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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强欢,前妻乖乖抱紧我-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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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语气,平静中透着坚定,看来是真的想通,而且下定了决心。初夏意识到自己再劝也没什么用,只能暗暗的叹息一声,替哥哥觉得惋惜。
通话结束了,姚木槿知道初冬回老家要好好想想,也劝初夏好好想想,是否真的要彻底放弃初冬。
生活好像一瞬间就回归了平静,九少好久没来骚扰。因为要搬家,初夏把和龙炿的约会推迟了一些,周末的时候就在宿舍里收拾东西。
在这里住了二年多,东西还真不少,她一样样收拾着,台灯是初冬给买的,水杯是初冬给买的,暖宝是学长给买的、手套是学长给买的、整理箱是学长给买的……
她这才发现,自己真的好久没跟学长联系了,也不知道他最近在国外怎样。等一切都安定下来,一定要打个电话问问。
然后是收拾衣服,粉色的长裙是初冬给买的,那时她刚来大学,他带她去商场买衣服,她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见什么都觉得稀奇。
她对那个时候的事记得非常清楚,可能那是她和哥哥第一次正式牵手的原因吧。他怕她在人群里走丢,然后就紧紧的握着手,逛一路一路都没有松开过,到现在她还能感觉到那天的脸热心跳。
这是她第一条这么女性化的裙子,在他那年的生日当天才穿过一回,后来她再也舍不得穿,就把裙子叠得整整齐齐,宝贝似的收在了箱子里了。
她再次把裙子叠好,依然仔仔细细的收在箱子里,然后收拾其他的衣服,这时,角落里突然掉出一个袋子,一条蓝色的裙子从袋子里滑落出来。裙子有些破了,有些脏了,正是九少送给她传来钩引埃里克的。
没想到她忘记把裙子扔掉,看到这裙子就跟看到九少一样讨厌,她捡起它就恨恨的丢到了垃圾筐里。
衣服收拾的差不多了,就来收拾书。初夏的书多,是真的多,因为她喜欢看书也喜欢买书,除了数学类的书籍外,还格外喜欢赌博类和历史类。
收拾着,有一本书忽然引起了她的注意,那个,应该是刚入大学的时候哥哥送她的吧,可当时她刚来大学,有太多事要忙,还要适应大学的教学方式,根本没空看闲书,就把它放在了一边。等她适应了校园生活,有闲功夫的时候,新买的书已经就把它压在下面了。
然后,她再也没有机会看。
她轻轻的把书拿过来,抚去书页上的灰尘。这是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是她很极少喜欢的爱情小说之一,当时收到这本书,她还很兴奋,没想到哥哥还记得她偶尔提起的喜好。
达西和伊丽莎白曲折又美好的爱情,每次读起都会让人怦然心动,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幻想的和哥哥的爱情,比这还要美好。
可如今,竟然是物是人非……
她有些伤感的打开封面,随意的翻着,想寻找自己最爱读的桥段,突然,有一个东西从书页里掉出来,落在了地上。弯腰捡起,竟然是一封信。
哥哥为何写了一封信,还装在如此纷嫩嫩的信封里,夹在这本书里呢?初夏满腹疑惑,拆开署名是她的信件,越看越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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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不要脸的小三(四千字加更,求留言求月票)
更新时间:2013…7…30 22:45:55 本章字数:4533
纷嫩的信封上,是飞扬有力的四个字:夏夏亲收。
夏夏……初夏看到这二个字,不由的捏紧手里的信,初冬从未当过她的面叫她夏夏,他经常叫她小夏,不然就叫她初夏。
她满腹疑惑,又莫名的心情紧张,缓缓的拆开了信封,拿出了里面的信。
这是二年前的信,当时早就开始流行网络聊天发邮件,很少有人再写信了。他在警校读书,而她还在乡下时,他给她写了那么多信,用的全部都是警校里卖的那种白底黑横的普通信纸。而这次的信纸,却是商店里常见的那种很美的厚纸,就算二年多过去,淡淡的香气却还残留着。
她没想到哥哥那么耿直有点死板的男生,竟然也会买信纸来写信。不过,从信纸折的四四方方的这一点来看,倒还符合他的性格。
她把信纸折开,大概扫了一眼,内容不是很多,一张信纸都没有写满。她从头开始看了起来——
夏夏:
首先恭喜最可恨也是最可爱的小家伙,终于长大了,独立了。
当我知道你考到台大的时候,简直兴奋的一夜未睡。和你分开的这几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什么时候能来到我在的城市,这样,虽然我们不能像以前那样住在一起天天见面,但也可以经常见面。
我很庆幸,你这个平时不太好使的脑袋瓜,到了最后终于开窍,不仅考到台北,还能以那么优异的成绩考进台大,真的是太出于我的意料之外了。我还没表扬你吧?这次真的要夸夸你,夏夏,你是最棒的。
不过话说回来,你对我强烈要求你考到这来,有没有想过原因?如果没有想过,现在闭上眼睛好好想一想吧。
有答案了吗?还没有吗?还是说有了答案,你不敢确信那是不是真的。想从我嘴里得到答案吗?想确信你的猜想是真的吗?本周六下午五点,我在101大厦下面等你,告诉你答案。我们不见不散!
最最……你的初冬。省略号那个字是什么,你猜。XX年XX月XX日
信终于看完了,初夏捏着信纸的手却一直在抖。哥哥的性格从来不是外放型的,可信的字里行间,都散发着奔放和兴奋的气息。
粉色的信封、带着香气的碎花信纸、亲昵的称呼、落款不是“哥哥”而是“初冬”……这封信到底代表了什么,根本就是不言而喻。
他把书交到她手里的时候,好像还叮嘱了一句今天回去就看,她好像也答应了他,结果呢?那个时候,她到底是忙乎什么去了,竟然没有履行对哥哥的诺言。他约她见面,还说不见不散。可她呢?周六那个下午,到底在做什么?
初夏根本什么都想不起来,脑袋里已经乱成了一片,各种声音都冒了出来,悔恨的,懊恼的,疑惑的,探究的……
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终究汇聚成一条线,只得出一个结论。
二年前,哥哥是爱着她的,不仅如此,可能他在更早前就爱着她了,还想在那个周六下午跟她告白!
然而,她没有去回应他,甚至在学期伊始的时候,忙的很少给他打电话。等她终于可以跟他亲近亲近的时候,他的工作也忙了起来,没有多少时间陪她。再然后,她们的关系就慢慢的淡了……
她突然又想起一件事,记得当她穿着粉色裙子出现在他家帮他亲生的时,他好像有那么一瞬间的愣怔。
他给她买衣服,然后送书,然后约见面,再来是他的生日。难道,他当时给她买那么漂亮的衣服,是想她在他告白时候穿,然后二个人去约会?
她已经无法想象当时他都准备了什么,此时此刻,她的心底只剩下一片剧痛,痛得她泪水都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初冬……他跟她发出了爱的讯号,可她没有回应他,她真的好过分,是她辜负了他。
可一直藏在心底的问题,也终于有了答案,她一次次的跟自己说,也许初冬根本没爱过她,只是把她当妹妹,所以她要心平气和的接受他和别人在一起的事实。
然而,现在当她知道初冬也喜欢过她的时候,她的心,竟然再也无法静下来。
下一秒,她到处找了起来,终于在早上背的包包里翻出了手机,手指颤抖的按下了初冬的号码。
嘟——嘟——太好了,初夏兴奋的就差没跳起来,这次他没有再关机。
电话终于接通了,对面传来了一如既往的低沉之音:“喂……”
初夏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急急的问:“初冬,你回来没?”
那边有片刻的迟疑,最后还是回道:“嗯,我回来了,刚到。”
“你在哪,我要见你!”
“我现在有点事,今天可能没空和你见面了。”
“真的没有办法吗……”狂喜转为失望,初夏的声音听起来特别的伤心无助。
“那这样吧,我发个地址给你,你过来找我。”
“好!”
只要一想到自己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她立即兴奋起来,把信和手机装到包包里,然后洗了把脸,翻出压箱底的粉色长裙穿上,整理了下头发, 她这才匆匆的走出学校,打车来到他给的地址。
这是一间咖啡屋,坐落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就算不是休息时间,生意也非常不错,附近办公的白领,偶尔偷闲就会来喝一两杯。初冬以前对这种地方不是很感冒,这次却约在这里见面,倒是让初夏略略有些吃惊。
她入座后立即给初冬发短信,他只回复了一条:再等下。
因为怀孕不能随便乱喝东西,她就点了一杯白开水,一边喝一边等人。可,白开水都喝了三杯,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
她百无聊赖的望向窗外,对面大楼门口好像在拍摄什么东西,围了一群人,离得这么近,她都没有凑热闹的欲望,趴在桌子上,眼神呆呆的望着外面静静的等待着。
不一会儿,从不远处那群人的旁边闪出一个人影——
是初冬!初夏立即坐直了身子,又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借着橱窗照了照自己的脸,嗯,因为还年轻,皮肤够嫩,就算不施以粉黛,也还算光滑亮丽。
她兴奋的瞪大眼,眼睁睁的望着那个英姿飒爽的男人一步步走近。就算离开警队了,他走路的姿势估计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改。不过,不改更好,因为他挺直腰板,昂首阔步的样子,生硬是生硬,却也帅得掉渣。
初冬终于踏进了咖啡厅,初夏站起身走到他面前,拦住了他再往前走:“这里人好多,不太适合说话,我们换个地方好吗?”
初冬看了她一眼,视线在她粉色的裙子上顿了顿,然后点点头,就要到前台去付款。初夏又一把拉住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喝了三杯白开水,没花钱。”
占了人家一个桌子半天还没消费一分钱,她也挺不好意思的。
“那我们走吧。”他淡淡的说了一句,掉头往外走,她立即跟上他的脚步。
他没说去哪,不过,既然走在前面领路,她乖乖跟着就好了。出了咖啡屋才走了几步,他在斑马线前顿了顿,正好红灯了,他又往前走去。
他的步伐本来就比较大,在警队里雷厉风行惯了,走路有些快,她紧跟慢跟的,才能勉强跟上他。当来到马路这边的时候,有个斑马线尽头是马路沿,她着急跟上他就没注意,突然就被扳了一下,惊叫着往前跌去。
初冬条件反射的回头,手疾眼快的一下抓住她,避免了她跌个狗吃屎。初夏惊魂未定的大喘了口气,好险,这要是跌到伤到肚子里的宝宝就糟糕了。
她想抬手拍拍胸口,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被他紧紧的握在。初冬也发现了,刚要收手,她却一下反握住他。
掌心里是他的热度和坚硬度,和她柔软却冰凉的小手有很大的不同。
“哥,你还记得吗?我刚来上大学时,还没开学前你领我去商场买东西,深怕我丢了似的,就这样紧紧的握着我的手。”初夏的心跳很快,“当时,你就给我买了这条粉色的裙子。”
“你……”初冬刚要说什么,旁边忽然响起一个女人相当不满的声音:“喂,姓初的,就算你要偷情,也找个隐蔽点的地方好吗?”
初夏和初冬都不约而同的望向声音来源处,一个带着名牌墨镜的女人,神色傲然的立在他们一旁。
指甲染得大红的手摘下脸上的墨镜,露出精致的容颜,桃花乱飞的眼,粉润性感的大红唇,渐渐的下巴……这女人看起来好眼熟。
初夏猛地想起来了,不由的睁大眼,这不是国际知名模特,当红影星,被娱乐圈称为“第一乳神”的黎黎吗?
也就是龙家老八,龙芭。她的事迹早就传的人尽皆知。
龙家九子,四男五女,不同于其他几个女人的低调,龙芭是一个个性非常张扬外放的人。她的任性骄纵和坏脾气,在娱乐圈里可是出了名的。穿着永远是又短又薄,化妆永远是又浓又厚,可偏偏举手投足间,就透着一股浪眉的味道,所以她特招男人爱的同时,又特招女人恨。
龙芭能红遍全球,绝美的姿色和傲人的身材是一方面,其骇人的家庭背景更是她横扫娱乐圈的资产。惹毛她的,拿钱砸,不顺着她的,拿钱砸,搞不定的事,拿钱砸……她曾经公然在某销量第一的杂志上大放豪言,整个娱乐圈,没有她砸不定的事。
所以,在整个演艺圈,谁也不敢得罪她,甚至为了巴结她身后的庞大家族,极力的迎合她。
龙芭就是红成这样,连初夏这样不太关注娱乐圈的人都知道她的大名。
“嗯?初冬,你也太不把我们龙家放在眼里了吧。”龙芭的声音有些高,加上她知名度本来就高,顿时引来一群路人注目,更有她的粉丝尖叫着围了过来。
“黎黎,黎黎……”
“嘘!”龙芭伸出手指放在红唇,周围的人顿时都不说话了,“我正在教训破坏别人感情的小三呢。”
她说着,冰冷的视线射向了初夏,她忠实粉丝的视线也齐刷刷的射向了初夏,凌厉的仿佛刚开刃的刀子。
初夏的脸色微微一白,最近经常有人把她当小三,龙炿的未婚妻,现在又多了个龙芭。可是龙炿那件事,她问心无愧,但是初冬……她好像真的有点往初冬和龙姒之间插一脚的感觉。
初冬跟初夏根本来不及解释,就算解释,声音也会被淹没在鼎沸的讨伐声中。
“小三神马最不要脸了!”
“就是!就是!”
“黎黎,你说,该怎么教训这个不要脸的小三……”
有人问了一句,话音还未落,一个石头就从人群中飞了出来,正中初夏的脑门,疼的她不由的痛呼了一声。
“你们干什么!”初冬厉喝一声,一把把初夏拉到自己怀里,扫向众人的目光透着冷光。他强大的气势立即压得别人喘不过气来。
龙芭见他这么维护小不要脸的,顿时也怒了,伸出纤纤细指,指着初冬就骂:“好你个不要脸的臭男人,我姐姐为你牺牲了多少,你背着她偷情不算,还敢公然维护不要脸的小三!你对得起我姐姐吗!”
天下女人最讨厌的就是小三,估计就连小三她自己都讨厌新小三。龙芭话音一落,义愤填膺的看客们,包括之前嫉妒龙芭的女人,也都喊了出来:
“打到小三!”
“不要脸的小三滚球!”
她们红了眼,大声喊着还越靠越近,很快就把初冬和初夏围在了一个小圈圈里。大有要把负心汉和臭小三抽筋扒骨之势。嫩飞扬张力。
初冬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初夏吓得更是小脸一片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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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幸福的女人PK失恋的女人
更新时间:2013…7…31 11:30:43 本章字数:3431
出于对偶像的维护,对小三的憎恨,围上初冬和初夏的人,越来越愤怒,大有不好好收拾下小三就对不起社会的架势。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龙姒从不远处跑了过来,用力钻进人群里,一把拉住了龙芭:“黎黎,你在干什么啊!”
“姐,我在替你主持公道!”龙芭一指指初冬,噼里啪啦的一顿说,根本不给别人反驳的机会:
“他也太过分了吧,离你办公这么近的地方,都敢领个女人乱逛。难道是你们要订婚了,所以他就可以肆无忌惮了?别说没订婚,就算结婚,他要是做这些事,也该绑了石头沉入大海吧。”
订婚?初夏仿佛被人当头打了一棒,脑袋里嗡的一声响,整个人彻底呆住了。他和龙姒才认识多久啊,才确定男女恋爱关系多久啊,竟然就要订婚了?是因为太相爱所以才发展这么快吗?
龙姒瞟了一眼脸色苍白的初夏,立即又转向龙芭:“你胡闹什么啊, 这是初冬的亲妹妹,初夏。”
“妹妹?”龙芭略略吃了一惊,然后低头看向初冬和初夏牵在一起的手,哼了一声:“哪里有兄妹手牵着手的,BT吗!”
明明是她弄错了,可她偏死不承认,还要把错推到别人身上去。
她话音一落,初冬就像触电般,迅速松开了初夏的手。掌心的热度这么快就消失了,初夏顿觉心里荒凉一片。
“大家都散开吧,这是一个误会。什么小三不小三的,这二人是兄妹。”龙姒高声劝道,但是周围的人冲着黎黎还在,根本不走,反而纠缠着黎黎要拍照留念。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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