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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妻的秘密-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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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小花从精致的小荷包里摸出一枚精致的玉符递给我,“瞧你那样,我有那么招人讨厌吗?还不是你家那头死肥猪,非得托我给你送符来。”

    “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乖了?”我笑问。

    “人家可是玄悲大师的关门弟子,未来玄界的领袖,我能不听使唤吧。先吃饭吧,我想你肯定能用得着我,至少也能暖暖床不是?”她撇了撇嘴,旋即又刻意俯身在我跟前,胸前若隐若现的风光显露无疑。

    我摇头笑了笑,低头吃饭,她见我把她当空气,气的直咬牙跺脚,在一旁画圈圈诅咒我。

    “你们狐狸真有趣,以前你化作俞紫柔的时候,风情万种,是一个极品尤物,如今扮小学生也是有模有样,到底哪个是真实的你?”吃完饭,我一抹嘴,靠在椅子上问她。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现在,以前是为了生存,现在我都不吸那些男人、男鬼的气了,恶心。”

    “吃饱了,走,陪我出去消消食。”我转身往门外走去。

    我现在刚到南广,两眼一抹黑,尤其是对楚家的情报很是不了解,胡小花或许能知道一些。

    她挽着我的胳膊,在阴暗的小巷子里欢快的哼着小曲。

    “他去大悲寺了?”我问。

    胡小花道:“是啊,你可别小看那肥猪,三年内,玄界一定是他的。你也争不过他,他的潜力比你大,而且资源比你丰富。”

    我没有否认,天下玄功出少林,大悲寺作为佛法首寺,佛法、符咒,降妖除魔之法有历代菩萨、尊者遗留的古佛法,而武修则有达摩祖师留下的七十二绝学,更有易筋经这样的逆天神功。

    这里的易筋经跟武侠小说里的是有区别的,小说里的什么增加内功那只是皮毛,大悲寺传承的正法,能转移人体的奇经八脉与穴位,练到极致,能塑造八级金身,不惧风火雷电。

    而且能将任何正邪之气转化为元气为己用,配以斗战佛法,几乎是打不死的变态存在。

    没有人愿意跟一个和尚死磕,他们就是天生的“血盾”,元气绵延不绝,身体强悍,猪头有玄悲的亲自指点,又有大悲寺的大还丹等各种名丹补益,他的修为速度会急速增长,成为上榜高手是早晚的事情。

    狐族肯定也是有意与猪头联合,看好他的前程,是以胡小花对猪头也是另眼相看。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底欣喜之余有些许担忧,魔门绝非名门正派,而大悲寺又为天下正派之首,也就是说,我和猪头很有可能将来会成为对手,而不是朋友。

    人都是会变的,从韩光身上,我深深的看到了这一点。猪头本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随着我在入魔的路上越走越远,我与他的关系迟早有分崩离析的一天。

    “如今玄界的大势如何?”或许是因为心里的积郁,我沉默走了很长一段路,这才开口问胡小花。

    她很享受的依偎着我的胳膊,我早已经习惯她的黏糊劲,也懒的计较。

    “皇甫松想要恢复玄界大会,重新选出玄界的盟主,黄泉如今虽然失去了统治玄界的能力,但明面上,他们依然是代表华夏官方。他们在积极的寻找一个可以重新让黄泉崛起,掌管玄界的人才。原本皇甫松定的是你,但现在魔门宗主捷足先登了,我想他很可能会选择另外一个人。”胡小花歪着头,仔细的分析道。

    狐族天生有很强的洞察能力,结合各种情报,她往往能给出最直观的判断。

    “这人会是谁呢?”我对皇甫松选不选我作传人一点兴趣都没有,自从领略到杨中华的霸道后,我对黄泉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不知道,也许是洪承祖,也许是司马空,也有可能是我,谁知道呢,他们这些人整天都在密谋这些事情。其实意义不大,就算有人当上了玄界的盟主,这种割据的局面也不会改变,除非有人能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玄界。但这是不可能的,玄界各大势力与地府密切相关,那些大人物不会坐视他们手下的供奉者为人所灭。”

    “你的生父,也就是江天师,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他就是因为得罪了地府的一位大人物,这才遭到了玄界各大势力的讨伐,任何人想动这块蛋糕,一旦地府的那位大人感觉到危急,他就会采取清剿行动,即使是玄界第一高手也不能免难。地府,远远比咱们想象的要复杂。”

    胡小花一针见血的分析道。

第三百一十九章酒吧幽灵() 
如此说来,玄界想要一统,几乎是不可能了,我皱眉问道,

    “可以啊,除非你有阎罗王那样的实力,那些地府的人自然会唯你是尊,”胡小花扬眉笑说,

    阎罗天子,那是阴阳两界为数不多能进云霄宝殿的神仙,我要有他那本事,自然是横行无忌,又何至于现在被魔门的人控制,

    看来我要想报仇血恨,唯有进入冥宗,才有机会一探地府的秘密,

    “好了,你这聪明的小脑瓜还是想想怎么对付幽灵吧,”我用手指点了点她可爱的小脑袋,笑问道,

    别人或许不知道幽灵的消息,但小狐狸出现在这里绝对不是偶然,她多半是按照狐族的指示来协助我的,从这一点来看,狐族与魔门,多半有着极深的联系,

    由于目前我对魔门的所知,尽皆是传闻,所以我对魔门并没有太大的偏见,在玄界混的越久,我对善恶之分越模糊,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未必就都是好人,而魔门这种邪门歪道也不一定就全是邪恶之辈,

    如阴无生,他算不上一个坏人,爱恨分明,表面如蛇蝎一般,让人谈而色变,实际上却是一个大善人,在魔门还有很多邪派中,这样的人大有存在,

    她摇晃着脑袋,竖起手指道:“这个简单,咱们先去探探底,据我所知,幽灵也是奉了某些组织的命令,在楚门行动,只是目前我们还猜不到,她是不是楚天齐的棋子,要知道楚天齐与他的弟弟现在正在争夺门主之位,而万云龙是楚家老二手下的智囊团首,杀了他,无疑斩断了楚天高的一条臂膀,”

    连小狐狸都不知道她的具体情报,看来幽灵还真是隐藏的够深,难怪万龙云都被她阴了一把,恨入骨髓,

    “不管她是为谁效力,我绝不会因为自己的计划受到干扰,非擒拿她不可,”我冷冷道,

    小狐狸沉默了片刻,幽幽叹息道:“其实你还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向楚天齐表明你的身份,你们表兄俩联手,对付楚天高的机会也会大很多,”

    “只是可惜了楚门门主之位只有一个,你肯定不会冒这个风险对吗,毕竟他们是亲兄弟,而你这个表哥属于外来人,楚家人是不会让楚门改姓的,”

    我嗯了一声,她说的对,楚门门主关系着整个南方的大势,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盲目的来赌楚天高的人品,

    霓虹灯照亮了整个夜空,南广璀璨的夜生活,是江北无法比拟的,

    幽灵只在夜间活动,阴无生给我的线索很简单,幽灵最后一次出现在一家名叫乌托邦的酒吧,这个酒吧是一些狂热的摇滚乐青年男女汇聚之地,幽灵很可能就潜藏在其中,也许她的身份是一个摇滚歌手,也许只是一个调酒师,

    阴无生并没有说明这一切,也就是说,要想弄清楚她的真实身份找出她的真身,只能靠我自己去判断,

    走进乌托邦酒吧,里面震耳欲聋,狂躁的摇滚乐中,舞池中男男女女如张牙舞爪的魔鬼,我揉了揉太阳穴,大感头疼,

    我是个比较喜欢安静的人,平时对摇滚乐并不感冒,这种音乐就像是能撕裂我的理性,让我随时都有一种发狂的冲动,

    胡小花倒是玩的挺嗨皮,在舞池里跟着蹦蹦跳跳,我摇了摇头,在角落里找了个位置,要了一杯啤酒,双眼敏锐的在四周扫荡着任何可疑的目标,

    很遗憾,我并没有发现想要寻找的目标,我的魔气蔓延,期间遭到了一两个在酒吧里游玩的野鬼反抗,但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为魔气所摄,连忙滚出了酒吧,

    “你在这傻坐着,怎么去找幽灵,她可不会主动送上门来的,”胡小花走了过来,牵着我的手走进了舞池,

    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又娇嗔笑道:“笨蛋,哪有你这么跳舞的,”说完,她把我的手搭在了她的腰上,

    我与她在舞池里游走着,胡小花偷偷说:“你知道怎么辨别幽灵吗,”

    我说不知道,用魔气外侵,一旦她心生恐惧,肯定会有元气的波动,这样我就能判断她的身份,

    胡小花摇头道:“你这法子对普通人来说或许可行,但别忘了,她是幽灵,连万龙云这样的老狐狸都玩不过的女人,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她早就被人杀了,”

    我一想也是,问她有什么法子,

    胡小花道:“你不懂,女人的身上都有气味,在这里的女人大多数都使用香水,而幽灵绝不会使用香水,因为这样会残留气味,让人追踪,而且以幽灵这样的性格,她肯定不是普通的胭脂俗粉,你不是情场老手吗,用你的风流细胞仔细感悟感悟,”

    我苦笑了一声:“我要是情场老手,还能甩不掉你个跟屁虫,”

    胡小花笑嘻嘻的依偎在我的怀里:“那我这辈子还就跟定你了,你走到哪我就黏到哪,黏到你离不开我为止,”

    我耸了耸肩,实在拿她没办法,她爱趴着就趴着吧,反正我心里有个度就好,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气息从我的身后传来,那种感觉很熟悉,有点像当初我在封魔谷时,柳絮在一旁看着我相似,

    但这种目光显然更凌厉,不像是柳絮那般温柔如水,

    我顺着目光望去,好像是来自于乐队正在演唱的女主唱,她披散着柔顺的头发,穿着紧身的黑皮衣裤,??的胸口,露出大半,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在吼唱着迪克牛仔版的《梦醒时分》,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我从来不知道一首苦情歌用烟嗓摇滚唱出来会是这般的凄凉,那狂野的背后,仿似潜藏了无数的心碎,她的眼神就像是蒙了一层雾气,看穿了世间的情爱纷扰,只剩下无尽的苦涩,如苦酒一般在心头流淌,

    看着她的眼睛,我心里一阵发酸,我不知道是被她的歌声打动了,还是别的原因,那一刹那,我站在舞池内,凝望着她黑发下苍白的脸,竟然迷醉了,

    “张枫,喂喂,”胡小花很快发现我不对劲,用力在我的胳膊上掐了一把,“靠,你怀里抱着个大美人,你还走神,张枫,还说你不是情场老手……”

    “这女人有问题,”我被她这么一掐顿时清醒了过来,这时候,她已经唱完了,匆匆忙忙的就下了台,换上了一个男歌手,演唱《春天里》,

    我连忙飞身往酒吧后面追了过去,酒吧有一个后门,我用力耸吸了一下?子,是一种很清新的香味,这种香味我有些熟悉,但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

    入魔后,三尸神多少有些发挥了效力,我的感官与灵敏度大幅度提升,混沌之眼能洞若白昼的同时,?子也变的异常的灵敏,我根据蟒蛇传授的法诀,沙沙的吐着舌头,增加对香味的辨别,

    万幸这个点,后门的人并不多,在追到一条小巷子里时,那香气突然消失了,

    “你为何要跟踪我,”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了出来,我转过头,女人如夜色中的幽灵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经站在我身后了,她的双手拿着两把锋利的匕首,在夜色下散发着寒光,显然非是一般俗物,

    我现在带着面具,身份与以前有了很大的区别,声音、气质、体型,甚至气味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她即便是认识我的人,也未必能猜出我的真实身份,

第三百二十章我是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她浑身散发着浓郁的杀气,如同深山中最狠毒的毒蛇,随时都能予以死亡一击,

    我迅速做出判断,这个女人是身手绝不在我之下,这是一台杀人机器,

    “是鬼窝里来的,还是万龙云的人,”她问我,

    鬼窝是阎罗殿的代称,也就是说这个女人不会是阎罗殿的刺客,她应该是别的势力,

    我轻轻的抚摸着面具,淡然道:“我只是喜欢你的歌声,刚刚听到你的歌声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虽然带上了面具,但我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有一些过去的小习惯,如托腮,摸?梁,

    她的双目微微一凛,饶有兴趣的问道:“哦,你想到了谁,”

    “我的妻子,一个我很爱的女人,她与我永远像是在捉迷藏,有时候我触手可及,有时候却又心墙相隔,因为她我走上了现在这条路,你的眼睛很像她,也是这么的好看,仿佛永远隐藏着无尽的秘密,”我仰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有些伤感道,

    王玲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我引到了这条路上,一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有时候会很累,想放弃,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为了一个承诺,我唯有咬牙坚持走下去,

    我不想让她失望,不想看到她的眼泪,我想赢回她,证明我张枫并非庸人,仅此而已,

    “你的妻子一定很爱你,”她突然道,浑身的杀气隐没,语气有些沙哑低沉,

    “我不知道,”我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她,

    “从你的眼中,我看到了懦弱与卑微,你缺乏仇恨,缺乏血气,你的妻子她是想让你成为一个强者,因为一头绵羊是注定无法守候天鹅的,你懂吗,”她语气森然道,

    我仔细的体会她的话,确实有些道理,试想王玲若是不和我离婚,以我那时候的状态,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而她本就身不由己,自然是不能遂了我的心愿,与我甘心做一个市井小民,

    我俩能在一起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成为绝对的强者,只有那样,我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与爱人笑傲江湖,笑看潮起潮落,

    “是啊,我是一只绵羊,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说话间,我动了,浑身魔气飞扬,乌黑的头发飞舞与黑铁骷髅面罩散发着死亡的森寒,我一出手便是幽冥破,

    她没想到我会说动手就动手,娇叱之余,手中的匕首一把刺向我的胸口,另一把横档在双胸之间的檀中穴,

    我冷笑一声,掌劲没有丝毫留手的贴在她的匕首上,而她的匕首也刺在了我的胸口上,

    我有天蚕甲,天蚕甲是魔丹内封存的一种气丝,这种气丝,是魔丹的上一个主人从天蚕奇遇所得,此丝以气成丝,看似无形无实,一旦被缠上,却难以挣脱,

    当年魔就是靠着天蚕甲纵横多年,最后为人联手所剿杀,

    匕首刺在我的胸口,劲气虽然透进去,让我胸口剧痛的一下,但却并没有遭受到重创,

    而幽灵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我的幽冥破本就是集全力于一发,天下间很少人能够如此完美的把劲气融为一个点发出,这就是混元一气法的奇特之处,

    我现在的修为,也只够连续发出两重幽冥破,不过两重同时用,对本体反噬太大,我相信一击足够震伤她,

    果然,我的劲气精准的隔着匕首重重的刺进了她的檀中穴,她面色大变,整个飞了出去,张嘴吐出一口血,跌落在墙角,已经失去了动弹之力,

    “你太小看我了,我是魔,天下之尊的魔,”我的手缩回到了披风里,慢慢的走向她,

    她捂着胸口,面若金纸,我这一下,集合魔气的吞噬属性,天下间与我修为相等的人,几乎没人能扛住我的幽冥破,

    这就是天下奇法的厉害之处,混元一气法与幽冥神功相辅相成,绝对是天下至高绝学,练到极致,我的祖先江斌纵横整个地府,无人能敌,连阎王爷都得让他七分,

    是以,此神功,即便是与大悲寺的易筋经相媲美也丝毫不差,

    她苦涩的笑了笑:“你错了,我不是小看你,我是看错了你,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位朋友,但你不是他,我败在你手下,只因为我险些把你当成了他,”

    “现在我知道,你绝不是他,因为你比他卑鄙,比他阴损、毒辣,”

    我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想你那位朋友肯定早死了,因为一只真正的绵羊,在这个世道是活不下去的,”

    “他死了又如何,至少他永远在我心里,而你这种无情无义之辈,注定了这辈子都不会得到真爱,我想你的妻子一定对你失望至极,因为你是一个肮脏、下贱、无耻的魔,”她咬牙切?的看着我,脸上满是仇恨,

    其实以她的身手,上榜高手都抓不到她,足见她修身有术,隐匿之法极高,而且就在刚刚她如果要偷袭我,我恐怕现在未必能全乎站在这,

    但我不会对她有丝毫的同情,更不会傻到真把她当成王玲,她只是有一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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