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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二]晨光照影-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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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瞟到门口一闪而过白影,黑猫示威一般抬起一只前爪,弹出指甲,往大门的方向一按,停顿片刻,确定外面那只探头探脑的大白狗夹着尾巴走了,这才收回。
    被黑猫威胁的李狗蛋很难过,那只黑猫干嘛老欺负它呢,它只是想找新来的兔兔玩而已……到处都是石头和树,兔兔黑猫也没地方撒欢,大家一起玩多好,树下面还有长尾巴鸟叽叽喳喳多热闹……
    想到大树下面天天跟黑漆漆吵架的长尾巴鸟,李狗蛋眼睛一亮:长尾巴鸟那么能说,肯定有办法说服兔兔和黑猫出来玩!
    身体比大脑先一步采取行动、从来不用智商支配行为、偶尔思考也是通过小脑,这是李狗蛋一贯的行事准则,于是路过的祭司们只能无奈地看着那只大白狗发疯了一样撒腿往禁地的方向狂奔。
    大祭司只说不让族人随意进入禁地,没说不让狗随便进去,更何况城主似乎也不讨厌那只时不时跑过去嗷嗷乱蹭的大白狗……
    所以,随它去吧。
    “沈曦养的兔子和猫?”
    沈王爷用被李狗蛋咬残的翅膀翎羽托着下巴,心思活泛起来,“带来瞧瞧呗!”
    李狗蛋难过又委屈地嗷了一声,兔兔被黑猫管得死死的,黑猫又看它很不顺眼,不让兔兔跟它玩,特别心酸……
    “蠢货……”沈王爷哼了一声,“没法带他们过来,带我过去看看不就行了?”
    感觉自己的智商被鄙视了,萨摩耶犬默默坐下来,用前爪扒了一下拴着沈王爷的链子,意思很明显。
    “……”
    沈王爷忍了又忍,心说眼下还要靠这蠢货摆脱锁链,暂且不能翻脸。
    ——你个蠢货还敢鄙视他沈王爷的智慧,简直贻笑大方!
    “你不会先帮我解开么?!”
    以萨摩耶犬小脑的思考水平,很容易就通过了“给长尾巴鸟解开链子”的建议,重获自由的沈王爷引颈长嗥一声,以此来抒发自己的喜悦,如果不是翅膀被李狗蛋啃得残缺不全,他还想上天飞两圈兜兜风呢。
    虽然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沈曦算账,但是小丫头目前不在流月城,那就先拿她的宠物解解气好了。
    沈王爷神气活现地跳到李狗蛋的背上,像人类对战时,带领两军冲锋的将军一样发号施令,朝着沈曦的住所冲去。
    从李狗蛋进禁地就开始装睡的沧溟无奈地睁开眼睛,摇了摇头。
    她一点也不认为,内心深处其实是想看聒噪得害她睡不着的沈王爷被沈曦折腾成秃尾巴。
    猫和兔其实都是十分警觉的动物,李狗蛋还没跑到门口,猫耳和兔耳已经竖起来了。
    黑猫第一时间叼起小兔子,把她塞进了被子里,外面又堆上了枕头。李狗蛋冲进门的瞬间,初七四肢发力一跃而起,走位精准地落在了沈王爷后面,一爪抠着大白狗的绒毛固定身体,一爪蓄力挥出。
    随着黑猫挥爪的势头,白孔雀像离弦的利箭一样飞旋而出,尖尖的喙子直接插进了墙壁的石缝里。末了,绷直的身体还颤了两颤。
    等小兔子从枕头堆里挣扎出来,被黑猫一爪KO的白孔雀正用两只脚爪一对翅膀撑着墙壁,用力往外拔着自己的喙子。猫狗大战已经从房间里蔓延到了外间,听着李狗蛋嗷嗷的惨叫,想也知道这个时候初七是占上风的。
    于是小兔子咧开三瓣嘴,露出了一个笑眯眯的表情,后退几步,然后前冲起跳,借着卧床本身的高度加成,轻而易举地扑上了白孔雀的脖子,然后四肢并用,以白孔雀的身体为支点,勉强站稳了。
    感谢兔子天生的运动神经加持,让战五渣沈二小姐迎来了一个短暂的春天。
    “……唔?!”
    沈王爷转动眼珠,看到身上骤增的重量居然是来自一只笑得不怀好意的小兔子,顿时又惊又恐,可惜嘴巴还卡在墙缝里,怎么都说不出话来。
    “呜呜呜呜呜呜——唔!!!”
    希望你嘴巴钉得牢一点咯~~~
    小兔子用叽叽啾啾的发音传达了这么一句话给沈王爷,从白孔雀那惊恐万状的神情来看,应该是猜到小兔子和沈曦究竟有什么关联了。
    说完,小兔子充分发挥了作为一只兔的跳跃能力。
    充当跳板的沈王爷虽然不怎么牢靠,不过沈曦相信,以小兔子的运动神经,即便有跳跃下落的重力加速度自己也不会受伤的,更何况,还有个沈王爷做缓冲垫呢。
    “……哎?——好疼!”
    伴随着女孩子惊诧的呼痛,落地声比沈王爷想象中更加惨烈。
    ——比落地声还要惨烈的是,他是垫在下面的那个。
    沈曦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以她战五渣的行动力,居然能在黑猫发觉不对、冲进房间之前,单脚蹦到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严实。只能说人到了绝境才能爆发出强大——这里需要打个问号——的潜力。
    不过扭伤的脚踝倒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战五渣依旧是战五渣,基础属性怎么蹦跶也无法提升了。
    这出大变活人惊呆了沈王爷,吓傻了李狗蛋,却没有让黑猫过于失态。发现沈曦恢复人形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就是赶紧匿了别让沈二小姐看到自己果奔,不过这一次似乎打了个时间差,没让初七尴尬到不能见人。
    而沈曦变回来这件事也给他敲响了警钟,还是赶紧找个没人的地方等待变化吧,而且那地方最好有能换的衣服——南城的废区就是个绝佳的藏匿地点。
    等因为曦小姐突然出现而惊慌失措的云葙通知了大祭司、爱护妹妹的好哥哥闻讯赶来时,沈曦已经换好了先前自家兄长改大的衣服,扭伤的脚踝也上了跌打药,裹了绷带。
    “初七呢?”
    安抚了受到惊吓的妹妹、又一手一个把捣乱的李狗蛋和沈王爷统统扔出去之后,沈夜抽空关心了一下不在此地的黑猫。
    “……还没变回来……”沈曦抽了抽嘴角,“我一变回来他就跑了……”
    对于初七的谨慎,大祭司表示可以理解,万一大庭广众之下变回人形,当众遛鸟事小,被人看到脸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至于初七藏到哪里去了,沈夜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反正等他恢复了还是会回来守着自家妹妹的。
    事实证明大祭司果然料事如神,等他收拾擅离职守的白孔雀,初七也戴着面具回来复命了。
    正好还有个助纣为虐的李狗蛋没有处理,初七主动表示,剃毛什么的,他很久没练已经有点手生了。
    于是萨摩耶犬的哀嚎响彻神殿。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重点是帅不过三秒的兔妹和险些遛鸟扒马甲的初七七【负分滚】还有永远重点错的大鸡丝
    丧心病狂的动物梗番外到此结束,下章回到剧情
    话说我今天逛贴吧,短短一上午就被俩贴刷新了三观
    第一个贴,大意是为了几个词查了几万字的资料觉得写同人比原创还艰难……什么都不说了我先给笑裂的脸揉一揉
    考据严谨什么的,个人爱好,我算是个伪·考据党,大部分同人写手都有做事先功课,查资料什么的更不用说,至于同人比原创艰难?……好吧我自己也在写同人,什么叫容易呢?难道原作把世界观故事走向人设都帮我想好了,还要原作者/原案/企划帮我把衍生同人文写出来才算容易?
    第二个贴,说遵循道德的人才是自私,除了道德和良心什么都不管,标题简直亮瞎了,口口声声说着喜欢谢衣,然后谴责他自私幼稚跟沈夜对着干云云,简直醉了,夹私货不要这么明显
    只说一句,有道德有良心的人是自私,那么请你去监狱里跟没道德没良心的无期徒刑犯一起学做人吧

  ☆、第100章

从阳抵达朗德寨的时候;她要等的逸尘子一行人尚在路上,毕竟比起未成年鲲鹏的飞行速度;她的瞬行之术还是更快一些。
    此地风物异于中原,但从阳也并非初次游历南疆;用幻术对服饰发式做了些修整;看上去与本地女子并无差异。通晓语言的法术也解决了交流问题,口音虽无法模仿得一模一样;可南疆地广人稀,村寨隔得又远;彼此之间语言各有不同;倒也不显突兀。
    李狗蛋倒是第一次来,一落地就汪唔汪唔满地蹦跶着撒欢;没一会儿就跑得不见影了。从阳也懒得花精力去找,反正等李狗蛋肚子饿了就会自己找回来。
    此刻正是村寨中成年男女外出打猎耕作的时候,未外出的妇孺或是织布或是炊食,大小竹楼构成的村落显得宁静祥和,还有蜜蜂追着女鬼飞……等等女鬼?
    “怎么是你?”
    李裹儿嫌弃地看着前任房东的小伙伴,“沈曦让你来的?哈,终于知道让人来找本宫了……”
    从阳现在只想告诉公主病,过于自我中心是不对的。
    “……既然你在这里,那谢衣应该也在附近咯?”
    听到了从阳说出的名字,李裹儿心中暗笑,却并未说穿,这么早捅出来可就没意思了,她被沈曦折腾了这么多年,还等着看热闹呢。
    “今天正巧是到寨子里换时蔬跟粮食的日子。”
    李裹儿指了指不远处的竹楼,“那么简陋的房子,本宫可不会多留片刻。”
    于是谢衣换了食物从民居里出来时,就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扯着母亲的衣角说寨子里来了个怪姐姐,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巴叶乖啊,别说那么大声,被听到了就不好了……”
    一边说着,苗民打扮的妇人警惕地看了一眼儿子口中的“怪姐姐”,然后头也不回地护着儿子走掉了。
    谢衣扭头看看被当成“怪姐姐”的前同僚,一身苗女装束的天府祭司拳头捏得紧紧的,像是要揍人的模样,导致她被当成怪人的罪魁祸首则优哉游哉地飘浮在约莫一层屋顶的高度,见谢衣出来,难得心情好,还冲他招了招手。
    大偃师心道,被脸盲症记恨了其实还没多大事,转个身换件衣裳她就不认识了,倒是女鬼……想起十一年前沈二小姐扔下偃甲头也不回地跑掉,谢衣不得不承认,小姑娘这一手玩得太猥琐了。
    好吧,作为偃师,他还是明白苍穹之冕运转机制的,所以女鬼闹起凶的时候,也并非束手无策。
    “这熊孩子,跟你小时候有得比了!”
    有专注卖队友一百年的李裹儿带路——其实是指方向,从阳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谢衣所在,没有受到任何与脸盲症有关的影响。
    谢衣淡定地笑:“在下可从未称呼天府祭司为怪姐姐。”
    “少跟我抠字眼!”
    从阳不冷不热地翻了个白眼,“你就不奇怪我是怎么找来的?”
    若是沈曦算秋后账,十一年前就该有这一遭了,既然不是她的话……那就只能是竹笋包子那边了。
    他决定立刻找叶海催债。
    “不管怎样,既然发现了你的行踪,一会儿我还是要回去向大祭司复命的……”
    作为沈二小姐一起玩到大的发小,天府祭司嘴炮的本事虽然略逊小伙伴一筹,不过揶揄谢衣两句是够了的。
    “不过眼下正是关键时刻,想来大祭司也没多少心情搭理你的事……好自为之吧。”
    明知这趟热闹自己是赶不上了,然而出于某种难以宣之于口的心理,从阳并未告知李裹儿,厉鬼的老相好马上就要找上门了。
    回到流月城,从阳正在去议事厅的路上,却从路过的侍从那里得知,大祭司跟妹妹怄气了,这会儿去议事厅,没准会被殃及。
    “大祭司还会跟小曦怄气?”从阳难以置信,“这是怎么了?”
    侍从摇了摇头,大祭司在他们眼中一向高深莫测,又怎么会轻易就揣测到了心思?
    心知神殿中新来的小侍从小祭司们对沈夜十分敬畏,从阳也不以为忤,有个人肯定知道前因后果。
    一听从阳的来意,承栾险些笑出来。
    说起大祭司兄妹俩吵架的原因,还真是……让人难以启齿。
    “下界有个叫逸尘子的风流道士,你听说过吗?”
    从阳点头。不止知道,她还派人去盯梢逸尘子一行人呢,这会儿估计快到朗德了吧。
    “有个描写逸尘子的系列话本,据说在下界女子中极受欢迎……大祭司早些的时候还从小曦那里没收了一套……”
    天府祭司顿时就懂了,这是当哥哥的不乐意自家宝贝妹妹的注意力被其他男子吸引,尤其是这个其他男子还是以风流出名的花花道士。
    虽然根据盯梢的人回报来看,逸尘子并不像是喜欢勾搭姑娘的样子,但是俗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
    不过有关沈曦会不会被勾搭这个问题,从阳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她相信初七不是吃素的。
    而且逸尘子传的话……流月城里看这些话本的姑娘,似乎不止沈曦一个?
    有关这个问题,太阴祭司那边已经统计出来了:“城中女子,约莫有七成都爱看这些话本……据说,大祭司十分震怒,打算将其列为*。”
    “想必族中男子都很支持大祭司的决定?”
    ……这不是废话么,谁乐意自己的老娘媳妇闺女惦记以风流多情负心薄幸而出名的俊俏男子?
    与此同时,刚刚抵达朗德寨的夏夷则打了个喷嚏。
    “夷则你着凉了?”乐无异扭头问道。
    不知道自己又多了一群敌人的逸尘子少侠微微摇头:“无妨。”
    闻言,闻人羽也多看了夏夷则几眼,见他并不像抱恙的模样,便放下心来。
    “先进寨子打听一下有无谢衣的情报吧。”
    话音未落,一直默默跟在三人后面的干尸忽然打了个激灵,警惕地绷紧了干巴巴的身体,看不清面目的脑袋转向路边的梯田。
    碧绿的植物之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隐约有个模糊的影子,像是有什么大型动物潜伏其中,三人第一时间想到有野兽出没,不约而同地握住了各自的武器。
    “说起来……”
    聊完了大祭司兄妹还有逸尘子的闲话,承栾看看这位同僚的身后,“你不觉得少了点什么吗?”
    “你指什么?”从阳扭头看自己后面。
    太阴祭司沉默片刻。
    “你养的那只大白狗呢?”
    “……”
    “……”
    面面相觑。
    “……哎,好像忘记带回来了。”
    “……”
    “哈哈,闻人夷则,你们看……这只大狗一点儿也不怕生呢~”
    被点名的少女天罡与白衣道君或是捂脸或是扶额,沉默以对,无法直视地移开了视线。
    “哈……别、别舔啊!你太重啦!”
    乐无异的个子并不算矮,而李狗蛋后腿站立起来居然还比他高一点,两只毛绒绒的大白爪搭在乐无异肩上,毛刷一样的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大半个身体的重量都靠上去,用热情的口水糊了这个有着西域血统的少年一脸。
    蹲在乐无异脑袋上趴窝的小黄鸡不开心地叽了两声,摇摇摆摆地蹦跶到了大白狗的脑袋上,低头就啄。
    好不容易摆脱了大狗的纠缠,乐无异拍了拍衣服,一抬头就看到那只像熊一样的白狗正使劲扭头、原地打转,想要咬住后脑勺上的小黄鸡……
    一旁的闻人羽只想分别给这俩一拳头。
    好在李狗蛋天生一张单纯快乐的蠢萌笑脸,有着小黄和馋鸡两个名字的绒球小黄鸡也深谙撒娇卖萌之道,所以天罡的铁拳终究还是没舍得落到它们脑袋上。
    ——或许还有闻人羽怕长毛的动物的缘故。
    倒是拉拉,在大白狗出现的瞬间,这只裹满绷带的干尸就瞬间缩回金棺材,从里面拉上了棺材盖,像是遇到了克星一样。
    虽然号称“种花花死养狗狗丢”,不过乐无异好歹在养动物这方面积累了比闻人羽和夏夷则加起来更丰富的经验,而且李狗蛋和馋鸡从通常意义上来说都不是正常动物,摸准了脾气之后,顺毛还是很简单的,比如用好吃的塞住它们的嘴巴。
    看着迅速消失在大白狗嘴巴里的肉干和点心,闻人羽默默算了一下这一顿吃掉的生活费,然后她绝望地发现,前路越来越艰难了……希望这一趟能找到谢衣。
    事实也没有让闻人羽失望,好不容易把拉拉揪出来——大家都不想扛着棺材到处跑——之后,进朗德寨一打听,确实有不少人见过谢衣,还给三人指了条路,从寨子另一头的小路出去有个不大的湖,应该就在那一带。
    时间也十分凑巧,上午谢衣碰到了天府祭司,正在静水湖别居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三人要是再晚一点来,又会扑空了。
    情绪最激动的不是终于得见男神的乐无异,而是找意中鬼一找就找了十一年的干尸。
    谢衣果断把那两只情绪濒临失控的不死系请到了外面。一个李裹儿就够闹腾了,再来一只干尸,估计能把静水湖搅个底朝天。
    看着因为干尸的缘故有些惴惴不安的三个年轻人,谢衣叹了一口气。想来天府祭司所言不是空穴来风,也不必急于一时……远来是客,而且其中还有个勤奋好学的偃师后辈,理当好生款待才是。
    嗯,两只小动物也别忘了。
    听说有大餐吃的李狗蛋和馋鸡欢呼雀跃,丝毫不知道,几个时辰后等待自己的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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