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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剪影-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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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一起长大,简越看着他们的路走得坎坷,却无力帮忙,但不管怎样,终究还是不能看着他不管的。
  “程总找到了。”开完一个紧急会议,刚刚出会议室,何维就捧着手机走上前来。
  何维按照简越的吩咐,不停的打着程骞的电话,但听见的总是关机的声音,就在他都快要绝望的时候,忽然程骞主动打了电话过来。
  何维接起来,才发现是一家酒吧的老板,他说这个客人醉了,虽然付过了钱,他觉得还是不要再这样喝下去比较好,开了他的手机,发现里面最多的未接来电就是简越的手机,他这才拨了回来。
  简越谢过他,问清了酒吧的地址,开车直奔那里。
  老板说,这个客人已经在这里待了好几天,店员下班了,他就付了钱,算是住宿的费用。
  白天人少,他就一个人盯着空气发呆,晚上人多了,他就一个人慢慢的喝酒,可是这样待了三天三夜,喝得也不算少。
  简越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扑在大厅角落里的沙发上,不知道是醉迷糊了还是睡着了。
  简越把他架起来,刚刚挨近他,就问道一股冲天的酒味,他皱了皱眉,已经看出程骞醉成一滩烂泥。
  走在外面,傍晚的凉风一吹,原本面带绯红的程骞忽然皱起了眉头,一脸不舒服的表情,简越扶他站好,他却一把推开他,俯□子在路边“哇”的吐了起来。
  再美好的男人,喝醉的样子,都不会太好看,何况是烂醉如此。程骞吐完,腿一软,整个人歪倒在街边,嘴里不知道在念叨些什么东西。
  “程骞!”看着男人坐在那里摇摇晃晃的样子,简越恨不得用凉水把他泼醒,“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
  现在的程骞,下巴尽是新生的胡茬,乱糟糟的没有修理,因为连着好几天没有休息,两眼无神,遍布血丝,连头发也乱七八糟。衣服皱巴巴,只能勉强穿在身上。
  简越有点洁癖,更是不能忍受。看着昔日好友这样颓唐的模样,他转身接过何维买来的矿泉水,拧开了,对着他的头淋了下去。
  被冰过的水浇在头上,坐在地上的男人有点清醒过来,他抬头努力看了一眼站在对面的男人,嘴里嘟囔了一声:“你这是干什么!”
  这是终于认出简越了。
  简越一双眉毛皱的紧紧的,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坐在那里的人:“程骞!你以前的骄傲呢?为了一个女人,你至于吗!”
  程骞看着他,怔愣半晌,才苦笑一声:“阿越,原来是你……你来了?”四处望望,发现自己坐在地上,挣扎着要站起身来,何维上前,扶他一把,程骞才接力站起来。
  他已经三天没怎么吃过饭,处于虚脱的状态,简越虽然怒骂,心里还是不忍,看着他随时都要倒下的样子,低下声音:“你何必这样……陆绯言到底哪里好,你就这么舍不得?”
  “是啊……言言到底哪里好呢……”男人低着头苦笑一声,笑容里含着说不出的苦涩,“可是我就是喜欢她……就是喜欢,你说,冉冉哪里好,你又为什么喜欢她?”
  喜欢这个词,哪有什么道理可言,无非是遇见了对的那个人,就真的一头撞了进去,再也回不来。
  如果非要说出个原因,大概是上一世,他不能看清自己的心,所以这一世,既是说不出原因的欢喜,也是一种请求原谅的心思吧。
  “既然这么舍不得,你怎么就弄成现在这样了?我走的时候不还好好的么”简越不解,他离开Z市的时候,程骞还天天去咖啡屋里报道,帮绯言做事,等着她,可是不过短短半个月,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她说,不想再见到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的程骞挣脱何维的扶持,看着远远的街灯一盏盏亮起来,就好像那天晚上的昏暗灯光, “她不喜欢,那我就不出现……我不想惹她烦,只想她能开心就够了。”
  简越沉默,到底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两个人之间的纷繁,他毕竟是个局外人,所以送程骞回了家之后,只留下了一句话:“就算你不出现,她就真的能幸福么?”
  程骞沉默,关上了门,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开始回想起来。
  那天晚上,绯言说,她不想再见到他。
  想到这里,他的心脏就微微抽痛。
  在酒吧的这几天,每天醉了又醒,醒了又继续醉,也就只有醉倒的时候,才能不让自己想着她。
  其实绯言最讨厌男人抽烟喝酒,所以他从来都不敢在她面前这样,每次应酬了喝完酒回家,都要用漱口水洗好几遍,而家里,更是从来不见一丝烟味。
  现在这个样子,大概是绯言最讨厌的模样了吧?
  邋遢,肮脏,酒气冲天,连衣裳也皱巴巴的没有一个正常的形状。
  程骞惨笑一声,看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吊灯,想起那天绯言在病床前说的那些话,对着空气,念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第 52 章

  一个喝空了的玻璃酒瓶“啪”的一声,碎在地上。
  两个男人随意的用袖子抹了一把嘴角的痕迹,发现身边只剩下一瓶酒,程骞看也不看,就要再打开。
  温思承却伸出手来制止了他的动作。
  “别喝了。你今晚已经喝得够多了。”一双勾魂的桃花眼一笑,把站起来的男人拉下来坐好,“要是简越知道,又要说我。”
  程骞伤势本来就没有完全痊愈,撑着去Z市找绯言也就算了,竟然还酗酒。简越把他带回来,找了温思承来陪他,肯定也不会想到,温思承竟然还会陪着程骞继续喝酒吧。
  想起简越对自己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程骞有点抱歉的笑了起来,转过头去看着很长时间不见的好友:“你怎么舍得回来了?不是在度蜜月?”
  “那还不是因为你?”对苏静欢体贴的温思承,才不会考虑程骞到底心里听见会是什么感受,大男人,怕什么伤心?
  “……多谢。”程骞沉默了一下,还是低着头说了一句。
  温思承一巴掌打在他后背上,这一掌用尽了力气,直打得程骞也喊起痛来,他这才满意的收手:“说什么谢?静欢她明白的,你要谢,还不如给我没出世的女儿多点东西呢。”
  “你们……有女儿了?”程骞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双眼弯起来,“恭喜,怎么没跟我说?”
  温思承也是笑眯眯:“刚刚查出来不久,本来想等她胎稳了再说的。不过睿睿一直嚷嚷着这是个弟弟,谁知道到底是不是呢?”
  温思承和苏静欢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儿子温睿,性格和他老爹完全不同,倒有几分简越小时候沉默的样子,他唯一开心的,大概就是苏静欢这次怀孕,因为他想要个弟弟,已经很久了。
  苏静欢觉得男女无所谓,不过温思承倒是更想要个小公主,会撒娇会黏人的那种,他是多么怀念当初冉冉小时候缠着他的样子啊……可惜,现在他的小公主已经被简越给拐走了。
  程骞淡淡的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他脸上的喜悦神色也就消失了。他们三个,温思承虽然早些年很艰难,可到底还是修成了正果,如今连儿子都出来了,马上还要迎接下一个。而简越,从小就和冉冉腻在一起,这么些年,虽然冉冉年纪还小,偶尔也会有矛盾,但到底比自己幸福许多。
  “你是不是想起了陆小姐?”温思承看着他渐露苦涩的脸,开口问道。
  程骞不答话,却点点头,看了一眼满天的星星。这是C市少有的天气,晴朗,没有阴云,而且污染也不重,城市的灯光远去了,才能看见这漫天的繁星。
  “说起来,我和静欢结婚,也才四年多一点。”温思承没有安慰他的意思,反而抬头望着天空回忆起来,“那个时候,也多亏了你们两个在我身边。”
  他和静欢争吵不休,来自家族这边的压力,来自静欢的压力,让他恨不得能把自己一分两半,而他一时的错误举动,让他后悔了小半辈子,但幸好,幸好她还是回来了。
  想起几年前温思承的模样,程骞也有些感叹:“是……那时候你们确实很不容易。”
  “那个时候,静欢都已经要离开了,她不愿意见我,甚至连工作都辞了。我确实能找到她,不过她一见到我,就吼着让我滚远点,离她越远越好。”他开始回忆起,那段他最不愿意回忆的往事。程骞拍了拍他的肩膀,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那时候温思承整个人都处于快要发疯的阶段,他和简越两个人陪在他身边,看着他,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会拿起刀子往自己的身上划,更甚者,发现苏静欢离开C市的时候,他对着自己开了一枪。
  要不是跟在他身边的人发现,扑上前去推开他的手,他现在大概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自然,也不会有睿睿的出世,更不可能有现在的生活。
  程骞明白他的意思,他那样的处境,都熬过来了,不过是一个陆绯言,她性格远没有苏静欢那样的激烈。就算她现在不能原谅他,他就一直这么守着,还怕没有云开雾散的一天么?
  ……
  Z市的初秋,没有夏天的炎热,气候温暖,虽然略有些干燥,但总体来说,非常舒适。
  程骞已经消失了十四天。
  整整两个星期。
  穿着一件薄外套出门,看见楼下又是空无一人的样子,绯言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总觉得有些淡淡的失落。
  大概……是还没习惯吧。
  人就是这样的生物,别人总是追在你的身后,所以你嫌他烦,想让他走开,但他真的走了,又舍不得了,希望他回来或者是再把目光放回自己的身上。
  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连他什么时候走的,那一天什么天气,到现在已经有多长时间,都那么清晰明了。
  大街上还是有环卫工人在清扫着马路,和C市不同,Z市的街道两边种的都是法国梧桐,树干虽然不能算挺拔,但枝叶繁茂,夏天的时候看起来清凉一片。只是秋天,法国梧桐极容易落叶,每天早晨都能扫出一大堆来堆在路边。
  绯言挤在上班的人潮中,一步一步向咖啡屋走过去。
  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身影。
  两个星期不见,他看起来瘦了一点,站在那里,不住的向四周张望。
  程骞站在咖啡屋的门口。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那天和温思承在楼顶的露台上聊完,第二天,温思承就回到了F国。而他,配合医生慢慢的把身体调养好了,才又来到Z市。
  温思承说得对。
  也许他这一生,就耗在等她原谅的过程里了,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上辈子,不是害得她自杀么?
  况且,他们还年轻,他还不到三十岁,就算他七十岁就死去,那也还有四十年的时间。
  他不怕等。
  只怕她不原谅。
  经常到这家咖啡屋的人发现,消失一段时间的那个年轻男人,又坐回了原来的那个位置。
  不过这一次,他不是只对着玻璃墙发呆,他发呆的方向,换成了柜台。
  也有像尹雅一样的年轻女孩,看出这男人身上的不凡,想上前去来一个偶遇,或者是咖啡馆里的相识,但每次还没等坐下,就看见男人微笑着对她说:“我在等人。不好意思。”
  女孩子不好意思的跑开了,渐渐发现,这男人,大概是在追新来不久的那个营业员。
  每天就这么坐着,偶尔店里没人的时候,他再到前台,点一些小甜点之类的东西。不过看起来,他好像不怎么爱吃,每次吃那些甜腻腻的食物,都会微微皱着眉头。
  而那个站在柜台后的年轻女孩,从来没有对他多说过一句话,好像他的那些深情款款,都是一些无用的东西,甚至还比不上一张一块钱的钞票。因为他在付钱的时候,她会绷着脸说一句:“谢谢光临。”
  快要入冬,Z市这几天天气骤冷,降温很快。
  咖啡屋里有暖气,还感觉不到什么,但坐了一天,程骞觉得身体也已经快要麻木了。可是想到在柜台后站了一天的人,他又觉得,这根本算不了什么。
  冬天天暗得快,现在晚上11点的时候,大街上已经一个人都没了。程骞看着绯言把桌子收好,再拖地,自觉的拿起抹布,帮着她抹桌子。
  不得不说,这段时间,大大锻炼了他做家务的能力。
  跟着绯言出门的时候,街上空空荡荡,走在前面的绯言似乎有点冷,紧了紧身上的风衣,又用围巾把自己包裹起来。
  一片残破的梧桐叶落在地上。
  远远的响起轰鸣声,好像远处的工地还在施工,绯言一边感叹着大家都生活不易,一边继续往前面走,前面是一个街角,路灯坏了,一直有些暗。
  拐到街角的时候,前方忽然车灯大亮!
  一辆轿车从不远处的另一条路拐过来,速度飞快的朝着这边撞了过来!绯言尖叫一声,身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程骞一把抓住要往回扯。她吓得整个人紧紧的缩在他怀里,等到车子从他们身边飞速的驶过,只留下一个背影,才在他怀里抖抖索索的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她可真的被吓坏了。
  自杀过,也被吓得够呛。
  程骞却回头看着渐渐远去的车子,半天也没说话。
  为什么深夜的街头,会忽然出现这么一辆车速飞快的车呢?
  “怎么了?”看着他沉思的样子,绯言也忘了自己发誓要和他保持距离的话,开口问道。
  “没什么,走吧。”程骞摇摇头,不想把他的猜测说出来吓到她。
  可是走了没多久,背后却忽然传来更大的轰鸣声,竟然是刚才那辆没有撞到他们的车子!它再次用更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程骞下意识的要拐到另外一条街上去,却发现这条路很窄,两边根本没有岔路,他用力把绯言向一边推去,可还没来得及使力,车子已经逼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写到俺最开始就想写的地方鸟……如果觉得狗血,请不要大意的抽打我吧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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