不定掏出枪来立即把我给枪毙了。那警察想。

    他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我觉得,既然这事已经出现了,那就只能坦然面对。你捅了他,没错,但他们打你在先。所以就算要上法庭,法官在量刑时,也会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

    这些话多少起了点作用,丁逸没有了暴起伤人的理由。他长叹一口气,低下了头去,又开始后悔起来。在他心里默默重复的几句话就是:“我为什么要和谢薇发生关系呢?我为什么要带刀出来呢?我为什么在挨打之后要追上他们呢?我为什么追上他们后还要捅他呢?我为什么捅他的时候不捅他屁股要捅他小腹呢?我为什么捅他小腹捅得那么深不捅浅一点呢……”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或许丁逸能够就他自己的事迹写出一部宏篇巨著:《新十万个为什么》。

    检查结果出来据说要等上几天。他们回去时已经接近中午二十点了。丁逸又被送回到留置室。

    不知道早饭是没有送还是丁逸出去验伤的原因,丁逸没有吃到,所以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牢饭是怎样的,但中午送来的饭终于让他见识到了——简直是难以下咽。

    一碗水泡饭,里面漂着几片白花花的肥肉,丁逸看着就泛起一阵恶心。

    就算是喂猪,用这种伙食来喂,也涉嫌虐待动物啊,太不人道了。他想。

    但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起来,再不吃点东西可能就要饿晕过去了,他犹豫再三,终于压抑着自己的恶心,将肥肉挑了出来,撇在一旁,闭着眼睛吃了几口。

    吃了几口,大约吃了一半,他终于吃不下去了,他将饭碗推在一旁,躺在床上想着心事。

    警察们怎么不来了呢?他们会把我怎么样?难道就这样一直关着吗?关在这房间里?

    丁逸对这些程序并不太懂。他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样进行。但如果要判刑的话,听说是要坐监狱的,应该不会再在这里呆着了,这里是警察局。

    但坐牢前,必须经过法院的审判,审判后如果有罪,才能被关进监狱,如果无罪,就会当庭释放。审判前的这一段时间,我会在哪里呢?继续呆在这留置室里?还是其他地方?

    会不会让我回家呢?等到法庭宣判的时候再去听候判决?

    如果让我回去的话,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找到那个小安的家人,无论赔多少钱,一定要把这件事摆平。相信爷爷会为了让我得到自由而不惜代价的。

    丁逸的这种想法说明了他对法律知识的无知。这也难怪,他学的专业并不是法律专业,也从来没有过参加法律从业资格的考试,一有时间就想着以大量消费的方式为祖国的GDP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暇顾及法律知识的研究,因此他对这些法律程序确实也不太清楚。

    丁逸的认识错误主要有两点:一是他所犯的事,可以归类为“故意伤害”案,这种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并不重要,无论被害人的意愿如何,公诉机关都会向法院进行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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