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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神[金推]-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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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作者啊。”
“木办法,谁叫风流写出了自己风格,你想看风流书,就得忍者他龟速。不想看?只要你舍得不看,就滚蛋呗。”
“可不是?我估计风流就是故意吊人胃口,每次就那么一点点,还把人给吊得七上八下半死不活,真想拿刀架他脖子上逼啊。”
“找土豪吧,把风流给绑架了关小黑屋里,写不完不放人!”
“你丫真狠……”
看着这样对话,辰瑾脸僵硬了。
谁说她不鸟读者啊?她只是太忙了,这个时间真没办法保证啊,她又不是故意。
想到这儿,辰瑾不由得打了一行字发送出去,“我以后有时间话量保证两,忙话就一好了。”
群里安静了一瞬,紧接着就炸开了锅。
“惊现风流巨巨,前排围观。”
“诈尸了?”
“召唤暴君,风流出没。”
果然,很,暴君纣王就出现了,一连打出来了一行感叹号,还有无数个喷火表情。
“风流你刚才保证我截图了,如果以后做不到话,哼哼,拉出来鞭尸!”
“暴君你太没格调了,应该是拉出来爆菊,鞭尸多浪费啊。”
“噗老猫,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猥琐吗?”
“爆菊一百遍啊一百遍……”
聊了一会儿,辰瑾顿时就觉得心情很畅。纣王直说让她保持,也没逼她多。看样子是知道她能力了。
很,纣王就找她私聊,“风流,你这本书有出版社看中,你有时间话给我整理一份大纲和人设?我发个表格给你,按照那上面格式填写资料就行了。”
辰瑾顿了顿,“出版话还需要改,晚一些吧,我现不想弄。等网络上出到一半时候再说吧,我也没那么多时间。”
纣王打出了个无语表情,“好吧,我先把表格发给你,你有空话就弄。这本书,你虽然是人,但是有望给你谈下来不低办税!一般人都是直接买断呢。”
“嗯,那先谢谢你了。”
“好说好说。话说风流啊,有存稿没?给点儿福利呗。”
“……暴君大人,我没那习惯。十二点了,我睡觉了。”
“十二点不应该吃饭么,睡什么觉?”
辰瑾这会儿已经是晚上十二点钟了。而华夏国内正是中午十二点钟。所以,俩人不一个频道上。
“暴君大人,我这儿午夜十二点,吃夜宵对胃不好。”
“……你国外?”
“嗯,米国。”
“k,那还真很晚了,你休息吧,记得暗示啊!”
之后辰瑾每天有时间时候都会到群里跟别作者聊聊天,这群人都是死宅死宅,但是很有意思。
不过她只封神榜作者群里说话,加自己书那个v群倒是一直潜水。
但是这一天,让她很惊讶是,竟然有人加她。而且是通过群加她。
“风流大大?”
除了一行省略号之外,辰瑾不知道要回复什么。她群名片已经改了啊。
“我是我是大美人。”
“哦。”
“你一周前加过我是不是?我当时以为是无聊书迷故意冒充你呢。没想到竟然是本尊。”
“你怎么知道我是本尊?”
“呵呵,我费千方百计拿到了你q号,但是你拒绝别人加你。我就一个群一个群地寻找,幸好你真加了读者群,不然话可就麻烦了。我都后悔死了。”
辰瑾无奈一笑,“多谢你支持。留言,打赏粉丝什么,都很感谢你。”
“我把你群名片改了吧,改成作者…醉风流?”
“不用了吧,我平时很少上q,也没太多时间聊天。看你们聊天挺有意思。”
“可是风流大大,要跟读者互动啊。每天十分钟就行了。”
辰瑾想了想觉得,这群读者能够忍受住她,还那么活跃,确实……
所以,辰瑾终还是答应了大美人要求,按照大美人策划,某一天上午十一点钟左右出现。当然了,辰瑾这边米国时间是夜晚十一点钟。
她早就见识过书迷们热情,因为大美人提前预告过,所以平时只有几十个人活跃聊天千人群,这一天迎来了活跃高峰。一人一句话就是一千条啊……
辰瑾说一句话之后,再想看到自己话,就得翻上好几页了。
时间太晚了,她回答了书迷们一些问题之后,就要下线了。因为知道她这边已经是晚上午夜时分,书迷们也很谅解。
这样生活很轻松惬意。但是很,辰瑾就觉得不对劲了。
这都已经半个多月了,艾瑞克去体验生活,竟然没打回来一个电话!
平时,艾瑞克不管是去哪儿,一般迟也是两天内一定要打个电话。之前她是觉得艾瑞克可能是要一个人静静地感受角色,去观察。量地不跟外界接触。
可这都半个月了,竟然还没有一点儿消息!
辰瑾坐不住了,她直接打电话给奥斯顿。奥斯顿却跟她说,让她再等等,艾瑞克正体验监狱生活,好别跟他联系。
有奥斯顿保证艾瑞克不会出事,辰瑾也稍稍放心了。但是她却实想不到,艾瑞克经历着什么样体验。
也不知道奥斯顿是怎么安排,反正辰瑾再次见到艾瑞克,是一个月后。
辰瑾也终于见识到了艾瑞克疯狂。她这时才明白,为何奥斯顿会说艾瑞克适合当演员。
因为艾瑞克为了这个角色,竟然跑去监狱体验生活。而且跟辰瑾想象体验生活完全不一样。她奥斯顿安排下,以一个真正囚犯身份去监狱体验生活!
辰瑾真想骂他疯了。监狱是什么地方?三教九流,换做是她话,哪怕她再怎么样,也绝对不会用这种方式去体验真正监狱生活!
看着艾瑞克那一脸苍白,胡子拉碴样子,简直是让辰瑾都不敢认。
艾瑞克回来之后,先是给了辰瑾一个大大拥抱,接着就去洗澡,然后躺床上足足睡了一天一夜!
艾瑞克终于睡醒了,出来抱住地上爬西蒙,把他抛得飞起来,逗得西蒙格格直笑。
辰瑾却一直都黑着脸做饭。
“jn,我没事。奥斯顿事先安排过,我并没有受伤。”
艾瑞克赔笑看着辰瑾。
辰瑾无奈,“我没有怪你意思,我只是觉得你这种方法太极端了。我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丰富艺术家必定是有丰富生活经验,可也不可能让你体验每一种生活啊?也可以有别方式,比如说通过书籍、影像等资料去感受你没办法感受生活。也可以啊。为什么非要以身犯险?我是不赞同这种办法。”
艾瑞克笑着点点头,“只此一次,我只是太着急了,这么好剧本,不能毁我身上。”
辰瑾耸耸肩,外国人冒险精神,为了自己感兴趣东西,什么付出都值得。像是那种翼装飞行穿越峡谷之类,都是玩儿命啊!
所以艾瑞克这,还真不算什么。
艾瑞克家里待了几天,就电影正式开机之前,奥斯顿忽然给辰瑾拿来了一套书,漫画书。
《生化危机》。
*d^_^b*
第48章
看到这本漫画,辰瑾完全愣住了。
奥斯顿只说了一句话;就急忙走了;去片场了。
辰瑾却满脑子都在回想着奥斯顿的话:“我买下了这本漫画的电影改编权;你帮我看看,能不能改成剧本。”
真是乱七八糟的。
辰瑾很郁闷,这本《生化危机》,正是她之前的国内的时候画的那本漫画。相较于前世她所看的那部《生化危机》;剧情大部分都改了。
或者说;其中还有几分辰瑾自己的风格在内。说起来,跟她给奥斯顿的另一个剧本;《生存游戏》的风格一样。当然了;内容肯定是不一样的。
好吧,说这些只是确定说,这本《生化危机》就是她画出来的那本。
可是,她明明记得很清楚,当初她可没把这本漫画的影视改编权卖掉。那奥斯顿又怎么会说,他已经买下了这本漫画的影视改编权?
辰瑾努力地回想,她当初是有将漫画的其他版权交给唐泽,但是真要卖掉版权的话,唐泽也要跟她商量才对吧?总不会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就把版权给卖掉了?
辰瑾很无语。
即便是这版权能卖给几十万上百万美金,那又如何?她觉得唐泽应该不会缺这么点儿钱。
想不通,辰瑾懒得再想。
不过,一想到自己要改编剧本,辰瑾着实又有些兴奋。
虽然她从画这部漫画的时候就已经构想过电影剧本的事情了,不过,一直都没有写出来。
她以为自己不再是辰瑾了之后,大概这部电影也永远都没办法面世了。却不料,还真是又给了她一次机会呢。
辰瑾缓缓一笑,拿着那几本漫画开始看那些早就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剧情。
《肖申克的救赎》,整整拍摄了半年时间。
最后的剪辑特效等等,也都是奥斯顿亲自盯着做的。
可把奥斯顿给累惨了。不过,最后样片的效果,奥斯顿和弥影都很满意。
“电影拍摄出来的感觉,比剧本要好太多了。”辰瑾看完样片之后,毫不讳言地感慨。
奥斯顿虽然两眼布满了血丝,但是精神却极好。
“还是故事太好了。用这种方式诠释希望和自由,真的是……震撼人心。”
这部电影的票房,辰瑾是知道的。可以说,当初的这部电影,票房甚至不能用滑铁卢来形容。太惨了。
这也是为何,她一开始就要让奥斯顿保证宣传的缘故。
现在,电影都拍摄完成了,奥斯顿的宣传还没开始。
辰瑾忍不住好奇了,奥斯顿到底要如何宣传这部影片?
半年的时间,成长的不仅是奥斯顿,还有艾瑞克。
可以说,成长最快的就是艾瑞克了。
他因为跟老戏骨搭档,他自己又勤奋好学。所以,在这部戏拍摄完成之后,艾瑞克的演技有了质的飞跃。
而这半年的时间,辰瑾的《无上神王》,连载到了一百万字。期间,她大部分时间都是一天两更,相当稳定。
同时,她还跟几个作者,以及最力挺她的读者我是大美人成了朋友,经常在网络上聊天什么的。
还有,对辰瑾来说,最有意义的莫过于,西蒙已经一岁多点儿了,能自己站起来扶着桌子沙发什么的稳稳地走路,如果撒开手的话,还走不太稳,但也能走两步!
辰瑾把西蒙走路的画面录了下来,存放在电脑上。
小孩子的一举一动都带着喜感,就好像是在填补她的内心一样。带给她无穷的快乐。
……
正在辰瑾好奇《肖申克的救赎》到底要如何宣传的时候,奥斯顿已经行动了。
她早就猜想过,奥斯顿这么久都没有开始做宣传,那么他的宣传必定是用的奇招。
可是辰瑾实在是没想到,奥斯顿的奇招,竟然这么得……匪夷所思!
这几天,电视上报纸上网络上,各路媒体都在报道一则新闻。
没错,不是别的,正是新闻。
银行家残忍地强杀了偷情的妻子和妻子的情夫,毫无人性!
这条新闻的点击率很高,传播率也很高。几乎有一小半的米国人都知道了有这么一条新闻。
甚至还有很多人纷纷在网络上留言,或者是打电话到电视台询问,这件事情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在哪个银行。
还有人询问案件的进展状况如何,以及要在哪里开庭审理等。
除此之外,还有米国社会上的反私人持枪组织,特意举行了示威游行,抗议普通民众的持枪权。
好吧,米国各种组织多的很,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你想办什么组织都行。
所以,有反私人持枪组织,那么自然就有要求开放持枪管理权的组织。
你反持枪的示威游行?
我支持持枪的也示威游行!
在极短的时间里,这件事情就扩大化了。至少有一半的米国人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一时间,银行家枪杀偷情的妻子和妻子的情夫这一新闻,占据了各大搜索排行的首位,真真正正地引起了整个米国的注意。
辰瑾看到这样的新闻时,真的是惊悚了。
也就米国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用这种方式给电影做宣传了。
这要是在华夏的话,咳,一个谣言转播五百条就要被逮捕了!
辰瑾很怀疑,难道米国就没有人肉搜索?
媒体和民众,这都三天了还没发现事情的真相?
辰瑾不禁有些担心,这样的宣传实在是太冒险了,一旦民众知道了真相,绝对会产生逆反心理。
因为对这样宣传手段的不喜欢,进而对电影也产生厌烦的心里,那样的话,可就真的糟了。
不过,显然辰瑾的担心是多余的。
奥斯顿的第一步铺开之后,第二步很快就也跟上来了。
恰巧就是在第三天,民众的关注度已经上升的时候,他又放出了所谓的后续消息。
后续消息也简单,银行家杀妻案经过公开审理,陪审团判处残忍杀人的银行家三个终身j□j!
嗯,很好。
恶有恶报,正义得到了伸张。民众们的心里,都满足了。
这件事情,在民众心里,得到了一个圆满的解决。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到此就结束了。
可仅仅只隔了一天之后,又有一则消息。
银行家含冤入狱,杀人者另有其人?
同时,这条消息之下,还罗列了很多证据,以及银行家的供词。他坚决声称,自己没有杀人,绝对没有杀人。
可是他无论如何说,陪审团还是不相信他。但是,他可以以灵魂和耶稣起誓,自己绝对没有杀人!
好嘛!
这则消息一出,那简直就是重磅炸弹。
在米国那种司法制度下,错假冤案的发生频率,可是极小极小的。
首先,米国的取证过程非常严谨,其中绝对不可以有丝毫的违规。否则,哪怕取证过程仅仅是丁点儿的违规,也会被律师发现,从而上报法庭。同时质疑检方的所有证据的真实性,是否都是违规操作取得的?
这一点,绝对不会得到陪审团的支持。也就是说,一旦检方在取证过程中有半点失误的话,那么罪犯就有极大的可能脱罪。
还有就是,法庭上绝对看重证据,没有真实有效的证据的话,疑罪从无。
可以简单点概括就是,宁肯放过一百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
而对比华夏的办案过程,那就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说,在米国,没有搜查证你绝对不可以进入到别人的家里搜查。如果你这样做了,那么你取得的证据就是非法证据,人家是可以直接控告你的。
但是在华夏呢,警察只要说个办案二字,有的拿着真假难辨的警官证,有的根本什么都没拿就直接踹开别人的门,强势进去搜查,这样也是允许的!这样取得的证据,也是有效的!
不仅如此。
米国是检方寻找证据证明嫌疑人犯罪。
而在华夏,则是要嫌疑人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犯罪!
看似一样,实际上却天差地别。
米国的法律规定,不论嫌犯被控的罪行有多严重,也不管检方手中掌握的证据有多充足,只要他未被宣判,都必须假设他是无罪的!
这也是为何,在华夏经常能看到什么含冤入狱十年十二年之类的案件,但是在米国,这样的案件少之又少的原因!
对于这一点,米国民众是相当相当满意和骄傲的。哪怕是当年轰动米国的辛普森杀妻案,整个米国的人都知道是他杀了他妻子,可就因为法律规定的有效证据的原因,就因为警方取得证据的方式,是不合法的,所以这些名名可以把辛普森送入监狱的证据,却不能用。最后,辛普森这个有罪的人,被判无罪!
可即便是如此,米国人依然骄傲。因为他们维护了自己法律的绝对公正性,哪怕是对嫌疑犯,也是一样公正公平。
记得当时有米国人说,如果到最后这件案子还是无法确定辛普森是否真的杀人,那么案子就有两种错判的可能:一是他真的杀了人而被放掉,而是他没杀人却被判了无期徒刑。
这两种可能,问一百个米国人,绝对有一百个人回答他们宁肯是第一种可能!
这是米国人对于自由的坚持和骄傲。
而现在,前两天还吵得沸沸扬扬的银行家杀妻案,竟然被认为是错假冤案?
这简直是在挑战整个米国的神经!
一时间,铺天盖地的新闻,就好像是爆炸了一般,点燃了整个米国。
这时的辰瑾,真的是为奥斯顿狠狠地捏了一把汗啊。
奥斯顿,你怎么就敢这么干?
不过,也能理解,这是米国,只要奥斯顿做的够好,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方面的话,这还真就不算是什么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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