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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逍遥修神-第3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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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丝于是就把遇到叶圣天前前后后的事,跟拉卡斯说了一遍,不过并没有提及叶圣天没有去上课的事。

    “哦?你看我这脑袋,人老了,就不中用了,刚才还派郑老师去寻你来着,这回头就给忘记了。”拉卡斯根本没有派过郑老师去寻找露丝老师,而是替叶圣天隐瞒了下来,心道臭小子你又欠我一个人情。

    露丝心想拉卡斯身为法神,不应该如此健忘才对,不过自己身为教师,又岂能过问院长的事。

    “院长,我正想跟你说这件事了。我已经考虑好了,决定带队去魔兽森林。”

    “呵呵,露丝老师能够答应,我感到很欣慰。此次有露丝老师带队,学院就放一百个心了。”

    “我一定不负院长所托,将每一位同学都安全无恙的带回来。”

    “有露丝老师保证,我们还有什么不放心了,呵呵,这是此此去的同学名单。”拉卡斯从一叠资料中抽出一纸张,递给露丝老师。

    露丝老师右手接过,顺便瞄了一眼,见到名单上居然有五十一人,比往年多一人。露丝老师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又看了两眼才确定的确是五十一人。

    于是,露丝老师就疑惑的问道:“院长,怎么会是五十一个人?每年不都是五十个人,这次怎么会多一个人出来?”

    拉卡斯就知道露丝老师会这么问,于是就笑着说道:“此次武比,杀出一匹黑马,一路闯关斩将,夺得冠军,学院为了培养他,经过几个长老同意,特意临时加上这位同学。”

    武比冠军不就是刚才见到的叶圣天吗?露丝再次看了一眼名单,不过这次看得比较认真,终于在中间位置见到叶圣天的名字。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叶圣天本为后加上的,居然挤在中间位置,颇为蹊跷。

    更为蹊跷的并不是这个,而是临时换带队老师,以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事情,而且还选择了自己,不知道学院的用意何在?不过学院既然这么相信自己,那么自己就要认真负责起来,因为去魔兽森林可不是去玩的,而且那里风险很高。

第172章再去酒楼() 
一般来说,带队老师都是优秀的高年级老师,安全回来之后,就基本都会升迁,所以很多高年级老师都眼巴巴的盯着了这块肥肉。去魔兽森林是有危险不错,不过基本不会走到高级魔兽活动地区,所以危险性大大降低。

    皇家魔武学院历史上只有一次带队老师牺牲,不过那是因为那天那个圣级魔兽和另一个圣兽争地盘失利,心情不好于是走到外围闲逛,找一些低级魔兽欺负欺负,撒撒火气,正好碰到他们这一队成员在屠杀低级魔兽。

    这还得了,竟然敢在自己地盘上屠杀自己的儿郎。于是圣兽大怒,咆哮一声,就冲了过去,那个带队老师为了掩护学发生撤离,就与圣兽打斗起来。

    那带队老师也是个圣级高手,不过不是圣兽的对手,要知道一个圣兽可要抵得上几个圣级高手,而且圣兽皮粗肉厚根本打不动,于是最后的结果是那个带队老师被圣兽给分尸了。而那圣兽也得到了宣泄,于是就不再追击那些学生。

    要知道圣兽都是有智慧的,而且智商并不弱于人类。那只圣兽知道自己如果再去追杀掉那些人类,那么就有可能会引来人类神级高手的报复,到时自己岂不是要成为人类嘴中的肉,于是就放弃了追杀的想法,而是回去睡觉晒阳光去了。

    魔兽森林里面的神兽曾经和人类有过协议,神兽不会攻击人类,而人类神级高手也不能随便进魔兽森林,否则就要受魔兽森林魔兽的追杀。

    因此很少有神级高手去魔兽森林活动。当然并不是没有,肯定有神级高手去魔兽森林活动,不过是将修为压到圣级,并且只要不进入魔兽森林内部就行。

    露丝老师在和自己的几个小姐妹商量下,就同意了带队,毕竟机会难得呀,一个中年级老师带队在学院上是没有的事,所以机会难得,露丝老师自然要把握。

    “露丝老师,还有什么疑问的吗?”

    “没有。”

    “没就好。”

    露丝老师拿到名单,就离开拉卡斯办公室,之后来到办公室,不过没找到叶圣天,心里狂吼一声“叶圣天,你等着,老娘不收拾你,就不叫露丝。”

    而我们此时的叶圣天同学正在西来镇街道闲逛,正在购置一些生活用品,反正闲来无事,在离开露丝老师之后就来到了西门镇。

    叶圣天闲逛了半个时辰,就已经将西门镇逛的差不多,正值午饭时辰,因此叶圣天自然去那天刚来的那家酒楼。那家酒楼在西来镇是最出名,最奢华的一家,来这里基本都是学院的学生和这里的商贾士绅。

    “客官,您来了,楼上请。”原来迎接的小二正是那次给叶圣天牵马的那位,因此对叶圣天印象深刻。

    “嗯”

    “楼上贵客一位。”小二首先对酒楼里面吆喝道。

    小二吆喝完,就将叶圣天领进酒楼,不过现在是用饭高峰期,所以好的座位都已经被占去,叶圣天只好找了个靠墙的座位。

    小二拿起肩上抹布,就将桌椅擦拭干净,然后请叶圣天坐下,待叶圣天坐下后,对着叶圣天道:“客官,要吃点什么?”

    “拿手好菜都上,不怕没钱付账,另外汤一壶好酒来。”叶圣天吃饭从不亏待自己,反正用的不是自己的钱,而且今天刚赚了一百万金币,等于是自己吃饭,而别人来付账。

    “好嘞,客官稍等。”小二将抹布往肩膀一甩,留下一句话,高兴的离开。

    看着离开的小二,叶圣天不由得想起华夏的那些五星级酒楼服务员,她们的态度根本不能与小二相比,不知道是社会进步还是社会倒退。无论是社会进步还是社会倒退,叶圣天都不会去做些什么,试图去改变什么,那些仙佛永世享受人间香火,都不曾做些什么,更何况自己这个无名小辈,如果真做了,反而徒留笑话而已。

    “客官,这是你的饭菜。”不一会儿,小二就将叶圣天点的饭菜端上来。

    叶圣天“嗯”了一声。

    “客官慢用,有任何吩咐都可以叫小的过来。”小二将酒菜摆好,就离开,前去继续招呼客人。

    叶圣天边饮着小酒,边吃着小菜,一脸陶醉样,有一周没有吃到如此可口的饭菜,都想把那酒楼厨子聘请回去,专门给自己做菜,不过恐怕那酒楼的老板不肯。

    要问世上何事最多?当属不平之事。

    这不,叶圣天正吃得舒爽,楼下就传来嘈嘈杂杂的声音,刚开始只是几句零碎的谩骂声,没过几分时间,便传来打斗的声音。

    楼上有的客人为了看热闹,连饭都不着急吃,急忙的赶下楼,此时楼上的客人没有几人,连叶圣天在内总共还有三桌,五个人没有下去。

    五人中除叶圣天外还有四人,那四人中有三人是学院学生,因为那副打扮明显是告诉别人我们就是魔武学院的,要知道魔武学院的人在这里很受尊重,当地的人不会去惹魔武学院的学生。还有一人是个瘦削老叟,穿着黑色大袍,额头布满皱纹,对于下面的动静,那老叟只是耳朵动了一下,就继续喝酒,好像什么事都与自己无关一样。

    下面的动静越来越大,断桌碎凳声音不断,整个酒楼都有点摇摇晃晃,能够在这样的动静之下,还能够吃得下饭,都不是泛泛之辈。

    叶圣天看了那四人一眼,就继续吃着菜,喝着酒,并没有放在心上。叶圣天也不是那种无聊透顶之人,见到一个人就要查探清楚,那生活岂不是很没有乐趣可言。

    终于声音越来越大,那三个学院学生忍受不了,下了楼,不知道是离去,还是看热闹,不过这都与叶圣天无关。

    “这位老人家,下面如此大的动静怎么不去瞅瞅?”叶圣天这时对着那坦然自诺的老叟说道。

    你老叟闻言,看了一眼叶圣天,不过叶圣天坐在墙角,光线暗淡,不过听其稚嫩声音知道是个年轻人,便笑着说道:“年轻人,你也不是没有下去,坐在墙角独饮吗?”

    叶圣天端起一杯水酒一饮而尽,说道:“我心欲静,如此可口的饭菜,若不能享用岂不可惜?”

    “年轻人说的不错,热闹也就是图一时痛快而已,而饭菜吃进肚子里可抵上半天饥饿,再说如此美酒不饮那就太可惜了,酒香飘千里,唯有君不识,你说是人可悲呢?还是酒可悲呢?”

    老叟此言倒是有几分才子空有报国之心,却毫无用武之地的意思。用酒来表明自己的处境,倒也是独特,不过叶圣天看着那老叟的打扮虽然有点潦倒,但吃的饭菜都是本店特色之菜,价钱不菲,也不知道这老者有没有金币付账。

    “老人家,难道你不知酒再香也有不好者,少女再美亦有谓其丑者。老人家又何必如此执着,大陆之大,恐怕有万万平方公里,何处没有老人家栖身之所?”叶圣天此言有劝解之意,而且是劝老叟隐居,不过这只是叶圣天的试探之语,如果此老叟真有真才实学,叶圣天又岂会放过他。

第173章我就是官府() 
“年轻人,寒窗苦读十载只为一个官字而已,练功百年又为何?只为那飘渺无踪的超神级修为?说到底不过为了一个“利’,利字当头,天下人趋之若鹜。”瘦削老叟也饮了一杯水酒,说道,话语略有点惆怅。

    俗谚:钱可通鬼神。圣级、神级又如何?只要有钱照样可以请得动。

    “呵呵,既然老人家将一切都已看穿,又何必留恋这世俗之地,高山流水之地才是你的福地。”叶圣天和那瘦削老叟一问一答,颇有意味。那瘦削老叟似抱怨,似惆怅,似感叹,而叶圣天却是不停的规劝瘦削老叟归隐山林。

    “山再高亦有坍塌的时候,水再清亦有污浊的那日。天下已无我老人家的栖身之所,哈哈。”瘦削老叟说完,就哈哈大笑,笑声之中带着几许凄凉,几分酸苦。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叶圣天并没有再说话,而是起身,拿起酒壶,仰头狂饮,之后悠悠吟唱道。

    此诗歌为曹操的短歌行,诗以一种高唱与低吟相互为用的形式来倾诉慷慨激烈的情怀。时而击节放歌,“慨当以慷”;时而沉吟不语,“忧思难忘”;时而因贤才不得而忧心忡忡;时而因贤才归附而喜不自胜。曲曲折折,一忧一喜,忽徐忽急,全是一片怜才思贤之意。

    叶圣天现在吟唱出来,当然是唱与该瘦削老叟听,其中个中意味不用说,叶圣天自然是起了爱才之心。

    “哈哈。”叶圣天吟唱完,就大笑下楼,楼上只留下瘦削老叟嘴唇努个不停,正在念叨着短歌行。

    叶圣天来到过行道,就见到行道处站满了看热闹的人,站在楼道处可以直接看到下面的情形。只见下面有十几个男子在围攻一男一女,而旁边有一个华服公子正在那拍手称快,口中不断的叫喊。华服公子身边还站着一个猥琐的中年男子,只见该男子穿的是一件麻衣,弯着腰,脸上就差写两个字我就是“奴才”。

    “一定要拿下这个小娘子,可不要误伤了我的小娘子啊,哈哈,打得好。”

    那华服男子长相倒是颇为斯文,有点小白脸,不过脸色苍白的很,应该是纵欲过度,以叶圣天的眼光看此人能过活到40岁,就是老天开眼了。

    在那华服男子身后不远处,老掌柜正瘫痪在哭泣,口中没有一刻停止叫唤着“住手”,不过两方都已经打出火气,又岂是那么容易停手。该酒楼老东家是帝都里面的一个大贵族,而这里离帝都有一段距离,就是想求援也是不行。

    打斗中有十几人是那华服公子的手下,而那一男一女正是龙楼和水倾城两人。

    原来在叶圣天进酒楼后,不久龙楼和水倾城也走进来吃饭。龙楼本来是来看水倾城比赛的,不过比赛后并没有及时离去,而是多留了几日陪陪水倾城。至于留下来的原因,正是那次拉手试探,知道自己和水倾城之间仍有间隙,所以龙楼才改变了原先的行程。

    明日龙楼就打算离去,所以今日特来陪水倾城四下走走,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西来镇,正值晌午时分,两人腹中饥渴,因此走进了这家酒楼。

    龙楼本想到楼上雅座,不过水倾城没有同意,只说下面的座位就可以,龙楼自然不会驳了美人的意思,于是两人就在楼下坐了下来。

    龙楼和水倾城两人正甜蜜的吃着饭菜,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谁曾想这时走进一伙人进来,不由分说的就将龙楼那一桌围了起来。

    原来龙楼和水倾城两人在进入西来镇时就被华服公子身旁的那个猥琐中年男子见到,那个猥琐中年男子是这里的一个流氓无赖,浑浑噩噩的度日,无所事事,专做偷鸡摸狗之事,为这十里乡民所痛恶。

    猥琐中年男子名叫胡三,这里的镇民都称他为小三子,胡三癞子。

    今日胡三依然如往日在西来镇闲逛,顺便找些肥羊下手,由于镇子里的居民都熟识胡三,所以都远远的避开他,因此胡三就专门找外来的路人下手,一日下来倒是有些收获,不过都被他胡天胡帝了。

    胡三正无聊的蹲在街市路口,找牵羊的对象,不过见到的都是一些平民,还有一些有护卫的人不好下手,就在他感叹今日没有收获之时,一瞥之间,见到了龙楼和水倾城正笑谈走来。

    胡三当看到水倾城美貌,顿时脑袋当机,惊为天人,于是待清醒后,就跟踪龙楼和水倾城到了酒楼。之后,胡三在确定他们已经进去之后,就急忙跑到镇长家,向镇长公子报告了这则消息。

    华服公子便是西来镇镇长的儿子,在这里也是一霸,常干欺男霸女之事,在这里是恶名远扬,当地人提到华服公子,都是痛恶恶绝。

    华服公子听那胡三的报告之后,心道:“西来镇是有不少美女出没,不过都是魔武学院的学生,只能干看着,不能动手啊,魔武学院的学生可都不好惹。”

    华服公子虽然好色,但也不是见到一个美女就上去抢夺,首先得搞清他们是否是学院的学生之后再下手,因此华服公子为祸一方,并没有惹得不该惹的人,因此华服公子每每谈到这个都是自豪无比。

    而胡三一见到稍有点姿色的美女就去将消息报告给华服公子,获得赏钱,华服公子见到是美女就会多给点,姿色一般的就少给点。无论多与少,胡三每次都心喜的收好,毕竟可以去大吃大喝一顿。

    叶圣天又将目光转回到打斗场中,只见十几个大汉手执利刃对着龙楼和水倾城攻击,不过攻击水倾城的人少点,攻击龙楼的人多点。

    地上破桌碎椅随处可见,还有几个大汉躺着在那呻吟,可想应该是被龙楼和水倾城人打倒在地的。

    那十几个大汉只有一人是剑师,其余都是高级剑士,不过这些个大汉个个经验丰富,整日在刀口上过日子,又岂是龙楼和水倾城这样的公子小姐所能相比的。

    龙楼被那个剑师缠住,而且还要受其他大汉的攻击,应对不暇,根本无法照应水倾城。水倾城那边也不轻松,只能仗着自己修为比他们高,再以技巧与那个大汉搏斗。

第174章双双被擒() 
“这个梁宽仗着自己是镇长公子,真是坏事做尽,也不知道光明神怎么不降下神罚给这样的人。”

    “谁说不是了,前几天抢了我邻居家张老汉的闺女,不过送回来后,当天晚上就自杀了,张老汉也气急攻心而亡了。哎。”

    “真是作孽啊。”

    “是啊,现在年轻的女子都不敢出门。这位姑娘恐怕最后逃脱不了他的毒手。”

    “哎。”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

    叶圣天从两个客人的谈话中知道,那华服公子是该镇镇长公子,看他那副打扮,再加上养了这么多恶奴,就知道他老爹亦好不到哪里去。没有想到靠近魔武学院的西来镇竟有如此蛀虫,当真是坏人无处不在。

    场中打斗已经进入白热化,水倾城腕抖剑斜,刺破一个汉子的左肩,不等自己欢喜,一个汉子“啊”的一声从水倾城的身后扑了过来。水倾城听到身后脚步声,一个蹲神,一个回剑就刺中那人的小腹。

    “啊。”水倾城当即眼睛睁大,撤手撒剑,惊恐的大叫起来。

    水倾城身为水家大小姐,平时也就较量较量,练练剑,比比武,受点伤,留点血,也没有说什么。可是这是她杀人,第一次杀人,男人第一次杀人尚有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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