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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小农女-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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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毽子的手艺杨梅根本就还没有学会,但这并不妨碍她扒毛,听到杨老倌的招呼,乐颠颠的就凑了过去。
“翅膀两边,尾巴下面尖细的毛扎朝天冲的毽子最好,再下点的毛就没那么好看了,不过可以用来扎毽球。”说道小孩子玩乐的玩意儿,杨老倌头头是道。
那所谓的毽球,就是扒一大把品相差点,但长短差不多的鸡毛,用细线于顶端仔细的扎成一束,翻转过来像一个球,功能是一样的。但无论是扎毽子还是毽球,都离不开一样东西,那就是——铜钱!
当然对于小孩子们来说,这年头铜钱已经不多见了,大部份替用的是单车上的废弃垫圈,一样能增加重量,保持平衡。
于婆婆拎着鱼从灶房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杨梅趴在那里跟鸡毛斗争,从口袋里摸了一会,掏出两枚发亮的铜钱来,乐呵呵的递给她,“给,正好扎毽子。”
这两枚铜钱于婆婆寻着有些日子了,专门给杨梅留着的。在她的眼里,自家的小孙女儿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没有一点小孩子应有的朝气。现在看她认真跟鸡毛较劲的样子,总算像个小女孩儿了。乐得她心里的那点儿不得劲都烟消云散了。
一个家庭中,孩子向来都被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想想也是,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没了希望,再怎么奢华也不过一潭死水没有快乐的欲望。
今年老杨家的团圆饭做得特别的丰盛,不仅有于婆婆老早就备下的猪肉、腊肠,豆腐和鱼,还有杨珍秀和杨梅从临水县采买来的新鲜东西。
乔云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向来都是在老杨家开伙,团圆饭自然也不例外。为此,他还特地准备了杨梅爱吃的猪大肠带过来,结果遭受了老杨家全体一致的批评。
“你这孩子也太见外了,还带什么菜啊!”
只有杨梅对他笑着:“嗯,很好吃,我就喜欢吃干锅肥肠,奶奶,多放点干辣椒!”
杨珍秀笑着把手搁在杨梅的头上,没好气的弹了个脑崩,“你呀,就是只馋嘴的猫儿,还是个挑味儿的。”
“嗷,妈你下手轻点,我的脑袋都要被你打得不灵光了。”杨梅顺势撒娇的叫。
于婆婆听到忙抽身过来掰过杨梅的脑袋瓜子看,“珍秀你手底下得有个轻重,好好的孩子你动什么手啊?可我孙女儿打坏了你赔得起吗?”
“来来,猪头炖好了,吃块儿肉补补!”
等杨老倌放炮接年,杨梅和乔云已经在灶房混到了一大块烂乎乎香喷喷的猪头肉叼在嘴里了。
其实过年的美好,就在于期盼它的到来准备的过程。那种伸长脖子数日子,巴心巴肺盼望着的才是过年,看过年的糍粑、米花糖一件一件的置办起来,团圆饭上猪头熟了,鱼蒸好了,喷香的饭菜摆上了桌,这个过程既有满足又有期盼,每个人的内心都丰富极了。
等真正坐在桌子上时,小孩子们基本已经塞满了肚子,根本吃不了什么了。
杨老倌的酒杯里倒的是正宗的二锅头,清咧粘杯,浓香四溢,这是临水县城百货公司里的高档货色。其实杨老倌酒量并不大,才一小杯下肚,脸上已一片红晕。
“现在政策好啊!看看,咱们今天也有酒有肉。老婆子,咱们得多活几年,好好的看看往后的好光景!”
“好,好,咱要多活几年,好好的活。”于婆婆忙布了菜放到杨老倌的碗里,“老头子你多吃菜,慢慢喝,梅儿给你买得酒还多的很呢。”
看着杨老倌端着酒杯,抑扬顿挫的感概,杨珍秀便抿着嘴笑。杨老倌这么激情飞扬的时候并不多,当他突然反常的时候也只能说明他喝醉了。
于婆婆并不会指责他什么,只会一个劲儿的给他夹菜,劝他慢慢喝。
吃过团圆饭之后,就是换新衣,杨梅的新衣自然还是一身红色灯芯绒的棉大衣,喜庆又暖和。不过脚上还多出了一双黑灯芯绒的小棉鞋,脚裸处还镶了一圈褐色的狗毛,软软的顺滑又舒服。这是于婆婆的手艺。
想不到杨梅不在家的这十几天里,于婆婆就做出了一家大小的过年新鞋,纯手工制作,一针一钱做出来的。杨梅拉着于婆婆的手轻轻的摩挲,那一双手干枯得厉害,上面满是老茧,关节都已经因为常年的劳作而变了形。
偏偏就是这一双手,营造了一个家,让人放松,让人温暖。杨梅不断的告诉自己,这位老人就是她这辈子需要守护的责任,无从推却。两辈子加起来的记忆,这是杨梅过得最欢乐的一个年。
正文 第134章祭祖
等一家人吃过饭,收拾一新,时间也到了下午。
这时候村子里大部分的人家也都收拾停当,只等着户主领着家里的子孙给祖宗上坟。
到了这时候,杨梅与大房杨传明一家会面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杨老倌又变得沉默寡言,完全没了刚才饭桌上的情绪激昂。只有叭嗒着旱烟时微眯着的眼,显示他的心情并不算糟糕。
大年三十晚上上坟祭祖是杨家村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传统。也只有这种时候,各家各户尽管是分家离户的子孙,都要摒弃前嫌,一同前往。
所以,即使是搬到了东兴村的杨传德一家,也要赶回来。
老杨家的火坑里燃着高高的火焰,那是杨老倌年前专门准备的干树兜。像小山包一样大的树兜每家都必备一个,在大年三十这晚点燃,一直要持续烧到正月十五元宵节。烧得越久,意味着这家来年越兴旺。
杨传明家也吃完了团圆饭,来老杨家等杨传德一家过来一同上坟祭祖。
或许是过年的缘故,气氛还是很融洽的,一屋子人有说有笑,就连齐昌兰都帮着端茶倒水,看不出丝毫勉强的味道。
如果不是八毛直直的盯着看,眼睛不断的往杨梅的新衣服上瞅,或许杨梅都要忘了两家曾经闹出的不愉快。
大年三十邻里之间互相串门还是跟往常一样,没有任何禁忌,老杨家人多热闹,已经聚齐了不少邻居。黑妹子老早就溜过来了,十多天没有见到杨梅,这会儿紧挨着杨梅坐着,一个劲儿的打听县城里的稀罕事儿。
杨梅拿着于婆婆给的铜钱,练习扎毽子,正好随手把给黑妹子留的那份也拿给了她。相比杨梅,黑妹子的手要巧得多,用一根裁剪均匀的布条轻松的打一个结,把铜钱包裹住,余下的布条两端正好用来缠住扎成一束的漂亮公鸡尾羽。
不消多大功夫,一只色彩鲜亮,坚挺结实的毽子就做好了。
可惜到了杨梅手里,那布条好像专门跟她做对一般,老是不听使唤,扎了好几次,都没有做出令人满意的作品。最后还是乔云在一边实在看不过眼,三两下把她做的撤了又重新扎起来。也不知道他一个男孩子是怎么学的,只见他纤长的手指上下翻飞,那条布条似乎会认人一样,在他的手里服服帖帖的。
杨梅想不服气都不成。不但是扎毽子不成,她踢毽子也同样差劲,动作笨拙得惨不忍睹!没办法,上一辈子的她除了照顾自己,照顾妈妈,根本没有多余的时候去玩耍,而且也没有同龄的小伙伴愿意跟她一起踢毽子什么的。
黑妹子便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给她示范,八毛早就想过来了,但见杨梅一副不冷不热生人勿近的样子又歇了心思。见杨梅出丑便很刻意的哈哈大笑,不时的嘲笑一两句。
杨梅和黑妹子都已经习惯了无视她的存在,她一个人笑得有些无趣,没多久也歇了心思,只是拿出一个毽子来,在杨梅的周围踢,不断的变化花样,以显示自己技艺的高超。
可能是齐昌兰交代过了,她今天按捺着性子尽量没惹事生非。
杨传德一家过来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暗了,杨老倌只是看了杨传德一眼,便一言不发的收拾了自己的旱烟杆,烟锅子在新棉鞋的鞋帮子上敲掉灰烬,便起身领头往杨家祖坟地里去。
杨传明也没有出声,扭头吩咐大毛把上坟准备的香蜡烛火和鞭炮带上,便紧随其后,跟着杨老倌走了。
于婆婆颠着一双小脚,急急忙忙的出来,问二儿子吃过饭没,鞋湿了没有。杨梅觉得老太太完全是想儿子了,没话找话。大过年的团圆饭没吃杨传德一家能大老远的过来?
只是不知道杨传德能不能体会老太太的心情,反正他嘴里除了发出嗯或没的单音节,便只剩下点头或摇头,再无多余的动作。
被撇下的于婆婆神色便黯淡下来,但她的目光又落到了三毛、四毛和六毛的身上。只可惜三毛没空多留,他的手上拎着二房上坟的用品,这会儿正急着去追赶前头的杨传德。
六毛有些害羞,叫了声奶奶便缩到一边去了。四毛要活跃得多,前天才跟杨梅见着,昨天又回去问信分开,结果回家就被王兰英给扣下了,正火急火燎的要找杨梅解释,自然没空搭理于婆婆。
这年头已经是比较开明的新社会了,家里无论男女都有了祭拜祖先的资格,但二房的女主人王兰英并没有过来,而于婆婆还是老旧的思想,又是一对小脚不大方便,照旧是要留在家里看守门户的。
领头的大人们已经过去了,杨梅等小辈再不走就要被催促了。她这才拉着四毛跟于婆婆告了声别,相携着一路过去。
杨家村一坦平原,自然是没有山的,但却有一处不是山却称之为山的地方,那就是村里统一的坟山。那里长眠着每姓各户的列位先祖,逢年过节大家一同去祭拜的地方。
坟山就在村子的西头,平常那个地方总显得阴气森森的,孩子们会被家里的大人告诫不准靠近,以免冲撞。但这个时候却是人来人往,热闹得很。大家都是熟识的乡邻,又是清闲的年节,见了面少不得要打个招呼。
杨传德自打搬离了杨家村,回来的次数很少,见了面,大家都要寒暄一两句,故而这一行人行走的速度极慢。
祭拜祖先原本就是一个统一的行动,杨传德这一房落在了后头,前头杨传明一家也得等待,于是,两房人便经纬分明的划分开来,明眼人一瞧便能看出不和的端倪。
杨梅无所谓,有四毛做伴自然混在了二房里头,倒是杨珍秀有些左右为难,站在哪一队似乎都不大好。况且她又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找她搭话的人并不多,杨梅见了,忙拽了四毛向她跑过去,这样她们三个又自成一队,总好过让她一个人站在那里尴尬。
就这样走走停停的来到坟山,其实上坟的仪式并不多复杂,只是表答小辈对祖先的缅怀追思就好。先由杨老倌点上香烛,各小辈按顺利轮流磕头,有性格活泼的顺口开玩笑似的许几个愿望。
今次老杨家的祭拜仪式多了一项内容,那就是介绍新媳妇余莲见祖先。这个引见人就是齐昌兰,介绍每个坟头里祖先的身份,顺带着打趣一下余莲还不见隆起的肚子什么的,气氛倒是详和安宁,最后点燃炮仗,仪式完成。
正文 第135章活着的理由
杨梅原以为杨传德一家祭了祖,怎么也该回老杨家坐一坐的,没曾想他带着儿女,出了坟山直接就回去了,连跟于婆婆告个别都没有。
六毛从头到尾,跟谁都没有说过话,回去的时候一马当先走在前头。三毛倒是走到杨老倌跟前,嗫嗫的说了声“爷我们回去了。”
才短短的几个月不见,三毛的个头又往上窜了一截,比杨传德还略略高出一点,嘴角上生出了一层蒙蒙的青绒,过完年就该说十九岁的大小伙子了。只是他比以前似乎更沉默了一些。
这时杨梅才想起杨传德让他招赘的事,也不知道成了没有。
“四毛哥,三毛哥的亲事定了吗?”她捅了捅身旁站着不知在想什么的四毛。
“还没。”显然这个话题四毛不愿意过多的讨论,低声的嘟囔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不知怎么的,杨梅突然就想起了刚过来时那个月华如水的夜晚,三毛宽大的手包裹着她的小手,行走在陌生的乡间小路上,那种安心和温暖。
在杨梅的认知里,那种如山岳般可以依靠的感觉很少有,而这个刚刚长成的青年正好就给过她这种感觉。尽管她并不认为招赘是什么大恶不赦的事,但看众人不情不愿的样子,她还是希望三毛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四毛哥,咱们种蘑菇需要人手,如果三毛哥愿意的话,你叫他回来吧。”想了想,杨梅最终只跟四毛说了这样一句话。
不管是杨传明还是杨传德,这两家人的事情都不是杨梅能掺合的。四毛已经知道了种植蘑菇的收益,现在她把橄榄枝伸了过去,如果三毛愿意接,她倒不介意拉他一把,当然再多的劝说就不能了。
这些事只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若杨梅强行干预,就会惹一身腥。现在杨珍秀与两个哥哥若即若离的状态是杨梅好不容易才达到的,绝不能因为谁再弄成一团糟。
听了杨梅的话,四毛的眼里一下有了神采,抬头盯着杨梅嘴巴翕动,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抿着唇冲她狠狠的点了点头。
四毛是个极聪明的孩子,杨梅以及杨珍秀的处境他当然清楚。杨梅跟乔云合伙的蘑菇种植连爷爷都没明说,现在却对他们兄弟二人放开了,明显是存了帮扶的心思。
感谢的话根本就不能表达他心中所想,便干脆什么也没说。
杨传德一家的背影很快融入浓浓的夜色里,消失不见。杨老倌望着二儿子远去的方向一直站着,如同石做的雕像。那浑浊的眼空洞无神,仿佛没有焦距一般。
杨传明一家热热闹闹的回去了,杨珍秀顿了顿也转身回去,杨梅这个伪小孩无所事事,却也懂老人的心,干脆不走,陪站在一旁,把杨老倌最爱的旱烟拿了来,给他装上烟锅子再递了过去。
浓郁的焦油味道拉回了杨老倌的心神,就着火柴跳动的火苗,叭嗒叭嗒的吸了几口。杨梅手里的火柴在一刹那点亮之后是短暂的繁盛,最后在靠近她手指的位置慢慢熄灭,只留下一段燃烧过后乌黑变形的灰烬。
烟锅子里火星子星星点点,杨老倌喷出的烟雾很快融入夜色,混为一团。他宽大而粗糙的手掌慢慢抬起,最后落到杨梅的头顶上,“走,回家啰!”
“嗯,回家。”杨梅飞快的点了点头,红色棉大衣上的兔耳朵跟着一摇一晃,很轻松也很欢快。
一老一小在村道上走,一前一后,正像准备分地那会儿,每天巡视领地归家一般。
人生在世,不管承认不承认,都需要一个活着的理由。你可以因为财色、名誉、也可以因为美食旅行,甚至追一部电视剧的结尾。没有理由支撑的活着终是不长久的,比如后世那些追星的女孩,心仪的偶像找了女朋友都能成为了结自己生命的借口。
或许有人嘲笑不值,但没办法,幻想与那个偶像厮守就是她活着的理由,理由没了自然也就活不久了。
而杨老倌活着的理由就是子孙的需要。如果每个子孙都像杨传德一样离他而去,他也就没了活着的理由。正好,他的子孙没有全部抛弃他而去,杨梅递过去的烟锅子适时的提醒了他这件事。
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和斗志。
……
‘三十晚上熬一宿’,说的就是大年三十的重头戏守岁。
可杨家村连电都还没有通,自然也看不到春节联欢晚会,大人、小孩子们的娱乐消遣基本跟夏天的夜晚没什么区别,不同的是乘凉改成了烤火。从这家窜到那家,有整个晚上的时间去折腾。
杨梅不大喜欢外出,自然是黑妹子找上门。乔云早就不把自己当孩子看待,早早就借了初中的教材守在自家的火坑边。‘三十的火,十五的灯’,即使乔云家只有他一个人,火坑都是不能不烧的,这也是一年当中,唯一他必须坚守在自家的时候。
杨老倌恢复了元气,跟老伙伴们走家窜户,小脚的于婆婆迎来送往,接待来往的客人,杨珍秀则在一边端茶倒水,拿米花糖瓜子花生招待乡邻,即使是整个晚上的时候也并不无聊。
杨梅却是头一回这样过年,处处都透着新鲜。最后拗不过黑妹子,也开始了走家窜户之旅。今天到谁家去都会受到热情的款待,米花糖、花生瓜子吃得满嘴,机会巧还能蹭到火烤糍粑。
火烤的糍粑特别香,没有米花糖的甜腻,又不像花生瓜子吃多了口干。
糍粑是杨家村的传统食品,即使是大集体年代,只要稍微有点条件的人家,过年都不忘做上一点。它是用糯米做的,白白的糯米泡好洗净,用大甑给蒸熟,然后倒入石臼中,请三五个壮劳力用木棒捣,捣得软烂不见米粒才倒出来揪成一个个的小剂子,巧手的妇人们再趁热捏成圆圆的形状就成了糍粑。
糍粑是熟食,再吃的时候只要加热就好,方便省事,而且又饱肚子味道还好,最适合乡下农忙的时候当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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