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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名著]当大佬穿成炮灰女配-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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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冷冷道:“你不要以为我舍不得杀你。”
丁璇轻轻一笑,道:“别,我这人最有自知之明了。”
周围西凉军喊杀声震天,丁璇带来的士兵的声音越来越弱,夏侯渊被几个将领围困,想冲过来救丁璇却怎么都冲不过来。
马超道:“若是其他人围困许昌,你敢只带五千人便回援吗?”
他虽然只与丁璇见过几面,但派了不少人搜集丁璇的消息,太了解丁璇的行事了。
因为了解,所以才更为不虞。
马超声音低哑,眼睛轻眯:“你所依仗的,不过是我喜欢你罢了。”
她觉得他喜欢她,所以不会杀她,只需拖住了他,他们之间的战役便成功了一半。
江山,还是美人,丁璇在逼着他选一个。
但,他从来不做选择题,他的世界,只有全部都要。
马超右手收枪,左手握着的马鞭紧跟而上,扫过丁璇的头盔。
丁璇的头盔骨碌碌地落在地上,长发扬在风里,马超软鞭缠在丁璇的腰间,手指回力,将丁璇带在他马前。
微风拂面,丁璇身上特有的清香萦绕在他的呼吸之间。
耳畔似乎响起丁璇的一声轻笑,轻笑之后,是她身为俘虏却悠闲如旧的声音:“孟起,你的话,只对了一半。”
“因为是你,所以我敢只带这点兵便回援许昌。旁人瞧不出来我的虚张声势,见我回援,只会破釜沉舟加紧攻打许昌,而你,不会。”
“你太了解我,知晓我心里在想什么,也瞧得出来我的疑兵,你觉得我会仗着你的喜欢只身犯险,便前来捉我,待捉了我,再去攻打许昌仍是不迟。”
“可是孟起,我丁怀玉之所以能在这乱世纵横,靠的不是仗着旁人的喜欢,我会叫你心服口服追随我。”
丁璇微微侧脸,看着身后抿着唇角的马超,笑了一下,道:“我捉你一次不行,便两次,两次不行,便三次,四次,直到你愿意归顺我为止。”
马超冷笑:“你,捉我?”
战马驰骋在刀剑相撞中,不断有鲜血溅在二人身上。
马超的盔甲是特质的,鲜血溅到便瞬间滑落,一点红色也不曾留下,仍是锦衣而行的少年郎。
对比马超的光鲜潇洒如旧,丁璇身上便有些惨不忍睹了,殷红的血迹从她身上划过,染红了身下的白马。
然身上再怎么狼狈,她仍是光艳照人的。
丁璇扬眉一笑,粲然道:“怎么?不信?”
话音刚落,她手里夹着的银针迅速扎在马超盔甲交接的缝隙中。
银针入肉,眩晕感袭来,马超闭了闭眼:“你……”
意识彻底消失之前,他仿佛听到了女子揶揄的笑声:“孟起读过兵书,当知兵者诡道也。”
马超再度醒来,映入眼眶的是丁璇灿烂的笑脸。
丁璇伸出一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笑着道:“孟起,这是第一次了。”
夜照玉狮子被人前来,马超白如玉的脸像是化不开的墨。
许昌城门大开,吕布叫阵请战:“九原吕奉先在此,马儿速来受死!”
马超这辈子都没怕过谁。
亲卫递来银枪,马超瞧着赤兔马上的吕布。
吕布往来驰骋,英武不凡,马蹄荡起层层尘沙。
马超纵马,□□与画戟交接,身下的土地忽然一震,马超与吕布一同陷在深渊中。
吕布拿着戟,做了一个不打的姿势,道:“孟起,降了呗。”
马超冷笑,夜照玉狮子腾空而起,从深渊中跳出来,马蹄刚刚踏在土地上,土地又是一软,马超再度陷入深渊。
一张大网自天而降,将深渊罩得严严实实,吕布在上面挠着头,道:“别费力气了,你没来之前这些坑都挖好了,我要不是记住了这些坑的位置,只怕跟你一样,也掉进去了。”
马超:“……”
丁璇慢悠悠来看热闹,伸出两根手指:“孟起,第二次了。”
几次三番之后,马超冷声出口:“丁怀玉,你敢不敢让你的人与我正面交战?”
丁璇看了看他,静默片刻,道:“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孟起,你可以毫无顾忌冲阵,过关斩将所向睥睨,肆意屠杀我的士兵,但我,不想与你一样,视人命如草芥。”
“我们两个人能够解决的事情,没必要拉着别人去送死。”
此时微风乍起,丁璇的发随着微风起舞,阳光透过繁茂的枝叶招进来,光线变得斑驳细碎。
马超忽而觉得,眼前这个人,身上有着万丈霞光,一路披荆斩棘,来到他身边,将他身上带有的黑暗,照得无处遁形。
马超想起那年的他抱着母亲的头颅大哭不已,声嘶力竭地质问着父亲:“你们之间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单独解决?为什么一定要扯上我娘?我娘做错了什么?”
父亲蹲下来,抚着他的发,哑声道:“超儿,这是乱世,没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有生而为人便是原罪。你娘最大的错,便是生在乱世,又嫁给了我。”
“乱世什么时候会结束?”
“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会更久。”
那年小小的他在母亲的坟前发誓:“娘,我一定会终结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再也不会让你这种无辜的女子,死在战乱之中。”
马超闭了闭眼,耳畔是丁璇极轻极轻的声音:“孟起,这个乱世,太久太久了。”
三月的桃花已过,只剩下枝繁叶茂在努力生长,马超睁开眼,看着丁璇,半晌后,他道:“我在西凉等你。”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消魂,酒筵歌席,莫辞频,不如怜取,眼前人。
……
多年后,四夷宾服,海晏河清,少年的天子泰山封禅,英武的将军,儒雅的文臣,云层中的第一缕霞光落下,转眼之间又过了多少个春秋。
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霍小玉————————
霍小玉
三月暖阳,桃花铺满地。
霍小玉踏在桃花地上,流仙裙被桃花染成浅浅的红。
院内的李益还似旧时温润儒雅的模样,霍小玉却有些认不清他了。
她记忆里的李益,是不大穿这些绫罗绸缎的,他喜欢一身青衫,临江而立。
月色在江河而洗,涟长也缱绻。
她自知出身娼家,不可能嫁给李益,便对李益道:“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
之后李益另娶高门,她削发为尼,两不相干。
李益说好,在她院子里,他们同吃同住,犹如夫妻。
她倾家荡产,只求八年相守。
可李益回报她的,是一走杳无音信,是苦求无门,李益不愿相见。
如今,李益终于来了,是被人押着来的。
霍小玉凄然一笑,用尽所有力气,将手里的锦帕狠狠掷在李益脸上,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
“李君李君,今当永诀!”
“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第60章 番外…诸葛亮
光和七年,外戚专政,宦官弄权,九州万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黄巾之乱。
奴仆门紧紧关住大门,又在门栓后面堆了很多重物,唯恐黄巾贼破门而入。
这一年,诸葛亮三岁,母亲死在黄巾贼的手中。
诸葛亮伏在母亲的尸体上大哭出声,泪水涟涟问父亲:“他们之前不是贫苦的百姓吗?”
同为百姓,又何苦为难百姓?
为什么不抽刀砍向腐败的政府和官员?
父亲抚摸着他的发,长叹一声,道:“弱小的人一旦拿起了武器,便会挥刀砍向比他更弱小的人,这些黄巾贼,便是如此。”
诸葛亮不懂,也不想懂,他想让母亲活着,陪着他一起活着。
书上说世界很大,他的母亲尚不曾到处赏玩过,一场□□,便结束了花期正盛的生命。
黄巾贼声势浩大,响应之人更是不计其数,一时之间,九州沦陷。
汉灵帝虽然并不是一个英明之主,但当黄巾贼威胁到大汉统治时,他还是颁布了一些政治措施。
郡县官员受汉灵帝圣旨,纷纷招募乡勇,讨伐剿灭黄巾贼。
黄巾贼虽然人多势众,但多为乌合之众,又无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很快被当地的乡勇所剿灭。
世间似乎又恢复了太平,紧闭着的大门终于被打开,诸葛亮跟着奴仆一块出来,眼睛哭得通红,抬头看着久违的蓝天。
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街道上的血迹还没有被清理干净,到处都是浓郁刺鼻的血腥味。
衣着光鲜乡勇们聚在一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衣着破败的百姓手忙脚乱地打扫着战后的痕迹。
偶尔动作慢一点,便是换来乡勇的长鞭:“快点,老子没时间跟你们在这耗。这边的黄巾贼打完了,老子还要去北边。”
周围的乡勇奉承着,好似那人是救世的大英雄一般。
那群人吃完了饭,饭菜钱都不曾给,长刀一挎,便趾高气扬地走了。
等他们走远了,周围的百姓们才敢抬起头低声说话:“什么乡勇,跟黄巾贼也没什么区别了,都是一群土匪。”
“唉,都是现在的朝廷不作为,只能用土匪打土匪。”
“走了这一波,还有下一波,这样的日子,什么是个头啊?”
诸葛亮站在街道上,周围人凄苦的声音争先恐后闯进他的耳朵,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自己的不易。
奴仆见诸葛亮静立在路口不走不说话,唤了一声,伸出了手,道:“公子,咱们该回去了。”
诸葛亮回神,慢慢握着奴仆伸出来的手。
他曾寄予希望的乡勇,与黄巾贼没什么两样,不过是手里拿了刀,便挥向比他弱小的人。
赶走了黄巾贼的乡勇尚且如此,那么,谁才是能拯救乱世的人?
是大汉的官兵吗?
他在书里读过,卫青霍去病何等英武,横扫漠北,驱除匈奴,将汉家旌旗高高立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上。
可卫青霍去病都是几百年前的人了,现在还有能拯救汉室江山的人吗?
诸葛亮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今的汉室天下,外戚专政,宦官弄权,天子忙于享乐或者朝堂内斗,根本抽不出多余的时间来好好治理天下,约束乡勇。
当然,也没有多余的银钱去约束。
国库空虚,朝廷连银钱都发不出来了,这些乡勇,都是各个州郡自己出钱招募的,良莠不齐,素质低下,与黄巾贼没什么两样,都是搜刮百姓的土匪。
一路上看着战后的满目疮痍,诸葛亮抿着唇不说话。
日后他长大成人,必要做一个匡扶天下之人,让幼儿不再失去母亲,百姓再不受战乱流离之苦。
诸葛亮九岁那年,父亲去世了。
其实他一直都明白,父亲为母亲的死耿耿于怀,他经常看到父亲手握着母亲最爱的白玉簪子,一看便是一天。
或许死,对于父亲来讲,是一种解脱。
父亲下葬的时候,诸葛亮身披孝衣,漆黑的眼睛看着墓碑,眼底却落不下来泪。
生于乱世,众生皆苦。
他的父亲,他们的一家,不过是芸芸众生的其中之一罢了。
这个世道,这个乱世,每日都在上演生离死别,一日又一日,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一般。
诸葛亮迫切地希望自己快点长大,长大了,平乱世,抚万民,治太平。
时间总是在最不经意地时候溜走,又在最想成长的时候走得缓慢无比。
这一年,董卓入京。
这一年董卓毒杀少弟与太后。
这一年,诸侯们尽起兵,浩浩荡荡奔赴洛阳为汉帝报仇。
这一年董卓挟天子迁都长安,这一年董卓被义子吕布所杀,这一年董卓旧部杀向长安替董卓报仇,这一年汉献帝仓皇出逃长安,这一年曹孟德迎汉献帝入许昌,这一年,诸葛亮十六岁了。
群雄并起,逐鹿天下,却无一人值得他去辅佐。
诸葛亮于山间弹琴,《梁父吟》他唱了一遍又一遍。
他在等,那人不需要有经天纬地之才,那人也不需要用兵如神,那人甚至不需要有多么强大的军队和繁盛的城池,那人只要爱民如子心怀天下,便值得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可惜,直到现在,他都没有等到那个人。
童子采买东西后还家,一遍煮茶一边与诸葛亮说起最近刚发生的事情。
童子道:“先生,世人都道,女子要相夫教子,纵然夫君荒唐好色,也要委屈求全,可是近日却出了一个刚烈的女子。”
诸葛亮抚着琴,合着田园清风一笑,道:“又听说书人讲故事了?”
他这个童子,年龄小,爱看一些山野杂文,每次出去采买东西,必要在集市上听上一段说书人的故事。
童子放下了水壶,抬起头,小脸鼓鼓的,辩解道:“才不是。”
“这人是有名有姓的,叫……”
话到嘴边,童子又忘记了那人的名字,手指按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哎呀,我忘了,不过她夫君的名字我倒是记得,就是先生提过的曹孟德。”
“曹孟德?”诸葛亮抚琴的动作不曾停,袅袅熏香慢慢升起,恍若置身仙境,道:“那女子可是姓丁?”
曹孟德的发妻是表妹丁氏,年龄小,脾气暴,曹孟德又是一个爱沾花惹草的性格,俩人吵吵闹闹,倒不是什么稀奇事。
童子连连点头,道:“对对,就是姓丁。”
“先生知道她?”
童子一蹦一跳来到诸葛亮身边,好奇道:“我就知道,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连这些事情也知晓。”
“先生,你给我讲讲丁氏呗,我今天回的早,没听旁人说完便回家了。”
诸葛亮停下了抚琴的动作,望了望天。
为将者,不通天文,不知奇门,不晓阴阳,不看阵图,不明兵势,庸才也。
作为一个想要扭转乾坤的人,看星象是诸葛亮每日睡觉前的必修课。
前几日天象大异,火凤突然出现,汉室江山气数已尽,天命在曹魏不可违。
但曹魏如今的领导人,不是宅心仁厚的曹昂,是有过屠城事迹的曹操。
单这一点,他便永远不可能去辅佐曹操。
说来奇怪,曹魏之前虽有紫气相罩,但那紫气极弱,紫微星更是若隐若现让人瞧不清楚,同样有紫气相罩的,还有江东孙家和汉室刘家。
乱世初现,三分天下格局却早已注定,任谁都都改变不了分毫。
尽管他知晓这个道理,但却没有放弃辅佐汉室。
身为大汉子民,当为自己的国家奋斗到底,至死方休。
更何况,大道五十,天衍四九,谁又能说,他不是遁去的其中之一呢?
然而在十天前,星象大乱,一颗明星挤入曹魏阵营,汉室孙吴紫气不见,曹魏之间的紫微星越发灿烂。
他掐指一算,异动出在曹操的原配,丁氏丁怀玉身上。
她的存在,让原本应该死在此次宛城之战的曹昂变成了紫微星,让三分天下的格局变成曹魏独大。
一个能改变历史进程,逆天改命的人,无论她做出什么事,诸葛亮都不觉得意外。
诸葛亮理了理衣袖,站了起来,一手背在身后,对童子道:“近日有我不想见到的人造访,你与我收拾行李,我去山间小住几日。”
童子睁大了眼睛:“又去山上?”
诸葛亮略微颔首。
他知道丁璇,丁璇也能知道他,宛城离他住的地方极近,不出三日,丁璇必然拜访。
他不想见丁璇,更不想去帮一个肆意屠杀百姓的人争夺天下,避上几日,是最好的办法。
诸葛亮上了山。
早起之时,云雾尽堆山间,金乌自东方升起,万丈霞光从云层中一点一点晕染开来,将周围染成火红一片。
山间的清风拂面,树枝上的鸟儿欢快地唱着歌,诸葛亮在树下抚琴,只觉人生畅意莫过于此。
若非天下大乱,他更想留在这山间。
这样悠闲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几日,该来的人还是找了上来。
那日金乌隐在云层,鸟儿躲进树枝,女子人未到,声音先到,是爽朗的清越,像是溪水拍打着玉石。
女子道:“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小女子有一字,不知先生能解否?”
丁璇比他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也漂亮许多,明明是偏冷的长相,气质却是明艳照人的,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像是在打探着好玩的事务一般。
世人言,一见不钟情的脸,再见也不会钟情。
多年以后,诸葛亮仍记得他们初见时的情景。
金乌出省,霞光慢慢浸染在丁璇身上,她眉梢轻挑,眼波流转,聚尽了天下的江河星光。
后来丁璇问他,为何第一次见面便把她赶了出去,他只是轻笑不语。
太容易得到的,便不会珍惜,求之不得的,反而会彻夜难寐。
如果不是丁璇,他宁死也不会辅佐有屠城前科的曹操。
为了请他出山,丁璇在山上待了三个月。
最后丁璇实在没了耐心,星河灿烂,夜风拂面,丁璇目光盈盈,声音微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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