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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寇-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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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此刻主人还没有回家,只留了一个小丫鬟独守空房。
明月枯坐床沿,朱唇轻咬,秀眉微蹙,两只绣鞋一下下荡着,一双眸子茫然瞪着窗外景色,却又无心欣赏——望穿秋水。
女孩儿一脸寂寞,喃喃自语:“主人说过七天便回,今日便是第七天了!”
小手轻轻抚弄着精致的手弩,这是刘枫送给她防身的,却被她固执地当作“定情之物”,因为刘枫告诉她,这把手弩是他亲手制作的。从此以后,明月终日弩不离身,时不时的拿在手里摸上一摸,睹物思人。
之前,或许有感激愧疚交织出的报恩冲动,又或者懵懵懂懂下的朦胧情愫,可乍一分别,却让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到了相思之苦。短短七日,日日如年。
食无味、寝难安,磨人的滋味让她羞颜顿开,虽然仍旧不谙世事,可却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想及此处,明月又一阵心烦意乱。
自从来到这里,也不知道为什么,众人的态度总有些怪怪的,就连原本神气活现的张大总管,也忽然变了个人似的,对自己彬彬有礼起来,真是莫名其妙,月儿只是一个下人而已……
还有好多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大婶大妈,一个劲地拉着自己聊些听不懂,却又让人脸红的奇怪话题……
可有一句她听明白了:“小姑娘,做人呐,要知足!可别存了不该有的念头……”
非分之想么?明月心里苦笑,她觉得很冤枉很委屈,自己又何曾忘了身份?一个丫鬟而已……
天地良心!若能长伴他左右,一生服侍于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自己可从未想过要飞上枝头做凤凰呀!即使将来……那也只是从使唤丫头升格成通房丫头罢了,他们到底在担心什么呢?。
明月用力摇了摇头,将种种杂念抛开,轻轻站起身来,环视屋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可怜女孩儿天不亮便起床开始打扫,里里外外擦了又擦、扫了又扫,一门心思盼着能讨得心上人的欢喜,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四下里细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死角,女孩儿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满意的神情。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转身弯下腰去,小心地抹平了床单上的坐痕,轻轻道了声:“好险……”
一切准备停当,女孩儿双手叉腰,长舒了口气,不觉有些沾沾自喜,“明月做得好!主人一定会满意的!嗯!”她自言自语地给自己打了打气,小脑袋重重地点了一点。
'文'这几日来,每到午时,明月总是要到屋外去站上一会儿,朝着北方望上一望,否则夜里是要睡不着觉的。
'人'她轻叹一声,脚步轻移,盈盈走出屋外,俏立长廊之上。午时的暖风迎面拂过,裙带飘飘,弱不胜衣。
'书'站在盘蛇岗的至高点,凭栏而望,一切尽收眼底。地面上,众人张灯结彩,忙忙碌碌,明月激动不已。
'屋'昨日李行云道长回来了,捎来了主人大获全胜的消息。
捷报传来,明月欢喜地当场流下了眼泪,不是因为胜利,而是因为心上人的平安。
主人,你快回来吧,月儿好想你……
思虑间,忽闻有人喊她,明月探出头去,望见一个粗矮壮汉,站在庭院里,认得是护送入山的贺雄头领,正双手拢成喇叭,冲着她喊:“小明月!快到楼下侯着!大军已到五里之外!主公要回来啦!”
明月愣了一愣,接着欢叫一声,双手提起裙裾,拔腿飞奔下楼。
※※※※※※※
今天,是卧龙岗举寨欢庆的好日子!
大军旗开得胜,凯旋而归,整个山寨沸腾了。
只见寨门大开,数千人众分列两旁,夹道欢迎。四面八方张灯结彩,锣鼓喧天。
在惊天动地的欢呼声和雄壮激昂的奏乐声中,刘枫率众将列于寨门前,注视着上万人的队伍缓缓开进山寨。
听着似曾相识的旋律,刘枫苦笑着向李德禄问道:“老爹,这首曲子可是母亲所谱?”
李德禄捻须笑答:“确是夫人所谱,叫作《霸王破阵乐》,乃是逐寇军奏凯时专用的曲目。”
刘枫心下好笑,好好一首《秦王破阵乐》被生生改成了霸王,罢了罢了,如今李世民他祖宗也不知在哪儿数星星呢,改了就改了吧。母亲啊母亲,您究竟还有多少惊喜等着让我去发现呢?
此时此刻,寨墙的望楼上,一双晶亮的眸子紧紧盯着刘枫,细细揣摩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张大总管,那个疤脸丑娃娃就是你们盘蛇岗的新首领么?亏你们还吹嘘他神勇无敌,部下们都好好的,偏他自己倒是挂了彩……”说话声音清亮而纯净,即便是在讥讽嘲弄,可那语调让人听来,竟也觉得十分优雅。
张大虎偷眼瞄了瞄说话之人,此人大约十六七岁年纪,面如玉冠,唇似涂丹,目如星辰,眉似远山,相貌俊美地不像话。
身上裹着一件提花锦绣的丝质长袍,肩头披着一领深黑发亮的貂领坎肩,一头乌黑的长发被一顶金丝包边的紫金发冠整齐束起,冠上还镶着一颗圆润硕大的走盘珠,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一只晶莹如玉的嫩手露出袖外,葱白修长的拇指上套着一枚镂空雕花的象牙扳指,掌心里还把玩着一柄坠着蜜结迦南的水摩骨玉折扇。
玉手轻抖,折扇啪的打开,扇面上绘着一幅群山翠鸟图——用笔疏简,天趣自然,妙得神韵,野逸一派。
端的是个雍容富贵、风流倜傥的翩翩佳公子。
哼!说话就说话,还翘个兰花指!你也不嫌恶心!还敢讥讽主公?我呸!主公之英明神武,又岂是你这娘娘腔可比?若不是眼下有求于你,看老子不大耳刮子煽你!
张大虎心中不忿,奈何形势逼人,不得不放低姿态,只得陪着笑脸,谄声说道:“七公子有所不知,主公的神勇那是如假包换的!这一场仗,我家主公原本便是有伤在身,单臂上阵,可照样所向披靡,大获全胜!……置于主公的右臂,那也是为了救人,而被他自己打断的,实乃大仁大勇呐!”
那七公子顿时来了兴致,问道:“哦?!救人?救谁?什么人那么重要?竟要自断一臂么?”
张大虎恭声应道:“并非重要人物,救的是主公的贴身丫鬟”。
“丫鬟?只怕是禁脔吧?”七公子轻蔑一笑,露出了一排细密亮白的贝齿,说道:“明知出征在即,为女色而不惜自伤其身……哼哼,好英雄”。
张大虎闻言气不打一处来,硬声道:“公子谬矣!主公救人之时,根本就与那丫鬟素未蒙面,何来禁脔之说?”
当下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接着道:“主公不惜自断一臂,也不愿伤及无辜幼女,这不是大仁大勇又是什么?至于出征之事,主公曾有言:‘破虏易事尔,饶其一臂何妨?’,如今事实摆在眼前,主公可没有说大话吧?”
七公子眼神闪烁,却犹不甘心,复又说道:“那他脸上的伤呢?难道也是自己割的?”
张大虎冷笑一声,又将刘枫仗义助友,双人破百的故事讲了一遍。
七公子大吃一惊,叫道:“不可能!两个人便干掉了狄骑百人队?开什么玩笑?”他可不是什么平头百姓,出身名门望族自然见识不凡,如何不知道狄骑的厉害?
张大虎笑道:“公子莫要不信,此事千真万确!原本这是要保密的,不过你我两家合作多年,告诉你也无妨,那射伤了主公的胡将名叫葛禄阿赤儿,乃是虎军大督帅的亲侄子。岭南周家经营百年,盘根错节,耳目众多,此事是真是假,公子一探便知。”
眼见张大虎指名道姓,言之凿凿,那周家的七公子已是信了七分。
可如今形势急转直下,此行事关周家百年基业,光听故事可不够,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撇了撇嘴,冷哼说道:“行军打仗又不是泼皮干架,光靠个人勇武济得了甚么事?你家主公和几个将领倒是裹的严严实实,可你看看他麾下的队伍,虽是青壮,但却无盔无甲,手无寸铁,连根木棍都没有,这简直就是……”
七公子说了一半便说不下去了,眼前的景象让他目瞪口呆。
在他们说话间,民壮的队伍堪堪走完,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竟迎来了一大片银光灿灿的铁甲骑兵。
周宇霆可以指天发誓,他生平从未见过如此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骑兵队伍,那密集的枪林、锃亮的铁甲,高大的骏马,严整的队列,无不显示出这是一支真正的精锐之师。
铁甲长龙缓缓而来,在经过刘枫面前时,队伍里传来一声高昂嘹亮的呼喝:“礼~!”
所有的骑兵闻声而动,只听“哗”的一声响,近千名骑兵在同一时间左手握拳擂胸,右手长枪笔直竖起,动作整齐划一,整支队伍气势陡然一盛。
周宇霆只觉心脏仿佛漏跳了一拍,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其他的几伙山贼是个啥德性,他也都见识过的,跟眼前的队伍一比,那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这伙人真的是山贼么?天下哪有这样的山贼?还有没有天理了?
周宇霆毕竟不是什么纨绔子弟,在最初的惊骇过后,立刻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数量!她随即收拢心神,悄悄在心里计数,半晌之后,终于看到了铁骑的尽头。
五骑一排,不到两百排,那就是不到一千人,周宇霆着实松了一口气,刚要说些什么,目光无意中撇过,忽见铁骑之后竟然还有队伍,一看之下倒抽一口凉气,那是…那是…胡裘皮袄!骏马骑弓!圆盾弯刀!
周宇霆瞬间脸色苍白,像被踩了尾巴似的急退两步,尖声惊叫:“狄骑!怎么会有狄骑?你们究竟是甚么人?”
身边立马闪出四五个家族护卫,牢牢护在周宇霆身前,长剑呛啷出鞘,剑尖直指张大虎,怒目而视。
张大虎心中得意,瞧把你个娘娘腔吓的,就这点儿出息。面上还是一脸亲切,笑容可掬道:“公子不必惊慌!请看仔细了,这支人马并不是胡人,跟刚才的一样,也是主公麾下铁骑,只是为了敌后作战需要,这才换上了胡人的装备……当然,这些装备都是在从前与胡人的战斗中缴获的。”
张大虎心中暗爽不已:这两千多骑兵都是民壮装扮的,只需一个冲锋,保管全都掉下马去。可是这慢吞吞的溜达,你却是看不出来!小子,别挣扎了,这仗还没开打,我家小主公就已经在算计你了,想跟小主公斗,你还差的远了!
念头一转,却又感慨万千,这小主公行事从不执着于光明正大、更不拘泥于堂堂正正,历来奉行以智取胜,讲究的是能骗就骗,骗死为止。不得不说,实在是对我老张的脾气,端的痛快!
周宇霆闻言稍稍镇定,可是心中却是惊骇莫名,因为这支队伍竟然超过两千人之众。这意味着刘枫手下有三千多铁甲骑兵,更意味着他们在此战之前,就至少消灭了两千以上的狄骑。
张大虎犹不过瘾,继续说道:“山阳镇一战,胡人吃了大亏,如何肯罢休?自然是要举兵报复的,这一回,他们派来整整六个百人队,不过我家主公只动用了两百人,便将来犯之敌尽数歼灭,而我军未伤分毫。”
他越说越得意,笑道:“只是这伙狄军连番骚扰,却把我家主公给惹火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出兵三千,奔袭两百里,一举攻破敌军大营,全歼了这伙胡人,顺便救回了八千名汉奴,也就是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些……哎呀~七公子,你的脸色不大好啊,可是身子不舒服么?要不要找个郎中号一号脉呀?”
周宇霆洁白如玉的脸上好似开了染坊,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黑,七彩斑斓,变幻莫测。
半晌之后,眼神终于坚定下来,长吁了口气,凝声道:“张大总管,劳你费心安排,我要尽快见到你家主公!”
第044章 【他的消息】
与此同时,扬州的治所——寿春城,郊外正在进行一场规模盛大的围猎。
旌幡招展,千帐联营,中间最大的一顶帅帐,整个被染上了一层亮银,分外显眼,象征着主人尊贵的身份。
营门中央竖着一杆大旗,旗上用了汉胡两种文字,在正反两面各书了一个“狄”字,边上还有一杆稍短一节的长条形纛旗,旗头位置绘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猛虎,旗面上书:“扬州统制虎军大督帅葛禄氏”。
这个称号有三层意思,扬州统制是政职,说明了所辖的行政区域,虎军大督帅是军职,指出了所属部队的番号和职务,最后的葛禄氏则是贵族部落的部族名。
大狄建国后,保持了游牧民族部落自制的传统,按照中原古制,将天下九州分封为“一都一国七大帐”。
一都是指上京,也就是原来的赵华旧都长安,其所在的雍州为中央直辖;
一国为察合津汗国,其前身是仅次于王族的最大部族亚摩尔,两者是名义上的统属,实际上的合作关系,建国后大笔一挥,划走了与其版图相连的“天府之国”益州;
其余七州则各设一处行辕大帐,分别驻扎一支主力军团,军主兼任州牧,实行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军政一体的粗放型统治模式。
这倒并非因为游牧民族心思简单,而是草原上的社会结构和政治架构的特殊性所造成的,虽然同是鞑靼人,可部落与部落、家族与家族之间壁垒分明,彼此之间如有争斗,往往便是不死不休,唯有彻底征服才能罢休。
在漫长的斗争中,能够生存至今的,大多都是一些庞大的部落群,他们之间的利益瓜葛错综复杂,甚至可能是深仇大恨。在这一方面,便是兴统皇帝——海天大汗也无能为力。
因此,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大狄的体制建设远没有中原农耕社会那样健全,中央集权的程度比之传统封建皇朝更是低了不止一筹。
另外,草原上的胡人历来信奉兽神,因此中央军名为龙军,而其余七个军团则各以一种野兽命名,眼前的这个大督帅。则是七兽军中的第一军“虎军”的统帅,标标准准的封疆大吏,更是整个扬州的土皇帝。
眼下帐内正有一名身躯魁梧、相貌威严的老者端坐其中,一张深褐色地脸膛棱角分明,满面的皱纹如刀削斧刻一般,鼻梁高耸、剑眉入鬓,一双眸子流溢着慑人的神采,不怒自威。
满头的银发用缨络小珠串束成了一排排细辫儿,整整齐齐分开两边,被一冠镶着红宝石的银箍圈在额头,显得神秘而高贵。
老者坐在一张铺了虎皮的床榻上,单手撑颌,面沉如水,若有所思。
他的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枚陈旧的鹿骨扳指——这可不是一件纯粹的装饰品。
事实上,扳指这种好似戒指放大版的玩意,它存在的初衷,根本就是一种装备而非饰品,乃是拉弓放箭时,用以保护手指免受伤害的一种配件,鞑靼族的成年男子人手一枚。
入主中原后,这种武具渐渐演变成了一种象征身份的饰品,不仅在上流社会广为流传,更在材质上有一套明确的等级规定。
按照老者的身份,他有资格佩戴仅次于翡翠的第二等:玛瑙扳指。然而,他却更加青睐这枚伴他出生入死五十余载的旧扳指。
材质虽然低劣,做工更加粗糙,但这却是一枚真正意义上的扳指。这是他十三岁那年,用自己猎获的第一只麋鹿的骨头亲手制作的,将它握在手里,老者仿佛抓住的是自己日渐流逝的岁月与力量。
帐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打断了老者的沉思——“少族长,你不能进去!”
“闪开!我要见叔父!”话犹未了,只见帐帘掀起,冲进一个人来。来人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相貌粗野,脚踩一双鹿皮靴、身裹一领熊皮袍,走起路来像一阵风似地,只是脚步却不太稳,似乎腿上带着伤。
“放肆!”老者语气淡淡的,可一双眸子杀机潜伏、精光四射。
来人为之一震,忽然惊醒,连忙单膝跪地,单手抚胸,低头行礼道:“阿赤儿见过叔父”。
老者冷哼一声,淡然说道:“帅帐之中,没有你的叔父!”
阿赤儿更加惶恐,恭声应道:“是!末将阿赤儿参见大督帅”。
“末将?”老者轻蔑一笑,说道:“好一个末将,你难道忘了?本帅已经革去了你的百户之职!”
阿赤儿闻言微颤,默默无语,头深深地低了下去,一双眸子透着冰冷地恨意。
只是此刻的他没有看到,老者看他的眼神,竟也有一股厌恶与忌恨一闪而过。
沉默片刻,老者冷冷说道:“帐前喧哗,所为何事?”
阿赤儿不敢抬头,恨声说道:“大督帅,阿赤儿听说有了‘那个人’的消息,一时情急误犯虎威,万请恕罪!”
老者忽然脸色一缓,呵呵笑了起来,“你不去狩猎,急着来见本帅,便是为了这事?”
阿赤儿目露杀机,冷声说道:“这是阿赤儿一生的耻辱,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好!草原男儿正该如此!”老者好似颇为欣慰,顿了顿之后笑道:“本帅先要恭喜你了,苏克葛那个依靠祖辈门荫的无能之辈,他再不会向陛下告你的状了。”
阿赤儿闻言一愣,随即拜谢道:“多谢大督帅费心周全。”
老者淡然道:“与本帅无关!他已经……死了。”
“死了?怎么可能?难道是刺客?”阿赤儿惊疑不定,小心猜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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