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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阿喀琉斯之踵-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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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希权端着茶具,下巴朝着客厅抬了抬,“出来一起喝茶吧。”
佟夕端着喝剩的半杯白开水,不耐烦的说我不渴。
沈希权忍不住笑:“你不渴,你手里是什么?”
佟夕将杯子放到台面上,瞪他:“我喝白开水不行啊。”
沈希权说:“那你做饭吧,我饿了。”
佟夕转过身,继续切没切完的肉丝,反正做完晚饭她就走人,不会多留一刻。讨厌的是,开放式厨房正对着客厅,让她可以清晰的看见沙发上的两个男人。
沈希权的英俊原本是带着一些戾气的,但是随着年岁渐长,再加上事业加成,风度气质都被镀了一层金,变得风度翩翩。
聂修只对陌生人清冷,在熟悉的人面前,孤傲被彬彬有礼的风度所掩盖,外表绝对看不出来他是个严苛自律,自尊超强的人。
这是出身,经历,性情,各个方面都南辕北辙的两个人,而且几个月前,还打了一架。如今却像是久别的老友,心平气和的喝茶聊天。佟夕觉得不可思议,聂修对于好友的出轨前姐夫,难道不应该是见一面打一顿?她搞不懂两人是怎么成为朋友的,沈希权的话,显然不可信。
肉丝切好了,佟夕在橱柜里翻了半天没找到皮蛋,问沈希权。
沈希权扭过身子说:“在下面第二个柜子里。”
佟夕弯下腰,在柜子的最里面,翻出来一盒皮蛋,刚要站起身,身边光影一暗,聂修走到她身侧,说,“我来剥吧。”把她手里的皮蛋拿了过去。
佟夕也没客气,立刻起身让到旁边。
聂修在很多人眼中是天之骄子,想当然的以为他君子远疱厨,十指不沾阳春水,其实并非如此,他在国外练得一手好厨艺。
回国的时候,曾经亲自下厨给她做饭。不让她动手,却也不让她走开,在厨房门口摆了凳子,叫她坐着那儿看。两人相恋以来,一直都是异地,每一次约会都格外珍惜,恨不得分分秒秒都在一起。
他在厨房里忙,她在门口守着他,和他说话,问东问西,聊这聊那,眼睛一秒都舍不得离开。他人长得好看,即便是洗菜切菜,都看上去赏心悦目,充满美感。
莫斐曾开玩笑,聂修整体形象完全可以当明星,那怕拆开了还可以当腿模,手模,内衣模特。说完后四个字,聂修手里的一本书飞过去,准头很好的砸在他脑袋上。
只是,他脑子已经足够优秀到不必靠色相,十六岁考上B大,接着是保研,出国读博。一路顺风顺水,对别人来说千难万难的事情,他看似轻轻松松就能办到。
因为太优秀太闪耀,所以她很快就动了心,没怎么追,就答应做他女朋友。或许是因为当年追到她很轻松,所以想着复合也应该轻轻松松,让沈希权搭个桥道个歉,便能将过去翻了篇,和好如初。可是时过境迁,她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天真少女,心里早已千疮百孔,对情情爱爱的事情失去了兴趣,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把佟桦教育好,给他最好的生活。
聂修把皮蛋剥好洗干净,放在盘子里。佟夕以为他要出去,他却站在旁边不声不响的看着她切皮蛋。这一幕和过去很像,只是两人调换了位置。过去是他做,她看着。
佟夕心里烦乱起来,没好气问:“还有事?”
聂修声音微沉,“我们谈谈。”
佟夕很痛快的回绝:“不用谈,我不可能和你复合。”
分手就是分手,她不会拖泥带水,也不会藕断丝连。虽然这几年,聂修很顽固的存在于她的梦境里,时不时出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样,无法在心里除根,但是复合,她从来没想过。
聂修并无受挫的表现,神情平静镇定。
佟夕皱起眉,“你以为你谁呢,想分手就分手,想复合就复合,全人类都围着你转是不是?你是宇宙中心还是世界主宰?你是能让时光倒流还是能让人死而复生?”
顾忌沈希权还坐在不远处的客厅里,她声音不大,却语气很重。
聂修的自尊有多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此难堪的话语,她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必定会刺疼聂修那高傲到不可一世的自尊,他必定会拂袖而去,从此对她的名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会恨之入骨。
出于意料的是,他既没有动气,更没有恼羞成怒,心平气和的望着她,目光温柔诚恳,“不复合没关系,我重新追你。”
佟夕:“……”
停了半晌她才顺过来气,咬着牙一字一顿说了三个字:“不可能。”
这样斩钉截铁,他依旧没有受到打击。挽了挽袖子,柔声问:“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佟夕觉得自己的拳头都打到了棉花上,满心都是疲倦。
“你做吧,随便。”她气急败坏的出了厨房,对沈希权说:“既然有人给你做饭,那我就走了。”
沈希权急忙说:“吃了饭再走吧。”
“没胃口。”不等沈希权和聂修反应过来,她匆匆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一路走的很急,生怕聂修追出来。
下了楼,冷风灌入衣领,佟夕镇定下来,脑子清醒许多。莫斐是聂修好友,帮他制造机会合情合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沈希权为什么要撮合她和聂修复合?
当年佟春晓出事,她四面楚歌,焦头烂额,聂修却在此时和她分手,沈希权知道后说了一句话:分就分吧,这样的男人,配不上你。
第8章 忆(1)
无数人对沈希权的评价都是笑面虎,八面玲珑,投机取巧。但在佟夕眼中,他是个很有担当也很仗义的人。
她第一次见到沈希权,正好是她去往浠镇的第一天。
那年的夏天尤其炎热,从出租车上下来,如同置身沙漠,热空气烫的皮肤火辣辣的疼。进了长途车站的大厅,感觉到空调的凉意,佟夕情不自禁的呼出一口热气,顺便将贴到脑门上的刘海吹起来。
佟春晓拿出钱夹正要去买票,有个看上去干净体面的中年人,拦住她,说自己在车站被人偷了钱包,饿了一天没有吃饭,想要找她要二十块钱买点吃的,剩下的做路费。
佟春晓素来善良,二话不说拿了二十块钱给他。那个中年人千恩万谢的伸出手,钱却被一只手拦住了。手的主人二十出头,个子高挑,以佟夕的身高,视线刚好到他的上臂。小麦色的肌肤上纹了一条青色的龙。不同于佟夕见过的那些纹身,这是一条纤细秀气的龙,一点都不粗犷狰狞,看着还挺漂亮。
沈希权属龙,这是十二岁那年,他送给自己的本命年礼物。
最近他来往浠镇和T市的次数比较多,要钱的男人看着很眼熟,被拦住要钱的又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他便很仗义的出了手,问那中年人怎么不找警察帮忙。
中年人说小事不想麻烦警察,沈希权道:“那我替你买张票,你打算去那儿?”中年人一时没答上来,却说:“不麻烦你,给钱我自己买就行了。”
试了两句,沈希权心里已经明白怎么回事,笑了笑说:“你不是饿了一天?走吧我先给你买几个馒头吃吃。”
那中年人却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畏畏缩缩的开始往旁边闪躲,眼看沈希权当真要拉他去吃饭,索性二十块钱也不要了,疾步离开。
佟春晓恍然明白过来,这人是个骗子,忙收起二十块钱,对沈希权道谢。
沈希权笑吟吟说不客气。他笑的时候,不像寻常人那样两边嘴角上翘,只有右边的嘴角挑起一个弧度,笑得漫不经心的,却别有一番味道。
三人就此相识,巧的是,都买的是前往浠镇的车票。沈希权听说她们要去找佟建文,不禁笑了:“真巧,佟老师初中的时候还教过我。”
佟春晓又惊又喜:“是吗?那是我叔叔。”
上了车,两个大人说着话,佟夕在姐姐身边,安安静静的翻着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佟鑫和沈希权是中学同学。沈希权以前听佟鑫说过自己有个大伯常年在中俄边境做生意,第一个妻子病逝后又在那边结婚,生了个小女儿。眼前这个肤白如雪,棕色头发的漂亮小姑娘,显然就是佟鑫那个混血的小堂妹了。
五官混血的特征并不明显,只是睫毛很长,让人忍不住想要动手刮一下。
他和佟春晓聊天的时候,她把那本书翻完,又拿出来一本诗集,看的时候,特别认真,嘴唇轻轻的动着,无声无息的默读。
浠镇离T市两个小时车程,因为交通不够便利,名气也不大,迟迟未被商业开发,反而保留了水乡小镇的原汁原味的美。
下车时,临近黄昏,天边烧着艳霞,弯弯细细的河道上架着一座座古老的石桥,桥下是绕着镇子的潺潺秀水,榕树绵延,垂柳依依,炊烟浮在蒙蒙水雾之上,放眼一看,有世外桃源的味道。
佟夕这是第一次来父亲的老家,乍眼一看十分的喜欢。叔叔已经办妥了她的转学手续,开学之后,她便在浠镇中学读书。
佟建文知道她们今天到,特意推了自行车过来接她们,看见沈希权帮着佟春晓提了行李下来,不由一怔。
沈希权笑吟吟打了声招呼,先行一步离开。佟建文把行李放到后车座上,问春晓:“你们怎么认识?”
佟春晓把车站碰见骗子被沈希权识破的事情说了一遍。
佟建文摇头:“这人你们以后少接触。”
佟春晓好奇:“怎么了?我觉得他很好啊。”
佟建文道:“他小时候就特别调皮捣蛋,父母去世后没人管束就越发无法无天,打架斗殴家常便饭,要不是我帮他说好话,学校都能开除他十七八回。镇上开第一个网吧的就是他,把年轻人都带坏了,没事耗在网吧里打游戏。”
佟春晓笑道:“那只能怨他们自己贪玩管不住自己,怎么能怨开网吧的人呢。”
“你不知道,这个人特别能钻营,知道佟鑫在银行上班,就老去找他,借机认识了近海集团董事长的女儿,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居然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要在浠湖旁边建度假村。你看吧,将来镇上肯定要变得乌烟瘴气。”
“商业化可以给大家带来收益啊,也没什么不好的。”
佟建文摆摆手:“总之,这个人比较复杂,镇上的小混混都不敢惹他,你们少和他打交道。”
佟夕不解,沈希权看上去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在车站识破骗子,仗义帮忙,颇有侠客之风啊,怎么就到了叔叔眼中,成了坏人?
浠镇的房子大都临水而建,前门通巷,后门临水,佟家也不例外,祖上留下的老房子,是典型的四水归堂南方民居。佟国安成年后在T市安了家,这老家的房子留给了弟弟。
佟建文只有一个独子佟鑫,大学毕业后也留在T市,如今老宅中便只有佟建文和周余芳两口,也挺寂寞。佟春晓和佟夕刚好来和他们做伴。周余芳为人贤惠,早早将东厢上下两层打扫的干干净净给姐妹俩住。
佟夕对新家,处处感到新奇,房间宽绰,推窗见水,外墙有青砖垒出来的花坛,种着月季,蔷薇,木芙蓉,美人蕉。比起T市的三室两厅,她更喜欢这里,白日在家看书温习功课,太阳落了山,便兴致勃勃的去台阶下汲水,浇灌院门口的花花草草。
沈希权的家,就在佟家的隔壁。浠镇的房子,大同小异,沈家的外墙也种了几棵月季,只是疏于打理,长的十分潦草。佟夕有时候看到花儿干得厉害,便随便过去浇一浇。
那天,沈希权从外面回来。刚好看见邻居家的小姑娘正给他浇花,便走到她身后,笑吟吟道了声谢。
佟夕没想到被他撞到,窘窘的提着水壶,很有礼貌的叫了声叔叔。
沈希权忍不住乐了:“我和你堂哥是同学,你叫我叔叔?”
佟夕第一反应他是个成年人才这么叫,听他一说马上就改了口。此后,每次碰面,总是老远就叫一声权哥。
沈希权也是十一岁那年没了父母,在伯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同的是,他伯父是个尖酸刻薄的乡下男人,婶母更是个泼妇。熬了两年重新回到浠镇,自此开始一个人过活,挖空心思想着怎么挣钱。十六岁那年他去T市二手市场买了七台电脑,租了个小门脸,在镇上开了第一个网吧。学校的男生放了学便往网吧里跑,包括佟鑫。佟建文不待见他,便是从那时开始的。
沈希权不觉得自己做错。诱惑无处不在,大多数人都是自己挡不住诱惑而去埋怨别人。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他比很多人更善于寻找机会,把握机会。大学念了一学期便退了学,开始做生意,在房地产大热的时候,他注册了个小公司,从房产中介做起。当佟鑫念完四年大学进了银行的时候,他的恒唯公司已经小有规模。
近海集团是佟鑫所在银行的大客户,通过佟鑫的关系,沈希权认识了董事长的独生女许琳琅。许琳琅慧眼识珠,觉得他是个人才,不介意他的公司规模,和他合作开发浠镇的旅游资源。
他施展浑身解数,在两地之间来回奔波了一年多,度假村的项目终于尘埃落定,开始筹建。自此,留在浠镇的时日便多了起来。
两家相邻,难免经常碰见佟夕。小姑娘很有礼貌,也很可爱,和他聊天的时候,经常忽闪着大眼睛,露出一副“我的天哪”的表情。有时候萌的沈希权就想,自己以后得生个这样的女儿。也只是心里一闪念而已,他醉心于挣钱,一丝丝儿结婚的打算都没有。
年少困顿,让他比别人更知道钱有多重要,没钱的时候,努力挣钱才是正经事,别的都是虚的。
佟建文知道青春期的小孩不大好管。刚好他在一中任教导主任,上下班都带着佟夕一起走。出乎意料的是,佟夕似乎就没有青春叛逆期,乖巧懂事,十分省心,来到新学校也很快适应,成绩名列前茅,唯一让他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这孩子对沈希权充满了好奇,经常在大门口和沈希权一聊老半天。
佟建文当教导主任也是风声鹤唳惯了,觉得这有点“早恋”的苗头,身为男性长辈又不好意思明说,让佟春晓注意一点。
佟春晓觉得不可能,沈希权二十多岁成年人,怎么会惦记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
佟建文叹气:你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小学都知道递情书了。你抽空问问去。
佟春晓下了楼,看见佟夕盘着腿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抱着一个放满了葡萄的大玻璃碗,那样子像是一只馋嘴的小猫。
九月的天,院子天井里的葡萄,还剩最后一拨。斑驳的光线从树荫间漏下来,落到豆蔻年华的少女身上,流光溢彩的好时光,情窦初开,喜欢一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第9章 忆(2)
佟春晓心想,自己那时候何尝不是呢,只是不及妹妹这么胆大,见到喜欢的人,远远地避开,不敢多看一眼,打招呼聊天更是想都不敢想。或许是妹妹身上流着一半异国的血脉,又从小在国外长大,性格比她明朗大胆的多。
她斟酌着措辞,不想说的太直白,聊了几句闲话,终于把话题拐到沈希权身上。“叔叔不喜欢沈希权,你以后少和他说话;要不然叔叔该不高兴了。”
听到姐姐提到沈希权,佟夕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一边挑着碗里的葡萄,一边说:
“叔叔看人太古板正统,在他眼里,脑子活一点就是钻营取巧。只有老实巴交,埋头苦干,被人欺负了也打掉牙自己吞的人才是好人。”
佟春晓不禁失笑。叔叔的确是这样,看人是老眼光。
佟夕说:“叔叔对沈希权有偏见,其实沈希权帮了堂哥好多忙。他刚去银行的时候,任务完不成,沈希权帮他想主意,去找广场舞的领舞大妈,给她送点礼物,让她发动广场舞的老太太们去银行存款,只要每人存一万就送她们一套运动服。堂哥找了十几个大妈,那个月的绩效拿了第一。后来沈希权又帮他疏通关系调到信贷科。其实叔叔应该感谢沈希权的。”
佟春晓也没想到还有这些内情,颇为惊讶。
佟夕往她微微张开的嘴唇里塞了颗葡萄,接着又说:“近海集团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也是因为他能处理好镇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土资源局这一块儿也能摆平,还有那附近的地痞都得买他的账。总之,他能力很强,不是叔叔说的小混混。”
佟春晓好奇:“他怎么和你个小孩儿聊这些啊?”
“因为堂哥是他同学啊,再说,我老夸他厉害,他就愿意跟我聊天。”佟夕认真地问:“姐,你说男人是不是就喜欢被人崇拜啊?”
佟春晓噗嗤笑了,点着她的脑门:“你多大点儿人啊,懂的不少呢?”
佟夕转了转眼睛,笑吟吟说:“姐,你不觉得他特别帅?”
佟春晓心里咯噔一下,小心翼翼的问:“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佟夕捧着碗,笑得太师椅前后直晃,差点没翻倒在地。佟夕的反应,让佟春晓悄然松口气,知道事情不是叔叔想的那样。
佟夕咯咯咯笑了半天才停下来,一本正经的说:“我是觉得他和姐很般配啊,就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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