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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大吉-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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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凭黎言寻出钱给大家打扫房间的事情,现在她莫名其妙就背了个母夜叉的锅,简瑶想摘都摘不掉,心里的委屈一涌而上,简瑶回去以后索性用被子捂住了脑袋,心烦意乱的把黎言寻骂了个狗血淋头。
  后来她不知怎么就睡着了,等到一觉醒来,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黎言寻刚刚把睡衣换上,正准备关灯睡觉,她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时间,委屈的问他:
  “你上个厕所要上一天啊,你知不知道……”
  “嘘嘘,你还在生气啊,小声点,我们这屋子不隔音的?”
  黎言寻看她起来就骂人,显然是还没消气的,但这厮脸上这会儿却是带着微笑的,他坐到床上,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黑色的礼盒:
  “早上我惹你发了很大的火,我先向你道歉啊……”他说着,把那个黑色的礼盒拆开,里面亮闪闪的,是某个大牌最新款的圣诞节限量款口红套装。
  简瑶的委屈一下子就灭了,她看着面前那套金光闪闪贵气十足的口红套装,一支一支从盒子里拆开,全部摊开放在了床上,原来磨了一天,这臭男人是进城给她买礼物去了。
  哪怕像是简瑶这样的护肤达人,对口红也爱的深沉,如此□□裸的道歉,哪个女人受得住啊。
  她迫不及待的挑出一支抹在嘴唇上:
  “无耻男人,你道歉的方式太直白了吧,我喜欢。”
  黎言寻其实不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东西,这个妙招是周淮替他出的主意,反正他最不缺的就是钱,只要能把这个女人哄高兴了,能上大床睡觉就行。眼看道歉效果显著,他紧紧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气焰消得可真快,明明前一分钟还要死要活,这一分钟就喜笑颜开了。
  看到简瑶想涂口红,他马上把小镜子递到她面前,歪着脑袋盯着她看,之前,黎言寻知道她的姑妈是圈内名媛时,就觉得她应该也是那种调调和性子,眼下简瑶的脸对着光,暖黄色的视觉效果使得她整个人都变得温柔了起来,那只带着温柔色调的豆沙色口红上了唇,衬托着那一股子书香气,更显得十分恬静和纯净……
  清纯可人,大抵就是形容她这种人的。
  他歪着头,忍不住说道:
  “这颜色太适合你了,有一股子仙女味儿。”
  仙女味儿?
  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高的评价了吧。
  简瑶将视线从镜子里收回来,落到对面那个人身上,他还是保持着给她举镜子的动作,微微偏着头,脸上带着赞许的笑意。
  她第一次发现,这人的脸其实特别耐看,就是这样凑到了眼前,也会让人觉得面部棱角很柔和,没有太过凌厉的锋芒,尤其是他的笑,眼睛和嘴角总是会同时向上翘,阳光又治愈。
  意识到自己在观察一个人的脸时,简瑶连忙把目光收了回来,轻咳了一声,她刚想开口说声谢谢,就被那个人拉住了手:
  “那我们今晚就不生气了?”
  他是特意要来道歉的,语气也说的很真诚,并在说完这些话后偏着脑袋,对上了她的目光。
  这人一直保持着跪坐在床上的姿势,歪着脑袋等她回答,现在她面前的那张脸不仅满怀着真诚,那双眼睛还仿佛会说话,就像是一只爱的小狗狗。被一个男生如此近距离打量,简瑶有些羞怯,小声的嗯了一声。
  那个人似乎没听到,握住她的手轻轻搓了搓,他又一次,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委屈巴巴的问询:
  “瑶瑶,别和我计较,嗯?”
  这声浅浅的嗯,似是从喉咙深处发出来,沙哑又低迷,一下子就窜进了简瑶的耳朵里,她只觉得耳根子微微发烫,脑袋里乱哄哄的,迷迷糊糊就笑着点了点头。


第12章 
  “没想到他这人还挺有心的。”
  “这么说他倒也不算太差嘛!”
  简瑶这个小话痨,一大早便起来和晴雪说起了昨晚的事情,看来恋爱是个神奇的东西,既能让人变聪明,也能让人变愚笨,晴雪说她:
  “你这人啊,昨天还在说他是个智商有问题的三岁小孩,今天就说他还挺不错的了。”
  作为外行人的晴雪,可都看的明白着呢。从没有哪个男人会让简瑶从早提到晚,一脸嫌弃却又满心欢喜。她挪到她身侧,一把将她手上的洛阳铲抢走,压低了声音问她:
  “你老实告诉我,你还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吧?”
  她怎么可能对那种人动心,她又不是买不起口红,她只是单纯的想要赞赏这个“问题老男人”的道歉方式罢了。她连考都没考虑,便把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我眼睛不瞎,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做什么我都没感觉。”
  简瑶可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因为她有过一次心动的经历,她想起第一次见到暗恋对象安岚的样子,那个人在林荫道上捡起了她掉落一地的书籍,那是一个温暖的春天,明媚的朝阳摇挂头顶,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停了下来,他一眼便看上了那张笑起来很温柔的脸。
  安岚那时候还弯着腰,柔声细语的问她:
  “你没摔疼吧?”
  如今简瑶再回忆起来,还是会觉得人生中能遇到这样温暖的事很荣幸,虽然有缘无分,却也能留下很美好的第一印象,她握住了晴雪的手,仿佛在展望美好的未来:
  “重点他学习超级好,而且他高中也是理科状元,这种大学霸,难道不应该作为人生目标吗?”
  简瑶自小就对学习好的男生没什么抵抗力,尤其对方的颜值还很戳她的心窝子。这是何等美好的回忆啊。她想的入神,直到被晴雪往背上拍了一下:
  “你一个天才美少女学霸难道不是应该喜欢学渣吗?书上都那么写的!”
  “那种书上的东西怎么能信呢。”
  现实里哪有那么多的童话,事实上优秀的人会被同样优秀的人吸引,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
  她收回心里那些花花肠子,从晴雪的手中接过洛阳铲,继续低着头挖土,可还没挖两下,探方上面就突然冒出个一个熟悉的声音:
  “简瑶,上来吃饭了。”
  今天不再是工地里的厨娘张姐扯着大嗓门喊她们开饭了,换成了黎言寻。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家伙竟然不敢把目光直视进满是白骨的探方里,她起了坏心眼,扯着嗓子和他说话:
  “黎言寻,帮我拿一下铲子。”
  那个人在探方边愣了愣,眼睛没看到她所在的坑,却还是伸了一只手下去,简瑶故意拍了一下他的手:
  “你手上沾的是什么鬼东西,好恶心!”
  他当真以为自己手上还沾着东西,低头一看,正对上探方下那两具仿佛拥抱在一起的人骨,探方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可怕,扫干净的人骨头像是实验室里的标本,他们的每个部位都被详细贴上标签,分类整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
  简瑶看他盯着探方口打量,上来时往他耳朵边打了个响指,小声说了一句:
  “走咯,吃饭去!”
  黎言寻看她走的这般坦然,跟在她身后啧啧摇头,原来这个女人的胆子,是这样练出来的。
  这几天降温,工地里已经连续两天收了早工,简瑶回到食堂时,发现今天的饭菜格外丰盛,竟然是一人一碗羊汤锅,她忙洗了手,先接过一碗汤喝的干干净净,连连咂嘴:
  “冬天就要喝这样的汤才暖身子啊。”
  “这是你老公从村民手里买的,正宗的土羊。”
  想不到那厮还真是大方,竟然自掏腰包给他们开小灶。
  简瑶捧着汤碗,朝他所在的那个位置看了一眼,他正和老胡说着话从屋外进来,也不知道再说什么,他一直在点头,谦虚的勾起了唇角,这人啊,好像和别人相处都显得很谦虚礼貌的样子,只有她才知道他私底下是什么狗屁模样。
  也难怪家族企业能做大了,商人的脸,总归都是演绎出来的。
  一顿暖心暖胃的羊汤锅,简瑶整整喝了三大碗,要不是看到黎言寻那厮再用奇怪的目光打量她,没准还能喝下一碗呢。
  事实证明,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是会有麻烦的。
  晚上简瑶躺在床上,总觉得肚皮在打鼓,不过短短两个小时,她就已经往山上的粪坑跑了两次厕所。最后一次她打着手电筒回来时,黎言寻已经醒了,他揉着眼睛坐在床上,哈欠连天的问她:
  “干嘛去了?”
  简瑶摸着肚子,又觉得头晕眼花,使不出半点力气,干脆像个死尸一样的躺在了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着:
  “无耻男人,你快睡啊,醒着干什么,打什么歪主意啊?”
  话音刚落,她的额头上就落下了一双温暖的手,她勉强睁开眼睛,看到他跪坐在床上,用手来来回回的试探了好几次她额头上的温度:
  “你好像,有点发烧?”
  “我是羊肉吃多……”
  简瑶话没说完,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刚刚摸到垃圾桶,她弯着腰就全部吐了出来。来自胃里灼心的疼痛仿佛要将人的□□烧穿,屋内顿时充斥着一阵恶心难闻的味道,简瑶一连吐了两次,被折磨的精疲力尽。
  她头脑恍惚,迷迷糊糊被人往身上裹了一件大棉衣,黎言寻此时已经从床上下来,穿好衣服便扶着她出了门,她意识模糊,抬起头看到他紧紧抿起来的嘴唇,问道:
  “无耻男人,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怕是什么食物中毒之类的症状,得去医院。”
  “就这地方……”没走几步路,简瑶低着头又是一阵干呕,此时她的胃里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了,这一幕恰好被守夜的老胡看到,看简瑶脸色不对,老胡连忙在前面带路:
  “有的,村子里有个药店,现在肯定还开着门呢。”
  这个村子虽然落后,但好歹还有一间药店。药师懂些医术,通常有什么小毛病都会找他看。
  两个人一路搀扶,满怀希望的将简瑶送到药店时,药师却一脸为难的摇了摇头:
  “抱歉,我拿不准是什么病,也不敢给她乱开药啊。”
  简瑶的情况很复杂,像是吃坏了东西拉肚子,又像某种中毒症状,村子里条件有限,没那么多设备。药师知道他们是城里人,身体娇贵,不敢乱开药。
  她看出了药师眼里的无能为力,扯了扯黎言寻的衣袖:
  “现在好像又不太疼了,就是头晕的厉害。”
  这人想了想,干脆将她交给老胡:“老胡,你帮我照顾一下。”
  简瑶看这家伙丢下自己就跑了,脑海里一头雾水,这厮好像总是不喜欢走寻常路,难道他要没良心的丢下她跑路?
  她心里嘀咕,早已没有多余的心思去猜测,直到视线里闪过一道刺眼的车灯光,她挡住眼睛,抬起头才看到那个人骑着一辆布满灰尘的摩托车停在她面前,他朝老胡歪了歪头:
  “老胡,你把人扶我后面,我带她去城里看。”
  “你会骑车?”
  “我不会骑的话,我难道是乘着它飞过来的?”
  简瑶不过多嘴问了一句,就被他不耐烦的一句话堵了回去,老胡看得出黎言寻眼睛里的着急,把人扶上车以后,简瑶刚刚想搂住他的腰,就看到那个人把自己的羽绒服脱下来,利落的反手一围,好像背孩子一样,直接将她拴在自己腰上。
  老胡看他想的周到,马上把自己的大棉袄脱下来,结果还没递出去,只听得一声轰鸣的油门声,黎言寻已经骑着摩托车走远了。老胡眯起了眼睛,看了一眼消失在田埂上的摩托车,亮闪闪的汽车灯影仿佛星空,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两边呼啸而过的风像是刀子般锋利,简瑶头疼的厉害,她眯起眼睛看了眼摩托车后视镜的那个人,不同以往任何一种模样,这时的黎言寻仿佛变了一个人,他皱起了眉头,显得有些严肃,她看不出他到底是生气她乱吃东西,还是在生气她身体娇贵,过了一会儿,她忍不住问:
  “黎言寻,你是不是生气了?”
  那个人的声音被寒风斩碎,飘进她的耳朵里,淡淡的,不带着什么情感:
  “我没有生气。”
  “那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
  “这种时候你还有力气说话,躲我后面,别把漂亮脸蛋吹歪了。”
  简瑶忙把自己探出去的头缩回来,额头紧紧贴在他的后背上:
  “我生病,你为什么那么着急啊?”
  “因为我不想丧偶,也不想成为天煞孤星。”
  简瑶:“……”
  为什么丧偶这种话题,这个人总是能说的那么顺耳。
  她趴在他的背上,闭上了眼睛,听着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这一刻她的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也温暖了起来:
  “行吧,丧偶的确是个不好的词。”
  或许是听出了她无奈的声音,在猎猎风声里,简瑶听到了这个人的后半句补充:
  “你是我老婆,都娶过门了,我总得要对你负责!”
  你是我老婆。
  唔,此时这话听起来还挺温暖的。


第13章 
  简瑶的胃里翻江倒海,怎么也静不下心来,忍不住再一次探出头去观察前方的路况,通往城里的路只有那一条,它蜿蜒在泥泞的黄土地上,漆黑又阴森,一眼望不到头。
  整条路上竟然连一盏路灯都没有,真是落后又贫穷。
  她发起了呆,脑海里想起一些过去的事情,直到载着他的那个人动了动背脊,她这才回过神,抬起下巴看了他一眼,那个人带着头盔,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流畅的下颌角弧度,目光再往下移一些,便是他上下翻滚着的喉结,似是被冻的不轻,他一直紧紧抿着唇,少顷,这个人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
  “想什么呢,一天天除了发呆什么也不会做。”
  换做平日,简瑶定要因为这句话气的握紧了拳头,今晚却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没有一丝生气,她摇了摇头,从袖子里伸出手勾走了耳边的头发:
  “我想起第一次和我姑妈参加田野考古的事情了。”
  听她说话的语气,她应该好了很多,黎言寻心底里压着的那块石头终于松了一些,他顺着她的话题说道:
  “哦,你很光荣吗,上了大学还离不开家长,选什么田野考古?”
  那丫头好像有些生气了,伸出敲了一下他的背脊,声音越发大了起来,愤愤不平的给自己辩解:
  “我那时候才十八岁……”
  简瑶记得,有关于她人生里第一次参加田野考古的地点,是在一个远离城区的小镇。
  那时正逢温度最高的暑期,简瑶被安排去考古工地实习,出发的前一晚,父亲不晓得从什么渠道知道她要去偏远的城区,让在外出差的姑妈连夜买了飞机票赶回来,以简瑶年纪小为由,强行随队。
  作为班级里年纪最小的学生,简瑶总觉得自己和同学之间有隔阂。这一次被姑妈强行随队,关于她只有头脑读书却没有自理能力的传闻几乎成了石锤,为此她还在工地上和姑妈冷战了几天,结果她不仅仅适应能力很强,干活还挺麻利,反倒是对她忧心忡忡的姑妈,到了工地后没过几天舒坦日子,又是中暑又是脱水,她曾经也在大晚上去村子里找医生给姑妈看病,后来自然是姑妈先败下阵来,身体原因,不得已先买了机票回去。
  后来这事儿就成了简瑶参加田野考古时堵他们嘴的借口。
  如果不是今晚突发状况,她一度以为自己身体天生强壮,是活该当考古学家的料:
  “今晚还真得多亏你,不然我可能不愿意看医生,认为吐一晚就好了。”
  相处那么长时间,他总算从这女人嘴里听到一些顺耳的话,心情愉悦,便把摩托车开的更快了一些,挑着眉说道:
  “你十八岁的时候,我还在读大二,你走的可真快!”
  “因为喜欢,所以才想要走快一些,你呢,你有喜欢的专业吗?”
  “我不挑专业,大人说读什么就读什么。”
  “你没有爱好或者梦想?”
  黎言寻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那张脸,她的脑袋上戴着羽绒服上的夸张帽子,脸颊被绳结揉在了一起,圆圆的,像个可爱的小苹果。他开始忍不住幻想十八岁的她是什么模样,明明是年纪这样小的女孩子,却不得不因为学业在穷乡僻壤里奔波劳累。
  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发现它其实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娇生惯养的富家女孩,面对喜欢的专业,宁愿面朝黄土背朝天,只穿着一件毛线背心就下到黄土坑里,这大概就是把梦想付诸行动的样子吧。
  他想起了高中时的荒唐事,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嗤笑:
  “那时候看了不少小说,特别想去当盗墓人!”
  简瑶一头黑线的看着他,这个傻子竟然妄想去做盗墓那种违法的事情。后来她发现了他眼睛里有闪闪发亮的光,这人转而一笑,将那些年少的天真轻而易举的吐了出来:
  “当然,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那个专业不叫盗墓,叫考古。”
  简瑶:“……”
  简瑶所学的专业,成为了当初黎言寻会看中她的条件之一。
  他好奇考古和盗墓的区别,又好奇考古系学生们平日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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