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再嫁豪门:总裁欺身成瘾-第18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迫切的想知道,秦亦书到底相信不相信她。到底……他对她,有没有爱?
“亦书,你爱我吗?”回头,她看着那张温润俊雅的脸,看着那双漆黑的眸子,颤抖的问出了这一句。
“我……”面对她的询问,他却犹豫了。半天,在她期盼的眼神里,他深深的看着她。
只要他点头!只要他说爱!什么她都可以不在乎!什么苦她都可以忘记!
然而,就在她越来越深的期盼中,他的身影,忽然消失在空气里。
她惶惑的四下找寻,却发现,周围的一切都渐渐消失。有什么东西,尖锐的在她耳边响起——
她吓得一下子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是一个人躺在家里!
只是梦而已。
床头柜前,手机在隆隆作响。她一把捞过,懒散的接话:“喂?”
“依弦,是我,叶小亚。”
“叶经理,什么事?”
“总公司那边已经批准了,我下个星期六就要离开,你跟不跟我过去?”
秋依弦一愣,几乎有什么抓不住,手机差一点摔在地上。
脑海里闪过万语千言,半天,她点头:“好!”
“那好,你的签证还没下来吧?等签证的时候,顺便在这里办理一下交接的手续。”
叶小亚在这边吩咐了一下工作上的事情,秋依弦沉默的听着,最后,点头。
挂掉了电话,她一下子躺在床、上,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发呆。
去吧!远远的走掉吧!大洋彼岸,再没有什么让她痛苦不堪的往事。
十八岁的时候,她以为爱情就是一生一世。二十五岁那年,她终于明白,一生一世的绝对不是爱情。
再痛也抵不过时间,她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把许厉马从生命里剔除。至于秦亦书……
离上一次的庆功宴过了好几天,那天晚上回来,她在家里睡得昏天黑地,所幸第二天是周末,所以给了她充足的时间疗伤。
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有见到秦亦书,也没有必要见他。如果在上城,在国内忘不掉他的话,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正文 第九十一章 不是滋味
公司里交接手续花了几天的功夫,忙完一切,她在等着签证下发。基本上已经没有了别的任务,在这几天时间里,她请假,抽空回了一次老家。
秋依弦的老家,远在潭城。她高中时期的大多数好友,都选择去了离潭城最近的大城市燕城。而她,则因为高考去了N大的缘故,一个人走到上城,几乎跟过去都断了线。
她是独生女,从小在家里,虽算不得是娇生惯养,不过父母也没有亏待她。她远在上城的这些年,总是每星期固定打一次电话,等着过年过节放假的时候回去。
而现在,她要离开这里,远渡重洋。
父母都是潭城普普通通的工人,两个人的钱养一个孩子还是挺合适的。看到秋依弦远从上城回来,他们赶去车站接人。
说起来秋依弦还觉得自己很不孝,今年六月毕业之后,她就去了秦亦书的天地建设上班,这么多年,几乎一直是在上城,不到节假日不回来。而这一次,她选择要出国,可能,会去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听闻了秋依弦的打算,两位老人都有点沉默。他们想了半天,秋妈妈只问了一句:“秋儿,你的终身大事怎么办?”
今年她二十五岁,如果要出国回来一趟,就已经是二十七八了。二十七八要找对象,可不是太容易!
一提起终身,秋依弦眉心一跳。她握着拳头,应该怎么告诉父母,她有可能,已经没有生育孩子的能力了?
“不用担心,我要求不高,只要看得过去就行。过日子嘛,没有那么多的花样。”
她确实没有什么要求,对于将来……不要说别的,就说她这个不能孕育孩子的身体,会有多少男人选择她?
就算那人喜欢她,不介意这一切,她也失去了爱人的能力。过日子,就只是过日子而已。
当然,这些顾虑,她不会告诉父母。也许,去了加拿大,她的病,就可以治好了呢?
就算以后的婚姻没有爱情,她也是希望,能够有自己的孩子的。
面对秋依弦的坚持,父母也无可奈何。孩子大了,而且刚刚从学校毕业,她有了一个好工作,才去了几个月就提拔她去加拿大,显然她很受重视。
就算他们觉得,女人最好的归宿,并不是工作上的成功,而是家庭生活的美满。
在家里待了三天,等到临行,父母都很舍不得。准备好了东西,把她远远的送走。这么多年,来来去去其实已经习惯了离别。但是一想到,出国以后,可能有一两年都不能回来,心里还是有点难受的。
再见了,家乡。
回到上城,还来不及收拾,叶小亚一个电话就把她叫过去。
是秦亦书的公司,开始全面接受软件国际的技术。在工程进行中,公司派遣了加拿大的专家指导,有翻译问题,先请徐莉莉去。只可惜,徐莉莉之前没有负责过这个案子,对于很多的专有词汇,并不能很完善的完成好,造成了工作磕磕巴巴的。
偏偏,这种涉及到机密事件的东西,还不能随意的聘请一个翻译过来帮忙。秋依弦无奈,只能第一时间赶往公司,又跟着叶小亚去到了高新开发区的工厂。
一到了这里,秦亦书和一群专家、工程师,以及徐莉莉和其他翻译都忙得团团转。她来之后,换好衣服,立即投入工作。由于工程很紧急,她基本上是一大早就来,下午最后一个回去。有时候遇到事情,还得加班,吃饭和大家一起在员工食堂,晚上就休息在员工宿舍。
这些天内,除了非常必要的时候,否则,她没有和他说一句话。
数天不眠不休的努力,好不容易才把这个困难的问题,开始攻关了。
等这项任务完成之后,那专家吁了口气,随即便摇摇头,用生涩的中文说:“你走了以后,出了问题怎么办?”
“走?”秦亦书脸色一变,看了看秋依弦,她脸色平静。接着,听到她用法语和那位大胡子专家聊天。
那静淡的模样,好像是把所有都放了下来,变得平和、独立、自主。
秦亦书的眼里,很不是滋味。
回去的时候,秦亦书本来等候在外,想要跟她说说话,聊一会儿天,可是,她却看都不看他一眼,坐了她们公司的车,和工友一起离开了。
洛欣菀一开始并没有陪着秦亦书,因为这是工厂,涉及到很机密的问题。而他的女伴——不好意思,他的女伴,从来都只是三个月一换,他根本就不像要这些女人,接触公司的机密文件!
但是等出来的这一天,洛欣菀也跑过来陪他。她当然是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秋依弦,也看着她上了公司的车。把秦亦书,完完全全抛在脑后。
“别看了,再看她也不会回头的!”洛欣菀抱臂,看着秦亦书望着秋依弦远去,冷笑了一声。
秦亦书不可思议的回头,似乎第一次认识身边的这个女人。
“你,认识她?”
“啊,熟得很,曾经。”洛欣菀只是冷笑。自从上一次签约以后,秦亦书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再也没有碰过她。在她以为自己可以挽回的时候,看到了秦亦书这样深情的看着秋依弦的背影,她才知道,自己这一次,又是彻彻底底的输了。
输给了秋依弦,又是输给她……
——“厉马,你怎么能这样呢?欣菀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怎么能背叛我?”
又来了,女人断断续续的哭诉,再一次回荡在他脑海里。这一次的感觉越发的清晰,秦亦书不由得脱口而出:“你原来,是不是和许厉马交往过?”
洛欣菀瞪大了眼睛,她没有想到,秦亦书居然连这个也知道!
“是秋依弦告诉你的?”
秦亦书摇摇头,秋依弦没有跟他说过这句话,他确定。他忽然又问:“许厉马他,除了你和……她之外,还有别的女朋友吗?”
洛欣菀虽然疑惑,但还是点头:“有。在我们分手以后。”
秦亦书沉默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脑子里总是会闪现出那一幕。他并不记得,是在什么时候听到过这句话。
三年前的那一次,是他堕落的开始。从此之后,他生命里来来去去,出现了很多的女人。而最开始的罪恶和堕落,却被他忘在了脑后。
因为那一天,是叶知秋的婚礼。大婚的那一天,他一个人到了酒吧,灌下了很久酒,救下了一个被下药的女人,随即……
可是,那个女人是完碧之身啊!他还记得,被单上触目惊心的落红,时刻提醒他,他虽然从下药的混混手里救下了那个女人,却还是对她犯了罪……
从此以后,他游戏人间,却再也不敢碰干净的女人。
他怕,他要对人家承担责任,而期限是——一辈子。
三年前,那个女人在他还没有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他甚至,连她的长相也没有看清楚,更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又去向何方……
那一晚模糊的印象,很快被他丢在脑后。就好像是一块伤疤,被他严严实实的埋藏在心里。不仅仅是因为,那天是叶知秋的婚礼,他怕破坏了曾经的挚爱。而且,那个犯罪的记忆,也实在不愿意被他触碰……
日复一日的堕落,他的心越发的空虚,越发的不敢去接受一份感情。而当他鼓起勇气,想要埋藏心灵深处的那份爱,和秋依弦慢慢度过余生的时候,却被她抛弃了。
他不知道她到底要什么,她好像什么也不要。他的所有女伴,包括洛欣菀在内,看上的是他的钱,他的貌。对张清颜这种人,她要的则是他的婚姻,一个“秦太太”的身份。
可是,唯独对秋依弦,他却抓不住,也不明白,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听说,她要离开。”是洛欣菀刚刚过来的时候,听软件国际的人说的。那个人,无不羡慕的看着秋依弦的背影,直说她“好运气”。
秦亦书“嗯”了一声,也没在意。他没有想过,秋依弦有一天也会有这样的勇气,远渡重洋,把一切都埋葬。
“我还有东西放在工厂里,你等等我。”
秦亦书一掏兜,发现手机落在员工宿舍里,随即转身进去。找到他的办公室,出来,准备出办公楼的时候,忽然,在一处屋子前,他站住了脚步。
这里,秋依弦曾经“将就”过几个晚上。
他准备路过,却还是不受控制的,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收拾得整整齐齐。
简简单单的床褥,被子,枕头,洁白的被单。窗户关着,书桌上也擦得干干净净。这是秋依弦的习惯,他和她同住的时候,就发现她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得井井有条。那段时间,他只需要努力工作就可以。其他的所有事情,洗衣服、做饭、收拾屋子,以及在工作上的打下手,全都是她在做。
屋子里似乎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气息,就好像,那几个月在她家里住着的感觉一样。说不上来的感觉,只是觉得,一进门,就很舒心。
可是,很可笑不是吗?这个女人,一直是冷静的让人可怕。就算是那段时间,他提出来和她结婚,她也是唯唯诺诺不肯答应,非得让他提了很多次,她才点头。
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看到屋子里的垃圾桶里,似乎有东西。
皱着眉,走过去一看,里面,有一个黄色的纸团。拿起来一看,是那种药剂。
看到药方,秦亦书顿时觉得很熟悉。上次签约的时候就看到她开了药,这段时间,她身体其实一直不好?
这几天在工作中,他好像没有见到她哪里不舒服。
正文 第九十二章 请你出去
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也许,只是关心一下“合作对象”的身体健康,他把药方拿了回去。
下楼,洛欣菀还待在车里,他什么也没说,一开车,离开。
秋依弦这几天都在高新开发区,叶小亚恩准她回家收拾。刚刚收拾好,一个电话过来,是许厉马。
“有什么事?”
“哈,星期五晚上有同学聚会,你来吗?”
她是四年前大学毕业的。三年前出了许厉马和洛欣菀的事情,她就从原单位辞职,花了半年时间考上了硕士。而后,她几乎没有参加过原有的聚会活动。
而同学聚会,因为许厉马和秋依弦并不是一个学院的,所以请的人也只是几个玩得好的朋友。就算是上一次,秋依弦跟许厉马说好,她不能够接受他再当她的男朋友,可是,只是同学加朋友的话,没有问题。
本来不想去的,一想到,她马上就要去加拿大,或许很久都不会跟他们见面,她点头:“好,在哪里?”
“在N大西门小肥羊火锅城,七点开始,来的都是一些熟人。你下了班以后我去接你。”
这几个月,许厉马拼命做工作,也许是他业绩还不错,虽然照顾秋依弦耽误了一些时间,不过,他的业务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在上城,你可以没有房,但是最好有辆车。发了工资以后,许厉马就心痒的买了一辆小车。他知道秋依弦没有车,所以顺便来接她。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星期五晚上六点,许厉马准时在她们公司楼下,看到还穿着套裙的秋依弦,立即按响了喇叭。
一路风驰电掣的过去,门推开的一瞬间,所有人看着秋依弦的模样,惊呆了。
过去,她只是算得上清秀而已。尤其是,她的穿着打扮极其普通,就是那种扔在人堆里都能被泯灭掉的人物。而现在,她穿着小西装,白衬衫,修长的小腿上穿着一层薄薄的丝袜,精致的足踝套在黑色的高跟鞋中。脸上,因为工作的关系,淡淡的化了一点妆,头发随意的打理了一下。一看,就知道是职场中的精英,显得异常的舒适、干练。
而原来,有一点点丰润的身材,变得纤瘦了不少。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是,该瘦的地方瘦了,没瘦的地方依然没瘦。她身上穿的套装,很自然的显现出高挑又流畅的身形,看的现场的男男女女,都直呼“美女”。
只是,原本爱笑的脸,变得很沉静,很淡漠。
终究还是有什么,和过去不一样。
酒宴之后,一群人又去了钱柜。
看着许厉马一直静静的站在秋依弦的身边,两个人没有说话,只是一直很大部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一个秋依弦系里的学姐,笑眯眯的走过来:“你们,还在一起?”
他们不少人都知道,毕业一年以后,两个人就因为洛欣菀的出现而分手。说实话,今天能看到他们一起出现,他们也很意外。
秋依弦只是摇头:“没有。”顿了顿又说:“我和厉马只是好朋友。”
许厉马有点失望,可是又无可奈何。那位学姐意识到自己出了点小小叉子,挠挠头,又笑问:“依弦,你有男朋友吗?”
秋依弦继续摇头。
学姐好像挺兴奋的,立即两开嗓子朝前喊:“喂,听到没?依弦还没有男朋友!”
一堆狼友瞬间围了过来,还别说,不少人看到秋依弦好像脱胎换骨的变了一个人,都是色心大起。几个爱玩闹的人立即接口:“啊啊,要不要考虑考虑我?”
“滚,你跟你老婆今年都领证了,捣什么乱?要考虑也是考虑我!”
“切,你不是一样也有固定女朋友?怎么,你想脚踩两只船?”
嬉笑中,秋依弦只是摇头:“我过几天,要去加拿大。”
一堆人顿时呆了,许厉马站住了脚步,有点不敢置信。
“去多久?”那学姐没想到秋依弦会有这种选择,顿时有点惊讶。
“不知道,应该至少一两年吧。”
一两年?看来没机会了。几个动了凡心的男人笑眯眯的摇头,随即又说:“诶呀,去帝国主义找一个帅哥回来吧!”
“对啊对啊,进口一个洋帅哥!”
“去!有谱没谱?——依弦啊,我的化妆品就靠你了!”
在大家的笑闹中,秋依弦一直保持着沉默。她不是不想融入他们,而只是,有点儿累了。
在包厢内坐了一个多钟头,看到钟表上显示的时间,已经十点,她站起来,明天就要走了,她还得收拾东西呢。
“我送你。”许厉马立即站起来,秋依弦没有反对,两个人先告辞回去。
许厉马把车停在他们小区楼下,秋依弦解开安全带:“我到了,谢谢你。”
“你,真的要去加拿大?”许厉马有点不可置信,如果她走了,他就真的没有机会了。
“嗯,昨天拿到了签证,明天晚上的飞机。”
看到她静淡的表情,在夜色中如此的温柔,似乎有点不太真实。许厉马最后鼓起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