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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你的天气-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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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夜有点无奈地笑起来。
    亚弥是读书不在行的类型,但为人处事很机灵,有时有点冒失,整体上还是很讨喜。不过再怎么说也和“执着”这种词划不上等号。
    “从初中开始,中间就没喜欢过别人吗?”夕夜问。
    “季霄和颜泽学姐交往后喜欢过别人,因为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了……”
     差点忘了,同校学妹,不可能不知道季霄和颜泽那段短暂的恋情。高中时季霄担任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席,颜泽担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两人都是叱咤风云的校内偶像。
    “……不过呀,当我发现自己每次喜欢的人都那么像季霄之后,就连喜欢别人的希望也放弃了。”
    那不是放弃,而恰恰是无法放弃的象征。
    因为相似的话或字眼,因为相似的表情或目光,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只因为他像贺新凉。
    如出一辙的事,也发生在夕夜身上,所不同的是,她的爱情如同这世界上99%的爱情,感动不了上帝。
    一次次误以为可以真心爱上一个人。
    一次次期望又失望。而真相是,内心深处牵出一端系着某人的线,固执地束缚
了你的意识,既无法感动上帝,又无法说出……
“新凉,再见。”
'三'
    女生宿舍的水房向来是是非聚集之地。
    衣物放在盆里浸泡柔软剂,夕夜洗干净手,回屋看了会儿书,十分钟后去清洗,走到门
口听见里面正在议论的人是自己,不由得脚步一滞。
    “怎么会让她负责这么重要的合唱?”
    “你傻啊,没听说顾夕夜是XXX导师的人么。”
    “他的人?”
    “就是和他有那种关系呗。真是搞扯,拿全系的事来送人情。到时候我们都不参加,看顾夕夜怎么办。”
    “就是,不参加,反正我本来也不打算参加学校里这些事,那种趾高气昂的烂女人,整天用鼻孔瞧人,谁要去给她捧场!”
    “……”
    夕夜淡然走进水房,几个女生立即收了声,其中一人迅速倒掉盆里的水回去晾衣服。
    真相与传闻正好相反。
    XXX导师,其夫人癌症末期。对夕夜有好感,为了迫使夕夜就范利用权势不择手段,这次又故意设局对夕夜施压。
    有时想着不禁鼻子发酸,为什么自己要被拘泥在这样的困境中被这些阴险卑鄙的人糟践。可又没有别的出路。
    没有人以我为荣。
    没有人对我宠溺。
    没有人给予我叛逆的权利。
    我所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趋于完美,向人们证明自己。对于世界的了解,夕夜全是从电视剧中习得的。刚认识亚弥时,很自然地把她和季霄分别与相原琴子和入江直树对号入座。随着了解深入发现,不仅季霄不像入江那么冰山,亚弥也不像相原那么脑残。
    虽然喜欢季霄超过六年,但其间更多是无声无息的暗恋,没有死缠烂打,而是拼命完善自己,使自己最终能与季霄平起平坐。是这点赢得了夕夜的尊重。
    “通常这样含蓄的恋慕不容易成功,你们这算是奇迹。”那次在食堂和亚弥一起吃饭临到末尾夕夜总结说,“太有少女漫画的梦幻感了。”
    “嗯。所以我要好好珍惜。所以和风间相处时,你不要太含蓄。”
    “唉?”
    “风间并不是那种习惯于特别主动的男生,以他的条件,从小到大也用不着特别主动。就拿单若水来说吧,简直是爱他爱得魔障了,为了追他死皮赖脸搬到他们寝室,男生宿舍管理员有一次都把她的行李堆到寝室楼大厅中间赶她走,她下了课居然能泰然自若搬回去。”
    “啊……原来传说中单若水倒追的人是易风间。”
    “就是他咯。最后先崩溃的人是季霄,实在受不了和一个女生不明不白同居一室,才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搬出来。这么一来,风间当然更受不了了,没过几天也收拾东西来和季霄同住。这就是他俩现在都没住学校宿舍的原因。”
    “那么易风间,他对单若水什么想法?”
    “当然是轻视加厌烦啦,喜欢的话还用得着卷铺盖逃跑吗?”
     如此讨厌的人,为了谁却能够忍着反感委屈自己约她外出旅游。
     那个“谁”,是自己。
     虽然不知这里面是不是存在易风间心血来潮找乐子的原因,夕夜已经异常感动了。
  “风间说过,有两件事是他雷区,一是别人催他,二是别人给他不可捉摸的感觉。所以依我对他的了解,故作矜持和神秘不是与他相处的上上策。”
  夕夜很感激亚弥能给自己中肯建议,但是……
    “我也有自己的原则和步调,如果为了迎合易风间的喜好刻意伪装成另一番模样,即使被喜欢,被喜欢的人也不是我。”
    亚弥有点遗憾,一段恋情尚未开始,却眼看就要终结于双方的不愿妥协。
    第二次见面时,与风间交换过手机号,但一条条塞进短信收件箱里的只有路人甲的“电子情书”,风间始终杳无音讯。
    周六早晨,夕夜稍稍比平时早一些起床,想去图书馆占座自习,洗漱后见室友还在呼呼大睡,又受到感染没了精神,懒散地躺回床上,将手机举到眼前。一条未读短信,发件人依然是那个路人甲。
    夕夜索然寡味,拍着自己胸口轻声感慨:“好可怜哦。”
    这是不被任何人宠爱的夕夜从小养成的习惯,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可怜自己。每当遇到感伤的事就模仿母亲拍拍自己胸口。
    按下“查看”后,一句话跃入视野:我们换书看吧,我有一本好书,你肯定喜欢。
    夕夜还是很高兴终于遇见一个“爱看书”的人,回复他:“十一点半在第五食堂门口见吧,你想要我给你带哪类书呢?”
    对方迅速回过来:“文学性特别强的小说。”
    夕夜想了想,不太清楚“特别强”究竟是哪种程度的强,按自己的喜好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天黑前的夏天》,过了会儿又觉得太女性化,不适合男生阅读,换了本《通向蜘蛛巢的小径》。
    十一点半时如约在食堂碰面,路人甲带来一本以男主角得绝症为结局的纯爱小说,夕夜听室友说起过。翻了两页,实在看不出文学性在哪儿,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回去便塞进书架,有点后悔用卡尔维诺的著作去换,想来果然高估了他。
    一起在食堂潦草地吃了顿午饭,夕夜愈发觉得和他没有共同语言,没有拂袖而去全因对方帮助过自己理应答谢。
    那些偶像剧中学识渊博家世良好的翩翩少年都去了哪里?
    那些揣着少女情怀的哼唱与对谈又去了哪里?
    傍晚下过一阵雨。
    雨丝延成细线飘落在窗台上,水泥墙体被濡湿一圈,雨停后放眼望去,垂直向的街道空无一人且干净清洁。夕夜换件萱草色的宽松外套下楼,在学校附近的小店吃晚饭。
    漂亮女生一个人坐一桌,总是十分显眼。服务员点完餐都倚在不远处的柜台悄悄往这边瞥。
    摆在左手边正面朝上的手机,显示着时间与日期,没有未读讯息。
    点了两个菜,一荤一素。吃到一半,听见旁边一个大桌传来的嬉笑声中,有个人声分外耳熟。
    有个短语叫做……
    近在咫尺。
    尽管压低了头,变换了坐姿把大半的背影留给那桌人,草草扒拉两口饭就匆忙埋单,但还是很确定对方一定注意到了自己。
    孤独,被尽收眼底。
    而颜泽,即使上了大学,离开了过去的朋友圈,失去了自己这个闺蜜,也依旧被人群环绕。
    出店门时似乎听见身后有人在叫“顾夕夜”,但没有回头。
'四'
    这种时候,应该掉几颗眼泪。
    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哀。
    应该朝收件人不存在的地址发去大段大段的心情短信。但是压抑的情绪在转换成拼音被输入前就已丢失,只剩一种古怪的冷静、麻木与清醒。
    睡前听的歌是《Eyes on Me》,第二天照常早起,洗脸,走去教学楼的路上买个茶叶蛋。
    每隔一天的课间拆包饼干,吃一半留一半,因为没有要好的女同学和自己分着吃。
    告诉自己,生活便是如此。
'五'
    轮到上X导师的课,他假装不经意地询问前排同学“合唱有没
有开始练习”,放大了音量,余光瞥向夕夜。
    一天一天过去,路人甲的短信逐渐成了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常常毫无预兆地收到:“你该不会是很在乎我?”夕夜通常不予理睬,过去有过类似的事,被无视一个月后对方就会自动放弃,但这次,此人似乎异常锲而不舍,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回答问题,自言自语,自娱自乐,没有一丁点被冷落的觉悟。
    有一天路人甲终于情绪低落地发来短信:“其实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想和你聊聊喜欢的书。”
    夕夜回复:“不必了,我们不是同类人。”
    总算,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最终书还是没换回来。
    无法界定这个夜晚属于暮秋还是初冬,一向对季节的划分不敏感。夕夜躺在床上,一边想念《通向蜘蛛巢的小径》,一边看着手机灭掉不再亮起。
    高一时的寒假,季霄向颜泽告白,却把没有称呼的短信错发到夕夜手机中。
    虽然对季霄没感觉,但因为信以为真,其实有点高兴。暖黄的壁灯照在脸颊上,烫过眼睑的温度,定格住一片白晃晃的光。在心里反复演练的拒绝辞,视之为秘密却藏不住,借着向颜泽寻求解决方案让她知晓。
    一点一滴小女生心机。
    至今仍被铭记。清晰。
    过了几天,事情终于拖不下去,系主任和班主任先后打电话来问:“其他系都练得如火如荼,我们系的合唱为什么毫无动静?”夕夜老实回答,没有人愿意参加。然后被扣上“缺乏能力”和“性格孤僻”的帽子。
    系里几个活跃的女生在领导们许可的情况下跳出来主持大局,扮演救世主,组织活动时照顾到每位同学的情绪,惟独没把顾夕夜考虑在内,因为“众所周知,顾夕夜自视过高瞧不起同学”。
    身为院系学生会主席的那个女生,甚至直截了当地对夕夜说:“我们不需要类似花瓶、吉祥物之类的角色,你就不用参加了。”语气间夹杂的骄傲与当初说着“体育部人手不够啊,忙死啦,夕夜你来帮帮我吧”的颜泽如出一辙。
    以同样的居高临下姿态,掌控着别人的去留。
    而夕夜的应对方式也一如既往,在更小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一个漠然忍耐听凭摆布的
人。
    但是听凭摆布,不代表没有心、不会伤心难过。
    下了最后一节课,天色早已暗了,一路月光凄凉。
    吹着冷风走,起初多少带点目的性。去过咖啡馆、酒店、四下安静的冬夜里的体育场,那里有比白天时深了好几个色度的砖红色跑道,以及铁丝网。交集仅仅这么一丁点,再往后只好漫无目的,走到哪里算哪里,迷了路反倒欢欣。
    晚上九点半,本应去听系里学工老师的讲座,眼下,已经自暴自弃到“A级签到”的活动都不参加了。
    路过一片居民楼,不知从哪个窗口飘出一首异常合景的歌,叫《失败的离弃》。到寝室时,去听讲座的室友还没回来。
    没有开灯,关上门临窗立在黑暗里,垂直在眼前的一条阔路,散落了静止的黄与红的光,两盏白光由远及近缓慢移动,一点艳绿时而亮时而不亮,街边有一爿小卖部,招牌发出幽暗蓝光。
    宛如银河。
    那些星辰从一个点向外扩散,抽出了丝,最后,变成被污染的颜料盘。
'六'
    下一次与人交谈,已是三天之后,而对象竟又是路亚弥。
    亚弥在路口和一个棕色卷发、马尾辫被吹得逆向飞扬的女孩挥手道别,转身后,夕夜就映在她视网膜中央。
    两人一同去外卖门店买了热奶茶,边喝边慢慢往学校走。
    夕夜不想过早结束对话,步伐放得极慢,亚弥不得不走走停停。
    提及刚才那个女生,亚弥毫无戒心地介绍说:“那是我最好的朋友乔绮,高中和我同班,现在读财大。我们可要好啦,以前还喜欢过同一个男生。”
    夕夜觉得“喜欢过同一个男生”并不能作为“要好”的例证。
    “季霄?”
    亚弥微怔,继而拨浪鼓般摇头:“一个神似季霄的男生。”
    “那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一眼就看出来了,他明显喜欢乔绮。最喜欢的人和最好的朋友,我怎么能看着他们因为我不幸福?所以,就退出咯。”
    “但如果是和最好的朋友同时喜欢上了季霄呢?”某个时段最喜欢的人和整整六年一直喜欢的人,他们分量不一样。
    “也得看季霄喜欢谁呀。”
   “如果……”下意识地,使劲用左手拇指搓着右手拇指的骨节,目光的落点不知该定在何处,“我是说如果……季霄变得自私,两个都想要呢?电视里不是经常这样演吗?”刚说完便为这狗血兮兮的设想红了脸。
   “唉?脚踩两条船?哈哈,那就不是我喜欢的季霄了。”
    路程结束得比夕夜预料得早,离校门还差一个路口,亚弥做出了转弯右行的趋势。
   “我去季霄和风间家,拜啦。”
    有点失落:“……嗯,拜拜。”
    几分钟后,风势开始变大,从路的尽头传来浪潮般的呼啸声。
    如同遵从着某个号令,无论朝向哪个方向的行人都统一扯起衣领弓起背,加快速度小跑。
    三个穿冬季制服的高中生像发射的子弹头一样嘻嘻哈哈打闹着从身旁蹿过去,其中一个对另一个大声嚷嚷:“笨蛋!那句话是我的台词啦!是我的!”
   “谁让你愣在那里啊!”做着鬼脸转身退跑时,撞翻了夕夜手中的奶茶。
    是撞翻的还是自己失手没拿稳?
    新枝抽芽,繁花盛放,落叶腾空起舞,在缓逝而下的时光中,一束休眠后觉醒的记忆陡然溯涉。
    高中时一场心不在焉的辩论赛,因为贺新凉的缺席。眼角余光留意着演播厅大门,直到看见它漏出刺眼的光,宛如一群白鸟涌入大开的窗,但看清迟到进来的人不是贺新凉而是颜泽后,内心某处刚刚胀满的帆又瘪了下去。最激烈的自由辩论阶段,走了神,全然没注意对方辩手在慷慨陈词间夹带了对自己的点名。
    几秒后才意识到,被指名作答的是“反方一辩顾夕夜”,而起身对答的却是反方三辩季霄。季霄反应之快,使现场没有一人感到唐突古怪。
    恢复状态后落坐,隔过中间的二辩递去感激视线,触及的却只是对方毫无表情的侧脸,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是无心之举还是有心掩护?
    赢了那场比赛。在最后才赶来的贺新凉给夕夜的当面评价是“不错不错”,给季霄的评价也有关于夕夜的部分……“你和顾夕夜这对拉风组合还真登对。”
    全班欢呼雀跃,击掌与拥抱相庆的喧嚣中,男生温柔的目光转过来,用只有你能听清的音量问:“没事吧?”
   “唉?”你不明所以,只感到周遭忽然寂静。
    他笑一笑:“我看你当时愣在那里。”
    于是你的目光不由自主,第一次,从贺新凉身上移开用什么词汇去形容如此默契?
    拉风。登对。表面的拉风,与内在的登对。
    决赛结束后的一天,从食堂吃完饭回教室,路边刚摆出“最佳辩手”全校公投,其他候选人都还是一两票,季霄和顾夕夜的名字下已经齐齐码出了几十条N次贴。
    ……表面的拉风。
    颜泽向学生会干事要来一张N次贴贴在夕夜的名字下,比旁边长出了一小截:“我们家夕夜最最棒!”
    是吗?
    夕夜跟着她走到教学楼的楼梯口,停住说:“你先上去吧。饭卡……我忘在食堂了。”然后飞奔回投票摊位,气喘吁吁地在干事好奇的眼神中让旁边那一列也长长了一小截。
    ……内在的登对。
    不能,也不想,分出一个“最”。
    五年后。
    曾经烫着脸的,盛夏的空气。
    变成砭人肌骨的,严冬的空气。
    奶茶在路口流落一地,连同殆尽的温暖身不由己由高向低,最终与街边的纸屑与塑料垃圾静止在一处。
    记忆前所未有地趋于清晰,但所拥有的一切也只不过余了记忆。
'七'
   “刚才我在路上碰见了夕夜。”季霄还没到家,亚弥趁机展开话题。
    风间从冰箱里取出蔬菜,摘下保鲜膜,放进微波炉,平淡地“哦”了一声。
    亚弥刚想开口,却被突然蹿上桌面的壮硕白兔吓了一跳,几乎不能相认:“靠!你怎么把它喂得这么胖了!”
    男生转过身,无辜地耸耸肩。
    亚弥觉得他似乎心情不差,咽着口水问:“呐。你对她究竟什么感觉?”
   “感觉……蛮可爱的。”
   “不不,我不是指兔子,我是指夕夜。”
    打开微波炉,端出热腾腾的菜摆在女生面前。然后带一点坏地笑:“我也是指顾夕夜,兔子么……完全不可爱。”
   “这种伤人的话不要当面说啊。”身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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