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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双面总裁-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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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命运同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那身影……他不会认错!一定是她,肯定是她!
“秦深!你去哪里?”林笙箫放下手里的裙子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
秦深长腿阔步走得极快,生怕自己玩去一秒,那人便不见了。
可到底还是晚了。
等他奔出香奈儿专柜,左顾右盼时,却怎么也寻不到那一抹倩影。
去哪儿了?
男人心急如焚,斜飞入鬓的剑眉拧成了川字,贴在身侧的双手也在不知不觉中紧握成拳。
刚才明明看到了她,为什么一晃而过就不见了?
难道真是他的错觉么?
还是说,她在故意躲着他?
“秦深,你在看什么呀?是遇见熟人了吗?”林笙箫也跑了过来,挽住他的胳膊,男人眸底滑过一丝厌恶,不过却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了过去。
或许真是他看错了吧。
她怎么可能在S市呢,她都已经消失五年了,五年的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可能她已嫁人,说不定连孩子都有了……
男人神色闪过一丝落寞,黑眸里跳动的火焰渐渐熄灭,恢复了一贯的清冷模样,他抽出手臂兀自插兜,语气淡淡地说道:“没什么,看错人了。”
林笙箫好奇地四下看了看,来来往往的人,他到底将谁认错了?方才那般着急,甚至不惜将她撇下,莫非是见到了他的红颜知己?
一想到这儿,林笙箫的心里就好像堵了一团棉花,莫名不舒坦!
可恶,最好这辈子都别让她知道那个人是谁,否则她绝不会放过她!
……
沈尽欢挑来挑去只选了一件衣服,价格也在她能力范围之内。
王玲嘟囔着说她替她省钱,然后主动抢着去付账。
“呀,居然都三点半了,我得去补习班接火儿下课了。”
“那你快去吧,我等下也要到夜总会,妈妈桑给我排了第一场,真是烦人呢!”
“你小心点儿,别被人占了便宜。”
“做我们这一行的,再怎么小心都会被人占便宜,你是不知道,男人真色,特别是那些四五十岁的老男人,长得丑就算了,丑人还多作怪!家里明明都有老婆却……”王玲说到这事滔滔不绝,瞥见尽欢的脸色不太好,她便赶忙打住了,“不好意思啊,欢欢,你别介意。”
“没事,玲珑,谢谢你给我买的衣服。”
“说这些就太见外了,我走啦,你路上小心。”
“嗯,你也当心车子。”
目送王玲离开,沈尽欢吁了一口气,想起火儿上次说想吃哈根达斯,她便重新折回商场准备买一个带过去,等下课了儿子刚好能吃上。
可她刚一转身,就看见香奈儿专柜站着一道熟悉的身影,那般颀长耀目,周遭所有的人瞬间沦为陪衬!
沈尽欢心思一沉,手里的购物袋“啪嗒”掉在地上!
是秦深!
真的是他!
而秦深面对着她,似乎看到了她又似乎并未看见,中央商场里人来人往,沈尽欢却好像什么都看不到了,眼睛里只剩下那么一个人,那么一个毁了她的一生自己却生活在金字塔顶端的人!
秦深,这个她爱过如今却恨入骨髓的男人,她用了一千八百多个日夜都无法从心尖抹去,他曾经以最霸道的姿势闯入她的生活,将他的名字一笔一划刻在她心上,让她此生都无法忘怀!
沈尽欢以为自己放下了,直到今天再次遇上,她才发现那些深藏在内心深处的暗涌根本从未忘记,如细菌病毒般时时刻刻浸润着她每一个细胞和血管。
这一秒钟,沈尽欢只想逃跑!
不管是打心眼儿里的恨意与躲避,还是她深深的自卑感,此刻她一点也不想见到他,她猛地转过身去,弯腰捡起地上的购物袋,仓皇而逃。
香奈儿专柜前,秦深双手插兜,姿势傲然,漆黑的眸底凝聚着一簇精光,他扫了眼人海,没有发现那抹身影,而后转身进了店里。
……
沈尽欢跑得极快,仿佛背后有洪水猛兽在追赶她,一直跑过了两条街,她才气喘吁吁地扶住路边的电线杆,大口顺气。
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了,她若是再待下去,迟早会和秦深打上照面,当年他对她做出那样的事情在她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她担心自己会再次落入恶魔之手,到时候被他发现火儿的存在,后果不堪设想。
沈尽欢死死咬着牙关,拎着购物袋的手指紧握成拳,指甲掐入掌心也不自知。
可是她又能去哪里?
火儿马上要开学了,她如果这个时候搬家会对孩子的学业有影响,何况,她现在租的房子合约是三年,如今才刚满两年,现在就走的话押金是不会退的,没有钱,她和火儿势必要流落街头。
她一个大人还好,可她不能害了孩子。
沈尽欢颓然地靠在电线杆上,一时之间竟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
罢了,她以后尽量少出门,少去那些高档的地方转悠,刚才她也看见了,秦深身边有佳人相伴,想必那就是他此次回国联姻的对象,等到他和那位小姐结了婚,她也就不用害怕被他盯上。
沈尽欢想得很美,然而现实却很残酷,她以为此生都不会与秦深有所交集,没想到三天之后命运就同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
一连三天,沈尽欢一直在做噩梦,重复着五年前的那段残酷的往事。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心口密密麻麻地刺痛,痛得她辗转反侧,精神崩溃。
“欢欢,你的黑眼圈好严重哦,女人要注意保养啦,不然老了就没有男人敢要你了。”
一大早,穿戴整齐的沈焱就来编排她,沈尽欢系着围裙在厨房准备早餐,她闻言擦了擦额头的汗,笑着回答:“妈妈有你就足够了。”
小家伙乐呵呵地跑了过来,抱住她的腿,柔软的脸蛋在她小腿肚上蹭来蹭去:“欢欢,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距离你补习班结束还剩最后两天的日子,对不对?”
火儿眨了眨黑曜石般璀璨明亮的眼睛,稚声稚气地说:“也没说错啦,不过今天还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日子哦!”
沈尽欢愣住,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她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火儿眉头皱得跟毛毛虫似的,他突然哒哒哒地跑了出去,沈尽欢摇头叹了口气,继续准备早餐,不一会儿,又是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小家伙折了回来,从后面抱住她的腿,奶声奶气地叫道:“欢欢,今天是你22岁生日啦,生日快乐哦!”
☆、【010】睡过的女人自己还不清楚么
沈尽欢浑身一震,正在做寿司的手冷不防地悬在半空中。
今天……竟然是她的生日!
她怔忡地看着孩子粉妆玉琢的脸庞,竟是久久说不出话来。
“欢欢,你看,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生日礼物。”火儿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幅蜡笔画,画的是一家三口手拉手在夕阳下的背影。
他胖胖的小手指了指画上的人,有模有样地介绍:“呐,左边这个扎着辫子的是欢欢,中间的是火儿,右边这个又高又壮的男人就是火儿的爸爸。”
沈尽欢的眼眶不由地湿润了,鼻尖一阵酸涩,她连忙抬手抹了下眼角,这才不至于当着孩子的面哭出来。
他从未见过自己的爸爸,也从不在她面前说自己想爸爸,可他到底是个孩子,总会渴望父爱的。
沈尽欢心头苦涩,很不是滋味。
火儿胖嘟嘟的小手主动拉住她的,声音软软糯糯,听得人无比舒心。
“欢欢,你怎么哭了?”
沈尽欢吸了吸鼻子,在儿子说完这句话后眼泪顿时如开闸洪水肆虐汹涌,一发不可收拾。她蹲下身子,从儿子手中接过那幅画,啜泣着说:“妈妈只是太感动了,谢谢火儿,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她亲了亲儿子的脸颊,将那幅画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
“真的吗?”孩子天真无邪,自然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他顿时高兴得手舞足蹈,主动去给沈尽欢擦眼泪,“这几天下课后我一直在努力画呢,我本来还担心自己画的不好欢欢不喜欢,这下我终于放心啦!”
“妈妈很喜欢,非常喜欢,谢谢你。”
“嘿嘿。”火儿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俊气的小脸上满是得意的神情。
……
早餐过后,沈尽欢将火儿送去补习班,王玲也风风火火地给她打电话,祝她生日快乐,沈尽欢感激不尽。
没想到,他们都记得她的生日,唯独她自己不记得。
“欢欢,今晚来百乐门,我给你庆祝,具体时间我再通知你,一定要来啊!”王玲在电话里再三强调,尽欢推脱不掉,只好暂时答应了。
她回到家里脱下围裙,进卧室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她将火儿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小心谨慎地收好,打算回头买个相框裱起来挂在墙上。
收拾抽屉的时候目光不经意间瞥到躺在角落里那张孤零零的烫金名片。那是万盛酒店总裁沈让的名片,三天前在警察局时沈让给她和王玲一人发了一张。
沈尽欢脑海里回忆起王玲说的话。
如果能进万盛工作,哪怕不是做项目经理只是当个端茶送水的小妹,工资也是相当可观的。
心思一定,最终还是将那名片丢进了垃圾桶。
算了,那样的高枝她不能攀,一旦被秦深发现她的存在,她的好日子便到头了!
……
第一跨国集团顶层总裁办公室。
秦深三天前刚刚回国,今天公司总部便已万事俱备,除了总裁办公室应他的要求需要他自己亲自布置之外,其他每一层每一间都由专门的设计师设计布置完毕,且已经全员入驻展开工作。
“呼,累死我了,下次能不能找搬家公司啊?”沈让一手抹去额头的汗,另一只手去拧矿泉水瓶盖子。
搬了一上午的东西,他腰都快垮了。
秦深站在硕大的落地窗边,双手环胸剑眉轻蹙,他一言不发地盯着沈让坐着的真皮沙发,直看得对方毛骨悚然浑身不自在。
“喂,你又想什么呢?”
沈让站了起来,这时候秦深突然朝他做了个手势:“站那儿别动!”
沈让懵了,这什么情况啊?他这一惊一乍的性子怎么一点儿都没变?莫非是病还没好?
“果然歪了一度!”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秦深拍了下手,长腿迈过来,将沙发往东南方向稍微挪了挪,之后重新回到窗边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
沈让眼角微不可见地抽搐了一下,他看怪物一般看着他,他居然用眼睛就计算出角度了?就算是顶级的设计师也要用尺子量才能做到那般精确啊!
沈让好久才回过神来,犹觉得不可思议,秦深的智商果真异于常人,而他对待一件事又会特别认真执著,不求更好只求最好。
“这和刚才有什么差别吗?”一度的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人的肉眼基本看不出来,可秦深却看得分清!
男人冷眸转了转,懒得同他废话,他在办公室里左右走了几步,看起来对自己亲手布置的新环境甚是满意。
“对了阿深,你猜我那天去警察局看到谁了?”沈让喝了口水,复又坐下来休息,与他闲聊。
秦深淡淡扫了他一眼,以眼神示意他有话快说。
“就是你回国那天在华利大厦碰到的那个女人。”沈让得意地笑了笑,秦深蹙了蹙眉头:“你在说谁?”
“你装什么呀,就那个踢坏你车灯的,你当时在车上盯着人家看,后来还问我有没有看清她的容貌。”
秦深回想了一下,依稀记起那么一回事,勾了下唇道:“哦,路人罢了,我也没看清。”
“我还以为你对她有意思呢,不过说来也奇怪,那天你司机撞了的人刚好是她姐妹,我去警察局保她们两个,看到她之后总觉得以前似乎在哪儿见过。”沈让轻啧两声,绞尽脑汁地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秦深难得露出一丝笑,戏谑一声:“是你以往的风流债吧?”
“当然不是!我睡过的女人自己还不清楚么?那女人很不一样,长得清纯无害,可是那眼睛里面又好像藏着很多秘密,整个人明显很忧郁,我肯定是在哪儿见过。”
“行了打住,我可不想听你的浪荡事迹。”
“我跟你说正经的呢!她叫什么来着?哎呀瞧我这记性,给了她们一人一张名片,说要是遇到麻烦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不过都三天过去了也没联系我,我想应该是不会再联系了,”沈让颇有些懊恼,“回头我问问警察局那边,看看究竟叫什么名字。”
秦深好笑地摇了摇头,他还从未见沈让这样过,不免有些讶异,他口中那个长相清纯无害眼神却很忧郁的女人究竟是谁。
“先不管了,你回来三天一直在忙,不是公司就是林家,我到现在都没空为你接风洗尘呢,今晚八点,到百乐门,我做东。”
沈让拍了拍秦深的肩膀,男人瞟了他一眼,漫不经心道:“好。”
……
☆、【011】兜兜转转终是遇上了
下午的时候沈尽欢又去了两家建筑公司面试,她已将要求放到最低,可惜对方见她高中未毕业依旧不肯录用她。
照这个情况下去,她何时才能找到工作?
王玲来电通知她晚上八点到百乐门,她本想推掉,毕竟她不喜欢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可王玲说有个天大的惊喜,一定要去,否则就绝交。
没办法,她只能答应了。
接了火儿回来,她特意去订做了一个小蛋糕,晚上母子俩人在家中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火儿很懂事地上床睡觉,并叮嘱她不要玩得太晚。
沈尽欢换上了三天前王玲在中央商场买了送她的衣服,之后便出了门。
……
晚八点,S市华灯初上。
沈尽欢在公交车上已经接到王玲好几个电话,催促她快一点不要迟到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
公交站台就在百乐门前方一百米,一下车就能看到那一片霓虹灯下璀璨奢靡的光景。
百乐门的门口停着好几辆豪车,门庭若市金碧辉煌,沈尽欢走过去不由地多看了两眼。
“欢欢!在这里!”
她人站在门外就听到王玲激动高亢的声音,一回头便见她身着素色旗袍,婀娜多姿地朝她挥手。
真美。
王玲是真美,活得像个正儿八经的女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散发着女人的妩媚气息。
沈尽欢深吸了口气,往里面走去。
王玲见了她高兴地上前就是拥抱:“可算把你盼来了,我还以为你要临时放我鸽子呢!”
“怎么会,我都答应你了,不过你说的惊喜是什么?”
“等一会儿进去你就知道了。”
王玲故意卖了个关子,沈尽欢皱了皱眉头,心中莫名觉得忐忑,她总觉得今晚出来是个错误的决定,而王玲口中所谓的惊喜搞不好对她而言会是惊吓。
“啧啧,我就说咱们欢欢是最漂亮的,你看这稍微一打扮,直接把百乐门的头牌花魁都比下去了!”
“我哪有?你别乱说,当心给人听见了。”沈尽欢蹙起眉头,脸颊微红。
“好啦,不逗你了,我今晚好不容易才要到二号公馆的钥匙,咱们快走吧,别让惊喜等得太着急。”
“到底是什么惊喜啊?”
“马上你就知道了。”
王玲火急火燎地拉住她的手便往里走。
彼时。
旋转大门处,几个着装考究的青年才俊走了进来,一行人皆是天之骄子,长相自是无可挑剔,举手投足间均散发着无可匹敌的贵气。
为首的是S市鼎鼎有名的万盛酒店执行总裁沈让!
沈让穿了一套白色的休闲服,衬得他皮肤在灯光下更加白皙夺目,五官精雕细琢,气质宛如谪仙,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而他左边的男人则显得低调得多,白衣黑裤身长如玉,双手插兜姿势傲然,眉目轻垂看不出他究竟是谁,他不似沈让那般风流,反倒是处处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意,明明令人心神向往却偏又觉得太过冷清,可望而不可及。
其余几个公子哥一看便是沈让的酒肉朋友,各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生怕别人不知他们是富二代似的。
这群人甫一出现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百乐门的经理亲自上前迎接,沈让对着左边的男人说了一句话,后者挑了下眉:“我随意。”
“那好,就去一号会馆吧,把我寄放在这里的好酒送来。”
“是,沈总。”
“阿深,今晚是替你接风洗尘,你可千万别扫了大家的兴致,该喝喝该玩玩,该怎么放开就怎么放开,回头经理送来的小姐们,你务必要点一个才行,否则就太不给我面子了。”沈让搂住他的肩膀,秦深不喜被人碰触,抬手将他的手拿下来,语气淡淡道:“既然来了,自然要尽兴。”
“爽快!和聪明人谈话就是舒服!走!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
二号公馆里,气氛诡异。
沈尽欢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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