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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北极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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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不傻,怎么不好好学学,却见葛晴目光直视,脸上一点儿笑容都没有,完全没留意自己和张静的对话,这女孩儿的个性是真够木讷的,要不是自己清楚记得先前她的眼神唇角曾经含过笑,看她现在的样子,会以为她天生面瘫,而先前的笑容,不过是他的一场错觉。
不过,即使木着一张脸,依然是好看的,跟站在她身旁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张静比起来,甚至跟这个繁华街头来来往往的绝大多数的时髦女郎比起来,她都是好看的。
趁着还小,还不懂事,赶紧收了吧。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样娇嫩的小花,不知道哪天就会被哪个有钱有势的主儿看上了,那时候自己再有心,也摸不到她一根汗毛了。
武哥在心里默默盘算,萦绕在葛晴身上的目光好半天收不回来。
张静在一旁看了,心里登时明镜儿似的,对武哥那点儿心思立即明白了,她看着武哥的五短身材,心里暗暗冷笑,暗地里寻思就这男的这样儿的,不过是比自己男朋友多俩钱儿罢了,这臭丫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先前那个拽样儿还以为她多了不起呢。
看不起自己的男朋友,也不过是勾搭上一个癞蛤/蟆,还以为她真能找个王子呢。
“葛晴,你请武哥吃什么好东西啊?”张静笑嘻嘻地问道,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武哥,心领神会地跟武哥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穷,请你们吃大排档。”葛晴对张静说道。
“切,说什么穷啊?谁指望你请我们吃银杏酒楼了咋地?大排档就大排档,等下我男朋友,他马上就来。”张静说道,丝毫不觉得临时加了一个自己的男朋友让人请客,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神情态度,隐隐然还有自己的男朋友临时蹭饭是屈尊了,给的葛晴面子。
“你男朋友也来吗?”葛晴问道。
“是啊,他七点下班,换衣服去了。”
“那他自己掏钱吃饭,我没有带他那份儿。”葛晴说道。
张静脸上立即变了颜色,她丝毫不觉得自己和男朋友揩这个小老乡的油有何不妥,但是小老乡不肯乖乖被揩油,她立即就不爽了,面子挂不住,生气地问道:“咋回事?你请客还差一个人的饭钱啊?”
“差啊,我身上就剩一百块钱了,你男朋友要是跟着去,我钱能够吗?”
“你咋就剩了一百块了呢?你不是刚发工资吗?”
“给我妹妹邮过去了。”葛晴答道。
武哥一旁看着,见木木的葛晴,在提到妹妹两个字的时候,唇角不自觉地又翘了一下,所以——她是有一个特别喜欢,又特别疼惜的妹妹了?
“全给葛婷了?你自己没留点儿啊?”张静问完了这句话,又想起一件事,说道:“不对,我那三百块呢?咱俩当初可是说好的,你第一个月工资,我提成百分之二十,你想赖账啊?”
“我自己不花钱,留点儿干什么?你的钱,我是答应了给你,可没答应现在给你啊?”葛晴理所当然地答道。
☆、5
张静张口结舌地看着葛晴,气得脸通红,偏偏对面的葛晴跟个机器人一样,就算自己气疯了想要咬她一口,也大有无处下嘴的感觉,她在社会上历练得刁钻无比,不想遇到了葛晴这样油盐不进的,不由得回想起从小到大跟葛晴同校,几乎从来没听她说过话,也从未见她笑过,古怪得远近闻名。
现在看起来,这女娃子确实怪胎一个,又臭又硬的脾气,跟厕所的石板似的。
张静想要耍性子干脆不吃了,可是偏偏这时候,自己的男朋友赵志军竟然走过来了,她嘴边的话咽了进去,本来觉得有个小老乡请客,在男朋友面前是个特有面子的事情,没成想遇到葛晴这样的奇葩,搞得不上不下的,她脸色难看至极,抬起手僵硬地冲着男朋友用力招了招。
赵志军跑过来,跟张静打了招呼,然后看着武哥和葛晴,对葛晴一抬下巴,问张静道:“这就是你那个小老乡?”
张静嗯了一声,脸上讪讪的,本该介绍两个人认识,这会儿也没心情了,心想不管怎么样,花光这个葛晴的一百块钱,她的工作终究是自己给介绍的,蹭她一顿绝对理所当然。
“长得挺漂亮,有没有对象啊?”这个赵志军问道。
一行人已经向着大排档一条街走过去了,葛晴双手插在黑色的夹克里,既不回头,也不回答,跟没听见一样。
“人家心气儿高着呢,你别瞎介绍,你没看看,连武哥都来吃她的饭了——我老乡不是一般人呢!”张静挽着赵志军的胳膊,对着一旁的武哥笑着说道。
武哥没说话,他走在葛晴旁边,见葛晴就那么听着这些带刺儿的话,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自己出来闯荡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越是看着她,越是品出她的稀奇来。
大排档虽然地处繁华市中心,但是躲藏在摩天大楼后面的一片老破旧小区里面,几条马路边上,放的全是遮阳伞和塑料凳子,一进了胡同,大排档里面拉客的就全都出来了,卖力吆喝客人进自家的店面。
“去哪家?”武哥问葛晴。
葛晴走着,进了店牌上写着六合记的烧烤店。
四个人落座,忙得满头大汗的服务生丢下一张菜单,转身就走了。张静看见餐单,连忙伸手说道:“给我,我来点。”
武哥拿起餐单,说道:“那怎么行,谁请客谁点,这点儿规矩你总该懂吧?”
张静脸红了,不高兴地说道:“葛晴点的我不爱吃怎么办?”
武哥还没等说话,葛晴已经伸手接过餐单,看着上面的菜品,琢磨了一会儿,头也不抬地问道:“我没点过菜,通常都怎么点呢?”
这女孩儿真是个极品啊,武哥看着她,心里越来越喜欢,忍不住笑了一下,说道:“通常一个人头一个菜,加个汤,一两个凉菜,两个小吃,也就差不多了,我开车来的,不喝酒。”
“这样啊——这四个菜有什么讲究吗?”葛晴依然头都没抬地问。
“越贵越好呗!”张静大声答,跟赵志军俩人笑了起来。
武哥瞅了一眼张静,如果还在昨天,他甚至不会觉得张静的表现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出来玩,大家都这样,不管是年轻的小伙子,还是小姑娘,一言一语都跟张静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可是这会儿有葛晴比着,武哥不知道怎么地,看张静哪儿哪儿不顺眼,嘴上说了句:“吃顿饭,这么高兴?”
这是一句损人的话,可是损人损得十分有技巧,分寸拿捏得刚刚好,张静不自觉地收了笑容,觉出了没趣,扁了扁嘴,不说话了。
“两荤两素就行了,这里的荤菜也不超过四十块,你——”武哥开口指点。
葛晴却没有听完,已经说道:“两荤两素加一个汤两个凉菜两个小吃还有主食,全点最便宜的,也超过一百块了,超出的部分,赵志军你自己出钱。”说完这句话,她捏着铅笔,在餐单上刷刷地画圈儿点餐,然后大声叫服务员过来领单。
算账点餐一气呵成,不见任何缩手缩脚的局促,座中三人眼睁睁地看着她,一时之间,竟然没人能说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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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天籁擅长两件事:学习,沉默。
家大业大族人众多的葛家,学业优异、沉默寡言的他,是整个家族的中心。
他跟父亲两个人住在市中心的大楼顶跃里,这是为了方便给葛天籁私人授课的老师们登门拜访而特意购买的住宅。葛天籁今年十五岁,从五岁起,他对各门知识的求知欲让他的父亲注意到了他的天分,那之后起,葛文浩陆续给他请了各种老师,只要葛天籁想学,葛文浩一定会竭尽所能满足孩子。在这方面,他们是非常模范的父子。
近一个月葛天籁沉迷上的学科是宗教学,登门拜访给他授课的是百年学府中文大学哲学系的才子薛兵尘博士。
当天上课的内容集中在基督教的起源与推广。
因为葛家当天有家族聚会,上课地点临时从书房改到了葛天籁的卧室,薛兵尘给他上课月余,还是第一次到葛天籁的房间,见室内一色雪白,纤尘不染,完全不像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生活起居的地方,反而像是医院的高级病房。
房间中唯二的别样的颜色,除了床头柜上那一堆高高的参考书,就是在墙壁上方,挂着的金色耶稣像。
薛兵尘问道:“你在床头挂了这个?是已经信了吗?”
葛天籁摇头,他长得极为俊美,眉目之间聪颖得近乎犀利,虽然年仅十五,但他超群的求知能力,使他在博学多识的薛博士眼里,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
“那挂这个干什么?”
“挺好玩的。”他简单地回答。
薛兵尘看他神情态度十分随意,修长白皙的双手翻着一本王友三先生的《西洋宗教史》,眼帘低垂,高挑纤瘦的身体仿佛三春之柳,漂亮极了,这样静坐的少年,本身就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那干干净净若有所思的样子,让人联想到劳伦斯那副著名的油画《红衣少年》,清新俊美得让人难以移开目光。
但不知道为什么,薛兵尘总觉得眼前少年那干净的气质里,有一丝让人不安的成分在内,薛兵尘无从琢磨清楚这种感觉的来由,或许,是自己杞人忧天了吧?
“上次让你根据参考书目,写的读后感,你写了吗?”薛兵尘问道。
“写了。”葛天籁从一个白色的帆布包里,拿出来十几页的稿子,递给薛兵尘。
“写了这么多?”薛兵尘有些惊讶地问。
“不算多,里面多数都是我的疑问,我把他们写下来,老师您如果有时间,可是跟我一起探讨,如果没有时间,您把具体的参考书目给我,我自己去看也可以。”
薛兵尘从教学科研的百忙之中抽出身来,给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当私教,除了葛家给的丰厚得吓死人的束脩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初介绍他这份工作的本校西语系的几位博士说,葛天籁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学生,不但有天分,而且勤勉,正是老师们最喜欢最想要的那类学生。
看来果然是这样。
薛兵尘盯着手里的稿子,他确实没有时间一一给葛天籁解答这十几页的疑问,所以他粗粗地翻了翻,越看越是满意,心想这样的聪敏加上勤奋,未来全世界所有最好的大学,都会向他敞开大门。薛博士本人曾经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求学过,当年求学时的老师很多依然在伯克利教书,如果蒙此少年青目,未来他愿意去加州分校就读的话,自己倒是可以微尽绵薄之力,也不枉自己与这个孩子师生一场。
他一边脑海里飞快地拟定了一份数量可观的书目,一边问道:“将来出国留学吗?”
“应该去吧,我爸爸一直打算送我去哈佛念书。”葛天籁回答。
有钱人家的孩子去哈佛这样的学校,并不算什么稀奇事,捐款换取学位,这在全世界的大学都很平常,不过以葛天籁的聪明,即使是哈佛也会向他敞开大门,葛家倒是可以省了这笔数目不菲的钱财。
葛兵尘将对母校的毛遂自荐吞回了肚子,正打算合上纸稿,看见文稿的最后一页上突兀地只写了一句话:
十字军东征,信仰,还是财富?
薛兵尘微微凝目,抬起头看着葛天籁,指着这句话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葛天籁看着这句话,棱角分明的嘴唇微微抿了一下,他睫毛长长的眼睛低垂,就在薛兵尘以为他又要给自己一个敷衍的答案时,这孩子已经声音清脆地答道:“我只是在想,信仰跟财富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会考虑这个问题?”薛兵尘惊讶地问。
葛天籁漆黑的眼睛在薛兵尘的脸上扫过,虽然只是一刹那,薛兵尘却知道,深深地知道,这孩子在审读自己,他是用目光微扫那么短短一刹那的时间,想要得出一个结论,眼前的这位大人到底值不值得说实话?
显然这少年的决定是不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嗯,对头,这就是男主角啦
☆、6
葛天籁道:“没什么,看那些没有继承权的庶子私生子,以上帝的名义,去别人的地盘上抢夺土地和财产,嘴上呼喊着光明正义与真理,而做着强盗小偷的行径,让我有感而发罢了。”
他说完这句话,伸出手来,拉开雪白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长长的匕首,长不过三尺,刀鞘上漆金镶玉,看去颇为华丽,葛天籁从里面抽出刀刃,在空中微微挥了一下,声音有些奇怪地说道:“用这样的刀刃,刺入别人的身体,或者用强壮的胳膊干脆利落地将头颅砍下来,这样的屠杀,如果以狂热的信仰的名义,是不是做起来就会简单一些?”
“简单在哪里?”薛兵尘盯着匕首的光芒,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上一丝恐慌,本能地想要离眼前挥舞着匕首的少年远一点。
“人类经过几千年的驯化,只要不是天生的恶魔,道德与良知的教诲已经深入到基因当中了,早就忘记了远古的时候,我们曾经为了果腹,为了活下来,曾经无数次杀人,甚至吃人肉,所以,当一个受了教化的人杀了人,夺走了别人的生命,难免地面临道德良心的谴责,这种谴责的后坐力,有时候甚至会反过来杀了杀人者本身吧?于是,这种时候,正义与信仰的力量就显露出来了。”说到这里,葛天籁举起匕首,对着自己的指尖轻轻刺了一下,鲜血流出来,他将流血的指尖含在嘴里,看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兵尘,说道:“为了不让自己杀了人之后半夜做恶梦,先给自己找个正当的理由,是十分必要的,您觉得我说的对吗?”
薛兵尘眼睛盯着他血红的嘴唇,他有满腹的话可以回答这个少年,但对着他的眼睛,竟然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
薛兵尘在一个半小时之后离开了葛家,他从葛天籁的卧室出来的时候,竟然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直到走出了那个房间,才意识到自己在过去的一个半小时里,竟然有多么紧张。
在那个孩子身边,似乎很难放松呢,薛兵尘心道。
他看见葛家豪华阔大的客厅餐厅书房里,此时全都是人,熙熙攘攘的,有老人,有孩子,尤其是小孩儿,竟然有十多个,虽然都挺安静地聚集在远处的小活动室里玩着桌球,但是终究是太多人了,太多声音了,薛兵尘抚着脑袋,七万一平米的豪宅,单单是这个奢华顶跃,就值上亿了吧?自己在这样的屋子里呆着,竟然会浑身不自在呢。
还是桃李村自己那个四十多平米的小书斋舒服啊。
他婉拒了葛天籁父亲葛文浩的挽留,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葛文浩礼数恭敬地送走老师,转过身来,看见站在楼梯上的儿子葛天籁,红色的地毯在他脚下迤逦铺开,一身纯白的衣服,修长英俊,气质冷漠,优雅得像个王子。
葛文浩今年三十七岁,像多数白手起家的第一代富豪一样,他出身草根,初中毕业不久,就跟本村的原配夫人结了婚,刚刚过了二十岁就有了葛天籁,那之后事业仿佛搭上了云霄飞车一样,越做越大,人生也仿佛开了挂一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葛天籁五岁的时候,他打拼赚的钱已经能够负担得起他的私教费用,而到了儿子十五岁,他可以给他的,已经是这个世界上他想要的一切了。
他是个不错的父亲,自从原配意外身亡之后,面对青春期的儿子,他额外谨慎,一举一动全然以这个儿子为出发点,为了葛天籁,事业繁忙的他,甚至已经一年没有出过远门了。
他希望自己的努力,会在聪明的儿子心里,多少留下一些不错的印象。
这是最关键的四五年,只要天籁到了二十岁,进入成人世界,就会换一种角度看待父亲今时今日的所作所为,重新解读并重新理解发生在家庭、父母身上的一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亲生父亲充满了成见。
天籁,这个名字代表了自己对他无限的爱,这个世界上,唯一比钱更可爱的、更值得费心费力的,就是自己这唯一的孩子了。
“天籁出来了?快下来啊,站那儿干什么呢?”葛天籁的舅舅王文东站在葛文浩身边,打破了父子之间的僵局,他轻松地唤着外甥的名字,向葛天籁招手。
葛天籁冰冷的脸看见了舅舅,微微笑了一下,走下楼梯,站在舅舅身边。
见舅如见娘,王文东和葛天籁母亲王文南是双胞胎姐弟,王文南去世之后,葛天籁对母亲的孺慕思念之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王文东能感觉到这个个性孤僻的外甥对自己的亲近,多少是因为思念自己过世的姐姐的缘故,唉,世事无常,谁能想到姐姐好日子没有过几天,年纪轻轻的,就会死了呢?
苦命的姐姐,真的太命苦了。
王文东因为姐姐的缘故,对姐姐留在世上唯一的骨血葛天籁自然关心多了一些,他总是念着自己那个过世的姐姐,小时是个宁可她自己不吃饱,也要让亲弟弟吃上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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