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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九二-第3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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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own(上城)在曼哈顿岛的北部。
uptown的商业气息远不像downtown和midtown那么浓厚,这一地域的功能主要是居住、休闲、教育等。
而且,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区域。
在uptown的中央公园东、西两侧,又分为两个区域,分别叫“上东区”和“上西区”。
这是纽约有名的富人居住区之一。
从上东区、上西区再往北,就是马丽要找的harlem区。
退一步是天堂,进一步是地狱。
用这句话来形容uptown(上城)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因为,harlem区是纽约有名的贫民窟之一,而它与富人集中居住的上东区、上西区相隔仅有一步之遥。
harlem区还有一点比较出名,那就是这里是美国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这也意味着,harlem区是纽约的黑人聚居地之一。
何世元说这里有点乱就是这个原因。
为了方便吴小正和马丽,何世元不仅给他派了人带路,还专门安排了一台林肯车。
“吴师叔,我叫林坤,你叫我小坤就是了。”
负责给二人带路的是何世元的一位徒弟。
论年龄,他应该比马丽都还要大一点,可是论辈分,他就得老老实实地叫吴小正师叔。
马丽好奇地问了起来:“小坤,harlem区真的有那么乱吗?”
“确实是比较乱的。”
小坤开始给二人介绍起来。
“harlem区是黑人和拉美人的居住地,一部分条件相对较差的留学生也会在那一片租房。”
条件比较差的留学生?
莫非自己的同学在这边其实过得并没有信里所说的那么好?
马丽记得,她同学在信里可是把纽约吹成了天堂,她在这边过得无比滋润之类的。
可现在小坤这么一说,马丽忍不住犯起了嘀咕。
“你们知道,黑人和拉美人的教育是很有问题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很没有教养。”
“而且,这里的黑人和拉美人对亚裔的态度很成问题,有着强烈的敌视情绪。白天还算好,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安全隐患,但到了晚上的话,街头到处都是不三不四的小混混,单身出门得多加注意才行。”
这话更是让马丽有所不安。
她开始为她同学的安全担心。
她又问道:“下城区不是有唐人街吗?那些留学生为啥不住唐人街去?”
这个问题连吴小正都可以回答她。
毕竟他跟着何世元去唐人街看过,也稍稍了解了一下纽约华人的生存状况。
论居住条件,现在的唐人街还不如harlem区,房子又小又旧不说,还死贵。
基本上,早起过来的华人,条件稍微好点的,比如说何世元这样的,都早已搬离了华人街,只剩下了一些产业在那里。
之所以这样,还是跟国内过去的华人有关。
在这个年代,有一个热词叫“偷渡”。
之所以有偷渡热,其主要原因自然是出国热。
在这个人人以出国为荣的年代,其实出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那些家境一般、又不懂外语的人来说,想要拿签证出国基本上属于不可能的事。
于是,那些削尖了脑袋想出国的人,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偷渡。
在粤闽一带,经常有整村整村的人通过蛇头偷渡了出来。
偷渡出来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因为是偷渡客,因此这些人属于没身份的黑户,一旦走上大街被警察发现,就会立即被遣送回国。
因此,唐人街便成了这些人的庇护之地。
这些人藏身在这里,艰难地活着。
运气好一点的,能在唐人街找上一份薪水低廉的工作,然后能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点。
若是那些运气差的,或者负担重的,过得就相当凄惨,有的人租住的是阳台,大概一到两个平方的巴掌大地方,有的人甚至只能睡大街。
在这个年代,脏乱、喧哗、冷漠成为了唐人街的代名词。
因此,条件好的华人搬走了,而正规出来的留学生也不愿意在这里租住。
听完小坤的介绍,米粒一下就呆住了。
在此之前,她也是属于削尖了脑袋想出来的一员。
她一直在想,一旦拿到了签证,又准备好了路费,那她就立即跑出来,开始边打工边学习,让自己在这边生存下来。
可现在看来,自己有点想当然了。
如果条件不好的话,想在这边存活还真不容易。
但她还是有点不死心,又问道:“留学生在这边打工容易吗?”
“据我所知,留学生一般拿的都是f1签证。按照美国的法律,f1签证只允许在校园内打工,并且每周工作小时数的限制为20小时,假期时则为40小时。一旦违反,很有可能会被遣送回国。”
“当然,持有合法学生身份,入学9个月以上,成绩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就可以在学校的国际办公室申请校园外打工批准,从而获得移民局或劳工认证的公司去工作,但工作时长同样受限制。”
“因此,很多学生只能偷偷去打黑工,然后接受黑心老板的压榨,靠一份低廉的薪水来勉强养活自己。而有的留学生为了生存,甚至放弃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马丽:“……”
都说美国是天堂,可稍稍了解之后,我怎么感觉像是在地狱呢?
第798章 意外的结果
位于世界上最富裕的城市,却过着最贫困的生活。
这是林坤对于harlem区的形容。
据他介绍,这里的居民,只有40%左右的人有着正经的工作,而40%以上的人没有公开收入,因此,相当一部分黑人、拉美裔小伙姑娘只能浪迹于街头。
因此,harlem区被称之为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在这个年代,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评价。
一进入harlem区,吴小正和马丽就感受到了这里的不一样。
在原本就不算宽的街道上,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这是harlem区最流行的说唱音乐。
可问题是,每隔三五米就有一个音源传来,就显得非常嘈杂。
而在街道的两边,三三两两的黑人小伙,还有拉美后裔聚集在一起,很慵懒地在闲聊着。
吴小正他们坐的这台林肯车似乎有点抢眼,时不时有人扭头看过来,用冷漠的眼神盯着他们。
“在这里,50%是波多黎各人,40%是黑人,还有10%是亚裔之类的,基本上很少有白人出现在这里。请记住,一会下车后,不管街上这些人怎么对待你们,都不要搭理他们,也不要回头。”
林坤又强调起了注意事项。
事实上,就在车缓缓经过时,因为车窗开着,坐在后座的马丽已经引起了一些黑人小伙的好奇,时不时有口哨声、尖叫声传来。
这不是一种友好的行为。
在前世,吴小正曾听说,从七十年代起,harlem区一直就是整个纽约最乱的地方,一直到九十年代末,美国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改善措施后,这里的治安才有所改善。
据说,这里是抢劫、dupin、凶杀案的高发地。
现在他已开始感受这种氛围。
他不禁在想,马丽的那个同学,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敢在这种环境居住?
他忍不住问马丽:“要是你来这边留学,你敢住这种地方吗?”
马丽扭头看了看街道两边那些并不友善的目光,坚决地摇了摇头。
马丽现在有些害怕。
别说是在这种地方,就算是在长市街头,当初她面对大米小米兄弟那种街头小混混时,她都有强烈的恐惧心理。
这让她怎么敢来这种地方住?
好在有吴小正陪着,否则她来都不敢来这种地方。
“我开始有点佩服张文丽了,不知道她怎么敢住这种地方。”
张文丽就是马丽的那位同学,据说她俩上大学时就是好闺蜜。
“师叔,你们稍等,我找人问问路。”
看来,就算是对harlem区比较熟悉的林坤,也对马丽所提供的那个地址有些不熟悉。
他把车靠街边停了下来,向一家酒吧门外站着的一个黑人小伙招了招手:“嗨,兄弟,过来一下。”
“**,黄皮肤的小子,你开了台好车,有什么事?”
那黑人小伙走了过来,冲着林坤问了起来。
从他的语气,吴小正听不出友善,也听不出明显的恶意。
不过,电影里那种最常见的粗俗之语,却最先进了他的耳朵。
也许住这一带的人,都很流行用这种粗鄙的方式来跟人打交道。
林坤没有理会黑人小伙的无礼,而是直接把纸条递到了他面前:“知道这个地方吗?”
黑人小伙瞄了纸条一眼。
“整个harlem区就没有我凯撒不知道的地方,不过要想我帮你,你得给我十美元,否则,你们就从我眼前消失!”
早就听说了这个年代的黑人对亚裔并不友好,但吴小正还是没想到,这个叫凯撒的黑人小伙,言辞竟然如此无礼和粗鄙。
这跟他印象中的黑人很是有点不一样。
而且让他更不舒服的是,凯撒在跟林坤说话时,眼睛却肆无忌惮地扫向了坐在后座的马丽。
“答应他,让他在前面带路。”吴小正强忍住心中的不快。
“成交。”
林坤听从了吴小正的吩咐,答应了凯撒的条件。
凯撒咧嘴一笑,想绕道另一边上副驾驶座。
“不,你走在前面带路。”林坤冷冷地说了一声。
“**!”
一句脏话又从凯撒的嘴里冒了出来,然后很不乐意地在前面拐了起来。
马丽要走的地方离这里已经不远,在拐了两个弯之后,凯撒在一个小巷子前停了下来。
“嗨,车开不进去了,你们要想找到这个地方,就必须跟我走。”
这是一条只能容下两三人并排走的小巷。
“师叔,马小姐,看来我们得下车走一段了。”
林坤把车停在了一家士多店门口。
因为还是白天,他倒没太担心车会被砸。
吴小正带着马丽下了车,开始跟着凯撒往里走。
这是一条有点阴暗并冷清的小巷,巷边的楼,几乎是紧紧地靠在一起。
这样的环境,吴小正只有在粤省的一些城中村的握手楼见过。
如果不客气点讲,这种地方,环境比吴小正前世住过的城中村还差。
“看来,你同学在纽约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好啊!”
吴小正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马丽并没有回话,而是有点紧张地抱紧了吴小正的胳膊。
这是因为,在前面带路的凯撒,会时不时地回头瞄上她一眼。
七拐八拐之后,凯撒停了下来。
“你们要找的地方就在这里,给钱吧!”
吴小正核对了一下地址没错后,从口袋里掏出了十美元给了那个无礼的家伙。
在目送他离开之后,他开始带着马丽上了三楼。
敲开马丽所带的地址上的门之后,一个拉丁裔的胖女人出现在了门口。
“你们找谁?”胖女人操着一口口音很严重的英语。
“请问张文丽是住这里吗?”
“张?不在!”
胖女人显得很不耐烦。
马丽地上了纸条:“可是她留给我的地址就在这里。”
“她跟我儿子已经分手了,早就搬走了。”
胖女人砰地一下把门给关上了。
马丽立即就懵了。
张文丽跟这胖拉丁女人的儿子?然后又分手了?
她竟然找了个黑皮肤的老外?
短短的几句对话,隐含的信息量实在是有点大,也有点超出马丽的想象。
她忍不住看了吴小正一眼,生怕这事会引起他的反感。
吴小正却笑了笑。
对于这样的事情,他并不感到意外。
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出来的女人,很多都嫁给了老外,区别在于,有的是白皮肤,有的是黑皮肤。
“看来,想要找到你同学有点难了。除非你知道她上学的地方。”
“算了,我不想找了。”
马丽很是有点失落。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张文丽就是她的指路明灯,也是她羡慕的对象,她一直希望能像张文丽一样走出来。
可现在这个结果,顿时就没了让她继续找的兴致。
就算找到了她,也许见面会很难堪。
第799章 枪击
这个年代的留学生在国外过得到底有多难?
关于这点,现在国内很少有人知道,因为出去的人都抱着一个念头,那就是报喜不报忧。
他们生怕自己费尽心思跑出去后,在国外却过得如此凄惨的境况被人知道后会被笑话。
那样很丢人!
因此,凡是出国的人,不管是在书信里,还是偶尔回去,逢人就会说国外的月亮确实比中国圆。
可关于这个年代的华人在国外的真实生存状况,在后世却有深入报道。
慢慢地,有很多人知道,有不少人在国外其实过得还不如狗,打打工、洗洗盘子,能让自己有尊严地存活下去的,就算很不错的了。
当然,在这些出国的人当中,也有过得好的。
一种是真正有学问的人。
这些人出去后,稍微熬一熬,在异国他乡也能成为学霸、技霸,从而凭自己的本事过上优于常人的生活。
一种是家境比较好的。
这种人出去,本身就不缺钱。他们出国,目的是为了镀金,或者是去异国他乡享受奢靡的生活,自然不会太过于受罪。
不过在这个年代,国内的有钱人还不算多,不管是暴发户还是贪官,都还没有后世那么普遍。
因此,在这个年代出来的人,过着很不如意的生活,这其实是在吴小正预料中的事。
这也正是吴小正愿意陪马丽来找她同学的原因。
既然她那么想出国,那就得知道出国后的真实状况,以做好正确的思想准备。
现在他稍感遗憾的是,就是没找到张文丽的人,否则的话,亲自和她交流,估计马丽的感受会更深刻。
说实在的,他对那些一心想出国的人还是有成见的。
包括这次带钟小兰出来,就是想让她见识,国外其实并没有朱益民所说的那么好。
只是现在已经没必要了。
他没想到,这一幕竟然被马丽遇上了。
这样也好!
希望能让她稍稍清醒一点!
可是,当他看着马丽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又心软了。
他开始出言安抚:“那就走吧,以后你会常来纽约,如果你们还能联系上的话,会有机会见面的。”
这也是个可怜的女人,生活给了她太多的磨难。
“走吧。”马丽稍微振作了一点。
三人下了楼,准备原路返回。
可是,他们还没走出巷口,却看到曾经给他们带路的凯撒带着另外一个光头的黑人男子匆匆跑了进来。
“黄皮猴子,站住。”
“把你们的钱掏出来,快点。”
一看到吴小正等人,两名黑人立即站住了,迅速从腰间各拔出一把手枪,指向了三人。
吴小正一看,糟了。
早就听说这个年代的harlem区治安不好,抢劫、强奸、枪杀等案常有发生。
可是,那些大多数是发生在晚上啊!
为啥这种小概率的事件会在大白天被自己碰上?
他看了看凯撒,找到了原因。
估计是因为自己等人是坐着林肯车来的,也估计因为这里是个偏僻的小巷,更因为自己等人是亚洲人。
在黑人眼里,没有组织的亚洲人是没太大威胁的。
“ok,ok,我们给你们钱,别乱来。”
林坤也觉得有些突然。
但他毕竟长期生活在美国,知道碰上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他赶紧代替三人向两名持枪者表明态度。
然后他又立即用中文跟吴小正两人说:“千万别乱动,把钱给他们,要是反抗的话,他们真的会开枪的!”
这是最明智的做法。
就算林坤学了一身功夫,就算他知道吴小正应该也是功夫不凡,但在枪械面前,他丝毫没有逞英雄的念头。
再厉害的拳头,也敌不过一颗子弹。
吴小正也是这种想法。
如果对方没有枪的话,那他还可以考虑反抗一下。
只要没有枪,就算林坤不帮忙,他也有把握轻松把两个黑鬼撂倒。
可现在不一样,对方不仅有枪,而且他身边还有一个马丽需要保护。
那就乖乖地掏钱吧!
毕竟钱对他来说只是身外之物,没有必要为此而把自己和马丽的生命置于死地。
他双手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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