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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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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婶子对曾文芳改观不少。说起话来,也多了些委婉。
“优婶子,同年爷给我们送了衣服,文雪与文峰还两套呢。我只是因为要来洗衣服,才没有穿。”
曾文芳听到优婶子问,也不好瞒着,就笑着道。
优婶子听了这话点点头,道:“我就说,罗明友应该不是这么小气的人。你们一家子去帮了那么长时间,钱是另外一回事,衣服还是应该能挣几套穿穿。”
“来,在这里洗,这里有块石头。”优婶子把石头上的衣服放在一个篮子里,匀出一块石头给曾文芳。
“谢谢优婶。”曾文芳在优婶子身边搁下桶与篮子,再把衣服从桶里拿出,浸湿放在沙滩上,蹲下身子开始洗衣服。
“你同年爷的服装生意还好吧?”优婶子问。
曾文芳笑道:“我觉得还不错,我们选的衣服款式好,卖得还可以。我同年爷对我们也好。这次不但我们一家人有新衣服,还给我爷奶各一套。没有外出打工的堂姐弟,同年爷也各送了一双鞋子呢。”
“那还差不多!这罗明友我也认识,不个小气巴拉的人。他也应该这样做,要不,你爷奶又该骂你们不务正业了。”
优婶子这话说的,曾文芳心里都想叫好了。可不是吗?没有这衣服送出去,自己家还不知道会被爷奶怎么排揎呢。
其实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曾昌安夫妻偏心大房二房,三房曾国生一家都不讨老人欢心,这些大家心里都有数。
上次,曾老爷子不分青红皂白泼了王娟英一杯子水。曾文芳特别生气。那个时候,曾文芳气得想一点东西都不给其他人送。但后来,考虑到同年爷罗明友的名声,她才又决定象征性地给大家送点东西。
第七十二章 养儿好听,养女好命
“昨天见到你家阿云,长得可真俊!”
“你家阿碧也不错啊!”
“我家那死丫头与阿云比差远了。一年到头,没一分钱着家,就买回一大堆衣服:她爷奶的、她弟妹的、我的、她爸的。唉哟,没把我气死就算好了!”
“你呀,就知足吧。阿碧那是孝顺、懂事。你省下一大笔买新衣服的钱,那不是钱啊。你呀,别有好不识好。”
“那也是,春节买新衣服可是一笔大开支。往年,卖了一头猪,留下一点开春买化肥的钱,剩的都是围着这个年了。如今,那丫头买好了一家子的衣服,我倒真能攒点钱呢。”
“快点攒钱吧,到时候好给阿碧置办嫁妆。”
“我让她自己省点花,说到时候还得置办嫁妆。你道那丫头怎么说?”
“怎么说?”
“她说有什么好攒的?到时候男方不是会给聘礼吗?用聘礼置点嫁妆就行了。”
“哈哈,你这闺女可真实在。”
……
“还是你们好,有闺女,闺女贴心多了。就我,只有几个臭小子,就说这衣服吧,自己不洗,就没人洗。”
华婶子听到她们议论闺女,心里有着说不出的羡慕。她瞥一眼一旁的曾文芳,心里百味杂陈。
其实,她经常针对曾文芳说几句,也是因为嫉妒心在作祟。懂事、听话、成绩又好的女儿,谁个不想?儿子都是讨债鬼,华婶子低头看着面前两大桶脏衣服,心里有些不舒畅。她又把脏衣服摊开在大石头上,用力使劲地搓。
这年头,洗衣粉与肥皂都挺贵的,大家都不太舍得多用,都是洒上一点,用力搓。
曾文芳注意到了华婶子的神情与动作,知道她心里不痛快。
华婶子的丈夫曾国庆比曾国生迟两个月出生,还得叫曾国生一句哥。可是,华婶子却要比丈夫曾国庆足足大了四岁。
华婶子是个童养媳,很小的时候,就生活在寨下村。十九岁与曾国庆圆了房,那时,曾国庆还是个啥也不懂的小奶娃。直到华婶子怀了孩子,她婆婆才知道两人圆房的事。她婆婆气得直骂华婶子不知羞,说她家儿子才十五岁,还没长成。
幸亏,华婶子第一胎就生下一个男娃,她婆婆这才没话说。
后来,华婶子又接连生下两个儿子。丈夫曾国庆对她也不错,日子过得挺顺心。
但是,这日子过着过着,往往会变味。
华婶子的大儿子曾文亮初中没毕业就跟着父亲外出打工,这都好几年了。眼看就到娶媳妇的年龄了,家里经济也还过得去,只是,华婶子在村里的泼辣名声,让媒人不敢上门说亲。
如今,他家文亮都嫌弃母亲。因为,他在外打工谈了个同镇的对象,本来说好年前定亲。结果,那对象的父母打听到曾文亮的母亲不好相处,竟然不同意这门亲事。
曾文芳记得上一世也是如此,后来,曾文亮二十七八岁时,才从外地带回一个外省媳妇。两人也没摆酒席,第二年夫妻一起外出打工,年前再回来时,媳妇就挺着个大肚子。年后,媳妇生了个大胖儿子。
这媳妇闹着要分家,曾文亮好不容易才得了媳妇与儿子,当然听媳妇的。
再后来,华婶子的这个儿媳在家里带小孩,也不出去种田,就在菜园子里种些青菜,等着曾文亮养家。曾文亮也能吃苦,力气大,赚钱多,小家倒是过得红红火火。
华婶子那个气呀,别人做了奶奶,都是在家带孙子,可是,她却没有享受过一天这样的生活。年轻的媳妇在家带娃,自己这把年龄还要田里家里一把抓。
“养儿好听,养女好命。”曾文芳想起上一世人们的感慨,对比华婶子的遭遇,觉得特别有道理。
女儿虽然嫁出去了,嫁得近的,隔三岔五就会回娘家一趟,帮忙干点活、与母亲说说体已话。嫁得远些的,也会隔几个月回一趟娘家。
嗯,那首《回娘家》的歌曲怎么唱来着?“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咦哟咦得喂。”
曾文芳想起这首诙谐搞笑的歌曲,忍俊不禁。这可是这个时代农村小媳妇回娘家的真实写照。
每到大年初二,按规矩,出嫁闺女就要回娘家(客家人称为“探外家”),闺女挑着年礼来,而做母亲的则忙着拿年礼(一般会有猪肉和炸油果)到叔伯家分发。
“这是我家阿(某)的礼物。”
“哦,阿(某)回娘家了?生下胖小子了吧?”
“可不是吗!孩子都五六个月了,可淘气了。”
“等一会回罗格的时候,我瞧瞧去。”
青山镇的人把回礼称为“回罗格”。嫁出去的闺女回娘家,父母家送的礼是猪肉、鸡、炸油果等物,而嫡亲叔伯一般也会有一块猪肉加一些炸油果。回礼会有鸡蛋,炒米(就是年糕)。给堂叔伯就只送些炸油果,堂叔伯给的回礼一般就只有炒米了。
“好啊,好啊,过来喝杯茶,我家姑爷也来了呢。”
做母亲的脸上洋溢着喜气,心里也甜滋滋的。
而家里没有女儿的,大年初二日子就不好过了,儿子儿媳带着孩子回娘家了。家里就剰下两位老人,你看我,我看你的,说不出的凄凉滋味。
曾文芳想,古人创造汉字那叫一个绝:一个“女”,一个“子”,才合成一个“好”。少了哪个,都是缺憾,都不完美。
曾文芳抬头看着闷闷不乐的华婶子,心头涌上一丝同情。
上一世的华婶子,与大儿媳妇经常吵,弄得曾文亮对她这个母亲也不太耐烦。后来媳妇又生下一个闺女,曾文亮干脆带着妻儿去了打工的地方。
曾文亮夫妻租了一间水果铺子,隔开一半住人,一家人吃住都在铺子里。平时,曾文亮上工,媳妇就要边带小孩一边卖水果。
别看这媳妇不会种田,做生意却是一把好手。夫妻俩在荔园市扎稳了脚跟,一年也难得回一次青山镇。只在春节前,寄回一点钱物,算是孝敬老人。
曾文胜考上了师院,成为了一位中学教师,娶了一位同行。媳妇也嫌弃婆婆这泼辣性子,不肯把自己的独生子交给她带。
等曾文权结婚生子时,华婶子的身体就不太好了,想带孙子,却已力不从心。
辛苦一辈子,孙子孙女也有好几个,华婶子却连带孙子的愿望都实现不了。
唉,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可是,华婶子再怎么凄凉,还能与上一世自己的母亲比么?
曾文芳心里黯然,但看着河边这热闹的景象,听着妇女们欢喜唠嗑的话语,心里又涌上一层喜悦。
上一世的这个大年三十,自己在做什么呢?曾文芳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来河边洗衣服,而是与妹妹一起呆在房间里,安慰赌气的妹妹。
这一世,已经不一样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曾文芳想,“以后都是好日子!”
第七十三章 变化(1)
曾文芳提着洗好的衣服回到村里,村里的余坪上已是热闹一片。小奶娃们穿着新衣,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嬉戏玩闹。大家个个喜笑颜开、欢喜雀跃。
有几个女孩子在玩“跳格子”游戏;有好几个男孩子在玩“猜拳”;还有的怕弄脏新衣服,小心翼翼地站在一旁看着别的孩子玩。
曾文芳看了看,弟妹在一群孩子中,漂亮、帅气,特别打眼。或许也是怕弄脏小白鞋,两人都只是站在那里欢喜地说话。
曾文芳看着很欣慰,她无比感激上天能让她重活一世。看到弟妹快乐成长,看到父母健康恩爱。
曾文芳家的除夕团圆饭,摆在上厅。外出打工的二伯、大堂哥、大堂姐、二堂哥都回来了。大家体谅在外打工的人辛苦,一般都不用他们动手干活。
曾文芳帮忙摆放碗筷时,这些人都已和爷爷奶奶坐在一桌,吃着花生、糖果,喝着茶、聊着天。
“咦,文芳这套新衣服倒是挺时尚的。”曾文秀打量了一会曾文芳,惊讶地说。
过了年,曾文秀就19岁了,她个子不高,只有153的样子,但胜在身材匀称,眼大脸圆、五官姣好。在外面闯了几年,衣着时尚,略有见识,如果高一点,在村里也能算是个拔尖的美人。
别人怎么评价,曾文秀不在意,她对自己的美貌却颇有自信。当然,那是见到两位堂妹之前。曾文兰高挑丰满暂且不说,只是,这文芳丫头,不到15岁,就比她高出半个头了。被一个小丫头比下去了,曾文秀心里特别不舒服。
“哪有文秀姐时尚?我一个乡下丫头,哪会打扮呀,只会胡乱搭配。”
曾文芳也给自己配了一条黑色牛仔裤,一件白色高领毛线衣,外面再加一件嫩黄色的风雪衣,颜色鲜艳、时尚靓丽。
这半年来,曾文芳脸色红润白皙了不少。这套衣服穿在她身上,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怎么说呢?很有城市少女的味道。
更让曾文秀讶异的是曾文芳的气质,她感觉曾文芳举手投足自然散发出一种叫做“优雅高贵”的东西。
曾文秀在外面打了几年工,接触的人多了,眼界开了,她能感觉出曾文芳有了明显的变化。家里人天天能见到,可能没什么感觉。就如一个小奶娃,天天抱着总觉得这娃儿长不快,可是,外面的人见得少,就能明显感觉这娃儿的成长。
怎么一年不见,这个堂妹变化这么大呢?
曾文秀有些疑惑,但这么多人在呢,也不好这个时候问。她压下心里的疑惑,与大家继续聊了一会外面的打工生活。见曾文芳一个人在上厅忙碌,不好意思再坐着,也站起来帮忙。
“文秀姐,您坐着,很快就好。”曾文芳朝曾文秀微微一笑,这灿烂的笑容感染了曾文秀,犹如一束阳光投入她的心湖。曾文秀顿时感觉整个厅堂都敞亮了不少,心里生出的嫉妒、不畅也随着消散了。
这晃眼的一笑,竟然又让曾文秀觉得这个堂妹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贵气。
可是,一个农村穷人家的女孩,哪里来的优雅高贵?曾文秀揉揉眼睛,觉得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对,一定是自己的错觉。”曾文秀心里想着。
曾文秀一边帮忙摆放碗筷,一边打量着曾文芳,还是觉得曾文芳的身上有一种让她既陌生又熟悉的东西。陌生,是因为曾文芳不像原来那个娇憨天真的堂妹了;熟悉,是因为眼前的曾文芳,神情气度从容大方,有些像她们制衣厂的女老板;做事干脆利落,有些像厂里的女经理。
“这个堂妹真的不一样了。”曾文秀与姐妹们一起坐着吃饭,经过细心的观察,她得出了一个结论。
除夕这顿团圆饭,曾家众人都避过不开心的话题,吃饭、聊天,其乐融融。
曾家老爷子穿着崭新而暖和的军大衣,瞅瞅满堂子孙,心里高兴,不免多喝了几杯。
曾国生忙碌了这么多天,难得轻松下来,也陪着老爷子、大哥、二哥多喝了几杯。几杯酒下肚,男人们的话题多了起来。
大伯曾国卫道:“阿生啊,这半年你们家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了。今年是不是也拉扯大哥一把?大哥老了,外出打工就去不了啰。可是,看看小店还是可以的。”
曾国卫看着身边的儿子女儿,感慨道:“眼看文辉就要找对象了,文秀也帮不了家里几年,很快就要嫁人了。文静还小,以后这日子总得越过越好才行。”
大伯曾国卫借酒说的这一番话,说出了在座好些人的心声,当然,最重要的是老爷子夫妻的心声。
曾老爷子瞅了一眼小儿子,见他傻憨憨地笑着,并没有接大儿子的话碴。就有些不满地瞥他一眼,道:“阿生,你就说句话。你大哥在同你说正经事呢。”
曾文芳担心父亲被训斥,她注意到母亲一脸紧张地盯着父亲,唯恐父亲被爷爷训斥。曾文芳想,这半年来,自己的这位大伯还算不错,没像大伯娘、二伯娘那样没事找事。
曾文芳记得上一世,青山镇镇府对面那几间铺子招租。有一对兴文来的年轻夫妻租下来做批发部,全镇各村的小卖部都在他们那里进货。
后来,这对夫妻不但赚到了钱,还凭借认识的镇府工作人员及各种人脉、人缘等便利,努力进取,考上招聘干部,成为了镇府的工作人员、妥妥的国家正式干部。
想到这里,曾文芳心里一动,她记得上次坐车去县城经过镇府,看到那几间店铺已经建成,正在装修,估计这会儿已经装修好了。
恰逢春节,估计还没有被人定租下来。青山镇人世代农耕,很少人有这等眼光,所以才会让那对兴文小夫妻占了便宜。
如果让自家父母来做……
曾文芳心里思量着,觉得自己凭借小玲的父亲这层关系,应该也能拿下这几间店。同样是给租金,外人去租也是租,本镇人说不定还有优惠呢。
想到这里,曾文芳道:“大伯,如果您真想做点什么小生意,不如我父亲那间早餐店让给大伯做?”
“早餐店?那你父亲做什么?他想外出打工吗?”曾国卫心里一喜,但想到这样一来,弟弟就没活干了,不由反问。
大伯娘廖素娣心里有些着急:这憨人,顺手推舟接下来就好了,干嘛还要问这些。她心里着急,但面上不显,等着曾文芳开口。
曾文芳一笑,难得大伯还能想着父亲,就更坚定了刚才的想法,她也不隐瞒,大大方方地道:“爷爷,大伯、二伯,我们这跟着同年爷做了一个多月生意,见识多了些。我们可以再找一间店铺来开。要不这样,早餐店就让我爸开着,我们再找一间什么店给大伯开。”
廖素娣心里一着急,脱口而出:“唉呀,文芳,你大伯也做不了别的事,就是厨艺还拿得出手。我看还是让他接下这早餐店来吧。”
“果然如此。”曾文芳早料到事情会如此发展,大伯娘性子急,人也精明。现成的还在赚钱的早餐,接下来就能着赚钱了,多好的事!
曾国卫眼神朝妻子瞪过去,借着酒气大声训斥道:“那也得阿生找到事做呀,我这个做哥哥的难不成要夺了弟弟的饭碗?”
曾文芳见大伯挺直腰杆,瞪圆眼睛朝大伯娘吼,有些忍俊不禁,难得见这个憨实的大伯父这副模样。
曾国生也不知女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些日子,他已经习惯了女儿事事处处的安排。他担心兄嫂争吵,还是开口了:“芳儿,好好跟你大伯说,把事情说清楚,免得你大伯娘着急。”
曾文芳向有些着急的父亲安抚一笑,不急不徐地道:“放心吧,大伯,我爸不会丢了饭碗的。我过完年就去镇上逛逛,你们也知道这些日子我长了不少见识。早餐店给大伯开,如果我爸找不到事做,大不了让我爸再跟着同年爷摆服装摊,总能挣口饭吃。”
曾国卫听着侄女这番话在情在理,目光看向一直沉默的大儿子曾文辉,曾文辉朝父亲点点头。
曾国卫这才举起酒杯对曾国生道:“阿生,这也是你跟阿娟的意思吗?可不能因为这事让你为难。”
王娟英正在收拾另外两桌碗筷,闻言忙表态:“大哥,我没意见,芳——阿生说的,我都没意见。”王娟英本来想说女儿说的,她都没意见,想想不妥,急忙改口。
大家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只有一直关注着事态发展的曾文秀注意到了。这个三婶口改得挺快,但她还是听出来了,她心里更加诧异:三叔这个家,竟然是文芳这小妮子在当吗?这可是件稀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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