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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妻驯爱:老公别乱来-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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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经周折,终于到了那一站,出了地面任心悠傻眼了,这哪里有什么跳蚤市场啊?明明就是普通的街道啊!
  难道那个老黑故意骗了她?刚才温暖的心情瞬间降到冰点,任心悠沮丧透了。是要回去,还是要坚持?
  任心悠看着不断涌出地铁口的人群,果断地决定,跟着人群走,一定会找到跳蚤市场。
  于是东张西望走过了两条街,过了两个红绿灯,果然看到了庞大的市场!哈!任心悠为自己喝彩,我很能干呢!
  她高兴地调整了一个背包的肩带,信心满满地向跳蚤市场进发。
  跳蚤市场有类别区分,有在路边摆摊的,有固定店面的,有以卖二手衣服为主的,有以家具等为主的,也有以书籍古画 首饰及林林总总的旧物杂货为主的,非常热闹。
  虽然集市中横街窄巷密如蛛网,但每间店铺的别致装饰、街头巷尾的古董家具,以及被粉饰过的墙壁,感觉就像置身在街头艺术馆。
  任心悠对老旧的东西有一种热爱,因为新物品是没有散发出来的那种浓浓的岁月沧桑感的。所以置身其中,她沉溺而忘情,这个看看,那个摸摸,爱不释手,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
  有些店家很热情,主动把标价给降下来,也有些很固执,一点都不肯便宜。但大多店家都上了年岁,看起来很有气质。特别是女性,打扮的一丝不苟地坐在那里。有些会讲英文的店家还会给她讲讲物品的历史。让她感到甭管买了什么,也甭管买的东西有多么小,这些物品都有自己的故事,买走了它也就把这个故事带走了。所以任心悠一下子收获了不少东西。
  在一家银器店铺她遇到一位热情的阿姨,是位上了年纪却依然美丽的女子,银色短发,脸上虽然已布满皱纹,但是涂着亮红色的口红,身上穿着鲜艳醒目的民族服装,她有最开朗阳光的笑容,让任心悠感慨希望老了也能像她那样。
  在她买了她店里的两件宝贝后,她竟然破例又送给任心悠一件!而且听说她从中国来,非常高兴,用英文大声说,“我喜欢中国,我儿子现在在中国,希望你回去后能跟他做朋友。”走之前她紧紧搂住任心悠拍了张合影,又给任心悠写下了儿子在中国的地址。
  呵呵~~,原来一个人的旅行也是件这么好玩的事。因为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看到什么风景。一切都是未知,一切都充满刺激和期待,而陌生的人善意就是期间最温暖的地方。
  经过这一次的独自出行,任心悠变得大胆起来,回去的路上,她不再犹豫,主动求助于路人,问清了回酒店的路线,找到了地铁站口,就在她打开沉甸甸的包包,准备掏出钱夹的时候,她神采飞扬的脸僵住了,她的钱包不翼而飞。
  不会吧?任心悠额头冒出一层细汗,她将手伸出背包,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没有;她又将背包里的全部东西哗啦啦倒出来,一件一件翻找,还是没有!
  她懵了,再一次傻了眼。没有钱可怎么回酒店?

☆、第四十二章 对不起

  
  万般无奈的任心悠只好选择向耿之硕求助,可是她发现她的手机也不见了踪影,幸亏她的护照等证件没有放在包里,不然真是麻烦大了。
  跟路人借了手机,任心悠灰头土脸对耿之硕说明情况,果不出所料,耿之硕发火,“棒棒糖,你一天不给我找麻烦,你就过不去是吗?你给我呆在原地,哪也别去,我立刻去接你!”
  任心悠沮丧地坐在路边,一整天独自出行的好心情全被这不堪的结尾破坏一空。此时的巴黎美丽的夜景也黯然失色。
  真是蠢,真是笨,一件事也做不好!任心悠深深地厌恶自己。人家许多女学生都可以一个人背包走天涯,或是去偏远的地方旅行个一年半载,她只是在巴黎,还没有出市区就状况连连,太没用了。
  怎么那么不小心,丢了钱包和手机,如果不是和耿之硕一起来,不是要露宿街头,回不去了吗?
  任心悠正在自怨自艾,一辆高级商务车飞速驶来,吱地一声停在面前,车上走下了耿之硕,他穿着雪白的衬衣,手工缝制的H。Hunt**an西服,挺拔的身材,独特优雅的气质在一众法国男人面前也是鹤立鸡群,只是英俊的脸庞太过阴沉。
  任心悠知道自己是个麻烦精,她先道歉,“对不起”
  “就会说对不起,你就不能变聪明一些,你是猪吗?不长脑子的?既然要出来逛,为什么不看管好自己的物品?”耿之硕火大,这个女人要是哪一天不出意外,才真是新鲜事呢,她以他很闲吗?整天围着她转?他是来洽淡公务的,不是来伺服她的。
  偏偏他们名义上是蜜月,又不能带公司人员,早知道如此,还不如把邬秘书带来,可以帮他看着这个小笨蛋!这在巴黎还有好几天的行程呢,又不能扔下她不管,回头真把她弄丢了,他老爸老妈还不掐死他?
  想到父母总是偏袒她,他更来气,借此好好发泄他的不满,“这是哪儿你知道吗?是巴黎,不是在国内,不是在你家,你以为凡事只要你大小姐动动嘴,别人就替你干得妥妥贴贴?如果我刚好手机没电,或是没听见怎么办?你说你要怎么办?”
  任心悠被耿之硕骂得不敢抬眼看他,也不敢回话,她深深地低着头,乌黑的短发下露出一截雪白柔腻的脖子,有一小绺秀发卷卷的贴在耳边,稚气地楚楚可怜。说实话,他也知道被偷不全是她的责任,这一带的确很乱,小偷专找亚裔人群下手,警察都拿他们没办法。
  “你说话呀,我问你呢?” 虽然耿之硕还很生气,但是声音却不自觉地降低了几度。
  任心悠鼻子一酸,她已经很努力地不给他添麻烦了,可是,还是……要是把钱多分散在几个口袋里装就好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所以她还是只有三个字可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对不起,要报案,让警察把你送回酒店,笨!”她连一点生活的常识都没有,“我说的你记住没有?” 耿之硕所说的话字面上是责备,但是语气上近乎于唠叨了。
  “记住了。”她的声音有些鼻音,似乎掉泪了。
  耿之硕见状叹了口气,没好气地拉起她的手,“还不上车?今天是法国的假日,餐厅关门很早,你想害我没饭吃!”
  手被耿之硕有力的大掌握住,不知道为什么,任心悠的眼泪更是稀里哗啦掉下来。
  耿之硕一边驾驶着租来的商务车一边瞅着她,“哭什么哭?又不是没接你,把你扔这儿不管?”女人真是麻烦,看着她哭,没来由地让人心情烦躁。
  任心悠擦擦眼泪,极力忍住抽泣,不使自己看起来更烦人。
  耿之硕将任心悠带到一家很有情调的法国餐厅,来巴黎后,任心悠一直一个人,只是买些面包或是三明治凑合,今天晚上终于吃了一顿地道的正式大餐,有头盘,主菜,甜品和酒。
  点餐当然是耿之硕一手包办,任心悠猜想他肯定是怕她又点出什么牛睾丸之类的菜弄出尴尬。
  头盘里面是蘑菇之类的菜,味道很不错,任心悠逛了一天,又累又饿,很快就消灭干净。主菜是一种任心悠叫不上来名字的鱼,整齐的一大块和配菜一起漂亮地摆在盘子里。
  耿之硕为任心悠点了一瓶酒,“你尝尝,这种鲁赛特干白葡萄酒与新鲜海鲜或是鱼类搭配口味绝佳。”
  啊?喝酒啊?任心悠对酒的概念只局限于很小的时候偷尝爸爸的白酒,呛得她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男人还那么爱喝它。她望着酒杯中清雅的淡绿色液体,踌躇,“我不太会喝欸。”
  “试着品尝一下,这酒不错,有成熟水果和花卉的香气,口感细腻、清新,很适合夏天喝。”
  “哦”,任心悠虽然不想喝,但仍顺从地举起酒杯品了一口,虽然她尝不出成熟水果和花卉的香气什么的滋味,但是的确口感不错,至少不呛。
  “怎么样?”耿之硕一直盯着她的反应。
  “不错。”任心悠心虚,她实在是给不出什么意见。
  耿之硕主菜是牛排,因此他点的是红酒,耿之硕给任心悠介绍,“这是Chateau Haut Brion,颜色至美,具有全波尔多最复杂的香气,丰富的黑加仑子香气、烟草味、烟熏味、杉木味和高级的松露香气,入口有肉感。”
  一瓶酒也能品出这么味道,任心悠自叹不如,她尴尬地傻笑,“嘿嘿,我是酒的文盲。”
  “我打算在法国投资一家酒庄。”耿之硕深吸了口红酒的香气,举起酒杯,又仔细品尝了品尝。
  “投资酒庄?”这不会就是他口中说的公务吧?
  见眼中的猜测,耿之硕大方的承认,“对,这就是我此行巴黎的目地。”
  任心悠看着耿之硕刀劲俐落,自信而优雅的切着牛排,感叹:他和女人调起情来,可以懒洋洋带着坏笑,痞痞的勾引起女人全部的好奇心,谈起公事来却是另外一副坚决果断,霸气十足的样子,这样的男人怪不得吸引所有女人的目光。

☆、第四十三章 酒的神奇

  
  回到酒店,临进房间前,耿之硕在门口对任心悠说道:“明天跟我去参观酒庄,省得你到处乱跑,这回把东西丢了事小,明天把人丢了,我看你是别想回家了。”
  他训她就像训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任心悠很窘,他非要再提醒她一次吗?
  话说经过晚餐耿之硕对酒的介绍,任心悠还真对酒庄充满兴趣呢。
  第二天他们要参观的是久负盛名的布里昂庄园,它与拉图尔、拉菲特、玛尔戈园共享一等顶级酒的荣耀。
  这一片土地从十四世纪已开始种植酿酒葡萄,开辟葡萄园,几个世纪,它一直赫赫有名,一级酒庄排行榜上如果少了它,权威性就要受质疑。
  酒庄位于两个平缓的小丘之上,海拔仅20余米,所种植出的全部葡萄经过手选,除非是一流的葡萄,否则全被淘汰。
  酒庄的高级经理得意地介绍他们的庄园虽然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培养葡萄种圃,利用的科学的方式精细监控酒的发酵,但是酿酒的方式仍遵循古法,他们聘请的酿酒大师一家三代七十多年来一直照顾此园,所以对园区葡萄特性了如指掌,因地制宜,终于在1989提酿出此园30年来的“冠军”酒,该酒在世界上被公认为几近满分的“奇迹酒”。本年份的“得意之作”在市面上已经绝迹多时了。
  耿之硕和任心悠随着酒庄的经理参观他们的酿酒技术,原来庄园的酒经发酵后被泵入全新的木桶中,并以一种于17世纪所开发的方式多次换桶,一旦在木能内醇化约24…36个月。
  经理笑着说,这种酒属于美女酒,孤芳自赏,气质逼人,越陈越美。年轻时清纯可爱、淡雅芬芳、平宜近人,颜色不太深;中度陈年后,她既有少女的可爱,又具备成熟女人的魅力;成熟后,热情大方,洋溢着烟草味、焦糖味、黑草莓味、咖啡味和少许的松露味,魅力真是没法挡!
  任心悠简直听得入了迷。经理将酒倒入精美的醒酒器中,经过十分钟的醒酒后邀请他们品尝,耿之硕先教给任心悠怎么观酒。斟酒时以酒杯横置,酒不溢出为基本要求。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将红酒杯横置在白纸上,观看红酒的边缘就能判断出酒的年龄。层次分明者多是新酒,颜色均匀的是有点岁数了,如果微微呈棕色,那有可能碰到了一瓶陈年佳酿。
  然后耿之硕又教任心悠怎样品酒,酒入口之前,先深深在酒杯里嗅一下,此时已能领会到红酒的幽香,然后将酒杯举起,杯口放在嘴唇之间,并压住下唇,头部稍向后仰,把酒吸入口中,轻轻搅动舌头,使酒均匀地分布在舌头表面,然后将葡萄酒控制在口腔前部,稍后咽下。入口圆润,咽下后留在口腔中的醇香和微涩的感觉较长的为好酒。
  品酒的顺序是新在先陈在后、淡在先浓在后。
  任心悠依照耿之硕的指点,跃跃欲试先品尝一杯较年轻的葡萄酒。她让红酒在口腔内多停留片刻,舌头上打两个滚,充分体验它,最后全部咽下,一股幽香立即萦绕其中。
  “怎么样?”耿之硕问她。
  任心悠细细回味,“很柔和,有股说不出来的香气,还有酒的涩味”
  “这就对了。”耿之硕很满意,“孺子可教也。”
  在耿之硕的称赞下,任心悠越发用心,品了好几支酒,她发现酒的味道真的不同,这很神奇,入口的感觉是一种味道,在舌尖上是一个味道,然后一层一层展开又是各种不同的味道,虽然她说不出来那是什么味道,但这的确是奇妙的体验。
  在品了几杯之后,任心悠开始兴奋起来,晕晕乎乎,飘飘欲仙,话也多了,胆子也大了,她红着脸蛋,醉态可掬,挽着酒庄经理的胳膊,用英文比划着要去看看怎么种植葡萄。
  耿之硕地将任心悠的手从酒庄经理的手臂上拉开,然后用法文解释,“她平常不喝酒,所以有点失态”。
  “我觉得她很可爱,走,我带你们去参观。” 酒庄经理很是热心。
  “耶,”任心悠欢呼,“我太高兴了,我要学怎么种葡萄,我们要买下这里,是不是?之硕,这里很美,我们买下吧,我喜欢,我喜欢!”
  耿之硕庆幸任心悠说的是汉语,酒庄的经理听不懂,不然他真是尴尬死了。买下布里昂庄园?人家经营得这么好,为什么要卖?她真是太天真了,以为他说投资酒庄,就是要来买下这里,他是来参观学习的好不好?不是他买不起,是人家根本就不会把这么历史悠久的家族产业卖掉!
  酒庄的经理见任心悠这么兴奋,也特别高兴,“走吧,我现在去种植区。”
  “哦,谢谢你,不用了,我们今天很尽兴。”耿之硕婉谢酒庄经理的好意,准备打道回府,留在这里,不知这个专会闯祸的女人又会干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
  近几年买葡萄酒收藏升值的中国人越来越多,酒庄的经理把耿之硕当做一个大客户,尽心尽力的挽留,“我们的种植可是一流的,我们对品质有着不懈的永远的追求,相信高的质量来自低产量,所以我们的酿酒师采取剪枝法,将每株葡萄仅留一芽,使果实尽集精华。你们真的应该参观一下,我相信一定会让你们印象深刻!”
  任心悠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怎么他们停在这里不走了呢?“go;let’s go!”她很有感染力地号召大家。
  “棒棒糖!”耿之硕蹙眉,“我们现在回去!”
  “回去?可是我还想参观他们的种植园,还想学学种葡萄。”
  “我说回去,你听到没有?”耿之硕完全沉下脸。
  “好嘛,好嘛,回去就回去,我要拿一瓶那个酒,”任心悠拿起桌上一瓶刚品过的酒搂在怀里,“这瓶酒有焦糖味,很好喝。”
  耿之硕失笑,她还真会挑呢,这个一瓶好价格不菲。不过,他本来也打算买些不同层次的酒回去,于是他向酒庄的经理订了几十瓶他需要的酒。

☆、第四十四章 醉酒

  
  回去的路上,任心悠坐在副驾驶坐上,一路高歌,把会唱的歌一首一首唱了个遍,后来干脆脱了鞋子,两支嫩白的脚丫翘起来,搭在真皮的控制台上摇啊晃啊,兴奋得不得了。
  后来会唱的歌都唱完了,她开始高声朗诵古诗,而且声情并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棒棒糖,闭嘴,你吵死了!”耿之硕实在是忍受不了她不停的呱噪。
  “让我背嘛,我今天好有诗性”,任心悠扁嘴。
  “不行!”耿之硕一口否定。这丫头发酒疯没够,好容易唱完歌了,又背唐诗,真亏她想得出来。
  任心悠放下脚丫,扑过去搂住耿之硕的手臂,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你喝多了,我在开车,别动我,老实点!”她有没有点常识,这个时候还敢动驾驶员?
  “求你了,让我背好不好?”
  “不行”耿之硕一点不通融,她吵得他头疼。
  “求你了嘛,不背我憋得难受,好不好嘛,好不好嘛?”任心悠变本加厉,开始摇晃耿之硕的肩膀。
  “我在开车,女人,你这样我们会出车祸的!”耿之硕吼她。
  “那你让我背,让我背,我就不动你!好嘛,好嘛?”任心悠嘟起嘴撒娇卖萌。
  “真服了你了!背吧,背吧!”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和这么个麻烦的女人绑在一起。
  “耶,好欸,你想听什么?”任心悠的双眼亮晶晶一动不动地瞅着耿之硕。
  “随便!”耿之硕没好气。
  “不嘛,你要说一个!”
  耿之硕见任心悠又准备上来撒娇,他先伸出食指警告她,“我告诉你啊,不许再动我。”
  “好嘛,我不动你,你说一个,你想听什么?”
  唐诗?那是哪辈子才看过的玩意,现在他脑子里装的都是财经,“嗯”,他沉吟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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