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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非得已(禾维)-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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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琳给童安打了电话,从童安的口中亦是得到了证实。她突然感到很难过,但是也送上了祝福,希望她学业顺利。童安在那头安抚着她,让她好好念书。

    可季琳却没有给秦暮云打电话,当天夜里,等着他的晚安信息,却想着他会不会主动来说。

    这么等着,一直等着,竟然等到了学期结束。

    季向阳留守部队,而季琳也没有回去。

    季向阳向部队请求,让季琳在过年的时候住到了部队的女生宿舍里。

    除夕当夜,季琳是在部队里度过的。那是她第一次喝酒,季琳只喝了一杯,酒力不佳的她,晕乎的不行,立刻就睡了。等醒来后才发现,一排的未读信息,无数的新年祝福,之外还有未接电话十几个,清一色却都是他。

    季琳还头疼着,想着回个电话过去,大概是有急事吧。

    可谁知,秦暮云却来了。

    就在大年初一的早晨,那么的突然,让季琳措手不及。

    季琳还窝在被子里没起来,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就洗漱了一番,飞奔下楼。

    天知道她连头发都忘记梳理,乱糟糟到不行。

    就在宿舍楼下边,季琳瞧见了秦暮云。

    将近半年未见,秦暮云长得愈发高了,只是他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柔好看。

    “你……在睡觉?”秦暮云问道,又像是松了口气。

    “昨天喝多了,”季琳挺不好意思的,“那个手机静音了,没听到,你找我有事?”

    “也没什么,就是想来看看你。”秦暮云这么说着,最后又道,“还有,我想你也已经知道了,我和童安要去美国留学了。我会给你写信,每个星期都写。”

    季琳点头。

    “之前我对你说过,满十八岁以后才可以恋爱。你要是喜欢上了谁,或者有谁追你,一定要告诉我,我来帮你把关。”

    季琳还是点头。

    “答应我,不许瞒着我偷偷恋爱。”

    季琳依旧点头。

    秦暮云来的匆忙,回的也很匆忙,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季向阳,就要乘坐火车赶回去。火车站送别,秦暮云站在她的面前,突然抱了她一下,“季琳,我走了,你可不许忘记我。”

    季琳慌得心跳加速。

    那天是大年初二。

    和秦暮云第一次拥抱。

    于是,季琳只记住了那一天,她一直在傻傻点头。

    (七)

    “季琳,有你的信!国际快件哦!”

    同学为她拿来了信件,季琳道谢接过了。瞧着美国的邮戳,还有那熟悉的字迹,写着她的名字,季琳脸上的笑容骤然之间灿烂起来。身边的伙伴瞧见了,莫不是调侃她,“哟,又是哪位秦二哥吧!”

    季琳和秦暮云之间的联系,每个星期都保持着一封信件的来往。

    这样的频率,被伙伴称之为奇迹。

    当时有一段时间,流行过交笔友。但是没有一个会长久的,只是慢慢的,渐渐的,就断了联系。

    然而,他们却多年来如一日。

    已经两年了。

    季琳来到这所新学校已经两年了,她即将参加高考,也要面临当年秦暮云所面临的一切。

    在上一封信中,秦暮云问她,要报考哪所学校。

    季琳告诉他,自己打算报考军校。因为自己的文化课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上军校了。

    而在这一封信中,秦暮云对她报考军校的事情,异常的认可和赞赏。

    季琳也感到很高兴,瞧着他的一字一句,她的心都仿佛得到了温暖。

    偶尔的,季琳也会从秦暮云那儿收到包裹。从美国那儿邮寄过来的漂亮衣服,学习用品,甚至是cd等等。这些外国货,让班里的同学很羡慕。季琳却觉得不大好,回信过去让他以后不要再送这些了。秦暮云问她为什么,季琳告诉他,不想引起同学们的关注。秦暮云这才明白过来,再也没有寄过类似的东西了。

    那一年的高考,季琳顺利考取了军校。

    那一年的九月,季琳独自一人去军校报道。

    然而就在那一年,就在那个盛夏,季琳收到了秦暮云寄来的礼物。那是秦暮云的照片,在他的公寓房间里,无数的照片,详细的呈现着他在那边的生活。

    季琳曾经问他要过多次照片,可是秦暮云不愿意给她。

    只说等她考入军校,必定详细奉上。

    他总算是兑现了诺言。

    季琳看着其中一张照片。

    秦暮云的背后,是一个大衣橱。衣橱里的衣服,他整理的如此干净整洁,甚至比她来,都要胜上几分。

    季琳的脑海里浮现一幕画面,想象着他将这些衣服叠好放好的画面。

    有一种被他妥帖保管安放的感觉。

    后来,季琳也给他回寄了一张照片。

    关于寄照片的事情,季琳思忖了很久。

    最后,还是寄了张双人照。

    照片里不只有她,还有大哥季向阳。

    她却还动了些小心思,特意选了张她笑的比较好看的。

    “嘿,季琳,这一定是你喜欢的人吧?”室友瞧见了秦暮云的照片,笑着问道。

    季琳愕然,喜欢的人?

    于是,就在那一年,季琳有些懵懂,她是喜欢他的么?

    (八)

    这几年来,季琳不曾见过秦暮云。

    暑假寒假,秦暮云都回来的少。听说是童安在那边学业繁忙,而他也连带着没有回来。美国不比中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法,假期也不长。如此一来,寒假就鲜少回来。只是每逢过年过节,秦暮云的祝福,总是少不了的。

    就连儿童节,三八妇女节,都没有漏下的。

    曾有一度,季琳被军校里的伙伴所调侃。

    “哎呀,秦二哥呀秦二哥,你远在国外留学,可是还能把我们家季小妹迷得神魂颠倒,真是厉害啊,高手中的高手!”

    季琳脸上一红,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才反驳道,“才不是的!”

    “哎?哪里不是了?是他不喜欢你,还是你不喜欢他?”

    “都不是,他也不喜欢我。”

    “那你呢?你喜不喜欢他?”同伴的逼问,让季琳一下子哑口无言。

    季琳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喜欢。

    或者不喜欢。

    季琳始终搞不明白。

    后来,季琳曾经和军校里的男生一起出去过。但是只有一次,在整个过程里,她一点心思都没有。回来以后,季琳才明白过来,自己可能,大概,或许,不,都不是,而是应该。

    她应该是喜欢他的。

    可是不能。

    因为,秦暮云,他是别人的未婚夫。

    在突然意识到这点之后,季琳开始断绝了和秦暮云的联系,她告诉他,自己很忙。所以忙到,连写信的时间都不够了。而她的思念,如同漂洋过海的蝴蝶,早已抵达了大洋彼岸。

    季琳在军校的第二年,又是一个盛夏。

    那是九月。

    季琳接到了一则电话,那声音是她所熟悉的,“我在你学校外边。”

    是秦暮云!

    挂了电话,季琳在同伴的诧异注目中,夺门而出。她跑的那么飞快,汗水都沾染在脸颊,呼吸紊乱,就连心跳都是如此快速。忘记了其他,忘记了那些不该,就在学校的门外,隔了一条马路,季琳瞧见了秦暮云。他就站在马路对面,那么醒目,那么的好看。他已不再是那个少年了,而是长成了英俊儒雅的男人。

    而她忽然如此快乐。

    只是因为瞧见了他,就幸福到了好似得到了全世界。

    季琳走过去,穿过了马路,走向了他。

    她微笑着,却因为紧张,所以连那笑都变得不自然了。

    “嗨。”秦暮云轻轻开口,那是久违的问候。

    季琳如此羞涩,也回了一声,“嗨。”

    “今天忙么?”秦暮云微笑问道。

    季琳微微一愣,而后又笑了起来,“忙哦。”

    于是,在他们相识的第十三年的盛夏,季琳这才彻底确信。

    她是真的喜欢他。

    ※※※

    季琳曾经念过一首诗词。

    那是一个名妓寄了封信给大才子陆游的。

    其实,那并不是一首完整严谨的诗。仔细瞧瞧,就会发现,根本不是依照诗句的排律来的。

    真要算起来,只能算是一封信。

    可季琳,却偏偏就记住了这封信。

    说情说意说盟说爱,

    动便春愁满纸。

    多应念得脱空经,

    是那个先生教底?

    不茶不饭不言不语!

    一味供他憔悴。

    相思已是不曾闲,

    又那得工夫咒你?

    ……

前传之童安季向阳篇 前传之童安&;季向阳篇 ——我心向阳(1)

    偌大的厅堂里,黑色的帷幕垂挂着,气氛压抑沉重到了极点。不断有人前来,前来祭拜已经去世的亡灵。

    在那大厅的中央,红衫木的桌子上摆放着灯火烛台。

    还有,还有英年早逝的男人遗像。

    在两侧的地方,老人由随从搀扶着,向前来祭拜的客人致敬。

    “童老,您不要太难过,节哀吧。”

    “哎。”老人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叹息着应了一声。

    每个前来的人都是如此,那些话语,来来去去其实也就是那么些句子。

    在老人的身旁,有一个小女孩跪拜在蒲团上。她穿着黑色的裙子,干净白皙的脸庞,一头蓬蓬的短发,像是一个洋娃娃。

    女孩子一直都没有说话,她也没有哭闹,乖巧的不行。

    偶尔的,周遭会有这样的轻声细语传来,却是怜惜同情。

    “看呐,她就是童家的那个孩子童安。”

    “真是作孽哦,这么小的孩子,就没了爸爸。”

    “是啊,也真是可怜了,出了这样的意外,谁也料不到呢。”

    “那这孩子的妈妈呢?”

    “病了,听说是伤心过度,就没有恢复过来。”

    “哎,好好的一个家,就成了这样。”

    大人们的话语,对于童安而言,似乎已经没有了作用。她只是低着头,在管家的照料下,往盆里烧纸钱,朝前来的宾客鞠躬敬礼。

    “真是懂事啊,好听话的孩子!”不断的有人在夸赞她。

    童安已经七岁了,她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她是军人家的孩子,所以就应该懂事。

    父亲因公殉职,他是一个军人,这是职责也是使命,没有什么遗憾,这是十分光荣的事情。爷爷是这么告诉她的,童安虽然不懂,可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童安抬头望向父亲的遗像,心里还是不免酸涩。

    如此一来,以后就再也见不到爸爸了。

    童安已经不再年少无知了,她已经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代表了什么意思。

    死了以后,就将人烧成了骨灰,以后再也不能听见他的声音,再也触摸不到他,这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了。

    死亡,其实是永远的离开。

    数个小时,厅堂里不断有人前来,不断有人离去,直到天色渐黑,夜晚终于来临,终于人去楼空,寂静无声。

    那对白烛,也燃到了底,蜡烛的烛泪,像是人的泪水。

    不知道是为谁而滴落的。

    童政送完了最后一位客人,回到厅堂一瞧,就看见孙女儿童安还跪在那里,一动不动。

    “小安,起来吧。”童政心疼地喊道。

    童安点了个头,她想要起来。可是这才发现,她的双腿早已经麻木了,她站不起来。

    “怎么了?”童政狐疑问道。

    童安道,“爷爷,我的脚麻了。”

    童政一听这话,更加心疼了,一向严肃刚正的他,也忍不住伸手,将幼小的孙女儿扶了起来,更是弯腰,替她揉了揉麻木的腿,“现在好了吗?”

    “好了。”童安应道。

    “小安。”童政喊着她的小名,一边将她揽到身边。祖孙两人,一齐抬头,望向了挂在中央的遗像,“告诉爸爸,以后你会懂事听话,也会照顾好妈妈,不要让爸爸不放心。”

    童安的声音还是清脆的,甚至是弱小的,可就是这小小的人儿,对着父亲的遗像道,“爸爸,小安以后会懂事听话,也会照顾好妈妈。爸爸,你放心吧。”

    那照片里的童父,阳光的微笑着,好似真的听见了女儿的许诺,走的很是安然。

    童政蹲下身来,将童安抱在了怀里,“小安,乖孩子。”

    童安迟疑了下,还是将头靠向了爷爷的肩头。爷爷是军人,从小就管教严厉,也鲜少会这样温柔的疼宠她,搂抱之类的举动,更是少之又少。

    童安很是小心翼翼,一双小手抓住了爷爷的衣服。

    恩,小安是乖孩子。

    ※※※

    童父去世后,童母伤心过度,身体就一直没有好转,时常都要住院。童母因为生产童安的时候,伤了身体,这下是旧病心伤一起袭来,整个人差不多垮了。

    七岁的童安,没有了父亲陪伴,也没有了母亲的陪伴,开始了一个人的独立生活。

    虽然童家有许多的佣人,有许多的叔叔阿姨,也还有管家伯伯,可是少了父母,这个小小的女孩儿,总是格外惹人疼爱。

    “老爷,小姐很听话,今天是自己穿衣服起来去上学的。”

    “恩,她很懂事。”

    “但是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小姐在学校不怎么说话,也不和别的孩子一起玩。”

    “有这种事情?”童政有些烦恼。

    管家点头,“是的,老爷。”

    “你说该怎么办?”童政低声询问,扭头望向了落地窗外。

    透过那落地窗户,可以看见后花园里,童安一个人坐在秋千架,正在荡秋千。她的确是很乖巧,很懂事,不吵也不闹,可是太过听话了,反倒让人不安。

    管家想了想道,“老爷,您看要不要给小姐找个伴?”

    彼时,童政还未曾退伍,身居要职,很多时候都不在童家。童父走了,童母又常年生病住院,童安缺少人陪伴,总是一个人玩耍,一个人上学放学,也一个人吃饭睡觉。

    童政望着唯一的孙女儿,眼中满是心痛。

    过了几天。

    那是一天童安放学回家。

    童安由司机接送回来,她不用别人替她拿书包,自己背在身后。小人儿背着书包,慢慢地走进了童家的别墅。

    “小姐,你回来了。”管家微笑喊道。

    “管家伯伯。”童安乖巧地喊。

    管家弯腰又是笑着说道,“小姐,有朋友来了。”

    童安困惑,朋友?

    童安背着书包,终于跨进了别墅大门。视线一个开阔,她看见整洁复古的中式大厅里,爷爷童政端坐在沙发里。

    而他身边的沙发上,还坐着另外两个孩子。

    那是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儿,还有一个五岁年纪的女孩儿。

    男孩儿长得五官俊朗,女孩儿也是英气可儿,两人眉宇之间有些相似。女孩儿紧紧握着哥哥的手,一下都不肯松开,瞧得出来,他们是兄妹。

    童政朝童安招了招手,童安就走了过去。

    “小安,爷爷来给你介绍两个新朋友。”童政轻拍着童安,以手势比向了两兄妹,“妹妹叫季琳,哥哥叫季向阳。”

    “小安,以后要和他们成为好朋友。”童政微笑着,高兴说道。

    那是童安,第一次见到季家兄妹。

    “老爷,有您的电话……”管家在旁喊道,童政起身,接过了手机就往书房里去。

    大厅里只留下了童安,以及季家兄妹。

    季琳胆小,只是一味的抓着哥哥的衣摆,探出头来瞧着童安。

    童安也望着他们,对于彼此而言都是陌生的。

    季向阳开口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小姐,你好。”

    ※※※

    季琳年纪比较小,还在上幼稚园,所以就让童家的佣人带着。季琳挺活泼的,所以很快的就和童家上下熟识了。

    季向阳十岁,和童安一起上学。

    “小姐,我来替你拿书包。”

    “小姐,我们一起去吃中饭。”

    “小姐,我去给你买水。”

    很长一段时间里,季向阳总是这样喊她。终于有一次,季向阳来教室门口等童安。两人一起走下楼,又一起离开学校。

    那一条长长的道上,季向阳忽然说道,“小姐,你的鞋带松了。”

    童安原本还没有注意,他突然一喊,她就低下头去瞧,果然就看见了鞋带松垮了,拖沓在地上。

    童安将书捧在胸口,弯下腰就要去系。

    可是谁知道,就在这个时候,季向阳一声不响,居然抢在了她的前头,出其不意的,就这样半蹲下来,替她系鞋带。

    周遭都是过往的学生,虽然还都是孩子,可已经有了小心思。

    季向阳生的很高大瘦长,挺拔帅气的男孩子,总是会比较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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