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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嫁豪门:总裁欺身成瘾-第3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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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对的,也许,他们的结婚,不一定是一帆风顺。
他还得面对她父母的刁难,还得面对,生活在的所有琐事。
但是,他绝对不会再放弃。
妻子,不仅仅是户口本上那一栏,旁边的名字而已。
她早已融入他的骨血,融入他的生命!
《牵手》,是牵手。
因为,她在一开始,就牵着他的手!
再艰难,再痛苦,他们都是一路牵手,携手走过!
今生今世,他只愿和她牵手。
如有来生,他还是会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再次牵起她的手!
忽然间,他想起年少时,看过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在书里,王国维曾经用很生动的语言,用古诗,来形容人生的三个境界。
而此刻,他却觉得,用作形容他们的感情,正正好合适: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爱过,却痛过,想放弃,却不忍。
那零落的,让人不忍卒读的斑驳经历。
那仿佛一眼望不到边的绝望,痛楚,悲伤,无数次的分分合合,擦肩而过,一路走来,他却是——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而最后的最后。
琴音渐渐消散,歌声也停摆。
他回头,对上她清澈的瞳仁,忽而的,泪湿春衫。
一个大男人,眼底却泪水肆意,他也丝毫不去理会,只是怔怔的看着她。
她也愣愣的看着他,千言万语,却诉不尽,心中事。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恍惚间,他似乎透过她的瞳孔,看到了过去,看到了现在,也看到了未来——
有恨的吧,也许还有埋怨,当然,有动摇,那是对未来的不确定,以及父母的担忧。
可是,在她的眼底,比恨更多的,是爱。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奈何相见已相思,再别心内亦熬煎。”
可是,他们已经相见、相知、相伴、相惜、相爱、相对,更加相误、相许,又相依。
相见已相思,分不开,拆不了。
一曲终了,余韵悠长,不少人纷纷站起来,拍手叫好。
虽然很多人听不懂中文,可是,有些时候,不需要语言,那种真挚的感情,已经能够传达的很清楚。
尤其是,秦亦书的这一番举动,还是和餐厅方面打好招呼的,所以,他的行为虽然有点小出格,但是也觉得还好。
餐厅的经理也走了出来,用英语跟大家解释了秦亦书的事情,不少人倒是高兴的拍手,还有人叫着说:“再来一首!”
当然,用的是英文。
秦亦书盛情难却,他只是拉着秋依弦的手,缓缓的唱了一首《NOTHING’S/Go
a、change、my、love、for、you》。耳熟能详的轻歌,倒是能很快的激起大家的情绪,不少人跟着他,一起轻轻的哼了起来。
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一进门,秋依弦还有点恍惚,都不敢置信这一切是真的!
她没有想到,秦亦书居然给了她那样的当众婚礼!
说句实话,她是觉得有点遗憾,因为自己的这段婚事,没有得到父母的祝福。
但是,这种遗憾,和秦亦书的坚持来说,一文不值。
想起在最初的最初,她不过只是期待和他一段露水般的姻缘,根本没有想过,可以和他开花结果。他是伤她很深,但是,他也同时,从来没有对她做出过承诺。他们总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所以才痛苦,才悔恨,才会有那么多的难受和遗憾。
一路走来,固然是一开始他的花心,让她吃尽了苦头,但是,她其后的任性、固执,也差点让他们的这段感情夭折。真要算的话,也许,秦亦书为他们的感情,付出的更多。
她知道,自己外表看起来最随和不过,但是,其实却是个一条筋的,不撞南墙,绝对不会回头。因为这个原因,她差点害死了他,让这个傻子坐着车冲入河道,为他们的宝宝报仇。当然,也因为这个,她坚持为他生下皓辰,虽然在怀孕期间,和检查出他生病,让她吃尽了苦头,不过,还好,都熬过来了,而他,就在她身边,一直。
“在想些什么?从进门开始就不说话。”秦亦书从身后抱着她,轻轻的亲吻她细白的脖颈。那种全心温柔的呵护,强健的臂膀,平坦结实的胸膛,似乎能为她遮风挡雨,仿佛一切艰难险阻,都不再可怕。因为她知道,他就在她身后,一切都不再可怕。
“是不是,不喜欢住在这里?”秦亦书抬起头看了看天花板。说句实话,他一开始定下这个房间,就是看中这里是海底。海底也,他和她过了那么多次,似乎还没有尝试过在这里……咳咳,扯远了,最重要的是,这是他们的新婚之夜。新婚之夜,总得有些什么不同吧?
她摇摇头,表情有点怔怔的。“那是怎么了?告诉我,嗯?”
她依然不说话,只是把头,埋入他的怀里。
“没事。”她嗡声嗡气的,随即将脑袋,在他身上蹭一蹭。
她这样的态度,让秦亦书,更加奇怪了。难道她真的不喜欢?新婚之夜就不满意,以后怎么办?
“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们换个房子。”秦亦书抬起头,看了看头顶,“其实我也不喜欢,感觉这里有点头晕。”
屋子里亮着灯,抬起头来看,这里的屋顶被设计成弧形,因为亮灯的缘故,即使是暗夜,也能看到蔚蓝的海水,还有五彩缤纷的鱼。
那些漂亮的小鱼,在海里游动,就好像是童话世界一样。
他就是想带她过来体验体验,才定下了这一件屋子。
但是,如果老婆大人不喜欢,他肯定要换掉。
正文 第414章 胡思乱想
“不是的,这里很好,真的。”她抬头,看了看周围。
这里的房间,除了地板是白色的地砖以外,周围全都是透明的玻璃。虽然如此,这房间与房间之间,却被巧妙的隔开,互相之间,根本看不见。
废话,这里是专供人度蜜月的。要是全部敞开了大家都能看见,岂不是乱套了?
黑夜里的海底,因为有了屋子里的盈盈幽光,似乎像是一尊水族馆。静谧、安逸、浪漫,样子很美。
“那你为什么不高兴?”秦亦书疑惑了,有些时候,女人的心思还真难猜,他实在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她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了起来。“是因为我刚刚在餐厅弹琴,让你丢面子了吗?以后我绝对不这样做了!”
既然猜不出来她的心思,他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不是的。”
秋依弦立即摇头:“不是这样,你那样,我很喜欢。不,应该说,只要是你为我唱的歌,为我选的房子,我都喜欢。”
“那你刚刚……”
“我只是,想到了一些事情,我们过去的事情。”她抬起头,看了看他,又将脑袋埋入他的怀里:“其实,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
“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好的。”
“不是。”她摇头,“真的。其实,我心里一直都清楚,你不欠我什么,是我自己。一开始,你就没有给过我承诺,是我自己想要和你在一起,才会缠上你。第一个孩子,固然是因为张墨菲没的,但是,我也清楚,这件事情,其实怪不得你。更何况,你后来又追上我了。我却总是拒绝你,还害得你眼睛——”
她说到这里,手指慢慢的触上他眼角的伤。
“我还不是一样?”他也拿起了她的手腕,上面,有一道细细的伤痕,是她得了抑郁症自己割脉的。
“其实,我在见到你的第一刻,就被你吸引了。”他开始回忆,“我承认,一开始被你吸引,是因为你有点像叶知秋,但是后来,我心里就只有你。”
“我知道。我都知道。”她点头:“我这一辈子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和你相遇。”
他也深深的看着她:“我这一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看到她目光里的喜悦,他只是低头,亲吻她的嘴唇,并且,拉着她的手——十指相扣。
“那一日,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能与你相见。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他找到了他的唯一,磕磕碰碰,百转千回,那个人,始终还是在断桥之上,朝着他嫣然一笑。
好似簌簌下过的一阵杏花雨,有幽香飘过,沁人心脾。
即使让他千年等一回,他也一定守在桥头,只为看她一眼!
今生今世,有你不悔!
第二天,两个人去到了塞舌尔。
这颗位于印度洋的明珠,人间的最后一片净土,确实是在熠熠生辉中。
为了度过一个完美的假期,秦亦书花高价,将一个无人岛包下十天,在这十天里,这座岛屿上,除了他们之外,没有别人在。
两个人虽然已经相识了八年,但是聚少离多。而且,最近一次的和睦,往上推算,不过也是两个月前。
经历了很多,所以两人更是紧密相连,恨不得24小时黏在一起。
由于没有叫一个仆人来伺候,所以,做饭必须两人自己来解决。
不过,塞舌尔这里本来就人迹罕至,白天,两个人躲到树影处,自己拉着一根钓鱼竿,慢慢的垂钓。
秋依弦不会钓鱼,午后暖暖的阳光照射。他们虽然躲在了树荫下,微风吹来,巨大的树叶沙沙作响,太阳光从缝隙里透过来,无端给人一种很慵懒的感觉。
秦亦书偶然一侧头,看到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悄然睡去,那温纯恬静的感觉,真是让他的心湖,荡起圈圈的涟漪。
太阳,在她脸上投下层层光影,那筛下来的点点光斑,在她脸上跳动。微风吹过,她的发丝飘扬,甚至连长长的睫毛,都在轻颤。褪去了往日的犀利,此刻的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温柔香软的小女人而已。
秦亦书看着她的睡颜,紧闭的眼帘,还有微翘的红润唇角。好像,怎么看,都看不腻的样子。
昨天上午退房,中午坐船去马尔代夫的首都马累,下午转机过来。等到到了度假的小岛,两个人已经累惨了。
而且,他前天新婚之夜,把她给累惨了。昨天,又没有好好休息,所以,现在她也在偷空打盹。
其实就算不钓鱼,在冰箱里,屋后的小池塘里,也有海鱼。不过,既然是度假,也不能天天都躺着,总得找点事情做。
不过,看来目前最好的,还是让她去休息休息。
于是秦亦书放下鱼竿,将她软软的身体抱在自己怀里。这一番动静,她很快的醒了,揉揉惺忪的睡眼,看了看秦亦书:“怎么了?你钓上鱼了吗?”
“唔。”他的喉结滚动了下,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两个人相处了这么久,她已经很久没有露出这样的小女儿的姿态了。
在记忆里,她如此敞开心扉,露出小女儿一样的神态,还是五年前,两个人刚刚交往的时候。
“真的有鱼?在哪里?我看看。”她打算起身,看看鱼儿上钩没有。
“当然有。”秦亦书一本正经的点头,然后指了指她身下,自己的裤裆,“这里,好大的一条鱼。”
“讨厌!”秋依弦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她推开秦亦书,走到旁边的太阳伞下。这里有可以躺着休息的躺椅,桌子上还有清凉可口的果汁。
她抿了一口,随即懒懒的躺在椅子上,看着云,看着天。
秦亦书立即跟了上来,旁边也有个躺椅,他小狗一样的蹲在地上,拿爪子戳了戳她的脸蛋:“老婆,我饿了。”
“饿了钓鱼去,鱼都没有我怎么给你做饭啊。”秋依弦喝了一口冰凉的果汁,漫不经心的回答。
没想到秦亦书立即耍流氓,把裤子一拖,爪子往下面巍颤颤的事物指了指:“是它饿了。”
秋依弦一口果汁差点喷出来,脸色立即红了:“赶紧穿上!”
虽然这里是无人岛,她还是下意识的往旁边看了看——
呼,还好没人在。
“老婆,它饿了一天了,再不给它定点投喂,它会饿晕的。”秦亦书继续耍流氓。
“好了好了,快点穿好,我们回去再说。”
秋依弦拗不过他,放下果汁,打算起身。
“不是的。”秦亦书立即摇头,“它的意思是,要在这里把你吃掉。”
“喂喂,秦亦书,别乱发情啊!喂!——”
她抗争无效,两三下就被秦亦书抱起来,放到旁边的睡垫上。
这里是无人岛,而且秦亦书也特别的吩咐过管理者,在他们住在这里的十天里,只能来三次。
显然,现在不是他们到来的时间,他可以全心全意的投入蜜月之中,不用担心有人打扰窥伺。
不过,秋依弦显然还是不能接受他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亲近。
“喂,别脱!万一有人看见怎么办?”
小裤裤被他扯掉,秦亦书埋头褪去她的衣服,一脸的满不在乎,“这里是无人岛,没人经过的。”
“别亲!这是外面,我们到里面去好不好?”
嘴唇开始袭击她的心脏,她深呼吸一声,手想要推拒开他的脑袋。
“还是别了,我们——啊!”
一声惨叫,秦亦书这一回潇洒帅气的抬起头,脸上尽是得意。
“宝贝,”他吻吻她的脸蛋,“你看看这里的景色。在这里,多美!”
真的是很美,这里的沙滩是银白色,远远望去,就像是置身于一片洁白的圣地。蔚蓝色的天空,飘浮着几朵白云。而最让人心动的是,那一汪一望无际的大海,晶莹剔透,像是一颗明珠。
一只洁白的海鸥,扑闪着翅膀飞过,发出轻吟的叫声。海风吹拂,海浪缓缓的拍向沙滩,一切静谧的就像是童话中的仙境。
低下头来,看着近在咫尺的他,俊帅的眼瞳依然情动如斯,只是他的眼角,那细细的伤痕,还在静静的徜徉。
算了,反正跟着他,多丢脸的事情都经历过。就算有人过来,她也决定——把脑袋埋进他怀里,至少让人看不到脸!
激烈运动之后,最需要的一点就是——好饿好渴。
她懒懒的伸出胳膊,摩挲到了桌上的果汁。刚刚喝了一口,那个坏蛋立即寻到,猛地封住她的嘴唇,坏坏的将她口腔里甘甜的果汁全都吸入腹中。
“喂!我也很渴!”
“那我喂你?”
某只立即兴奋,眼睛里放出绿光来。
她干脆不想理他,静静的躺在睡垫上。
他也跟着躺了下来,还不死心的将她搂在怀里。爪子这里戳戳,那里碰碰。她被他烦得很,偏偏一身都没有力气,只能翻了个白眼,任他随便乱戳。
天空很蓝,而且蓝的极为纯净,大海也是。
她在这里,总算能体会,什么叫做“海天一线”。海洋和天空的界限是模糊的,好像一眼望不到边。
海浪翻着细白的泡沫,渐渐涌上来,秋依弦微眯着眼睛,只觉得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慵懒,想要放松。
“老公。”她轻轻的叫一声,声音因为刚刚他的使坏,而微微的有点沙哑。
“什么事,老婆大人?”某只吃饱喝足,玩闹之后,爪子也规矩了许多,只是搭着她的肩膀,慵懒的闭上眼睛。
“这地方真美。”她躺着,半天才翘了翘小脚趾。看着莹白如玉的脚趾在蓝天白云下沐浴金色的阳光,心情好像也变得很平静。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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