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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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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胜男和候刚收拾了行李,带好县衙的公文,去牢房提了马六出来,此时的马六刚刚挨了一百杖,脖子上又带了厚厚的枷锁,整个人看起来憔悴的不成人样。

“胜男,路上注意安全,候刚,你是前辈,多提点李胜男!”

李正义站在城门口,简单的交代了胜男几句,然后让他们上了路。

路过南山的时候,魏良也在路边等着,他递给胜男一包东西,“这些点心你在路上吃,万事小心!”

“恩,南山就交给你了,如果魏家人找你麻烦,就去找我爹!”

胜男并不担心路途艰难,她有宝葫芦,又有悍马和馒头相伴,心里对第一次出差反而兴致满满……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侯大哥,咱们一路走到辽东吗?”

胜男和候刚押着马六走在官道上。走了半天,他们终于出了历城县,在路边一个小茶摊歇脚。胜男想起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以前看电视的时候上面押解犯人都是走路,但人家那是电视呀,镜头一闪就能到地方,可他们这次要去几千里之外的关外,如果靠走的话,猴年马月才能回来呀,便忙问道。

候刚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被枷锁压得抬不起头的马六。

马六接触到他的目光,忙挣扎着指着自己的包袱,“都是我的错,连累两位兄弟出这么远的公差。我包袱里还有十两纹银,是家人给的盘缠,权当咱们一路的车马住宿费用,候兄弟,小五妹妹,你们千万不要客气!”

候刚没有去拿包袱,反而看了看胜男。

胜男忙笑道:“呵呵,小五我第一次出公差。很多规矩都不懂,还望侯大哥指点呀!”

候刚一看胜男很上道,土黄色的脸上露出一抹笑,他拖过马六的包袱,从里面摸出一个深蓝的小布包,里面放着两锭银子,他掂了掂,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既然马大哥这么大方,兄弟我也不会不顾念共事一场,小五,拿钥匙!”

“哎!”胜男从怀里摸出一串钥匙,她心里一直在琢磨,候刚和马六一起时同班的兄弟,肯定路上有所照顾,但自从出了城,候刚却连枷锁都不给马六下,让她颇为疑惑,现在一看,原来如此呀。

候刚帮马六下了枷锁,然后叮嘱道:“路途遥远,兄弟我不会看马老弟受罪,不过,咱们丑话说头里,如果你想趁机做点什么,就别怪兄弟无情了!”

“不会,不会!”

马六心里骂着,该死的李大头。收了自己这么多金银珠宝,却让一个中立的候刚和李头的女儿来押送,这不是要他的命嘛?还好,他家里还有一些积蓄,再加候刚还多少念及一点兄弟的情谊,没有翻他的包袱,否则到了流放之地,他拿什么打点关系?!

枷锁下了,但是手上的锁链并没有解开,候刚把钥匙又交给胜男,然后把银子揣进怀里,“呵呵,有了盘缠,咱们走水路,直到通州,然后出关至辽东卫。”

“水路?”胜男想了想地图,心中盘算着会通运河的站点,问道:“咱们先去聊城吗?”

候刚又让小二包了几斤包子,点头:“没错,待会儿我去叫辆马车,咱们坐马车先去聊城!”

“好!”

胜男走了一上午也走得脚疼。奶奶的,这是流放犯人呀,还是流放公差?!

吃罢午饭,候刚让茶水摊的小二帮忙叫了一辆马车,然后带好要的干粮和酒肉,押着马六上了马车。

“小五,这是五两银子,你拿着!”

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候刚从怀里掏出刚才从马六那里得来的钱,递给胜男一锭银子,表明一人一半,他绝不会独吞。

“呵呵,侯大哥,小五是第一次出门,什么都不懂,咱这一路上还指不定遇到什么难处呢,还需要您多多照顾我,”胜男并没有接那锭银子,而是从自己的包袱里摸出一包精致的点心递给他,“这是县城有名的西点,您尝尝!”

候刚本来以为李头把自己的女儿加进来,是来监视他和马六的。谁都知道,自从马六犯了案之后,他们马快的地位就急转直下,一些平时和李大头走得比较近的人,都被趁机清洗掉,而自己刚来衙门不久,还没有得到李大头的垂青,自然不是他的嫡系。所以才侥幸留了下来。

这趟公差,出门之前李大头还特意把他叫到家里交代,什么看好犯人啦,不要多和李胜男多说什么啦,更不要单独让李胜男和犯人接触啦……说了这么多,原因很简单,马六手上一定有李大头的把柄,否则李大头不会这么紧张,李胜男也不会刚进衙门就出这么远的公差。

如今却见这李胜男很懂规矩,不该问的一句也没有问,更没有主动接触过马六,他心里大定,听了胜男的话,便把银子又揣了回去,反手接过糕点放在身侧的隔板上,“恩”了一声,便眯着眼睛开始盘算这趟公差能挣多少钱。

胜男见候刚眯上了眼,貌似要休息的样子,自己也没有再说话,扫了一眼窝在角落的马六,便开始琢磨父亲的交代。

“候刚不是李大头的亲信,不过李大头肯定也事前交代过他,你不要轻举妄动……辽东偏远。一路上多得是时间和马六套话,不要急于一时……你是个女儿家,万事要小心!”

胜男出发前一天,李正义拉着她交代了半宿,零零碎碎的把公事说了一遍,最后才想起她的性别问题。

呵呵,前世经常和男同学一起郊游、露营,也经常跟哥哥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去旅游,自己早就忘了男女有别。还好,自己在这一世,也是从小被当做男儿教养。进了衙门也是一派假小子的作风,和一帮大老粗兄弟相称。从候刚的眼神中,她看出这位年仅三旬的捕快,估计也把她当小弟看了。

小弟就小弟,还省了不少麻烦呢。

官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啪嗒啪嗒”的行驶着,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长清县的驿站。

候刚拿了公文并出示了腰牌,驿馆的官差便不咸不淡的给他们三个安排了两间房间,并告知厨房在哪里,想吃饭自己动手如何如何。

候刚对官差的冷淡倒也没有在意,他们又不是什么大官,只是最底层的小吏,能有个免费的房间住,就已经很不错了。

胜男也明白他们的身份,便悄悄的塞给官差一个银角子,让他帮忙准备点熟肉和热酒。官差见胜男出手也大方,忙表明一会儿就备好,并且拉住她悄悄的说道:

“哎,兄弟,东跨院住着刚从青州卸任的一位知县,听说脾气不太好,你们注意不要惹了大人的厌!”

“谢谢大哥提点,您准备好酒菜就放到我大哥的房间里,麻烦您啦!”

胜男忙拱手表示感谢,她和那位卸任的知县不一定有什么交集,但是人家肯指点,也算是厚道,谁让他们都是些苦哈哈办差事的小捕快呢。

两间客房,胜男自己一间,候刚和马六一间。胜男和候刚说了声,然后便来到自己的房间。进了房间,她关好门,然后便闪进紫葫芦里。馒头和悍马一见主人进来了,忙凑过来亲热。

“喵呜!”主人,好想吃红烧肉!

“忍忍吧,明天我给你买,”胜男对于馒头的嘴馋已经麻木了。她拍拍馒头的脑袋,让它赶紧干正事:“馒头,去踩水车,我要洗澡。唉,这一路的灰尘真多!”

说着,她来到木屋的卧室,然后开始准备洗澡。

“呼啦啦,哗啦啦!”

随着馒头想球一样的滚动着,窗外的水车开始呼呼地运水。

胜男放好玫瑰花瓣,舒服的躺在大浴盆里。呼,还好有宝葫芦,否则出门太不方便了。

“咚,咚,小五,小五……”

她正眯着眼享受着泡浴,传来外面敲门的声音,她竖起耳朵听了听,好像是候刚的声音,“小五,酒菜得了,咱们吃饭吧,咦,小五,小五,这小子去哪儿啦?——哎,敢问这位兄弟,看到和我一起来的小捕快了么?”

“……没看见,可能去茅厕了吧?!”

“哦,好!”

接着,声音便渐渐远去。胜男从澡盆里出来,换了干净的衣物,又从柜子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吃食。经过几年的运用,她发现宝葫芦真的非常神奇,有生命的东西可以在里面正常生长,没有生命的东西不腐不坏,简直就是一个纯天然、无污染、无耗能的大冰箱呀。

“……马老弟,吃饭了!”

她正吃着,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声音,貌似还是候刚:“这小五还挺懂规矩,居然自己掏腰包买酒菜,来,吃吧!”

“恩,李捕头家的家训差不到哪里去,唉,可惜我走错了一步呀!”

马六也一扫白天的颓废,声音里多了一些悔恨。

“呵呵,也行呀,你小子挺能折腾的,手里的银子不少吧,”说着,声音突然压得很低,“李头说了,让你小子放聪明点,别忘了你城中的老娘和弟弟!”

“……我知道,要不然我早就找杨知县了,”马六也长长叹了口气,“老哥,咱们也算是同事一场,如果你平安把我押解到辽东,兄弟我定有重谢!”

“……好!”

胜男心里一动,知道该从哪里入手了。

晚上,胜男来到候刚的房间转了转,客气了两句,什么也没有吃,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看了看床上那几床散发着霉味的破棉被,准备还是会葫芦里睡。正当她打开葫芦塞的时候,窗外突然传来嘈杂的喊声:

“来人呀,抓刺客!”

“抓刺客,冯知县被人杀死啦!”

“大人,大人……”

胜男一惊,忙想出去看看,突然颈后一凉,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横架在她的脖子上……

第二十五章 装一回高人

“你是谁?”

房间外的东跨院里。顿时灯火通明,而胜男的屋里却冷汗直冒。

“……”

身后的人喘着粗气,颈上的剑也似乎在微微颤抖,胜男连忙从宝葫芦里抽出腰刀,用刀磕掉颈上的宝剑,然后一个转身,躲开来人的进攻。

就着朦胧的月色,胜男小心的打量闯入(或者躲入)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只见眼前的人穿着一身深青色的道士服,个头不高,比自己略高一点点,身形也很消瘦,脸上点点血迹,没有拿剑的手扶着胸口,似乎受了很重的伤。

“道姑,窗外可是来抓你的?你杀了那个知县?!”

胜男退后几步,手里的刀横在胸前,低声的问道。

“……贪官,人人得而诛之!”

说着,她便捂着胸口的伤华丽丽的倒在地上。

“刺客受了伤,他跑不远,给我搜。多点一些火把,给我一间一间的搜!”

门外已经开始有人躁动着,要搜查整个驿馆,胜男低头看了看,想到道姑眼中的一抹清明和嫉恶如仇的口吻,她应该是个好人吧,就是手段极端了一些?!

“张三,你去西跨院搜,李四,你去后院搜,王五,你去柴房、厨房搜!”

“遵命!”

话音刚落,窗外便有好几把火把晃动着光柱。胜男发觉已经有人搜到了西跨院,她没有多想,就先把昏厥的道姑收进了宝葫芦里,然后又找来几块破布,把地上的血迹和门口的血迹擦完,等擦完血迹便把破布也丢进了宝葫芦,这时,搜查的人开始“咚咚”的砸门。

“开门,开门!”

“……谁呀,这么晚了,呵~~~”

“快开门,啰嗦什么废话!”

胜男装作刚刚起床的样子,衣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又在头上抓了两下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她大声地打着呵欠,点亮屋里的油灯。然后打开房门。

门外三四个家丁装扮的壮汉,见门开了,忙一哄而入,又是挑被子,又是翻柜子,有的还拿着火把在头顶晃动,察看房梁是否有人。

“侯大哥,这是怎么啦?”

胜男被人挤出屋门,她见候刚和马六也一副刚刚被揪起的样子,便疑惑的问道。

“嘘,”候刚伸出一指挡在嘴边,然后悄悄的对胜男咬耳朵:“听说好像是住在东跨院的知县被刺客杀死了,他的管家和随从正在满院子搜查呢!”

“阿?不会吧,谁这么大胆敢刺杀朝廷命官,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呀!”

胜男装作惊讶的问道。

“切,谁知道呀,青州?青州!”候刚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皱得紧紧的,“唉,估计这位县官在任的时候,贪得有点多。呵呵,当年益都(即青州)出了个唐赛儿,弄得山东大乱,这才平息了几十年呢,又有人开始找死了!”

说道后面,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当年的唐赛儿起义,算是给永乐大帝一记重锤,此后朝廷的赋税有所减免,父母官们也收敛了许多。

“侯大哥,你说什么?”

胜男只听到了一个唐赛儿,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听到。可唐赛儿是谁呀,对明史至今糊里糊涂的她有点晕。

“没什么,”候刚似乎也不想多说,他虽然是官差,可也是贫苦人家出身,对民间的一些传奇人物也非常敬仰,他看了看屋里乱糟糟的情况,便叹口气,“唉,今天这么一折腾,估计夜里也别想睡觉了。明天的行程也可能会耽搁……”

也是,驿馆发生命案,知县虽然品级低,可也是堂堂朝廷命官呀,却在驿馆里被人杀死,这对当地的府衙是一种蔑视,更是对朝廷的挑衅。

“哦!”

胜男见他不想多说,自己也沉默起来。

屋里的人搜了一刻钟,什么都没有搜到。便又冲出来,去别的角落搜查。胜男回到屋里,关上房门,然后又凑在窗边听了听,发现院子里的人走远之后,才把宝葫芦放在炕面的一角,然后自己闪进宝葫芦。

“喵呜!”

主人,那个人是谁呀,她流了好多血!

馒头见胜男进来,忙凑在她身边,有点怕怕的问道。

“呵呵,我也不知道,走,咱们去看看!”

胜男打了一盆温泉水,把女道士脸上和手上的血迹擦掉,露出本来的面目,恩,还挺年轻的,估计有个三十岁左右吧,长得还蛮清秀的。道姑的伤口在左胸,胜男把衣服解开,倒了一些生命水在伤口上。

“……恩……”

躺在竹榻上的道姑,呻吟了一声。人继续昏迷着。

胜男把伤口清洗干净,用干净的棉布包扎起来,然后扶起她,给她灌了一些生命水。但她的伤势太重了,根本就张不开嘴,灌下去的水大多数都流了出来。

“唉,该做的我都做了,就看你的生命力是否旺盛啦!”

胜男小心的把她放回床榻上,又把屋子里收拾了收拾,然后开始翻看她身上的包袱。

那个,她也不想侵犯人家的隐私。只是想确定下来人的身份罢了。

胜男拼命的劝慰着自己,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打开半旧的青色包袱,里面是一套道服,恩,应该是换洗用的;几个小瓷瓶,她拔开瓶塞闻了闻,恩,是外伤药;还有一个灰布口袋,她抽掉上面的绳子,把手伸进布包里摸了摸,恩,是几块干粮和一个小瓷碗……

胜男把人家的包袱和腰间的荷包翻了一个遍,这位道姑身上居然只有十来个铜板,难道她刚才只杀人,没有顺手劫富?!

“喵呜!”主人,你要偷人家的钱?

馒头看主人盯着那几枚可怜的铜板发呆,便不屑的张口问道。

“扣!”胜男给了它一个暴栗,“去,我是这种人吗?再说了,就算是收医药费,这点儿哪够?”

说着,胜男把铜板放回道姑的荷包。看她的呼吸比刚才平缓了许多,左胸的刀伤也止住了血,貌似已经脱离危险了。于是,胜男对馒头交代了一番,让它看好病人,否则明天的红烧肉取消。

安顿完道姑,胜男又回到屋里,这时院子里还是人仰马翻的四处搜查着。呵~~胜男打了个哈欠,强忍着不去闻被子的霉味,穿着衣服裹着破被子窝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驿馆后院的鸡开始打鸣,胜男习惯性的起了床,她凑在窗边打开窗子看了看,恩,没人。外面似乎安静了许多。估计待会儿当地的知县便会来,她决定先去看看那个道姑,便进入宝葫芦,迎面遇上刚爬起来的馒头。

“喵呜!”主人,人醒了!

“哦,真的,我去看看!”

胜男高兴的来到屋里,床榻上的女道士正挣扎着要坐起来。

“嗳,小心,你的伤口刚刚包扎好,不要太用力!”

说着,胜男把人扶住,然后开始看她的伤势恢复如何。

“这位高人,是你救了我吗?”

高人?!难道我很高?胜男抬头看了看,又瞄了瞄自己不算高挑的身高,呃,貌似眼前的道姑就比自己高哦,难道是?她扫了一眼屋子和馒头,猛然发觉自己的房子很“高人”。恩恩,木屋、木水车、温水泉,还有一只超乎寻常的肥猫,再加上安静得近乎世外桃源的环境,简直就是一个典型的隐居世外的高人呀。

“呵呵,没错,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咦,不对,人家是道士,这句话好像是和尚说的吧。想装“高人”的胜男发现自己装错了方向,有点羞赧的问道,“道姑是哪里人呀,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

女道士显然没有认出眼前的“高人”,正是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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