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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实验品-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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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教养,是在说她?倒是形容得挺贴切。林摇淡淡地勾了勾唇:“我本来就‘有人生,没人养’,我知道,陆先生倒不用提醒我。”

    “你……”陆远志严肃着脸似乎要说什么话,外面突然出现吵闹的声音,警笛声由远而近、由近而远。

    林摇迅速将一张名片放在桌子上,对上陆莎苍白的脸,她淡哂:“如果不是你吵着要去马尔代夫的海滩度假,姐姐怎么会失踪。”

    随后她又看向阮昭明:“这是我的名片,如果阮先生想和我聊聊陆音的话,给我打电话,随时。”

    话落,她就匆匆地向外边赶去。一出门,就将高跟鞋脱下,用手提着,基于从前做新闻的敏感向吵闹的源头跑去。

    她一边跑一边把手机里的相机调出来,夜里的风吹在脸上有些冷,但她知道,有事情,而且还是大事,已经发生了。

    一到地方,林摇赶紧穿上鞋,用手机快速地拍了几张照片,又把周围的环境都照了下来。很多人都穿着价值不菲的睡衣围在警戒线外,吵吵嚷嚷地。

    有人看到闪光,但没看到是谁在拍,也没注意,反正这一代蹲守新闻的记者也不是没有。

    林摇在拍完环境和外围的照片后,又把围观人也拍了几张,才开始向人打听:“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姑娘打量了林摇一番,向警戒区内努了努嘴,说:“里面有个女的被杀了,那女的我还认识!她妹的!每天穿得可暴露了,走路也扭来扭去的,光沿溪别墅区,”她看了看众人,悄悄地附到林摇耳边,“至少有五个男人上过她。”

    这么说来,“你不喜欢她。”

    “当然!她妹的!”那姑娘点头:“我男神也和她上过!当然,我男神现在已经不是我男神了!你造吗?当时我听说我男神和她上过的时候,心里那是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感觉已经不会再有爱了,sosad!”

    “你怎么知道她至少和五个人睡过?”道听途说还是有证据?

    那姑娘看上去很气愤的样子:“因为那五个我都认识!踏马的!其中一个还是我男神,男神说把我当兄弟!操!老娘是女的!女的!兄弟个屁啊!”

    这姑娘说话挺像真的,也许,关于受害者,她知道更多。林摇拿出一张名片给那姑娘,声音清清淡淡地:“认识一下吧。我叫林摇,刚回国没多久。”

    嗯,今天才回来,当然没多久!

    手里的名片被接了过去,因为是事先印好的,所以上边儿的名字还是“陆摇”。突然!肩上被用力地拍了下:“嗷!陆摇!高中那个小天才!我靠!我是徐晴晴啊!晴天的晴,不是那个‘芙蓉二代’哈!”

    林摇望向封锁线内,口里道:“我在美国嫁人后改了夫姓,姓林,名片有误。”随即又问:“我和你,是哪一年的同学?”

    徐晴晴笑:“高三啊高三啊!那时候我可喜欢和你玩儿了,每次周慧她们欺负完你,我都安慰你,说要给你买糖吃来着。可是你每次都鄙视她们,说,‘真是愚蠢。想要就自己去得到,得不到打击别人也依然得不到。’然后又鄙视我,说我‘如果少吃一点糖,也许还有机会瘦下来’。我真的瘦了哦!”

    拜良好的记忆力,林摇想了起来,略微颔首:“原来是你。‘芙蓉二代’是什么?”

    徐晴晴一边把林摇的电话存进手机,一边给林摇打了个电话,一边说:“哦,是个网红。不知道最好啦,以后知道也不能取笑我哦!”

    林摇的手机铃声响起,徐晴晴眨了眨眼睛:“这是我的号码哦,拜托,天才摇,存一存啦。”

    林摇把她号码存下,看了看周围,问她:“死者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少?身高、体重呢?”

    “她叫姚思琦,年龄,好像是二十四左右,好几次遇到,她还讽刺我老说我绑不住男人的心,是我没用!身高,一米六几吧,肯定没一米七,体重我也不造,反正挺苗条的,该有肉的地方也挺有肉的!我勒个去!老娘又愤怒了!唉,不过再讨厌,也没想过她居然就这么死了,人生真是无常啊。”

    林摇默了默,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面对这样的事情,她实在是没什么情绪,也不知道什么惋惜,心中就只是,“哦,有一个人死了,自杀或者他杀还没确定”。

    “这别墅,是她自己的还是……”

    “她怎么买得起?别人送的吧?”

    “那五个人,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联系方式你有没有?”

    “哎……我现在记不清楚了,等我回去短信发给你吧。”

    林摇又在现场转了转,又问了别人,才知道,原来姚思琦是一个被人包/养的情/妇。没多大一会儿,其他的记者也来了,开始采访,试图做现场直播。林摇看到有路透社的记者在,和徐晴晴说了两句,就离开了。

    她基本上可以预见到,今天的晚间新闻,明天的媒体网站、纸媒都会报道这里的一切。

    回到酒店后,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查了姚思琦的社交账号、账单记录等信息,林摇才知道,姚思琦现年24岁,1996年出生,c市z镇人,在陌铭实业做董事长刘远俊的特别秘书,金主正是刘远俊。

    看着屏幕上那个肥头大耳浑身膘的人,林摇嘴角抽了抽。打开邮箱,将姚思琦和刘远俊的信息都发给今天在现场看到的那个鲁西社的记者。

    而她的私人邮箱里,还有一封未读邮件,上面写着,toyao。

    林摇看了一眼,没有点开就去洗漱。当一切就绪后,站在窗口俯瞰整个城市。

    姚思琦死的时候,没看到外面有她的家属,只有一堆看热闹的人,以及,讨厌她的人。就连她和谁上过床,别人都知道,甚至是像看笑话一样。感觉上,姚思琦在这整个城市,是孤独的。

    也许她自己不觉得,但林摇却深刻地感受到了。因为现在的她有这种感觉。

    她算是有家,但那里的人没有一个和她又情感联系,那里一直不是她的家。她有血缘关系上的亲人,但似乎又没有亲人。她甚至一分钟都不想和他们说话。

    这让她有种淡淡的说不出来的感觉,不是悲伤,也不是高兴,就是,什么都没有,空落落的。

    她手里拿着的手机,是离开前林恪给她置办的,里边儿的电话号码,已经换成了这边鲁西社驻中国站的副站长给她备好的那个。

    此时算得上宁静的夜空之下,满是虹霓五彩的光。在这绚烂的色彩里,林摇想起了她刚从战区离开,又返至美国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想表达些什么,或者,她一直都需要一个倾听者,听她倾诉关于陆家、关于她的工作、她迷茫的一切。

    只是一直找不到那个人。

    抬起头,迷离的目光望向漆黑的天幕,林摇犹豫了半晌,终于拿起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号码。

    林恪的名字上边,是他的照片,只有肩膀以上的部分。琥珀色的双目清澈却又带着迷人的深邃,有些矛盾,似乎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电话响了几声,接通,林摇抿了抿唇:“hey,是我,你大约没想到我会给你打电话。”

    特别是在她提出离婚又被拒绝之后。

    手机里传出的声音沙哑中带着一丝慵懒,似乎是刚从睡梦中醒来:“一睡醒就听到你的声音,真好。不对,我是被铃声叫醒的。”

    “……”林摇顿住,突然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恪的声音逐渐变得清晰:“等hy买到合适的航空箱、办好免疫证明和狗证,我们就过来。”

    林摇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要把哈士奇带过来?”

    “你理解能力真差,我的表述已经很清楚了。”

    “为什么要带它过来?”

    “当初是你非要养它的,看到它应该能增加你心情的愉悦度。”

    “好吧,当初即使我要养,一定是因为觉得它和你太像。”林摇笃定地说。

    林恪已变回清冽的嗓音中带着不满:“我是人类中的一员,属于灵长类动物,哈士奇属于哺乳科动物。你居然把不同的物种放在一起比较?”

    林摇翻了个白眼:“ok,ok,it'smyfault。不过,你可以把哈士奇放在家里。”

    林恪沉默了一秒,似乎是在思考:“不可以。据研究,宠物可以有效地增进夫妻关系。而我不想养除哈士奇外的另外一只宠物。你和我的关系,用汉语中的一句俗话来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正是需要培养感情的时候。如果我们俩的对话出现了让你觉得尴尬的地方,你就可以和哈士奇说话。”

    林摇脸黑,不满:“我为什么要和一只狗说话?”

    “因为你不想和我说。”

    “我什么时候不想和你说话了?”

    林恪顿了顿,声音中带着笑意:“哦,你想和我说。”

    低醇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让林摇的脸突然就有些发热,一时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林摇觉得心上软了一软,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心间挠啊挠,那些她以为永远只能自己一个人憋在心里的话,好像突然找到了出口。

    她开口:“你还在吗?”

    “当然。”他的声音就在耳边,好像人也在这边一样。

    “我有事情想和你说,如果你不想听……”

 第7章 chapter7

    “我有事情想和你说,如果你不想听……”

    ………………………………………………………

    话音未落,林摇就听见那边的声音带着笑:“我喜欢听你说话。”

    手心蓦地发热,就连心上,也软了下来。林摇唇角勾了勾,坐在窗台上,斜倚着墙侧,开口。

    “今天,我见到了我父亲那家人。你知道吗,他竟然说,”林摇学着陆远志的口气,“‘你年纪不小了,以前怎么样我不管,今后就好好地去基层历练历练,把公司的事管起来’。可不就是没管嘛。”

    她嗓音薄凉:“要是他管了,我小时候怎么会被亲生母亲卖去清凉山那边的落后山村?他找到我后,他们全家都排斥我。其实我知道,没有谁是天生就应该为别人付出的,但他以前既然没管,现在,”她顿了顿,吐出一口浊气:“管个屁啊。”

    电话里一阵沉默,约过了两秒,林恪说:“yao;你又说粗话了。”

    林摇有些窘,被人看到这样的一面。她只觉着脸上发烧:“我以前,没说过吗?”

    “常说。还说脏话也是国粹,体现出了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

    “你确定这话是我说的?”

    “当然。当时我认识你很久了,但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你对我说,‘你神经病啊!跟着我/干嘛?’我没说话,你又说了句‘你妹的’,我用英语说你讲粗话,你就说,‘脏话也是国粹,不仅能体现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反正你个洋鬼子也听不懂’。”

    林摇一窘,听林恪继续说道:“然后我告诉你,我精通汉语。我的曾祖父民/国时期曾来美国留学,回国后因为家族秘密而成为众矢之的,举家迁往美国避难。我爸妈曾经奉我祖父的遗命回过国,学习过简体中文的。因为林家是书香门第,离乡久了反而没有崇洋媚/外,还保留着中国旧家庭的做派,所以我们家的人,都要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

    “然后呢?”林摇猜自己要是听到林恪这么说,肯定想打人。

    林恪顿了顿:“你有些生气,说,‘你是在炫耀你们家族的辉煌史吗?*!’我说,‘it'r’。你给了我一巴掌。原本我是可以躲过去的,但是我觉得你应该不希望我躲,就没躲。”

    林摇顿了顿,一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阵沉默之后,林恪清冷的嗓音淡淡地响起:“你说到,”声音忽然有些别扭,“管个屁啊。这里。”

    “哦。我先酝酿一下情绪。”

    沉默了几秒,林摇继续:“买我的那对夫妇,在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然后他们就不想让我读书了,每天让我做农活,伺候他们一大家子的吃喝。当时我就和他们说,九年制的义务教育是强制执行的,既然咱躲不过,不如我就多努努力,他们去找学校通融通融,让我跳级,这样,九年的义务教育,我六年就能完成,他们还能少花一些钱。”

    这些,其实林恪已经听林摇说过,但现在听的时候,他还是冷了脸,很生气曾经有人这么对林摇,心口一阵一阵的疼。

    “后来,他们嫌三级跳太慢,陆陆续续让我跳了四级。我十二岁的时候初中毕业,是当时的中考状元。学校奖励了一些钱,但没交到他们手上,被我截胡了。我要用那钱去念高中,他们不答应,非要把我卖给隔壁村一户人家给人做童养媳,这样他们能多得一些钱,还不用管我以后的吃喝。我不答应,挨了几顿打,他们不知道我把钱藏在什么地方,当时我那个弟弟也帮我说话,他们没法子,就让我去读了。”

    林恪的手握成了拳头,剔透的指骨似乎要顶破手上的皮,声音冰冷:“他们竟敢打你!等我到了c市,我们去把场子找回来。”

    林摇默了默:“……没必要吧。就是现在想起来,觉得还挺苦情的。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感觉再追究也没什么意义。现在就是感概一下。”

    林恪垂眸,坐在那图书馆一样的书房内的大书桌上,身姿潇洒而利落。女佣过来好几次要说话,看到林恪在讲电话,不敢打扰,只好默默走开。

    他还是觉得生气,想去把人揍一顿。但林摇说没必要,他现在也不在她身边。他躺在书桌上,望向窗外,清隽的轮廓因为透窗而过的阳光镀上了一层光边。

    他迎着光略微眯了眼,淡声:“好。我们不追究。我想听你感慨,也喜欢这样精神层面的交流。”

    林摇抱住膝盖,一颗心因为林恪的那一句话变得宁静起来。她的声音变得轻柔,仔细听,却能发现里边毫无感情/色彩。

    “我13岁的时候,国家正好决意打拐,我被陆远志接走,送去c市的寄宿学校。为了不看陆家人的脸色,我申请了宾夕法尼亚大学,并且顺利得到offer。我本应该谢谢他,要不是他出钱,我也不能高中一毕业就出国留学。”

    但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明明现在想到这些事情,已经不会再伤心难过,别人的嘲讽排斥作践成就了今天的她,但心底总是有那么一丝不甘。林摇自嘲,也许,这就是因为血缘的关系。

    林恪不说话,虽然他很少回家,也很少主动去联系,但他的家人对他很好。知道他喜欢独处,就帮他找了一个不多事不多话、做完相应工作就自行离开的保姆。然后定期来看他,后来是看他和林摇。全家人每年会有至少十次聚会。

    所以,他并不能很好地理解林摇。能做的,只有沉默,听她讲,希望讲完之后,她能好受一点。

    他听到电话的另一端,林摇叹了口气说:“我出国留学,就是为了远离过去发生的这些事情。幼时被养父母控制,高中的时候被陆家控制。等出了国,开始半工半读的时候,我才觉得,我是我自己。”

    “我从小就知道,我必须要努力,必须要向上爬,我要摆脱这样被动的局面,我想自己掌控生活。”

    说到这里,林摇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她在这世界上走了一趟,依然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失,都没有人会关心。

    想到这里,她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发冷:“就在我自以为功成名就的时候,那些匿名电话让我以前想的,都成了梦幻泡影。我摆脱了养我的那重男轻女的家庭,也摆脱了陆家,却还受人限制。我甚至觉得,我活着,辛苦多年,压根儿没半点意义。”

    林恪听着陆摇的声音,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他握紧了电话:“……i’msosorry,你难过的时候我没在你身边。但那一切都过去了,以后的每一天,都会是你自己的。”

    陆摇略微仰头,眼眶湿润:“在战区做记者的那段时间,我身边每天都会死人,有时前一刻还和我说说笑笑的人,下一刻就被轰得血肉模糊。lindsay在给我讲解采访拍摄要领时,突然就被不明人物的枪口飞出的子弹崩了头。那时候,我很害怕。每天都有人死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轮到我。过去每一个日日夜夜的努力,换来的就是枪林弹雨中的生活?”

    林恪眼睛也有些湿润。他想拍拍林摇的肩,告诉她一切有他,但现在的他不在她身边,只能抬起手,在空气中虚拍了几下。又是一阵沉默。

    林摇笑了笑,闭眼隐去眼泪:“我的第一次荣誉,是这么得来的,当时我们团队中一个经验极为丰富的出镜记者在出镜时不幸罹难,我被推到镜头前做完了报道。我觉得,一个人应该在其位谋其政,所以我在适应战区生活的同时,开始去走访,做一些深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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