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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小娇妻,超凶的-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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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以后灶坑就是你的地盘了【3更】
  余笙没再追问身世的事,拉着宋思宇正儿八经的复习高二的知识。
  宋思宇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她,“我说你真的是余笙吗?咋变那么多,终于要做人了吗?”
  余淑兰从田里回来,把背篼放地上,正好听见宋思宇的话,嗔怪道:“宇子你说啥话呢,笙笙啥时候不是人了?”
  余笙白了宋思宇一眼,起身去看背篼里的东西。
  上面放的是新鲜的黄瓜,底下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土豆,上面还沾着泥巴。
  余笙眼珠子转了转,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念头。
  她一手握着黄瓜,一手握着土豆,自告奋勇道:“大姑,要不今晚我来下厨吧,给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笙笙你要做饭吗?”正在看小说的宋思楚停了下来,声音有些兴奋。
  她知道余笙会做饭,但是她没吃过余笙做的。
  宋思宇一脸嫌弃道:“能不能不要啊,你煮的肯定没我妈煮的好吃。”
  余笙朝他砸了个土豆过去,“少看不起人了,我怕你一会儿真香打脸。”
  “真香打脸是啥意思?”宋思宇听得有些懵。
  “就是那个意思呗。”余笙勾了勾唇,从背篼里挑了几个土豆和几条黄瓜出来,走到院子里洗干净,削皮。
  宋思宇蹲在在边上“监工”,瞅见黄瓜没削干净,嚷嚷道:“还说你会做饭,这皮都没削干净!”
  “故意的,有意见?”余笙白了他一眼,语气透着威胁,“再嚷嚷,信不信我削你?”
  “哟!余笙你能耐了啊!”宋思宇嬉皮笑脸的看着她,“你要敢削我,我姐我妈第一个不答应!”
  刚说完就真香了。
  余淑兰看都没看他,直接道:“宇子你再欺负笙笙,妈就跟她一起削你。”
  “就是就是,”宋思楚假装踹了他一脚,“笙笙才是我妹妹,你是咱妈在公厕捡来的。”
  宋思宇戏精上身,哀怨的捂着脸,“这个家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还不如离家出走算了!”
  余笙斜了他一眼,淡淡道:“灶坑就是你的容身之处,一会儿你负责烧火。”
  宋思楚忍不住拍了拍手,“对对对,宇子,以后灶坑就是你的地盘了。”
  宋思宇:“……”
  太过分了!
  余笙洗了砧板,“笃笃笃”把土豆切成小粗条,一看就是常年切菜的手法。
  宋思宇安静没一会儿,又开始嚷嚷:“你这切得也太粗了吧,不合格不合格。”
  伴随着刀碰砧板的声音,余笙朝他开口道:“去,找两颗番茄出来给我。”
  宋思宇“哦”了一声,去找番茄了。
  宋思楚在他的位置蹲下,好奇的问:“笙笙,你这是打算做什么呢?”
  “薯条!”余笙说着,把切好的土豆条冲了几次水,最后放进一个铁盆子里,倒水,加盐巴浸泡。
  做完这个,她又开始切土豆,这次切的是小细丝儿。
  冲了几次水,紧接着又开始切黄瓜,一样切成小细丝儿。
  宋思宇把番茄洗干净放她旁边,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人余笙切菜切得比他妈还厉害,他刚才居然还说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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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炸薯条,想利用这个挣钱【4更】
  余笙拿起番茄,化了两面“十”字型的刀口。
  宋思楚眨了眨眼,忍不住问:“笙笙,你这是做什么呢?”
  “去皮,宋思宇你过来烧水,”她起身走到厨房,往锅里倒了点水,冲坐在灶坑前的宋思宇道,“水开了把番茄放进去煮,然后喊我。”
  “成。”宋思宇点了点头,有些郁闷。
  他跟余笙同岁,怎么她这么厉害,他却只会生火烧水?
  余笙把黄瓜切成丝之后,宋思宇喊了她一声,“知道了。”
  她拿了两条黄瓜放在砧板上,用刀拍了拍,然后切成块。
  宋思楚:“这又是?”
  余笙:“拍黄瓜。”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进了厨房,掀开锅盖,用筷子把煮裂开的番茄夹到碗里,拿到砧板前蹲下。
  她顺着裂开的地方把番茄皮撕掉,耳边响起宋思楚诧异的声音,“我天,笙笙你怎么那么聪明!”
  余笙扬了扬眉,语气带着几分小得意:“那是当然!”
  我可是从末世穿回来的无双教主!
  去掉番茄皮,直接把番茄剁烂放进碗里,然后把泡盐水的土豆条捞出来焯一遍水,沥干。
  接着切青椒丝、洋葱丝、葱花。
  余笙先把土豆丝焯熟,过一遍凉水,控干,和黄瓜丝放一起,再把切好的佐料放上去,加入少许酱油、陈醋和盐巴。
  这时候锅烧热了,她倒了点食用油进去,再放花椒,炸香后捞出花椒粒,把热油浇在土豆黄瓜丝和佐料上,发出“滋滋滋”的声响,香味也跟着弥漫开。
  宋思楚和宋思宇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那盘土豆黄瓜丝。
  “笙笙,这是什么啊?”
  “好香啊!”
  这个时候农村的菜式普遍就那几个,很多菜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才慢慢出现在生活中。
  余笙用筷子搅拌均匀,这才抬头看向正吞着口水的俩姐弟。
  “这是凉拌菜呀,要是加个红萝卜丝进去,就叫凉拌三丝。”
  “快给我尝一下。”宋思宇被这香气勾着,迫不及待想试试。
  余笙微微挑眉,故意把一盆子菜交给宋思楚,“姐,你试一下,我现在来炸薯条。”
  宋思宇撇了撇嘴,只得坐回灶坑前烧火。
  余笙往锅里倒了油,抓了一把面粉洒在沥干的土豆条上,晃匀了锅也烧热了。
  因为分量多,所以炸的时间久了点。
  宋思宇热出一身汗,催促道:“快好了没?我要被烤熟了都。”
  “姐,今晚咱吃烤猪。”余笙把最后一批薯条捞出来,笑着说。
  宋思楚愣了一下才明白她的意思,附和道:“不好吧,宇子身上臭臭的,我可不敢吃。”
  宋思宇一脸懵,听见他姐的话才知道刚才余笙在说他是猪!
  “好你个余笙,太坏了!”他佯装生气。
  余笙冲他吐了吐舌,把炸薯条剩下的油舀到碗里,往锅里倒入剁烂的番茄,加适量水和白糖开始熬。
  最后倒入水淀粉勾芡,舀到碗里。
  宋思楚憋了好久还是没忍住,问道:“笙笙,这又是什么?”
  “番茄酱,蘸薯条吃,”余笙说完,拿了根薯条蘸番茄酱递到余淑兰嘴边,“大姑,吃根薯条。”
  她不是一时兴起要炸薯条,而是想利用这个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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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炸薯条,不香不要钱【1更】
  那天和江辞野在小饭店吃饭,余笙就发现菜单上只有北方菜。
  南菜北做都很少,更何况来自外国的炸薯条!
  刚才看见土豆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就闪过卖薯条的念头,刚好成本不高,多数人都消费得起。
  不过她要读书,说不定还会去其他地方闯荡,根本没时间去炸薯条卖。
  所以,余笙想到了余淑兰。
  她每天在田里日晒雨淋又赚不到几个钱,还不如摆摊做生意呢!
  余淑兰吃了一根薯条,细细品尝之后,冲余笙竖起大拇指,“贼香!笙笙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
  余笙浅浅一笑:“大姑,你听过垦德基吗?外国餐厅,已经在咱国家开了好几家店了。”
  “啥?啃啥鸡呀?”余淑兰又拿了根薯条蘸番茄酱,脸上透着疑惑。
  吃着薯条的宋思楚含糊不清的道:“笙笙我听过,是西餐吧,我们宿舍有人吃过一次,说是特香特好吃,见人就炫耀!”
  余笙:“……”
  吃个垦德基还吃出优越感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个年代的垦德基,大概相当于末世的高级海鲜自助餐。
  余笙点了点头,笑道:“姐,这薯条就是垦德基的招牌之一。”
  宋思宇狼吞虎咽的吃着,还不忘问:“那你、你咋晓得做这个?”
  “秘密,”余笙斜了他一眼,又对余淑兰道:“大姑,我有个想法,不如我们去镇上卖这个薯条,生意好的话就拿个店面做。”
  镇上刚好有个学校,中午很多学生都不回家吃,直接在食堂吃或者在镇上找吃的。
  宋思楚和宋思宇皆是眼睛一亮,他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余淑兰却皱起眉头,不太赞同,“笙笙,我觉得不太可行,我白天还得去田里干活,这薯条也不知道销不销得出去……”
  她有这种顾虑,余笙完全理解。
  她沉吟道:“这样吧大姑,明天我们仨先去摆摊试试,如果卖得开,你再决定要不要。”
  余淑兰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就先看看。”
  就这样,几个人吃了晚饭就风风火火的忙碌起来。
  宋思宇负责洗土豆洗番茄,宋思楚负责削皮去番茄皮,余笙负责切条剁泥,余淑兰负责冲掉土豆上的淀粉泡盐水。
  临睡前又把土豆条捞出来晾干,第二天一大早余笙就起来炸薯条,做番茄酱,趁着还热乎运到镇上去卖。
  余笙是真的想赚钱,直接就吆喝起来,“卖薯条卖薯条!地地道道的外国炸薯条,不香不要钱!”
  宋思楚和宋思宇都有些不好意思,低垂着脑袋。
  余笙的吆喝还真有效果,有几个人围了过来。
  “啥是炸薯条啊?”
  “还是外国来的炸薯条,别是吹牛哟!”
  “不香真不要钱?给我试一下。”
  “……”
  “我像是会吹牛的吗?”余笙白皙的俏脸上漾着自信的笑,爽快的道:“你们试一下,是真的香!”
  说到可以试,围过来的人就更多了。
  宋思楚和宋思宇见状,心里都有些急。
  余笙这也太大方了吧,这些人一人试一点,要是不买那岂不是亏大了?
  他们想提醒,但又不方便说,只能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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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觉得能卖出十袋就顶天了【2更】
  面对那些人“扫荡”般的试吃,余笙依旧不慌不忙,反而笑得愈发明媚。
  “怎么样,我没骗人吧。”
  “这是垦德基同款薯条,你们有吃过垦德基应该知道,味道一模一样。”
  有个年轻的女人试吃了两根,笑道:“还真挺好吃,怎么卖的?我买点回去给我家孩子试试。”
  余笙:“一袋五毛钱,便宜卖。”
  年轻女人毫不犹豫的道:“给我来一袋。”
  站在她旁边的女人也跟着说:“我也来一袋吧。”
  余笙把装好的薯条递给人家,才接过钱,笑眯眯道:“谢谢,好吃再来啊!”
  两个女人走了后,又先后有人递了钱过来,“也给我来一袋,味道还真不错。”
  宋思楚和宋思宇惊讶的同时,也帮着收钱拿货。
  有好几个人是抱着试吃完就走的心态,这会儿吃得有点上口,加上好多人买,还有余笙的态度比其他摊贩老板好太多,都忍不住买了一袋。
  一上午的功夫,二十七袋薯条就只卖剩六袋。
  宋思楚和宋思宇数了一下,脸上皆是喜色。
  太厉害了吧!
  来的路上他们觉得能卖出十袋就顶天了,没想到已经卖了二十一袋出去,还只是一个上午!
  余笙淡定的坐在凳子上,打量着街道两旁的店面。
  要不是真的穷,她就直接租个店面了。
  正想着,视线里突然出现两张熟面孔。
  黎子兮惊喜地朝她挥了挥手,“余笙,居然是你在卖薯条?”
  任嘉河走在她身后,脸色不太好看,眉心紧拧着。
  “子兮,”余笙站起身的时候拎着两袋薯条,“这个给你吃。”
  开学一周,她吃了不少黎子兮带来的零食,再不要脸也会有点不好意思。
  喵喵悄悄嘀咕:亲亲,在末世欺负人的时候怎么不会不好意思喵?
  任嘉河站在黎子兮身旁,扫了眼余笙几人,语气有些怪,“周一就要测试考了,你不复习,在这里卖东西?”
  余笙笑了笑:“好学生不也没复习,在街上溜达?”
  黎子兮解释道:“不是啦,刚刚听说有人在卖薯条,我想吃,舅舅就让他陪我出来买。”
  “薯条在这,拿去吧,”余笙把两袋薯条塞到黎子兮怀里,又重新坐回凳子上,淡嘲一声,“赶紧回去,别耽误好学生复习了。”
  她看任嘉河一脸认真,成天把复习挂在嘴边,有点不爽。
  要是在末世,估计会被她修理一顿。
  “好,那我们明天学校见!”黎子兮没心没肺的点头。
  任嘉河严肃认真的表情有了变化,拿出一张五块钱递给他们,“剩下的薯条我全要了。”
  他把薯条买完,余笙就可以回家复习了吧?
  宋思宇刚要收钱,却听见余笙散漫的声音,“等等,不卖书呆子。”
  几人:“……”
  喵喵:“亲亲教主,不要欺负人喵。”
  任嘉河抿着唇,脸色微微白了几分,“我不是书呆子。”
  余笙看了他一眼,发觉是个开不起玩笑的主,又补了一句:“送你了。”
  闻言,男生原本略有些苍白难堪的脸顿时飘起两抹红。
  毫无疑问的,他想多了。


第50章 这利润咱就四六分【3更】
  从安和镇回七里乡的路上。
  宋思楚挽着余笙的手,打趣道:“笙笙,你那个男同学是不是喜欢你呀?刚刚你送他薯条,他脸都红了。”
  余笙不以为意,淡淡道:“你想多了,我感觉他很闷。”
  “闷?”宋思宇挠了挠头,语气带着几分赞同:“我也感觉他挺闷的,不爱说话,除了看书就是做题。”
  余笙:“所以我说他书呆子。”
  宋思楚倒不这么认为,她说:“我觉得他是个对未来有规划的人,笙笙你跟他做朋友不错的。”
  “要不介绍你们认识?”余笙勾起唇角,坏坏一笑。
  宋思楚的脸颊顿时涨红,“笙笙你讨厌!”
  “哈哈哈哈哈!”余笙毫无形象的大笑起来。
  一路吵吵闹闹,回家的路程也变得不那么漫长。
  进了宋家,宋思宇兴奋道:“快来数钱了,看看咱今天赚了多少!”
  余笙懒洋洋的盘腿坐在地上,语调子含着调侃的笑意,“你学没学过数学?直接二十一乘零点五。”
  “二十一乘零点五……十块五毛!”宋思宇激动坏了,原地蹦跶了几下,“天啊!我们太厉害了吧,一上午就赚了十块五!”
  宋思楚倒了三杯水过来,一听弟弟说的话,无情的提醒道:“得了吧你,要点脸行吗?这都是笙笙的功劳。”
  余笙冲宋思宇扬了扬眉,“听到没?”
  宋思宇瞪了她一眼,“好歹我洗了土豆!”
  余笙耸了耸肩,没接话。
  其实谁的功劳无所谓,能赚钱才重要。
  晚上,余淑兰和宋德海听见宋思宇的描述,皆是一脸激动和惊喜。
  “真的一上午就卖完哟?那太好嘞!”
  “笙笙太聪明了,这要是一直那么销就好嘞!”
  “放心吧大姑丈,我敢打包票,这薯条会一直热销!”余笙的语气格外认真。
  不是她吹,炸薯条一直到末世都非常热销,老人小孩都爱吃。
  余淑兰和宋德海商量了一番,决定豁出去试一试。
  总守着那一亩三分地,是不会有出路的。
  余笙听到他们的答案,特别开心,“成,那我就教大姑你怎么做薯条,到时候卖的好我就给大姑拿个店面,还可以卖点其他的。”
  她从兜里拿出二十块钱,“大姑,这钱你拿着,买油买番茄什么的。”
  因为土豆宋家自个有种,所以成本比较低。
  余淑兰和宋德海对视一眼,没接钱,“笙笙,这赚钱法子是你想出来的,这利润咱就四六分,你六我们四。”
  他们俩公婆都是老实人,不会占人便宜。
  余笙把钱塞到余淑兰手里,笑眯眯道:“我平时可能没什么时间能帮忙,还是要辛苦大姑,厚着脸皮要个两成已经很多了。”
  “不成不成,要不就五五分。”宋德海第一个不答应。
  余笙心里暖暖的,但依旧没同意,“我说两成就两成,你们就别跟我争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去。”
  虽然很想富起来,但能帮到这个真心疼爱她的大姑,余笙觉得更有成就感。
  走在路上,喵喵忍不住出声:“亲亲,你真的是混世小魔头无双教主吗?”
  太诡异了,懂事得像换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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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明明该在余笙床上的啊【4更】
  “还不是因为你限制太多,不然我早就拿着刀去抢银行了,费什么心思去创业?”余笙惆怅的叹了口气。
  喵喵:“……”
  亲亲还真敢想。
  它不敢说话了,是小魔头本人鉴定完毕。
  余笙踢着路边的小石子,突然想起明天要考试的事,连忙加快脚步。
  走到小巷子口,恰好看见一道黑影从巷子尽头的拐角处闪过。
  余笙脚步一顿,眉心微蹙。
  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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