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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敬余生-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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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旋地转!
  俱乐部已经开办了八年,这八年来从未出现过一例事故; 这是他们最骄傲的地方。
  可是这骄傲要在今天被打破了。
  负责人一路狂奔着跑过去的时候; 双手合十祈祷着; 不要出事啊!
  千万千万; 别出事啊!
  可是赶过去的时候; 所有人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 然后后退了一步。
  卫峥脑袋磕在石头上; 从一百五十三米的高空坠落; 冲击力可想而知。
  脑浆混着血呈喷射状四散开,手腕被锐利的石头直接切割下来; 被甩到半米外,猩红色的指甲,显得有些触目惊心。
  场面太过惨烈; 以至于一时没有人敢上前,尽管这里都是胆子算大的人。
  林池本身就靠的近,吓得嘴唇发白,直接跌坐在地上,话都说不来了,一个劲的颤抖,叶琛赶过去,把她脑袋按在自己怀里,挡着她的视线,不住的安慰她。
  哪怕林池去过枪击案现场,见过更惨烈的画面,可也无法接受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变成一团血肉模糊的肉泥摊在她面前。
  陆玥对攀岩没有任何兴趣,这会儿在营地,卓诚反应过来后立马给她打电话,要她待在那儿别动,千万千万先别出来。
  有人报了警,警察确认了好几遍地址,最后表明会尽快赶到,可是大家也知道,除非派直升机,不然很难很快到达,到底是保护现场还是尽快收敛尸首,几个人因为这个争执起来。
  这些声音都很远了,余笙抱着脑袋蹲在地上,脑子炸裂了一样,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只剩下绵绵不绝的疼痛在脑神经里一遍一遍地游走,刺激着她,让她整个身体都在痉挛。
  姜博言拨开人群寻找着,最后在地上看见蜷缩着的她,几乎是飞扑过去,他抱住她,试探着叫了声,“笙笙……”
  余笙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包括他的叫声,她现在把自己封闭的黑洞洞的世界里,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伤痛,没有死亡,没有遗憾,也没有无法挽救的错误。
  她已经听不见姜博言紧张地快要昏过去的询问了,她只是抱着自己,缩在那个黑黑的空间里,独自品尝着回忆带来的痛苦。
  余笙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记忆是个连贯的东西,余笙的记忆却被人生生地剜去了一块,那一块的记忆并不是很美好,甚至有些让人窒息,所以丢失了之后反而对她是好的。可是在这一刻,在这个惨烈的时刻,那些记忆在强烈的刺激下又从潜意识里冒出来,变本加厉,在她大脑中肆虐。
  这件事起源于她十八岁那年,那时候她刚刚过完生日没多久,她去参加一家创意书店的文艺沙龙,那天她最喜欢的探险家来a市进行座谈。
  余笙第一次逃了课,她是班长,是文艺部的部长,是播音室的室长,她从小听话乖巧,不违纪不捣乱,是个标准的五好学生,但是她一直都不喜欢自己那么乖,因为太乖,她什么都不能做,她喜欢一个男孩子,是母亲钢琴课的一个学生,可是迫于父母老师不能早恋的重压,就算看见他,她都不敢表现出一点儿好感,倒是经常和他唱反调,装作很讨厌他的样子。
  余笙总是这样暗示自己,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是真的讨厌他了。
  十八岁成人礼那天,她想请自己的好朋友和他过一个别开生面的派对,来纪念自己自己成为一个大人,但是临近期末,余笙的提议不被爸妈允许,她甚至连一个像样的生日都没有,她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张数学卷子加上一份文综习题。
  她很委屈,也很生气,更多的是无力。
  她成年了,可是还是有极大的不自由。
  这种矛盾激发了她内心叛逆的种子,她逃课了,去听座谈会。
  她借着职务之便跟门卫叔叔打完招呼走出校门的时候,她觉得心跳快地都快蹦出嗓子眼了,那种隐秘的兴奋和暗暗的成就感让她更加激动。
  她几乎是一路带风地小跑着去了书屋。
  那家书屋在一个很老胡同里,余笙拿着手机,开着导航,都险些没找到。
  那天她第一次见自己偶像,一个探险家,眼神里却都是岁月静好的平和,那双眼温和而沉静,余笙听他讲故事,觉得世界那么大,那么那么多未知的有趣的事,她很向往。
  而她根本无法体会。
  余笙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从小对她要求严格,也保护的密不透风。
  她喜欢户外运动,但是从来都不被允许,说是太危险,一个女孩子也不应该做这些。
  对她最大的让步就是允许她短期徒步旅行,但是地图仅限于a市和临市。
  家里总有很多规定,她都要遵守,比如早上六点钟闹钟会准时响起来,她需要在三分钟内从床上爬起来,不然母亲就会直接掀她的被子,并且告诉她赖床的人是自制力差的表现,一个优秀的人,总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如果她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她就是个差劲的孩子。
  余笙不希望父母失望,也不希望自己被父母看不起,所以就算再困,再不想起来,她都会在六点零三分从床上准时折起身来,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
  她有时候会觉得很累,有时候也会自暴自弃地想,自己本来就不想做一个多优秀的人,想吃东西的时候可以大口的吃,想睡懒觉的时候可以睡个地老天荒,什么都不用管对她来说就是最幸福的事。
  可是尽管总是这样想,第二天她还是会在六点零三分准时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出门跑步,回来洗漱,七点二十准时坐在饭厅的桌子前吃早餐,八点之前准时坐在教室里,预习第一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顺从、听话已经像是一种基因码,深深地刻在她的骨髓里,变成一种本能,她无法反抗,只徒留一点儿不甘心,折磨着她。
  规律的生活是一件很好的事,可是对于一个童年期和少年期日日如此的她来说,这就像是一个酷刑,她每天都躺在监狱里。
  十几岁的年纪,刚刚从孩子步入大人的行列,还有很多的不成熟,又觉得自己什么都懂,迫不及待去飞翔,又被束缚着翅膀,那些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的事却是困扰自己最大的障碍。
  那天陆绍安讲了很多话,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对生命的看法和对探险的看法都让她觉得像是遇到了知己。
  “如果没有对未知的好奇,人类还在树上。”
  “死亡总会到来,不惧怕生的人,就不会惧怕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是囚徒,能不能打破枷锁,打破多少,是不好说的,因为所有人都带着镣铐,自由反而是另类。”
  “自由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对于一个探险者来说,自由就是每次要出发的时候,你都能从心里感受到轻松,而不是压抑。”
  “我自由吗?相反,我时常感受到不自由,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地自由,但越是不自由,其实越接近自由。”
  “很多事很简单,没有那么复杂,只要你开始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关键是你得开始,是好是坏总有个结果,但没有起因是不会有结果的对吧?”
  “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说,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然后在心中坚守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所有其他的路都是不完整的,是人的逃避方式,是对大众理想的懦弱回归,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从十四岁的时候我就告诉我妈妈,我这辈子只能去探险,别的什么都做不了,她很伤心,怕我死在路上,连尸首都找不回来,每个人都不能完全理解对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对的,但是我们总得抉择。”
  “还是那句话,无论是好是坏,你得开始。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有舍才有得。”
  “开始之前,你得认识自己。你认识自己吗?不见得,这得好好想一想。有些人一辈子也不见得认识自己。”
  余笙记得他说的很多话,很多很多,都说到她的心坎去,她有一种强烈的想要摆脱现状的冲动,她想把自己以前没做不敢做的事情都做了,每个人都会在一个合适的契机做出改变,余笙的契机就是陆绍安,她渴望自己能够挣脱枷锁,让窒息的胸口喘口气。
  人在冲动的时候最容易做决定。
  陆绍安说他要去寻找术族人,那是一个传说,古代的时候有一群祝由师逃到邬西山脉,然后在那里扎根,那里原本是一个丧葬地,阴气很重,号称鬼门,术族人能够穿梭在阴阳两界,他们与鬼域达成协议,世世代代互相守护,永不叛变。
  当然,这是一个传说,新世纪到来,那些鬼神啊阴阳界啊,都是伪科学,是不对的,至于为什么会有域城这样的存在,没人能解释明白,陆绍安想亲自去看一看。
  他想组一个小队,他的小队里有一个一对中年夫妻,但是三个人跨越邬西山脉是危险的。
  那天的座谈会有好多人,还有其他渠道的人自然会得到消息,筛选是那对儿中年夫妻筛选的,余笙报名的时候,先被中年夫妻面试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里,余笙唯二展示的特长是体力和拍摄,然后她得到了这个机会。
  余笙回学校的时候,还是被发现了,母亲很生气,觉得她简直是疯了,竟然在上课的时间跑出去参加一个无聊的座谈会。
  怎么会无聊呢?一点儿都不,可是余笙知道,自己解释了母亲也是不会听的,她索性就不开口了。余笙知道父母望女成凤的期望,可是还是觉得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委屈。
  她没有告诉父母自己要去参加一场探险之旅,去深山,去一片未被开发的地方,一个神秘的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地方。
  隐隐的兴奋占据她的大脑,让她暂时忘记了违背父母意愿带来的后果。
  她想,总要迈出第一步的。
  临走的那天,是端午节,那年学校整修教学楼,多放了两天假,对她来说简直是天定福音,这种命中注定的好运气,让她雄赳赳气昂昂挺直了腰背出发了,她没有问父母要一分钱,她有自己的小金库,也有自己的骄傲。
  她跟老余同志说自己出去走走,跟朋友一起,就在a市和临市交界的地方,这在被允许的范围内,而且有朋友一起,余笙不是第一次出去,所以老余同志没有多问,并且表示在杨慧女士面前给她打掩护。
  他们租了车,过去的时候是晚上,山脚只有一个叫做顺风旅馆的店,开在这样的地方,多少有点儿不伦不类,他们差点不敢进去。
  队伍里有对年轻情侣,一个叫做卫峥,一个叫做卫臣,因为同姓,余笙起初还以为是兄妹或者姐弟,男生解释说他们家在一个地方,同在域城,他曾经是女朋友外婆的养子,所以同姓。
  余笙听见域城的时候,惊讶了一瞬,“是陆队说的那个域城吗?”
  男生点点头,“没错,就是那里,不过我们已经离开了好多年了。”他们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通过面试的。
  余笙好奇心很盛,追问了好久域城到底是不是传说中那么神奇。
  卫臣说:“其实我也不大清楚,不过那里的确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域城是个铁铸的城市,那样封闭的地方,没人能说清楚那里的铁都是从哪里来的,卫臣说从有记忆起域城的空中都飘着浓浓的铁锈味。
  余笙没有听多少,因为卫臣的女朋友似乎很不开心,一直在隐隐的发脾气,看起来十分抗拒来这个地方。
  卫臣一直在哄她,他性格很好,就算女朋友再闹也不生气,一直温和地哄着。
  余笙很羡慕,她也想谈恋爱了,十八岁成年的她,已经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但是高考没有结束,她就不能越雷池半步。
  余笙有喜欢的人了,那个男孩子叫做姜博言,比余笙大三岁,是母亲钢琴课的学生,他很优秀,家境很好,很聪明,相貌也很出众。
  但是余笙不太敢表白,他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叫做程刀刀,他们两家很要好,两个孩子又是同岁,从小都默认两个人是一对儿。
  虽然他们从来没有明确表示过两个人在一起了。
  余笙偷偷喜欢他很久了,这次来邬西山脉,余笙临走之前在日记本上写,“成功迈出第一步,我就去表白。”
  就当是送给自己的成人礼物。
  她长大了,可以自己给自己做主了,就算失败了,受挫折了,也能自己消化,她不愿意再躲在父母的羽翼下,接受所谓的爱的保护。
  她终究要自己经历风雨的。
  他们那天晚上在顺风旅馆住下了,那里的老板娘脾气很怪,不怎么理会人,看起来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一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
  “太婆,最近可好?”卫峥和卫臣双手合十鞠了一个躬,他们是认识的。
  余笙好奇,去后院房间的时候,卫臣跟她解释说:“太婆是个尊称,我和卫峥也只见过她一次,她也是域城人,是个很厉害的送魂师。”
  卫臣说太婆有个儿子,天生有阴阳眼,是个天赋型送魂师,但是他从小就想出去看外面的世界看看——域城很封闭,也很落后,所以总有人想逃。长辈们都说,术族人是属于域城的,无论走多远,最终还是要回来的。太婆是个很强势的人,不可能让儿子离开,更何况他还是个有天赋的人。
  但是他儿子十四岁那年逃离了域城,离开域城只有一条路,要爬过天断崖,她儿子不幸从崖体跌落,只留了几绺衣服挂在崖体,太婆找了很多人下去找,最后连尸首也没有找到。
  然后太婆请卫峥的外婆为她算了一卦,说她心愿在东方,日出时沿着东方一直走,在另一个日出时停下脚步,那里是她的归宿。
  然后太婆就离开了,最终在那个山脚停了下来,她开了一家叫做顺风旅馆的店,为过路人提供吃食和住宿,她有着微薄的收入,但奇迹的是这些年竟然就这样过了下来。
  这是个略带些传奇的故事,听起来像是故事书的离谱故事,余笙嘴巴张成o型听完了卫臣的解释,抱着对域城的好奇进入梦乡。
  第二天陆绍安赶到了这里,他们一起背着包踏上了征途。
  余笙作为副领队,一路上负责照顾大家的情绪,另外鼓励大家,这对她并不难,从小当班长,这种事已经很习惯了,哪怕对方大多数人都比她年纪大。
  最省心的是那对儿中年夫妻,他们是陆绍安的朋友,对自己即将面对的境况有充足的心理准备。
  最不省心的是那对年轻情侣,女生一直不情愿,沉默着闹脾气,男生哄着,但也是治标不治本,只能勉强维持着不至于当场扭头走人。
  但是既然已经上路,只能一起互相鼓励着走下去。
  除了余笙和两对儿情侣,还有三个年轻人,一个是医学院研究生,一个是考古学的本科生,还有一个是体育学院的学生,省级运动员。
  余笙是年纪最小的,但却是责任最重的。
  快速了解一个人,只能交流,余笙就想办法和每个人聊天。
  三个年轻人会来这里只是好奇,受一种冒险精神驱动,适当的鼓励就能够让他们坚持下去,余笙并不担心。
  中年夫妻心境最平和,完全不需要余笙去操心。
  余笙花了最多的时间和那对儿年轻情侣交流。
  卫峥是个个性很强的女生,很难沟通,她身上处处流淌着强硬的气息,余笙不得不放软了自己去迎合她。
  但是收效甚微,卫峥说话很谨慎,不愿意透露过多自己的内心。
  卫臣倒是个很温和的男生,很容易交谈,余笙很喜欢他讲故事。
  而且他也喜欢摄影,给一家地理杂志社供稿。
  两个人有不少的共同话题。
  余笙在卫峥那里吃了闭门羹,就想着在卫臣这里寻找突破口。
  卫臣是个很好的交谈对象,真诚,知无不言,而且体贴。
  余笙从他那里了解了很多关于域城的事,也逐渐对卫峥有了些了解。
  但是这种行为注定是不好的,从一个陌生人面前去了解另一个陌生人,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
  总之卫峥有些生气,每个人都不喜欢被窥探,尤其是在触碰到底线的时候。
  余笙在卫臣那里了解到了卫峥的身世,这是卫峥一直想要抹掉的过去,被一个陌生人知道,她觉得有些难堪。
  那天晚上余笙和她开诚布公的谈了一次,卫峥表达了自己不喜欢被人窥探的想法,余笙也表达了既然已经上路,不希望卫峥给别人带来不好的影响,希望她无论如何配合大家走完这一路。
  最后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余笙不再试着去化解卫峥,卫峥也不会再在人前表现出对这次旅途的不满,大家和平度过。
  可有些事情就像是火引子,一不小心就会引爆。
  两个人达成协议没多久,矛盾就再次爆发,卫臣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寻找一种类似金头猴的生物,几个人到达龙脊崖的时候,卫臣真的隐约发现了这种生物。
  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抓着相机就要跟过去。
  陆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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