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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纺织厂花-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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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一声,快门按下。属于青春的美好笑颜,永远定格在胶卷上。
第49章 树下少年
由秋入冬; 几只场寒潮的距离。
江南的冬天阴冷刺骨,何小曼终于发现纺织厂还有一个好处; 就是车间里热啊。从小跟着王秀珍在厂里呆过,那时候不懂事,并不觉得冬日温暖有多珍贵,一旦自己要开始寻生活; 对气温便有了切身感受。
她与叶美贤的相处越来越自然; 叶美贤再如何不搭理别人,对何小曼始终是很好的。不仅偏执一般总想着要她补补营养长长胖; 而且时不时的,会冒出一两句问何小曼的生活,似乎很想知道何小曼这个年纪的孩子; 都在干些什么。
何小曼并不明白师傅的意思; 但她还是敬重着师傅。倒是叶美贤会说; 不多久你就要满师了; 以后要忘了师傅了。何小曼便拼命摇头,才不会呢; 当过一天师傅,也永远是师傅。听得叶美贤心里别提多高兴; 清冷的脸上都有了笑意。
而回到珍珠弄; 何家也是和睦如昔。
何立华已经在装配第四台电视机,程序越来越熟练; 技艺越来越精湛; 还有珍珠弄的邻居家七大姑八大姨也想来; 都得乖乖往后排队。
父亲对一千块赔偿的事绝口不提。何小曼也不便再提,早就去银行开了个存折,将一千块存了起来,只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派大用场。
在王欣的不懈努力之下,何玉华终于接受了他,二人认真地谈着恋爱,为未来做打算。何立华倒是提过,没房子可以先在家里结婚,但王欣有些失落,身为一个男人,不能给所爱的人容身之地,心里实在有些不好受。
何立华的意思,先在家办婚事给办了,这样就可以等厂里的分房。可何玉华的房间也实在小,何小曼又已成年。翻建的事再一次被提上日程。
三叔从部队里寄来了三百块钱,表示对翻建的支持。可是,满打满算,还是缺了上千块。
何小曼私下跟王秀珍咬了耳朵,跟她说,眼下这低物价可维持不了多久,几年内必有一次通货膨胀,现在不翻建,等以后河水都涨三分的时候,再想翻建就更凑不齐这钱了。
于是王秀珍悄悄跟何立华去提:“立华,不如就把小曼那赔偿款先用了吧……”
何立华只沉着脸摇摇头:“小曼就是把道理说破了天,我也不会用这笔钱。”
“可我觉得那天小曼说得也有道理。损失又不是只有医药费,前两天新闻里,我还看到现在有人要精神损失费呢,而且法院也判了。说明这个是合法的,不是不义之财。你要是觉得心里硌应,就算是我们借小曼的,以后慢慢还。”
见王秀珍劝说得如此起劲,何立华叹口气:“肯定是受了小曼指点吧。你啊,就是没主见。我能忍住不再干预,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你们娘儿俩也尊重一下我好不好?”
他嘴上不说,心里却知道,小曼的判断是对的,工资普涨是预兆,意味着物价势必也要随之上涨。不过是因为这个年代还是计划经济,一切都尚滞后,若不抓住机会打个时间差,那将是一辈子的遗憾。
身为长兄、父亲、和丈夫,何立华有责任给这个家更好的未来。
话传到何小曼耳朵里,何小曼对父亲真是既佩服又无奈。佩服他对内心的坚持,无奈他太坚持。
一月底的时候,夜校放假了。高二的期末考,何小曼不出意外地考了第一。更令人惊喜的是,科技学校竟然还有奖学金!
整整一百元啊。可不少了。
何小曼在奖励名单上扫了一眼,并没有看到向丽娜的名字,高一的奖学金获得者是个男生。看来向丽娜的优秀,只能留在了初中。何小曼以为这是很多女生的必经之路,越往上,男生会慢慢开始反超,而女生出现颓势的情况比较多。何小曼不知道,向丽娜的颓势并非因为性别,而是她的心思已经越来越不在学业上。
在春节期间的一次家宴上,她再次重逢了放寒假回来过春节的丁砚。
丁砚俊秀的脸上初初显出一丝成熟的味道,性格也比以前要略微开朗了些,开始经历从少年向青年的转变。
纵然席间的谈话还是那么空洞和无聊,但是向丽娜借着向丁砚讨教学业的机会,拉着他说了不少话。
丁砚出于礼貌,并没有拒绝,而且他性格文静温和,就算心里不太乐意跟向丽娜太接近,表面上也不会显露出来。
从向家告别的时候,他发现向家换了司机,便找了个机会问杜松涛,这才得知,向家司机事发,被开除了公职。丁砚终于松了一口气,老天总算开眼,让肇事者得到了惩罚,正义再如何姗姗来迟,终究也还是来了。
于是,他想到了何小曼。
他以为何小曼一定会给自己写信,哪知道并没有,直到自己跟着导师回到学校,也没有等到何小曼的来信。当初明明说得好好的,丁砚是个重承诺的人,心里不由有些忐忑,何小曼现在还好吗?
何小曼并非故意不给他写信。只是入职工作的事情拖了一段时间,等她正式进入崇光棉织厂,已是十月底。而丁砚说过,十一月份就会跟着导师出去,何小曼不想让自己写给丁砚的第一封信就石沉大海,所以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一转眼,就到了一月份。她想,丁砚应该放寒假了吧,正常的话,他应该回家了吧,可他并没有来找自己。
她曾认认真真地请顾峰给自己在厂里拍了几张照片,穿着白色围单,胸。前五个红色的半圆厂名,戴着纺织工人特有的白色小帽,在纺织机前微笑伫立。胶卷的质感,是后世的高清相机无法比拟的,相片上,堪称是八零年代最美的纺织工人,对生活热忱、对工作尽心、对未来充满希望。
只是,相片现在珍藏在她床边的层板上。她的书桌贡献出来成了父亲的工作台,她在床边安装了一层木板层架,堆了常看的书,和一些女生喜欢的小玩意儿,相片就夹在某本书里,如她心底的秘密一样。
这个年代,没有双休、没有黄金周、也没有春节长假。只休了寥寥数日,何小曼就上班了。
这天回来的时候,王秀珍神神秘秘:“小曼,今天有人来找你了!”
“谁啊?”
“是个男孩子,你猜是谁?”
何小曼的小心脏猛地漏跳一拍,却不敢承认,问:“史培军?他来找我干嘛,大冬天不会爬山吧。”
“什么啊!”王秀珍不气馁,“再猜,比史培军可神气多了。”
何小曼更加忐忑,嘴里却道:“切,史培军现在也还好的,比初中时候神气多了。汤丹老是念叨他呢。反正,我除了史培军和顾峰,跟其他男孩子也没什么来往,实在猜不出。”
王秀珍真是……独角戏很难演啊!
“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啊!那个叫丁彦的小伙子。正好我刚买菜回来,看到他在家门口探头探脑的。听说你上早班,他还挺失望的。”虽然女儿只有十六岁多,但是能有这么帅气优秀的男生上门,王秀珍还是很自豪的。
何小曼撇撇嘴:“原来是他!真是个小气鬼,怕我不还书吧,还上门催债来了。”明知道自己应该是故意曲解的丁砚的来意,但何小曼还是在王秀珍面前心安理得的曲解了。
“不是吧……”王秀珍有些失望,“我看他应该不像那么小气的人……”
“不是催债,他来干什么。送年货?”
“这倒没有……”王秀珍更说不响了,只得讷讷地转了别的话题。
听说丁砚来找过自己,何小曼颇有点心潮难平。这一个学期发生了很多事,进了厂、认识了新朋友、也找到了凶手、还拿了一笔“巨款”。
呵呵。“这一个学期”。何小曼的心里,依然还会用“学期”来计时,似乎比“一个春秋”、“一个季度”、“几个月”,更加直观而贴心。
自从在雨檐下与丁砚碰触,何小曼心里总有着说不出的情愫。这微妙的情愫让她完全不愿意在和丁砚的相处上采取主动。
纵然他们之前还根本谈不上爱情。
丁砚还会再来吗?还是一次不遇,就此退缩?何小曼渴望知道答案,却又藏在心里深深不语。
第二天,依然是早班。崇光棉织厂张灯结彩,还洋溢着春节的味道。
下午三点二十左右,换好了衣裳的早班姑娘们款款走出厂门。只听见田雨她们几个大声惊呼:“哇,好帅啊!”
其他下班的女工们也纷纷向厂门外的一棵树下投去注目礼,有些骑自行车的,不由放慢了车速,还频频回望。
“这个小官人神气的呐,是哪家家属吧?”
“不记得哪家儿子有这么神气啊。那气质,看上去像是个大学生。”
“当我女婿就好了,我晚上睡觉也要笑醒。”
“……”
女人对于“帅气小官人”的热爱,真是亘古不变。上至80,下至8岁,碰到可心的小官人,都可以秒变少女。
连汤丹都笑:“哎哟真是蛮神气的。这男生再不走,就要被妖怪抓走了。”
“呵呵,这是哪里来的唐僧?”何小曼开着玩笑,随着众人的目光向树下看去……
顿时呆住!那树下身形玉立的,不是丁彦吗?
第50章 高度
“何小曼!”丁砚一眼就望见了从厂门内走出来的何小曼; 露出难得的笑容,迎了过来。
分别数月; 全无联系,如此一见面,颇似熟悉的陌生人。
丁砚看何小曼,只觉得从人群中走来; 那样醒目; 似乎比以前更加高挑,眉眼也愈加明艳俊秀;何小曼看丁砚; 也觉得比以前更为清雅。尤其他竟穿着这个年代难得一见的牛仔裤,这是八零年代初期啊,牛仔裤是尚未普及的单品; 能穿上牛仔裤的人; 除了要具有出众的时尚品位; 还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丁砚看似简简单单的黑色夹克配牛仔裤; 却显出跨越时空的帅气。
何小曼内心很激动,但转念一想; 却并没有多意外,毕竟他昨天去珍珠弄找过自己。但汤丹就不行了; 她简直震惊到合不拢嘴:“天哪; 他竟然是找你的……”
“是我朋友。”何小曼低声道。
“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么帅的朋友?”汤丹的口水差点流到地上。
何小曼也来不及跟她多解释,向丁砚挥挥手:“你好; 你怎么来啦?”
“我去同学家有事; 回家经过这里; 想起你。妈说你在这儿上班,就顺道过来了。”这借口真是很蹩脚,加上丁砚腼腆的表情,还心虚地看了汤丹一眼。就差直接说“我说的不是真的”了。
汤丹一吐舌。头,很识趣地跟何小曼告别:“那我先走了啊,明天见!”
一遛烟就跑开,跑进田雨她们的“鸡肚小分队”:“有什么好看,何小曼的朋友。”
“鸡肚小分队”咬牙的咬牙,翻白眼的翻白眼、流口水的流口水,也有三样都干了个遍的。反正,只要是何小曼的朋友,她们表面上就不能承认他帅。
“哎呀,近看其实也一般啦。”
“那个牛仔裤,都不是第一百货商店的那种款式。”
“嗯,有点太瘦了,没男子气。”
听得汤丹暗好笑,损道:“好了好了,刚刚一个个两眼放光的样子,我可看见了,能不能真诚点,承认人家生得好看会死啊。”
“小分队”的姑娘们走得并不快,离得也不算远,话隐隐约约地传到这边,何小曼和丁砚也听了个大概。
“你同事很有趣。”
“你还只有同学,我已经有同事了,是不是比你强。”何小曼倒也不输人。
“你本来就比我强。”丁砚转头望了望她,这话,其实非常真心。
二人并肩,很有默契地向汽车站走去,何小曼要回家,却以为丁砚的家跟自己是一条公交线,毕竟上次在批发市场偶遇,丁砚就是这么告诉她的。
“何小曼,总觉得你生得很高,是不是有一米七了?”丁砚自己就很高,现在跟何小曼并肩走,一转头就能大约目测出何小曼的高度。
“不知道哎,之前量过是一米六八,谁会整天去量啊。”
虽说何小曼说得很轻巧,但在丁砚心里却很微妙,一想到何小曼还在长身体,他就觉得她分明还是个小孩。可她沉静的表情,深潭一般的眼睛,加上比大多数成年女性都要高挑的个子,实在不太像只有十六岁。
“挺好了,不要再长了,再抽个子,你就不能穿高跟鞋了。”丁砚突然莫名其妙地冒了一句。
这话突然在何小曼心上轻轻一弹,几曾何时,高跟鞋就是她的战靴啊!为什么自己现在长这么高?除了父亲何立华的遗传,是不是穿越的时候还带来了“杨简”的某些元素?
“我在织布车间,哪有机会穿高跟鞋啊。”何小曼笑道,“前道脏,细纱忙,织布姑娘跑断肠。穿高跟鞋不是折磨自己嘛。”
转眼,走了车站,下班的一波纺织女工都在等车,个个都向二人行注目礼。还好,汤丹把“鸡肚小分队”带走了,去了另一边的车站,不然何小曼会被眼神绞杀。
虽然在鼓起勇气来到厂门口时,丁砚就已经料想到了会引起别人注意,但眼下这些纺织女工全然不回避的目光,还是让丁砚觉得有些不适应。
何小曼是很通透的,只望见丁砚的神情,便知道这位高材生的脸红病又犯了。
“突然不想坐车了。”何小曼扭头就走。
丁砚舒一口气,赶紧跟上:“我也不想。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吧!”
哈哈,这句话好现代。这是八零年代啊,有什么地方好坐,古城青年的业余爱好就是压马路、看电影,打台球啊。
何小曼忍俊不禁:“这大冷的天,我可不坐路边啊,不想吃西北风。”
离了人群的注视,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丁砚就变得放松起来:“我当然不会带你吃西北风。何小曼,你喝过咖啡没?”
咖啡?咖啡!电视广告里的“味道好极了”曾经风行全国,成为大多数国人的口头禅。可是,现在应该还没有出现吧?一想到此,何小曼觉得自己应该装做从来没有喝过的样子。
“咖啡?没喝过啊!不过我在书里看到过。”别说,学霸人设挺好用,所有由穿越带来的认知上的超前,都可以从“阅读”中找到合理的注解。
“我请你喝咖啡吧。”丁砚望着何小曼欢喜的脸,心中说不出的异样。而这欢喜,是自己给的呢,丁砚不由也欢喜起来。
这年头没有咖啡厅。能喝到咖啡的地方,要么是如丁家、向家这样有地位的人家,要么,就是市里廖廖两家涉外宾馆。而这涉外宾馆,普通人是根本进不去的。
丁砚其实半点儿卖弄的心都没有,专心如他,就算知道“平民”如何小曼不大会有机会喝到咖啡,但也不会多想何小曼是不是有机会去涉外宾馆。在他看来,就是很单纯地想带何小曼去喝咖啡,在那个安静的地方坐坐,说说话。
天鹅宾馆是本市最豪华的宾馆,但却不是高楼,而是市中心一处遗存的古典园林。宾馆建筑就在这古典园林中,建成亭台楼阁的模样,绝对的闹中取静。
这地方,何小曼真没来过,它只存在于传说中。偶尔珍珠弄的人也会提起天鹅宾馆,比如林家。林科长来天鹅宾馆接待过两次客人,每一次都要在珍珠巷从巷头吹到巷尾,然后再强势吹回去。
坐在咖啡厅里,看着面容姣好的服务员轻声细语,的确完全和纺织厂是两个世界。何小曼有些疑惑丁砚的背景,他看起来似乎不仅仅是书香门第那么简单。
“丁彦,你父母真的是教师?我怎么看你过得挺奢侈呢?”
丁砚吓了一跳,他从不觉得自己奢侈,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啊,我就是个学生,怎么会奢侈?”
“学生一般不会喝咖啡。”何小曼撕开小包装,将奶和砂糖加进咖啡中,用小汤勺轻轻地搅拌着。
见她动作如此熟练,丁砚颇是意外。他原本是打算跟何小曼演示一下的,却没想到完全不需要。
“你也不像是第一次喝咖啡啊。”他将了何小曼一军,眼神里却满是笑意。
“《加里森敢死队》里就是这样喝咖啡的,说明我聪明啊,一点看不出来是第一次。”何小曼信口胡诌,就是欺负丁砚没有看过这种电视剧啊。
果然丁砚相信了:“原来是这样,你学东西真的特别快,而且像模像样。”
何小曼笑笑:“丁彦,你知不知道,撞我的那个司机找到了。”
丁砚当然知道了,不过,因为之前他没有向何小曼坦白,所以现在也只能继续装作不知道,还得作出一副欣喜的表情:“真的吗?他是不是受到惩罚了?”
何小曼抬起眼睛,直视丁砚:“是的,是个公车。那个坏蛋被开除公职了。”
丁砚舒了口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过初一,终究逃不得十五啊。”
何小曼突然道:“我还要了一千块赔偿,你说,这样做是不是挺过分?”
丁砚一惊,饶是他不知奢侈为何物,也知道一千块实在是笔相当的“巨款”。不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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