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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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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为了以后可以出国留学吗?”
“这只是其中一方面的原因。他说,京都不但是政治中心,还是学术与科研中心,在那里可以认识更多人才,也可以为公司储备更多优秀人才。”
曾文芳想起上一世陈文干的成就,有些惭愧,没想到自己多活一世,想事情还没有陈文干那般长远。
她只是想着就近管理公司,根本没想到去京都发展。
“嗯,确实如此,他想得很周到、很长远,不愧是一位优秀的企业家。”
“还有,文干还说,今年春节,他在钟力家过除夕。”
曾文芳心里一动,问:“那应该能见到程子晴,程子晴家是什么情况?”
汪志坚想了想,道:“我听文干说,程子晴是钟力大舅的女儿,听说她还有一个大哥,是军中一个重量级的人物,被喻为‘神豹’。我猜,她的家境肯定不会比钟力家差多少。”
曾文芳唏嘘:“没想到我们学校还隐藏着一位真正的世家千金。”
她情绪有些低落,心情复杂。几次相处,如果她还看不出程子晴的别样心思,那她就白活这两世了。
还有,每次她接到陈文干的信时,程子晴都会投来探寻的目光,似乎对她的信特别在意。
一个优雅美丽、优秀能干的漂亮女子,再配上显赫的家世,就是配陈文干也绰绰有余吧。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只要程子晴花点心思,陈文干应该就会喜欢上她吧?上一世,陈文干娶的也是程子晴吗?
曾文芳心里又一阵阵地抽痛,她难受得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心脏,脸色也变得苍白。
“文芳,文芳,你怎么了?想什么呢?”
汪志坚没发现她变了脸色,也习惯了她发呆神游的模样,试着唤回她的神思,便揶揄道:“你不会是想文干了吧?”
“是啊,不是正说他们吗?想的肯定是他们呀。”
“他们?”
“嗯,钟力、文干、程子晴他们。他们都在京都,这个时候,说不定正在一起呢。”
汪志坚点点头,道:“是啊,幸亏那边还有熟人。每逢佳节倍思亲,有人陪着,便不会这么想念亲人了。”
曾文芳强装笑脸,道:“呵,我们的汪神医什么时候也变得悲伤秋月了?过两天我们得到县城订车票了吧?春运的车票可不好订,是你去订还是我去呢?”
汪志坚道:“我早让我大伯帮我们订好了。我们十六下午就得去县城,订的是十七早上七点多的。车票我就不拿给你了,你按时去车站就行。”
“好,你坐一会儿,我去拿车票钱给你。”曾文芳说着就站起来,往二楼走去。
“唉,你急什么呢,真要给也可以去到学校再给呀!这么较真干嘛。”
曾文芳没理他,径直上了二楼,她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还是上楼用冷水敷敷额头,让自己清醒清醒。
曾文芳定了定神,为了舒缓心情,她在卫生间的镜子里扮了个鬼脸。
镜子里的少女一头简洁乌黑的短发,与她的鹅蛋脸不太相衬,她想,等把长发留起来,她的形象会大变样吧。不过,还是要再等等,等大学差不多毕业的时候吧,拍毕业照时,给大家一个美美的形象,让他们都认不出来。
镜子里的她龇牙咧嘴的模样,有些儿滑稽,她摸了摸自己的小心脏,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才从包里取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下了楼。
第一百八十九章 踏青(1)
汪志坚觉得曾文芳刚才的举动有些怪,好像给人一种落荒而逃的感觉。可如今再瞧,见她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又感觉不到什么异常。他想,大概是自己的感觉出错了。
聊了一会,汪志坚约她去找其他同学玩,说陈雪花唠叨了她几次,叶娴与罗玉莹她们也说好久没见她。男孩子心大,哪里还记得初中时代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呢。
曾文芳却不想去跟那些人嘘寒问暖,再加上想着陈文干在京都的事情,心里也有些不痛快,就没跟着汪志坚出去。
晚上,曾文芳才拆开那封信,躺在床上看。信的内容很简单,说了在部队的一些事情,还有就是除夕之夜,他们几个战友在钟力家里吃了团圆饭,然后去郊外放烟花。
曾文芳想,程子晴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吧。她想象程子晴温温柔柔、大大方方地跟在一群帅气的兵哥哥身边,不时含笑瞅一眼陈文干的情形,她的心又有些抽痛。
不过,打死她,她也不会承认,自己这是吃醋了,还是特别酸的那种。
曾文芳没有回信,她想,还是等回到学校再回信吧。那一大袋子的零食,文峰与文雪都很稀罕,说什么也不肯分给其他人吃。
文峰道:“姐,反正他们也不知道我们有这些东西,不要给他们吃。”
文雪抱着零食一脸感叹:“姐,这京都的零食都与众不同,不愧为一国之都。等我出来工作后,攒了钱要去那里旅游,好好地看、尽情地吃。再给你带回一大袋来。”
“去京都吗?”曾文芳心里一动,上一世,她连省都没有迈出过一步,这一世,她也得出去看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门旅游也能长不少见识。等暑假的时候,她是不是可以去京都玩一玩呢。
虽然才动了一下这个念头,但曾文芳几乎已经确定下来。她还计划着约一约小玲与雪珍,把妹妹也带上。等这一趟玩了回来,如果爸妈与弟弟也想去,就等弟弟参加完高考,让他们也出去见识一番。
曾文芳把那封信藏了起来,顺便也把那个写信的人在心里藏了起来。收拾行李的时候,她没有带上信,还是只带上了那几张初中时候的照片。
一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人们重新恢复了工作。曾文芳从爷爷嘴里得知,叶元轲果真把堂姐与小宝带到县城去了。
这对于堂姐来说,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林青苗有多难搞、对农村人有多嫌弃,曾文芳知道得一清二楚。
虽然上次教了堂姐不少与林青苗夫妻的相处之道,但她还是有些儿担心。不过,她再担心也没有用,如果堂姐一直如此软弱、一直逆来顺受,那不管是在县城,还是在青山镇,都会过得很辛苦。如今,把希望寄托在叶元轲身上,还要靠谱得多。
如果叶元轲真的有了认识,想一家人好好过日子,就会站在堂姐一边,帮她一起应付父母的刁难,这样,堂姐的日子便不会太难过。
如果叶家一直不肯帮堂姐安排工作,那她就观察一下叶元轲的态度,如果他的态度还可以,她就让堂姐在县城开一家童装店。
她已经与李菁菁商量好了,要开发童装市场,前面小试牛刀,她已经设计了十几款童装,李菁菁已经让制衣厂缝制了一批出来,准备投入市场。
堂姐家有两个小模特,正好可以做做宣传。就是不知道让堂姐出来做个体,会不会把林菁苗气个半死就是了。
曾文芳其实很想父母到县城去生活,妹妹参加中招考之后,家里已经能放开了。批发部可以交给大舅一家打理,父母就在县城开童装店,这样也清闲得多。
可是,曾国生与王娟英既舍不下做熟了的生意,又舍不下家里的田地,还有建好不久的新房。
王娟英带着歉意道:“芳儿,我们还是不到外面去了。我们在青山镇呆了半辈子,实在舍不下这里。到了外面,人生地不熟的,我觉得自己会很难适应。
你们年轻人不一样,无牵无挂的,去了哪里也不会想家。我们这辈人在田里劳作了一辈子,你想让我放开那些田地,我还真舍不得。”
每次,她都听女儿的,可是一说到离开青山镇,或不种田,夫妻两人就反对。曾文芳有些无奈,话说故土难离,农民的土地情结有多重,从她父母身上就可以略见一斑了。
她很想劝说父母:如果你们一辈子都不肯离开青山镇,那无论我们姐弟走得再远,我们姐弟三人都会被人说是农民的儿女,会被人嫌弃,会被人看不起,甚至以后,还会成为婆家人不同意她们结婚的借口。
但是,这话她始终没有说出口。她不能为了自己以后可能遇到的难题去为难父母。日子是人过出来的,即使以后真遇到了这些问题,那又怎么样呢?
无论父母在哪里生活,她都是从农村走来来的大学生。这是怎么也抹杀不了的事实。再说,她本来就不觉得农民有什么不好。职位再高的人,还不是要吃着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吃着农民种出来的青菜。还有猪肉、牛肉、羊肉哪一样不是农民辛苦得来的呢。
这样一想,曾文芳心里敞亮了不少,后来,她再没有劝过父母离开青山镇。她想,等父母老了,自己就多回家陪陪父母。
回到学校,看到程子晴满面春风的模样,曾文芳不知怎的,就有些儿不爽。原本想开学之后再去剪的头发,也不想再剪了。在穿着打扮上,也没有以往那般随意。
这天,她穿着一条灰白色小碎格子西裤,穿了一件粉色毛线衣,外面还套了一件黑色小西装。
叶菲菲绕着她左看右看,总觉得有什么不对。
苏玉娇盯着看了一会,拍了叶菲菲一下,道:“是不是觉得文芳这样穿着特别干练大方?”
叶菲菲恍然大悟:“对,对,还是娇娇一针见血。我打量着总觉得不对劲,但又不知道怎么形容。如今被你一说,才找出症结所在。就是这种感觉,有女白领的优雅干练,有女大学生的青春淑女,还有一种成熟女人的妩媚动人。唉,还是很难表达我想说的话。”
苏玉娇斜睨了她一眼,道:“还文学系的呢!要我来形容啊,就是一个字,美,两个字,很美,三个字,非常美!”
邓冰笑弯了腰:“哈哈,娇娇,你也太逗了吧!”
“哈哈……”
宿舍里的同学指着苏玉娇笑成一团。
曾文芳也勾起唇角。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抽什么风,总之,从汪志坚的话里,从陈文干的信中,得知程子晴可以顺理成章地同陈文干一起过春节之后,她心里就特别不爽,很自然地,就生出一种想与程子晴比一比的心理。
她知道自己本就气质与美貌并存,不必刻意穿连衣裙显身材,稍稍改一下穿衣风格,就能把成熟的妩媚与青春干练完美地结合起来。
前几天,她的头发也稍微修了一下,不是以前假小子的清爽,将近两个月没剪,她的头发长长了些。她便按着21世纪电视女主播的风格设计了一个发型,再让发廊师傅按着设计图来剪。
那个师傅对剪出来的发型爱不惜手,连连说:“好看,太好看了。以前总觉得女孩子一定要留长发才好看,才有女人味。没想到这个发型也这么好看,不但有女人味,还有一种知识分子的知性美。太漂亮了,靓女,你这张发型图能留下给我吗?”
曾文芳调皮一笑,道:“行啊,就用这图抵剪发费用吧。”
师傅大笑:“好,好!不收你费用。怎么看都像艺术品,连我都佩服自己了。只可惜我这儿没有相机,应该要拍张照片留念的。”
曾文芳心里一动,要不,她去拍张照片寄给陈文干?唉呀,她在想什么呢?曾文芳脸上飞上一片红云,为自己的小心思羞的。
巧的是,在她把自己的头发收拾好后,就听到班长宣布:“经班委商议,这个周末我们全班同学到郊外踏青。”
什么叫瞌睡就有人送枕头?班长这枕头送的,曾文芳心里欢喜哼着小曲。
第一百九十章 踏青(2)
“呃,我们芳芳难得打扮得这么漂亮,今天一定要多拍几张照片哦。”
“是啊,都把自己妆扮得漂亮些。对了,邓冰,你里面穿个带海棉的内衣。再换条连衣裙,弄个骨感美女出来。”
“晨晨,你要穿黑西裤,显瘦。娜娜脸上弄上粉遮遮,好身材要特别显出来。”
叶菲菲一边给自己画眉毛,一边出主意。她可是301的舍长,这是她们班第一次举行校外活动。
班团委决定以宿舍为单位自带干粮做午餐,班长还说要评比哪个宿舍用最少钱,搭配出最有营养的午餐来。还要以宿舍为单位表演一至两个节目。
她们宿舍这两天抓紧时间排好了一个小组唱,唱歌比较好的曾文芳、叶丽娜都选好了一首适合独唱的歌。
他们班五十人,只有十五个女生,除了302室的女生,还有三个女生与91级的师姐混住在一起,在同一栋大楼的203室。而35位男生住得比较杂,有两个宿舍住在新做的男生宿舍楼里,住501室与502室,每个宿舍住8人。
旧宿舍楼只有三层,是学校早年建成的钢筋水泥楼,宿舍很大,但宿舍里没有洗澡房与卫生间。所有学生必须到一楼的洗澡房洗澡,到宿舍楼外的卫生间上厕所。
男生们为此一再跟年级领导反映,最后得出一个结果:“大二会给你们换宿舍。”
后来,才听上一届的师兄说:“我们也在那里住了一年,好说歹说,才在大二搬到新宿舍楼。你们住一个学期就想搬,想得美!”
幸亏男生们很快就适应了,还说:“用钢筋水泥建房子,在当初也属于创新。我们住在创新楼里,自豪着呢。”
于是,这栋旧宿舍楼有了个美名——创新楼。
叶菲菲悄悄告诉舍友,班长在男生那边说了,男生哪个宿舍表现最好,就可以跟女生宿舍联谊,男生各个宿舍之间,都在暗暗较劲,谁都想争第一,想得到与302宿舍联谊的资格。
魏晨撇嘴道:“让他们争去呗,就这么两个半宿舍。真要联谊,也可以一对二呀。就让那些争到第一的男生们看看,咱们301并不比302差,让他们后悔去。”
苏玉娇道:“咱们宿舍叫特色宿舍,肥环燕瘦都有,不是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吗?我们班体育委员就特别喜欢我们家晨晨。”
魏晨不满地瞪了她一眼,道:“按你的意思,我就是那个什么萝卜青菜啰!”
大家捂嘴偷笑,邓冰道:“唉呀,晨晨,娇娇是说我们都是萝卜青菜。就是不知道男生们是喜欢萝卜还是青菜。”
叶菲菲打量了众舍友一会,觉得差不多了,就挥了挥手,道:“出发吧,背上我们的背包,那可是我们的午餐。”
宿舍楼下,大多数男生都推着自行车站在那里。这个时代,自行车也是奢侈品,但是他们读的是公费大学,政府有补贴。家里寄来的生活费省省,买部自行车还不会太难。
为了外出方便,学校里很多学生都买了自行车。这次出游,原则上要男生准备好自行车,没有的尽量向师兄师姐借。
只是,还有些家里穷的男生不会骑自行车。女生这边,也有五六部自行车,班长安排好了,都交给男生载人。曾文芳为了方便外出,也买了一部自行车,在宿舍里,也算是有车一族了。
也不知道班长是怎么安排的,等女生们下到楼下,男生们就按部就班地找到了自己所载女生,然后推着自行车一脸兴奋地站在女生身边,好像向别的男生示威一样。
团委书记赵亚明则被一位男生推到了曾文芳身边。曾文芳捂着嘴偷笑,她知道这些男生们肯定经过一番比拼,才能获得搭载女生的资格。
这还真让曾文芳猜着了,为着这次活动,男生那边没有少争执。如今这番安排,内里确有一番曲折。首先是准备自行车,其次是谁载谁的问题。
班长李建辉的意见是让班干部们起带头作用,辛苦一些。
张亮是一位自由散漫、不受拘束的才子,他最先提出反对意见:“老班,载女同学可是一桩美差,可不能撇开我们这些普通学生。”
周志文附和道:“对,我们班男生多女生少,本来就僧多粥少,还全部安排给班干部,这不公平。”
李建辉倒是没有想到这茬,只想着载人辛苦,让班干部带起头作用。见大家意见这么大,不由看向团委书记赵亚明:“那你觉得怎么安排合适?”
“猜拳?”周志文说了个最简单的方法。
“粗鲁!”班长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周志文摸了摸鼻子,嘿嘿直笑。
宣传委员钱峰道:“那就文比?写诗,对对子?”
赵亚明摇头否定:“去哪里找评委?”
李建辉想了想,道:“不如打牌定胜负?”
赵亚明沉吟一会,道:“好吧。大家自觉一些,骑自行车技术好的同学才能参加,要不,让人家女生摔跤,我们也过意不去。”
“嗯,也对。”有几个刚学会骑自行车的男生绕了绕后脑勺,自动退出了竞争。以后还有机会呢,把车技练好再说。
至于男生们到底大战了多少回合,哈哈,这个就是秘密了。
赵亚明站在曾文芳身边,心里有些小激动。在大多数男生把目光投向程子晴时,他就注意到了曾文芳的特别。
不过,他没有与其他同学分享,把这个发现当成自己内心的小秘密。这次,他凭着自己的牌技,赢得了优先挑人的资格。大家都以为他会挑程子晴,没想到他却提出:“我就载曾文芳吧?”
“啊?”男生们面面相觑,拿到第二第三的男生欣喜若狂,因为他们都喜欢程子晴很久了,只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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