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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同人)[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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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惜何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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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作者:翠寒烟
文案:
抢亲!胖子抢云彩路遇校长的官盗部队。云彩对张起灵一见钟情,张起灵却逼着吴邪拜堂,解雨臣主婚,黑眼镜伴郎。下下斗,砍砍粽子,民国乐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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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连载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起灵/吴邪 ┃ 配角:胖子/黑眼镜/解雨臣/王盟 ┃ 其它:搞笑
☆、楔子
1934年,国军番号极其混乱,可在这混乱中,竟然有一支番号为零的部队。这支部队按照建立顺序来说应该是蒋校长的第十一支特种部队,或许,称为特殊部队更加合适。
那么,这支部队的职能是什么?
东汉末年,三国鼎立,枭雄曹操为弥补军饷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军衔,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用……
对了,这支部队就是官盗!
其作用很明显,为当权者填充国库。蒋校长收买军阀、资助政客、拨款“剿匪”,对国库随意取用从不吝啬,预算在他眼里只是一沓废纸,顺便卖出文物讨好国际友人,何乐而不为?
☆、第一章
第一章
民国二十三年,安徽边界,大王山。
要说这大王山,以前叫云彩山,虽然不够陡峭峻奇,壁立千仞,可也山峦苍翠,冈峰层叠,是个郊游踏青的好地方。然而,自从来了一位占山为王的胖子,看上山脚猎户的女儿云彩,他就豪迈的给云彩山换了名字,并称云彩山——大王山方圆百里内的一切都归他所有,包括云彩山下的云彩。
猎户的女儿没文化,可也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好好一黄花大闺女,凭什么给这肥头大耳的胖大王做压寨夫人?于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父亲阿贵携女儿云彩悄悄收拾了细软准备逃跑,奈何山大王的迎亲队伍已经到了院子门口,他们一时势成骑虎,左右为难。
“爹……”云彩带着哭腔,拿出平日用来捆兽皮的麻绳,“您勒死我吧,说什么我也不嫁!”
“好闺女,虽说他是个山大王,你嫁了他,他待你好,也是吃香喝辣啊。”阿贵抹了抹眼睛,事到临头,他忽然觉得云彩就算嫁了也不错。
云彩没料到父亲会这么说,听了之后,愈加悲愤,“算了我自己去死!”
“咚!”有个人从外面蹦进来,踢倒了墙根处的小水缸。
阿贵父女俩吓得往门边直靠,阿贵壮着胆子喊,“谁……谁!”
这夜,火把在山间舞成金色的巨龙,火苗将人影拉得老长,一道一道交叠着,密密麻麻。
十里之外,与吹着唢呐,敲锣打鼓迎娶新夫人的队伍不同,有支队伍安静低调,几乎连呼吸都不可耳闻。借着月光可以看到这批人皆身着颜色不可辨认的呢制中山式军服,腰系武装带,个别人脚蹬长靴,其余者绑腿布鞋,肩上挂着枪,可比枪更显眼的是悬挂腰间的大布袋。
这布袋,花纹奇异,还是防水的,因为里面涂着厚厚的树脂,来自一种失传的工艺。
“停。”树影婆娑的林子里,有人忽然道了一声。
为首的军官扭过头,衣领上的三颗星反射着月亮的微光,是个上校。而在他旁边还有一位上校,个头与他差不多,只不过更加削瘦,乍一看还以为对方营养不良。
“参谋长阁下,出了什么事情吗?”那军官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团座大人,我派出去的斥候回来了。”被称为参谋长的中校回答。
“叫过来,叫过来,给张副团座问话,还有,别叫我大人。”团座一屁股坐在离他最近的石头上。
参谋长笑得很厉害,道,“那也别叫我阁下。”看脸部线条,他应该是位硬朗的帅哥,但这位帅哥不顾形象,大晚上偏要在鼻梁上架副茶晶眼镜,颜色较深看不清眼睛,而且没有取下的意思。准确说来,自团座到任,参谋长阁下就一直以这面目示人。
“张副团座,团座有命,那去问问呗?”参谋长指着迅速靠近的几道黑影。
这位张副团座跟参谋长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帅哥,别看他瘦,可绝不是枯瘦,军服下面还是极为有料的。
只听张副团座淡淡道,“还是请团座亲自询问吧。”
团座翻了个白眼。
团座大人姓吴名邪,年约二十五,曾留学日本,归国后空降至这个直属蒋校长的百人团。没错,这团最多一百人,可它竟是团级,享受所有团级待遇,甚至是超常规待遇。比如最近由德国空运来的军服,武器,琐碎的军品,吴邪的百人团几乎人人都享受到了。
吴邪属于空降兵,因为团长本是副团长,吴邪来了后,正团长反而变成副手。说起来,倒不是吴邪比副团长有本事,这个百人团里最有本事的绝对是副团长。
那么,是个人背景咯?
也不是。
吴邪家祖上本是官盗,后来一百年金盆洗手,可现在重操旧业。他爸爸是蒋校长的文物鉴定办公室主任,他二叔是俗称红顶商人般的存在,他三叔是部队里的中将,可谓家世显赫。
然而,这张家……
吴邪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来。这张家虽然没落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操控中国的大家族随便伸出小手指还是可以摁死人的。他吴邪怎么这样命苦,被官场间的争权倾轧所连累,成了一个得罪张家的牺牲品。
“呵呵呵。”参谋长嬉皮笑脸,作为张副团座的同期同学,他私下认为团座大人性格不错,居然能够忍受不苟言笑,毫无情绪反应的张起灵。
“团座,请吧。”参谋长十分具有绅士风度,像似要亲自替吴邪引路。
吴邪腹谤,“这个黑眼镜,跟那冰山男一样,一热一冷,真难应付,不过我还怕你们不成?”
吴邪弯起嘴角客气地笑了笑,从腰间的大袋里翻出一个圆形饼盒递给张起灵,“张副团座,这是我从上海带来的雅霜雪花膏,桂花香型,你拿去擦,这样脸就不会老绷着。”
“团座!”吴邪的副官王盟从队伍后面窜过来。
团座,您不想活了啊?竟然调侃副团座!
☆、第二章
第二章
雅霜牌雪花膏,在那个年代也算一种奢侈品,尤其是女人,对这种护肤品趋之若鹜,广告上说它是“最为爱美仕女之妆台良伴”。
没错,女人的最爱。先不讨论团座大人为何随身携带雪花膏,就谈他敢将送给佳人的良礼转赠副团座,已经是勇气可嘉。
“哎呀,副团座你就笑纳吧,本座的胳膊很酸呐。”吴邪笑眯眯地说。
张起灵还是那副淡淡的表情,看了眼雪花膏,又去看吴邪的脸。纵使他不问世事,当然这是夸张了,纵使他对周围一切漠不关心,常年在深山老林,古墓深穴里打转,这种风靡全国的东西他还是见过的。很简单嘛,张家的女人也是女人,自然也爱美。
黑眼镜笑道,“副团座你就拿了吧,斥候还等着团座问话。”
王盟一脸凝重。
张起灵轻轻瞥了眼黑眼镜,顿了顿,竟然真的接过雪花膏塞进自己的大布袋。
这次,换吴邪肉疼了。刚回国没薪饷,也不愿拿家里的钱,这还是出门在外那几年存的。原本他去永安百货买了雪花膏后准备送给霍家小姐,结果半道被他三叔绑了,直接扔上飞机,跳伞至安徽边界。他上任才一天呢。
吴邪吃了个闷亏,瘪瘪嘴,犯不着为盒雪花膏郁闷。几个斥候已经走到跟前朝他敬礼,他挥挥手,示意他们放松。
“团座,前面有人成亲。”斥候说:“场面相当隆重,一个山大王也搞这么大排场。”
“山大王成亲?”吴邪忽然兴致高昂,“新娘子漂亮吗?”
“咳咳。”黑眼镜咳嗽几声。
吴邪马上改口,“离我们有多远,如果堵住我们的行进路线就麻烦了。”吴邪是个乌鸦嘴,胖大王的迎亲队伍还真堵在他们的行进路线上。
张起灵把地图拿出来瞧,黑眼镜帮他举起火把照明。他们现在要去一座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墓,就在云彩山背后不远的山丘里。
“绕不开,继续前进。”张起灵抬头看向吴邪,“团座,请下命令。”
吴邪又要翻白眼,心说你已经下命令继续前进,还从我这儿走个过场干什么?而且这些人全听你的,老子就是个摆设,你还真给老子面子。
“行了行了,继续前进。”吴邪装模作样地对传令兵说:“告诉各位连长,队伍继续前进,万一出现状况,张副团座全权负责!”
好一个甩手掌柜。
张起灵又瞄了吴邪一眼,吴邪回望他,微笑,“副团座没意见吧?”
张起灵摇头,“没。”
吴邪晃了晃脑袋,既然牛人张起灵说他负责,自己就不必担心一会儿跟土匪起冲突。要知道他们这支队伍不是用来打仗的,每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盗墓好手,如果折在莫名其妙的火并里,他吴邪两个月的薪饷就要泡汤了,那是多少个雅霜牌雪花膏啊。
“团座。”王盟凑过来,“要是打起来,我们躲在副团座身后?”
“你自己去躲,我看起来这么不中用?”吴邪恨不得踹死王盟,“小看我,扣你薪饷。”
“不要!”王盟惨叫。
走出这片林子,崎岖山路在眼前蜿蜒盘桓,他们脚程比常人快,仅半小时就赶了七、八里路。近了,微微扬起下巴便能瞧见从山顶绵延至山脚的火光,吴邪感慨,真是壮观,这山大王不是一般人。他留学之前参加过彝族的火把节,那会儿正值七月流火,家家户户门口都燃着昼夜不息的火塘,向火神乞求光明与温暖,向火神乞求这个国家能够驱除凶残的敌人。
弃笔从戎是多少有志青年的理想,然而……吴邪望天兴叹:“我只是要做一个正常的,保家卫国的军人啊!”吴邪深深叹了口气,脸部肌肉搐动不已,“三叔,这笔账我一定要跟你算。”
再说胖大王的迎亲队伍。大王今日很高兴,穿着红色长衫,红色镶边黑缎马褂,骑匹高头大马,春风得意,志在今晚小登科。同时,他后面跟了位军师,捧着为新夫人准备的拜堂行头。
“大王。”军师胁肩谄笑拍马屁,“听说新夫人长得国色天香,小的亲自去查看过,保准没错!”
“重重有赏!”胖大王眉开眼笑,身上的肥膘随着马身子抖来抖去。
见大王如此高兴,军师又道:“那□□我也替大王准备好了,叫金枪不倒方,由寨子里的老中医连夜熬制出来,夜御百女不是问题。”
“娘希匹!”胖大王转身,一巴掌扇过去,打得军师眼冒金星,差点摔了行头,“爷还需要□□?别在这瞎放屁!就你才阴/痿不起,大王我夜夜不空过,鏖战三天三夜不是问题!”
军师马屁拍到马屁股上,苦水自咽,忙捧着行头滑下马,大步跑向云彩家的院子。过了会儿,他脸色苍白地跑回来,哆哆嗦嗦道,“大……大王,新夫人不见了!”
☆、第三章
第三章
越是靠近云彩山,吴邪越是怵惕不宁。这附近真能埋人吗?还是遥远的岁月改变了地质面貌,风水宝地沦落为大凶之穴。张起灵似乎也发现了不对劲,或者说他早已看出异状,因此没经过吴邪就突然下令,“停止前进,原地休整。”吴邪对此毫无异议,皎洁的月亮斜挂山头,一片祥和宁静,谁也没料到将来他们会迎来一场灾难。
“我去附近看一看。”张起灵对吴邪道。
“带几个机灵点的一起去。”吴邪表示对下属的关心。
张起灵缓缓摇头,没再多说,只身一人顺着山涧往右边走去。
“团座大人,”黑眼镜开始笑,反正他对吴邪就没第二种表情,“不用担心,你应该尽可能诅咒张副团座牺牲,那样权利便如你囊中之物,唾手可得。”
“我没那么大野心,参谋长阁下多虑了。”吴邪盯着张起灵的背影,重重地哼了一声。
笑话!麻烦的事情一箩筐,稀里糊涂被弄来当团长已经够郁闷,还主动争权夺势,对象为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张起灵,那闷油瓶子一般的人,简直疯了。
吴邪坐下,王盟把水壶递给他,一帮人安静地等待张起灵。
只身探查的张副团长其实对这位空降的团长大人没有任何意见,在他看来,团长不过是虚名,在斗里还比不过一个黑驴蹄子。
说起黑驴蹄子,张起灵从自己的大布袋里拿出由黑驴蹄子磨成的粉末,随手往空中一洒,顿时,空气里传来极其难闻的气味。
所谓风水宝地,其本质便是气,对阳宅来讲,寻找吉气,避开煞气方为最佳。而阴宅呢?吉气通畅当然也是必须的,可还要加一条,山水格局适合保尸,不能叫先人变成莫名其妙的怪物,这样阴宅才能万世长存,荫益子孙后代。
云彩山附近的地貌肯定发生过变化,至少眼前这条十几米宽的河流过去不在这个方位,那座春秋战国时代的古墓如今吉气尽散,要是有后人存在,约莫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张起灵在河前站了一会儿,山水冰凉湍急,清澈却不见底,仿佛被人施了秘法,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扬起下巴,遥望山顶的源头,月光落下,悄悄融进水里,浮光跃金。
云彩山……
张起灵收回视线,准备回去与大部队汇合,这时,旁边的山河里忽然冒出一团黑影,随着水波向他漂来。他微微一怔,借由月光仔细看去,人?
真是人!然而披头散发像极禁婆。
张起灵思忖片刻,跳进水里把人救上来,触及对方的那一刻,发觉是位身材婀娜的女子。待把这女子平放河边,捋去遮住面庞的长发,露出姣好的五官,又发现原来是个美丽的少女,只是脸色铁青,四肢冰凉,估计在水里泡了很久。
没救了?
不。
张起灵开始实施救护,双手交叠按摩少女的胸口。这少女不知从哪来,衣服被石头划破一半,不说完全衣不蔽体,可也好不到哪里去。现今的中国,依然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可为了救人,他也顾不上什么礼教了。
约莫按了五、六分钟,少女渐渐有了呼吸,没多久,她呛出几口河水,算是彻底顺过气。
“你没事吧?”见少女眼皮颤动,应该已经恢复意识,张起灵轻轻问了一句。
“爹……”少女张口第一句话便是叫爹。过了会儿,她第二次唤道,“爹……”
张起灵沉默。
少女睁开眼睛,没看到自己的爹,倒瞧见一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两人对视半天,少女忽然惊声尖叫,“啊!”然后捂住自己裸/露的胸口往后爬,差点又摔进河里。
张起灵眉头一皱,按住她,“别动。”
“放开我!放开我!”少女手脚并用想推开张起灵,可是动作过大,胸口重新暴露于张起灵眼前。
“爹!”
张起灵望着泫然欲泣的少女,只得开口说:“我不是坏人,是我救了你。”然后转过头,不去看少女的胸口。
君子坐怀不乱,当代的柳下惠啊。
少女将信将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过了一会,看张起灵没什么动静,心便稍稍安定下来。
不过,这样下去也不是事。
那少女倒聪明,惊魂未定的时候智商为负,安静下来就明白张起灵是个好人。她努力扯了扯自己的衣服,想把胸口遮住,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半晌,走投无路的她终于开口道,“军爷,我……我叫云彩,是山脚下的猎户。我被山大王逼婚,逃跑路上与爹失散落进水里,现在只求件完整的衣服。”说完,发挥女人的天然优势,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别看张起灵平日一副淡漠疏远,生人勿近的摸样,其实他比谁都善良。云彩哭了,要求也不过分,张起灵思考后的结果就是脱下自己的军服,背着脸递给云彩。这还不算,待云彩披上军服后,她说脚崴了,走不动,张起灵只得背起她,暂时将她安置在团里。
于是,我们的团座大人与参谋长阁下以及全团九十多名盗墓好手全部盯着迟迟归来的副团座,耳边还回荡着团座的调笑,“不得了,张副团座出去一趟竟然捡回个媳妇。”
张起灵淡淡地扫了吴邪一眼,将云彩放到地上。
王盟缩在自家团座身后悄悄说:“团座,你完了,副团座那眼神绝对是威胁,不信你等着看。”
☆、第四章
第四章
半夜时分,深山老林,云彩姑娘哽咽着讲述了自己的血泪史。
吴邪一琢磨,这不是斥候回报的,前面有个山大王娶媳妇的事情吗?这下好了,当时他还问新娘美不美,这会儿老天爷将人送至眼前,由他亲自鉴定美不美。
“团座,美吗?”黑眼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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