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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第2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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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干是她从懂事到现在为止,踢的第一块铁板。她爱恋陈文干,陈文干没有接受她,也没有接受孙璃,在她的心里,陈文干的形象更有一种不为权势折服的高洁。
而曾文芳,却成了她挥之不去的梦魇。几次梦醒过后,对曾文芳生出了恨意,随着曾文芳的名气增长,这种恨意便越来越深,迷了她的眼、蒙了她的心。
第六百四十八章 同系同班
“子晴,你认识沈文芳吗?”同事欧阳霄是她高中时期的学长,毕业于另一所名校,修的是新闻专业。
他高中时期就很喜欢程子晴,如今能与程子晴一起工作,咧嘴笑了好几天了。这会儿见她看着报纸发呆,走过来看,发现她在看沈文芳写的报导,不由问道。
程子晴回过神来,点头:“嗯,认识,她是我的大学同学。”
欧阳霄惊讶:“你大学同学?不同系的吧?”
程子晴摇头,用的是肯定的语气:“同系同班。”
“不会吧?她写的都是与经济有关的文章,不应该是学政治经济或金融专业的吗?”
程子晴与欧阳霄关系不错,也不想瞒他,道:“与我同专业,不过人家多修了好几个专业,生意也做得不错。”
“原来如此!”欧阳霄恍然大悟,对这位姑娘生出了几份兴趣,他道:“在我的印象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女生,都是浪漫的、带着诗情画意的,应该是写散文、言情小说之类作品的。那这位姑娘肯定很彪悍,有着男子爽朗的个性。”
彪悍?程子晴心想,等你见到曾文芳就知道了。第一眼,给你的绝对不可能是彪悍,用柔弱这个词来形容还差不多。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如果看其内心呢?与彪悍能否挂钩?好像也挂不上钩。
程子晴还记得那次她们相约爬山,自己劝她,应该为了陈文干的前程着想,离开陈文干。那个时候,她泪流满面,说话哽咽,几乎不能成言。
离开心爱之人,再彪悍的人,也会变得柔弱无助吧?曾文芳与彪悍这个词能挂上钩的,无疑只有“工作”,不过,程子晴也没有见过曾文芳的这一面。她只是猜想、推测罢了。
试想,一个十多岁的姑娘,既要读书、写文章,又要做生意。修的功课比别人多出几倍,做的生意比男子还好,写的小说在报刊杂志连载,在南方引起不小的反响。这么多的事情要做,她的性格里面必然有“彪悍”的一面。
可怜自己在四年大学期间,沉浸于大家的赞扬中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周旋于学生会、演讲社、广播站等部门,出尽风头。
有句话说得好,“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用在她与曾文芳身上贴切得很。如果不与曾文芳比,她是成功的,优秀毕业生,导师、系领导对她的评价都极高,所获得的荣誉极多。德智体美劳,标准的三好学生、四有新人。
可惜,因为陈文干,她不得不与曾文芳比。这一比,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在大学四年,除了专业课学得还不错外,其余的,只是把自己原有的技能、原来的成绩摆在大学的台面上而已。
演讲、朗读、包括琴棋书画这些能力,是她原有的素质与能力,在大学期间,她其实是在拿这些能力展示给大学的师生看。
成长在程家,与人交际本就免不了,学生会的事务,于她而言,其实不叫锻炼,而叫实践工作。可惜,这些实践工作与曾文芳创业、开公司来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没法比。
也只有阅读与写作,大学四年,她没有落下,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只可惜,还是限于文笔、写作技巧上的进步。与对生活有深刻体验、感悟,受过生活的搓磨的曾文芳来比,她的作品风花雪月,流于形式,美则美矣,却只能获得一部分小女生的赞誉。而曾文芳的作品却能深刻地反映社会问题,引起不同类型读者的共鸣。
而如果再往深里比,那就更没法比了。她沾沾自喜之时,她风头出尽之时,曾文芳埋头读书、攻克经济学、金融学、城市环境等多个未知领域。之前,或者她还只是惊讶,以为学了这么多未必有用。
如今,看曾文芳的这些文章,便可知道,人家把这些不同的专业知识融会贯通。从政,轻松自如;从商,如鱼得水;就是从事经济类的新闻行业,也可像纵横天下的男子一般,谈古论今,国内国外经济风云,侃侃而谈,一切手到擒来。
同系同班,她与曾文芳同系同班!对她而言,真是巨大的讽刺。只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卖,不然,她肯定会第一个去买。
陈文干她争不到,已成定局。可是,她不能失了人,失了心,还得失了脸。之前,曾文芳在南方,听不到她的名字,她得过且过也无所谓。
可是,如今,她与曾文芳近在咫尺。同在新闻行业,拿起报纸便可以看到“沈文芳”的大名。人家每每发表一篇文章,就能引起大家的争论,她想不听也不行。何况,家里的大嫂还是人家的堂妹,她能不听,能不比吗?
程子晴觉得很郁闷,向来心高气傲的她,看不得曾文芳能在新闻领域发光发热,自己却寂寂无闻。但是,怎么才能够超越曾文芳?思来想去,还是得搬出之前摆在大学台面上的能力,以及靠脸了。
程子晴决心沉下心来做事,她不是新闻专业的,要学的东西很多,但是,文学与新闻本就是相通的,只要她努力,肯定也能学好。再加上她也在报社工作了两年,从失恋中拔出来之后,她看了很多关于新闻行业的书籍与资料,如今又有著名主播欧阳霄的帮助,她离成功的距离也不会太远。
“师兄,你能把你之前主持节目的视频拷给我吗?我想多向你学习。”
下班的时候,程子晴向欧阳霄提出这个请求。
欧阳霄自然答应下来:“子晴师妹,这半年来的视频我电脑里都存了有,我立刻拷给你。”
“不,师兄,我要你刚开始主持的那几期节目的视频。我现在肯定没法跟你如今相比,我得从头开始,参考你之前的作品。”
欧阳霄赞赏道:“子晴,你这么努力,肯定会成功的。”
程子晴笑语嫣然:“有师兄的帮忙,我也相信自己能成功。”
欧阳霄29岁便成为了丹琼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不但与他英俊的外貌有关,更与低沉好听的声音、优雅的举止、风趣的谈吐、完美的应变能力有关。有人说,他生来就是当主持人的料。看过他主持的节目,大多数人都会被他迷倒。
下班的时候,欧阳霄把装有录音带的一个纸袋子递给程子晴,并微笑着对她道:“有人说做主持人,素养是基础,这话其实并没有说错。如果我的外表、我的声音、我的普通话没有达到主持的要求,我便不会向这个方向发展。
子晴,你也拥有这些素养,我支持你往这个方向发展,如今,只需要努力便可。你能想到看我以前的作品,可见你是经过了思考,并且下了决心努力的。子晴,师兄很看好你,加油!”
“谢谢师兄,我会努力的!”得到欧阳霄的肯定,程子晴很高兴。有时她也会想,如果当时她没有那么自以为是,会不会也选择了新闻专业,会不会早就与欧阳霄有了交集,或者,与欧阳霄成双入对,成为一对佳偶?
欧阳霄无疑是京都众多贵族子弟中的佼佼者,那年,她才读初三,欧阳霄已经读高三了。欧阳霄的父亲在他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带着他嫁给了一名高官。
少女总是追求完美的,那个时候,她听到别人议论欧阳霄的事情时,觉得欧阳霄的母亲不贞不洁。更觉得欧阳霄忘记亲生父亲,跟着母亲到了欧阳家后,连原来的姓氏也丢掉了,那是对父亲、对祖宗不敬。
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程子晴一直看不起欧阳霄。记得她读高二的时候,欧阳霄回校演讲,她上台表演节目。欧阳霄对她很欣赏,并特意给了她联系地址与电话。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
“子晴师妹,你很优秀,我也很喜欢你。期待你大学选择新闻专业,我们不能同班,但至少能同系,我等你来,我们一起努力。”
不能同班,至少能同系!唉,程子晴心里长叹一声,如果知道去南方大学读书,会跟那个人同系同班,或许,她真会选择与欧阳师兄同系呢!
第六百四十九章 白莲花妹妹
曾文芳并不知道自己写的那几篇文章又惹了别人的眼,她只是优哉游哉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在单位,除了与林、秦两位主任及钟怡情私下里有联系,与其他人仅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就连肖庸,在她眼里,也不过是一位精明的上司罢了,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交情。
这段时间,除了工作,她倒是经常与大学同学叶丽娜凑在一起。同窗同室四年,这交情可不是别人能比的。并且,对她们俩来说,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并不熟悉。
曾文芳是确实不熟悉,叶丽娜是因为家虽在这里,家里却没有值得她爱或爱她的人,连带着对京都,也有了一层说不出的哀愁。
如果不是因为京都多了一个曾文芳,这个暑假,她会一直呆在T市。
“你妈与继父对你好吗?还有你弟,不会像京都那个妹妹一样吧?”
八月的一个周末,叶丽娜从T市回来,两人相约一起去云阁吃饭。点过菜后,曾文芳见叶丽娜情绪似乎不高,拉她一起在云阁的花园里散步,顺便问起了她的事。
叶丽娜点头:“还好吧?比起京都的父亲与后妈好了不少。那个年代,女人再嫁,找不到什么好男人。那个时候,我被判给了我妈,我妈带着我这个拖油瓶,就更难了。
我继父家境差,人也长得一般,与我妈结婚四年后,才生下我弟弟,所以,我弟比我小了十岁,如今,他还在上中学。只是,我妈身体不好,都是离婚前后那几年心情抑郁导致的,每年看病吃药得花去不少钱。
也是幸亏大一那年,我听了你的话,跟家里的商量,劝说我妈买下了T市一块不起眼的地皮。如今,那块地皮升值了十倍不止。去年,我爸妈把地皮卖出去了,又到较为偏一些的地方买了80平方的地,建起了一栋三层的房子。不然,我妈的生活会更不好过。”
“身体不好?那你的找个时间带你妈来京都吧?我介绍小叔与我一位学医的同学帮你妈看看。”
“你小叔?是沈琅叔叔吗?”
“对呀,他可是京都有名的内科医生,人称小神医呢。”
叶丽娜不好意思地道:“说实话,我舅舅就是听说了他的大名,才会与泽铭哥交好,他也想着找个时间带我妈来京都看病呢。你不会怪我们利用泽铭哥吧?”
“这有什么好怪的?人与人相交,总得有一些地方让人贪图。比如说我与你,我就贪图与你说话舒服,轻松。不像与客户那样,总得端着、笑着,还要投其所好。也不用像与单位同事那样,担心不小心得罪了人家,得小心翼翼的。
你舅舅因为听说了我小叔的大名,又恰好与我堂哥同事,那不是天时地利吗?这都不利用一番,岂不可惜?你想一想,是不是这个理?”
“你呀,总有一番歪理,呵呵……”叶丽娜听到曾文芳说得有趣,笑弯了腰。
“姐?”两人正说得有趣,冷不防插入一个轻柔的女声,声音怯怯的,带了些不可置信的语气。
曾文芳抬头看去,只见一名穿着漂亮公主裙的圆脸少女,正怯生生地,也俏生生地站在不远处。
“姐,真的是你?你怎么也来了这里?难道是知道我与阿均哥要来这里吗?我回来都好几天了,你都没回过家,你都不知道我多想你呢!”
那位圆脸少女走近了几步,说话更急切了些,高兴中又带了一丝责怪。
当然,如果曾文芳没有见到那位少女眼里一闪而过的不屑与气愤,她也会认为这是一个还算可爱的女孩。女孩脸圆,眼睛也圆溜溜的,身材丰满圆润,带着刚成年的稚气,一看就是天真活泼、在优渥家境里长大的小公主。
只是,这女孩在叫谁?怎么会叫她姐?她疑惑地盯着那个女孩,回忆来京都之后见过的沈家堂姐妹或是其他亲戚家的女儿,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样的一号人。
叶丽娜拉着她的手,俯身过去,轻声道:“唉,你们南方人经常说什么来着?说曹操,曹操到。文芳,这就是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哦?原来是她呀。看着人兽无害的,原来是一朵白莲花,看外表是天真可爱型的,内里却是刻薄蛮横型的。”
曾文芳两辈子加起来见的人不可谓不多,一眼就看出了这位姑娘是表里不一的人。心里对这位比她长得漂亮的姐姐恨得牙痒痒,表面上却装出一副好姐妹的模样。
这姑娘与叶丽娜相比,个子没有叶丽娜高,穿着高跟鞋,也不会超过1。58米。从身材来看,肯定没有大多数男人喜欢大长腿。再加上还只是个少女,就身材圆润,那结婚生子之后呢?会不会很快变胖?
这跟身材高挑的叶丽娜来比,还真没得比。在301宿舍,叶丽娜的美腿与曾文芳的长腿有得一 拼,且她们俩身材都是黄金比例,该大的大、该小的小,特别是腰身,纤细的不盈一握。
那个时候,叶丽娜是因为脸上长了太多东西,好了一批又长一批,有时候,简直惨不忍睹。如今,叶丽娜的脸不长东西了,完全好了,并且还没有留下疤痕。那白皙的小脸,曾文芳看着,都想捏一把,何况男人?
这姑娘是个圆脸,还胖胖的、肉乎乎的。还是小姑娘的时候, 这样的脸型会让人觉得可爱漂亮,再过几年,嫁了人成了少妇,那就不怎么耐看了。与叶丽娜的瓜子脸来比,实在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曾文芳想:怪不得这姑娘会对叶丽娜下死手,原来是嫉妒姐姐比她长得美。唉,好歹是有血源关系的姐姐,也难为她下得了这个手。
“姐,听说你在二中上班,为什么不回家住?家里房间多,平时就只有爸妈两个人。如今我回来了,姐就有伴了。
姐,对了,我们去云朵厢房吧?阿均哥与他朋友也在,姐,你什么时候回一趟家吧?爸妈都很想你。还有,我与阿均哥下个月订婚,你一定要来参加我们的订婚典礼。”
少女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叶丽娜。说实话,如果不是之前听到叶丽娜说过许多与那个妹妹有关的事,曾文芳也觉得这女孩还不错。
可是,那个所谓的阿均哥,就是叶丽娜读高中时,曾经喜欢过,也有些喜欢她的男生吧?还有什么比听到曾经喜欢过的男生要与另一个女孩订婚的消息,更让人伤感的呢?
这位女孩简直就是拿刀往叶丽娜心窝里戳。曾文芳看向女孩的眼神有些不善,果然是书上所描写的白莲花吗?
再说,那个家里的所谓爸妈会想叶丽娜吗?如果真的想,也不会家里人住着大别墅,却让她住在一家七八十平方的小房子里,然后还得用工资供房,做家教挣伙食费了。
曾文芳能想象到那对母女无耻的嘴脸,两面三刀,在叶丽娜父亲面前一套,背地里对叶丽娜又用另一套,最终让叶丽娜忍无可忍,觉得自己如无家可归流浪猫,不惜到离家几千里的地方求学。丽娜肯定是觉得家里没有温暖、冰冷入骨吧?
她握紧了些叶丽娜的手,无声地安慰着她。叶丽娜回以她微微一笑,示意自己没事。
然后,叶丽娜也朝那个女孩淡淡一笑,道:“谢谢妹妹了,到时候我会去参加你的婚礼的。今天我就不去跟你的均哥哥见面了,再说,妹妹看看我的脸,难道你就不担心你的均哥哥看到现在的我?”
曾文芳看好戏一样的观察那个女孩,只见那个女孩仔细地瞅了一眼叶丽娜,脸色骤然难看起来,眼里的嫉恨浓了不少。不过,她脸色变了几变后,又很快平静下来,好像刚才她所见到的,并不存在。
“姐,你说什么呢?姐脸上的青春痘好了,这是好事呀!我为什么要担心阿均哥见到现在的你呢?姐,这是你朋友吗?也是二中的老师吧?能为我介绍一下吗?”
曾文芳心想:原来,这位姑娘之前并没有认真看叶丽娜啊,没发现叶丽娜脸上的毒疮去掉了,脸上的皮肤变得光洁细滑了。还真有趣呢,不知道那个什么阿均哥,见到现在的叶丽娜,会不会后悔之前的选择。
只是,这个女孩如今并不肯邀请叶丽娜去云朵厢房见那个阿均哥了,却聪明地把话题放在了她的身上,可见真是一个有心计的,叶丽娜自卑与清高与一体的性子,必然不是这个女孩的对手。
曾文芳心里叹息一声,想:有这样的父亲,已是不幸。有了后妈不算,还有一个这样心思恶毒的妹妹,那真是不幸到了极致了。
叶丽娜却似看出她的心思,反手握紧了曾文芳的手,示意她不必担心。她冲那女孩笑了笑,温和地道:“这是我同学沈文芳,文芳,这是我妹妹叶丽君,刚从F国留学回来。”
曾文芳点头:“你好,丽君妹妹。”
叶丽君打量曾文芳半晌,才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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