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明小官生活-第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呵呵,金银珠宝就不知道了,但是密道只有那一条!”
魏良也站在房前,看工人们拆房子。
“哦,你看过了?”胜男也是发现地道那天,仔细的看了看,拿到地契后就一直没有时间过来,今天还是第一次作为主人过来呢。
“恩,五座山头,我足足逛了一天,”魏良倒背着手,他的银子有限,如果没有调查好,不会轻易出手,“山匪们在这里聚集的时间并不长,估计也就十来年,能挖一条通向县城的地道就已经是非常不简单。而且,那个地道你也爬过,匪首选择王家和那个小山坡,也是有原因的。”
“没错,王家或者说马六家在县城边上,是城区里最靠近城墙的一条民巷,而作为出口的小山坡也是五座山中最靠近护城河的地方,所以,在这里挖是最短的距离。可惜,这条密道已经被县衙当众推入石块儿堵死了!”
“不可惜,真要是发生战事,咱们这里是通往济南府的必经要道,县城会在第一时间被攻破的,”魏良转身,遥望远处的县城,“如果还有那条密道,咱们这里也就不安全咯。所以,密道必须毁掉!”
胜男点头,现在虽然是盛世,可他们既然知道二十年后有场祸事,那就必须做好准备。自己虽然没有经历过战争,可战争的电视、小说看了太多,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尤其是没有人权没有民主百姓命如草的古代。
“慢慢来吧,咱们有二十年的时间呢!”
胜男叹了口气,然后继续在山上晃荡。馒头也眯着小眼儿四处踅摸,主人说了,这里以后就是她们的家,它可要好好看看,确保这里安全无隐患。
“恩,没错,”魏良表示同意,既然来到明朝,那就竭尽所能的好好生活,“对了,你的树苗什么时候运到,决定种在什么地方?”
“哦,很快,要不先让帮工们把树坑挖好吧,等树苗来了可以直接种!”
胜男算了算时间,又划定了栽种蓝莓的区域,然后对魏良说。
“行,反正我会一直盯在这里!”
有了魏良的保证,胜男就把盖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自己和馒头在山上逛着。自己有三座山,准备都种上果树,但山上也有不少野果树,具体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为了避免重复,她决定还是先看看山上可以利用的资源。
“恩,这个好像是枣树吧!”
面前的这棵树,高不到两米,树身碗口粗细,细长的树枝上长着一些刺,胜男不太确定的自语道。
“喵呜!”不认识!
馒头一跃上了树杈,它保持和胜男一样高的视线,可惜它也没有见过没有结果子的枣树。
“呃,看来咱们还是先等等吧,”胜男虽然种过菜,但对果树就一窍不通了,现在又是五月份,枝头上倒是开了不少花,可惜她都不认识。
本来她还想把山上的野果树都砍掉,然后重新种植上自己喜欢吃的水果,可今天这么一逛,她发现山上的野果树还是挺多的,万一有哪种是后世推崇,现在还没有人发觉的植物,平白砍掉那就太可惜了。
于是,从山上转了一圈,胜男反倒有了主意,她决定了,只种不砍,把荒山上空闲的土地补种上野都柿,或者其他果树,原有的果树一概保留。
“喵呜!”主人,这个树上结果了,很好吃哦。
胜男辨认了半天,终于放弃,正当她准备下山的时候,馒头突然从一堆草丛中叫唤到。
“咦?这是?”胜男蹲在馒头身边,看着矮矮枝头上的像葡萄似地挂着一串小红果子,她疑惑的摘下来闻了闻,“难道是小西红柿?!”
胜男把小红果在衣服上擦了擦,送到嘴边——
“哎,住口,有毒!”
二更,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咯!!!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章 第一家佃户
胜男听到声音,忙回过头,说话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破旧的深蓝色上衣和土灰色的裤子,脚上的旧布鞋已经露出了两个大拇指,手肘和膝盖上打着大大的补丁。男孩儿个头不高,却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筐,手里还拿着一把镰刀。
“你说这个有毒?”
胜男举起手中的小红果,迟疑的问道。
“恩,”小男孩一脸畏惧的看看她身上的青衣,又担心她不信自己的话,吃了有毒的东西妄送性命,便用力的点点头:“没错,我第一次来挖野菜和采野果的时候,是我爹带我来的,当时还是腊月,这果子就红了,我爹说这是毒果子,人吃了就活不成。”
“你爹?”胜男闻了闻果香,她越来越确定这就是西红柿的一种,“你爹又是怎么知道的?”
“老人们都是这么说的,难道还会有错?”
小男孩见父亲的话受到质疑,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急急说道。
“哦,是这样,”胜男点点头,她看了看小男孩的装束,想起一个问题,“你是哪里人,怎么来这里挖野菜?”
“小的,小的是对面王家庙的人,我爹是王大财主家的佃户,今年收成不好,家里买不起菜蔬,就、就来这里挖点野菜、捞几条鱼给家里添菜!”
小男孩见胜男问起自己的身份,有点担心的说道。他来之前娘交代过,这山已经被一个城里的官爷买下了,不是原来无主的荒山,如果看到生人就躲着些。
“哦,王家庙的佃户,”胜男手里把玩着小红果,脑子里有了新的想法,“那你家的土地呢?”
“我家、我家原来也有两亩地。后来我弟弟病了,没有钱看病,再加上田地地夏秋赋税越来越高,俺们种不起地!”小男孩想起以前地日子,就有点愤恨的看着胜男那一身青衣,当时他还小。可也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些穿青衣的捕快。来他们家逼租子。没有钱交租。就把家里地小猪给拉走了。“家里断了粮。弟弟又要买药。所以就把地卖给王大财主家了。”
“哦。是这样。”胜男自然没有忽视小男孩眼里的愤恨。但自己的目的还没有达到,便无视小男孩可怜的模样。继续追问道:“你不知道这山已经被人买下来了吗,还敢私自来这里采野菜?”
“小的。小地知道。可我爹租种王家的地,一年地收成几乎全都交了租子。剩下来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家里吃的。”小男孩听了她地话。吓得丢到镰刀跪在地上:“官爷,小地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求您饶了小地这次吧!”
“绕了你?!”胜男不忍再演下去,便放轻声音:“绕了你也不是不行。我就是这山的新主人。我山下还有几百亩的荒地需要人开垦。如果你家愿意来我这里当佃户。我倒可以考虑绕了你!”
“佃户?”小男孩一听主人来了。心里更是胆怯。如果私自在人家的山上挖野菜,那就是偷窃呀。他颤抖地问道:“官爷。你家的佃户是怎么交租子地?”
“呵呵,第一年是垦荒,免租子,”胜男笑着说道:“第二年,是试种,一亩地只要收成的十分之一。怎么样,小子,愿不愿意来呀?”
“免租子?!”
小男孩虽然年龄小,但是跟家里人也种了地,经常去地里干活,对种地还是非常了解。第一年开荒,估计打不了多少粮食,但是主家免租子呀,这样地里的收成就都是自己的。第二年土地养了一年,入冬前再沤上肥,来年肯定能有好的收成,可主家只要一成的租子,比家里现在租种王家的地合适太多了。
“当然,而且农闲的时候,还可以帮我做些活计,都是付工钱的!”
胜男知道他心动了,也是她之前疏忽了,自己这么大的一片土地,要是自己垦种累死她也种不完。要是雇雇工来做,质量好不好先不说,还要付工钱。呵呵,佃户就不同啦,有免租作为奖励,地里的收成和他们紧密相关,他们还不得拼命开垦呀!
“恩,您说的都是真的吗?官爷!”
小男孩越想越兴奋,越想越觉得有点像做梦,便急切的追问道。
“当然,是真的。”胜男点头,“这些都是可以写契约的。另外,我知道你们已经租种了别人的地,现在过来非常吃亏。为了弥补你们的损失,今年开荒的种粮由我提供!”
“恩,恩,好,好”小男孩忙点头,就王家人的苛刻,他们早就不想在那里租地了,只是附近没有合适的良田,这次没办法留在那里。如果这位官爷没有骗自己,他爹肯定情愿舍得夏收一粒麦子不要,也会来这里垦荒的。
“呵呵,这不是小事,你可以回家和父母商量商量,如果想来,就到山下的工地找我,”胜男见目的已经达到,便拉小男孩起来,“我这里的荒地多,而且工作机会也多,需要大量的人手,你们村子如果还有想来的,都可以来,条件一样!抢来报道的前十名佃户,我第三年的租子还按第二年的算!”
“谢谢官爷,谢谢官爷,”小男孩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用力的拍拍瘦弱的胸脯,“您放心,我马上回家找我爹商量!”
“呵呵,好,”胜男点点头,有这么丰厚的条件,应该能招收不少佃户吧,“对了,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的叫王大忠,小名叫狗剩儿,您叫我狗剩儿就成!”
“好,狗剩儿,我明天一早就等着你们哦!”
“恩,您放心!”
看着狗剩儿连跑带跳的下了山,胜男也采了一些小红果,和馒头来到山下的工地。
“嗳,你看看,是不是西红柿?”
胜男递给魏良一个,虽然这里的百姓说是有毒,但是她更相信自己的鼻子。
“恩,味道挺像的,”魏良把小果子掰开,闻了闻,“不对呀,西红柿不是十九世纪才传入中国的吗,怎么现在就有呀?”
“呵呵,谁知道呀,也许是西红柿的一种吧!”
胜男把果子擦了擦,然后一口丢进嘴里,恩,酸酸甜甜的,果然是小番茄的味道,但是这味道比小番茄更浓郁。
魏良见状,也尝了尝,鲜美的味道让他眯起了眼睛。
“嗳,对了,我招了几户佃户,”胜男和魏良坐在地头上,两个人把手里的小番茄吃掉后,便刚才和王狗剩儿说的条件跟魏良谈了谈。
“恩,不错,呵呵,我也忘了招佃户的事,”魏良拿到土地后,光想着盖房子了,都忘了土地还需要人耕种,“现在的田租一般是田主和耕者对半分成,也有六四分的,苛刻一点的还有七三分成,咱们头三年如果只收十分之一,的确是非常诱人的条件。行,我家的土地也这么租种!”
他和胜男的想法一样,他们最初要的是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粮食么,可以慢慢来。如果有机会,他还想去沿海的地方,看看地瓜、玉米什么的是否已经传入大明,要是有了这些抗旱、高产的作物,估计粮食问题也就解决了。
“好,我下午就回去拟契约,你也找找本地的保甲吧!”
胜男看工地上已经雇了做饭的婆子,蔬菜和粮食魏良也提前买下,各项事情也都有序的进行,她便放心的回了城。
第二天一早,胜男怀揣着一卷契约,骑着悍马来到南山。
刚下了驴,就见狗剩拉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壮汉子,兴冲冲的直奔她而来:
“李捕快,李捕快,这就是俺爹!”
小伙子挺机灵的,他已经在魏良口中知道了胜男的身份。
“小的王老实,见过官爷!”
青壮汉子人如其名,黑黑的脸上,满是老实敦厚。
没有存稿果然是痛苦滴,今天有事外出,耽误了正常的码字,唉,如果今天来不及,明天补上,请大家继续支持哦!!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一章 极品魏大少
南山原属南山坳,村子以南山为中心,原来有三四十户人,后来山东大旱,地里颗粒无收,很多村民背井离乡出外逃荒,大片的土地也就荒置下来。等灾年过去后,山匪集结,南山又成了贼窝,害得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住户,自然也就没有甲长。
胜男为了避免和佃户的契约有纰漏,还是请了附近王家庙的总甲过来见证,反正这些佃户大多都是王家庙的。到时候,有了问题,她也好处理。
王家庙的总甲也姓王,他一听胜男是衙门李捕头的女儿,本身又是公门中人,便毫不犹豫的拍着胸脯要帮忙。
于是,在王总甲的见证下,一早赶来的十几家佃户,包括王老实一家,都签了契约,并且现场去地里丈量了土地,规定好每家多少亩荒地。胜男名下的荒地一共两百六十多亩,她把两百亩分成十份,每户佃户开垦二十亩,剩下的六十多亩留给自己耕种,她还想种上大片的玫瑰花呢。
土地的事情很繁琐,但也有章可循,一上午的时间,胜男手里多了九分契约,她的南山也有了自己的佃户。
王老实和其他的佃户,签了契约,纷纷来到自己划定的地里,开始盘算着种什么好。
“东家,现在已经五月份,种小麦太早,而且这地也需要重新耕犁,俺合计可以种高粱!”
王老实在地里转了转,这地看着荒,但土质很好,只要把里面的杂草都拔掉,细细的犁一遍,便是上好的良田。他越看越欢喜,这地好,水也足,现在如果开始垦地的话,半个月后抢种上高粱,就算是亩产没有熟地高,但是一家人的口粮足足的,他见胜男走过来,忙建议道。
“高粱?”胜男不是很懂,前世在农村一般种得都是小麦,很少有高粱,不过,王老实是老庄稼人,他这么说应该是有道理的,想到这里便点点头:“行,你们既然决定好,我提供种粮。呵呵,你们先回去把工具拾掇好,我明天把种粮拉来!”
“嗳,好,谢谢东家!”
王老实高兴的搓着粗糙的大手,刚才他可没有光看地,还让儿子偷偷问工地上的雇工,人家都说这个新东家待人大方,而且从来不呵斥手下,再说了,新东家是公门里的衙门,以后官府的人应该不会来地里找麻烦。
“不用客气,只要你们好好地干。我不会亏待大家的。”胜男见几个佃户都围着自己身边。便高声说道。
“放心,东家。我们一定好好垦地!”
“您放心。俺们以后就跟着您种地!”
其他的佃户也非常满意。虽然肯荒地累了些,可他们从来不怕累。就怕累了一年,连肚子都吃不饱。如今可好了,二十亩地呀,就算是自己种不了。还可以再转租。到时候收下面人地“小租”。照样有饭吃。(佃户有两种。一是直接从地主手里租种土地的。他们交给地主地租子叫“大租”;另一种是从大佃户手里租种土地,他们除了交给地主租子,还要给大佃户交租,交给大佃户的租子就叫“小租”。)
那边魏良手里也签了几分契约。他名下地土地少。只有一百四十亩左右。除了留给自己的四十亩,他把一百亩租种给了六名佃户。有租二十亩的,还有租十亩地。但无论是刚刚出炉的地主还是佃户。双方都非常满意。
“呵呵,咱们也是地主啦!”
魏良把契约放进袖袋里,高兴的说道。
“可不,”胜男给了王总甲二钱银子的茶水钱,目送他骑驴回去,然后转身和魏良来到南山一侧的荒地,“而且,这些地好像也是无主的哦,咱们可以一起买下来,呵呵,把南山方圆百里的土地都圈进来,建一个新农庄,如何?”
“是不是有点多呀?”
魏良从来没有接触过种地,看着一片一片的荒地有点眼晕,他还想着多赚点钱出海呢,要是困在一个县城里当土财主是不是有点堕落?!
“不多,咱们可以如法炮制,多多招收佃户呀,”胜男昨天回家也想了半宿,古代的物流不发达,一旦某个地方发生天灾或者**,粮食便是最最重要的。她有宝葫芦,但宝葫芦不能自己种地,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现在风调雨顺、天下太平多种粮食,然后把粮食都囤积到葫芦里,这样加上她的生命水,就算是真有农民起义、黄河水灾,她也不怕。
“也行,要不你去县衙再打听打听,”魏良无所谓,他打从心里就没有想在这个县城待太久,如果不是顾念田姨娘和小妹,他刚穿来的时候就跑了,根本不会留在这里忍受魏家的那一群人。
“行,”胜男手里的钱也不多了,否则她会自己吃下这些荒地的,“对了,你这两天不回家,家里没事吧,要不要我过去看看?”
魏良点点头,“家里我有安排不会有事,主要是西店铺,呵呵,生意好了,容易引人嫉恨!你要是有时间,就过去转转,也让那些小、混、混有点忌惮。”
“没问题,我下午就去看!对了,你还要粮种吗,我下午去粮市一起买?”
“恩,行,帮我买点吧,我这里还有五两银子,如果不够,就拿这个去店里问小伙计要吧!”
说着,魏良从怀里摸出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魏良两个字。
“好!”
胜男接过牌子,又和自己的佃户交代了几句,然后骑驴回县城。
中午,胜男在辖区的一个小饭店吃了点午饭,便跑到粮市去买粮种。王老实算过,一亩大约需要一升种子,两百亩地也就需要两百升也就是两斛高粱籽,加上魏良的,奶奶的,也不少呀。
胜男让小伙计帮忙把成麻袋的高粱籽堆放在门外的墙角,等没有人的时候,再把它们统统收进宝葫芦里。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