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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法不徇情-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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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知道吧?子青拣衫的时候一直都‘芳姨、芳姨’地这么叫我,让我帮她看一下衫怎么样,当时店员就在旁边,肯定听得到嘛。再有她试衫的时候把手袋递给我,店员也看得到的嘛。”
“我知道了。”周亦霏道,“师兄,回头请你到交通署查一下那间店外面有没有监控。如果没有的话,就把那间店所在街道十字路口的监控调出来查一下有没有一个卖叮叮糖的人出现过。”
“没问题,还有其他要求吗?”
周亦霏想了想:“如果要子瑶也出庭,她的情况你们觉得怎么样?”
“阿君说,子瑶现在的情绪已经稳定了很多,”芳姨开了口,“唉,子瑶也都是可怜,没有养在亲人身边,被她养母冷淡着长大,嫁了人又挨打,好不容易离了婚,再交的男朋友却又是个拉皮条的……都怪我当初看阿婷可怜把她带回家……”
“芳姨,你莫再这么自责了。子瑶姐现在不是已经好好地回来了吗?她杀死曹占那件案子上头也不再追究了,又有家姐照顾她,她以后会慢慢变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小感冒,今天只有这一章了。
☆、235
明明是双胞胎姐姐; 江子山一个称呼家姐,一个称呼子瑶姐。
周亦霏从江子山对两人的称呼中分辨出来,他对没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江子瑶的感情比一起长大的江子青差很多。她不禁暗中叹了口气; 上一辈子的纠葛延祸下一代。
芳姨被江子山劝住不再感叹; 起身去敲房门叫江子青出来继续跟周亦霏谈这件案子。
江子瑶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她乖巧地在姐姐身边坐下; 安静地听几人说话。
周亦霏说了自己的辩护思路:“子青姐,上了法庭之后你照实把事情讲一遍,要说清楚你是听到了叫卖叮叮糖的声音才会出门的……”
“叮叮糖!姐姐,叮叮糖!”江子瑶听得“叮叮糖”三个字,立刻抓着江子青的胳膊摇起来,“姐姐; 叮叮糖!”
江子青忙搂住妹妹:“一会儿姐姐就去买叮叮糖给你吃; 好不好?”
“好!”江子瑶开心地倒在姐姐的怀里。
周亦霏看着两姐妹的举动; 心里又产生了一个想法:“师兄,如果可以的话; 找一个卖叮叮糖的人出来; 上庭用得着。”
江子山点点头:“可以。”
转眼到了5号。
大律师工会那边果然没有为难周亦霏,只告诫她以后打官司用得到的证人最好全部上庭作证; 这件举报就算结束了。举报人张律师出了大律师公会的门之后叫住了周亦霏:“周律师,希望你能吸取教训。”
周亦霏笑着道:“多谢张律师提点。”早吃亏比晚吃亏好; 而且自己当真能吸取到教训,以后打官司会绝对的全力以赴。
两人算是和平地告了辞,周亦霏立刻赶往最高法庭; 江永建那件案子今天第二次庭审,她要赶去听审。可惜的是路上遇到了堵车,等赶到法庭的时候,法官正好宣布休庭到下午一点再开庭。
周亦霏只得在餐厅里向师父询问上午庭审的情况。
“刘律师请了一位心理专家来作证,证明江永建之所以侵犯多名女仔是出于‘爱’。江永建娶的老婆跟自己的面部骨骼比例一致,后来侵犯的多名女仔也是按照面部骨骼比例跟自己一致这一原则选择的。说明他是一个极度自恋的人,这种自恋达到了心理疾病的程度,所以在见到上述的受害者时控制不住自己。”
“自恋?”周亦霏摇摇头,“真自恋的话不是更应该保护自己以及跟自己相似的人吗?”
陈锦蓉笑了笑:“所以我就质疑了这个心理专家的所谓结论喽。”
“师父一定把这个心理专家驳得哑口无言吧?”
“话也不能这么讲,不过这个心理专家的确只见了江永建一次,所以他得出的结论不一定是真实的,法官裁定他的证词无效了。”
“对了师父,下午我有一单小case要打,不能去看你打官司了。”周亦霏道。
“要尽力。”陈锦蓉简单地叮嘱道。
“我知道了师父。”
很快到了一点钟,师徒两人分别进了不同的法庭。
江子青是被告,案子先由原告方的店员May出庭作证。
“10月1号下午三点钟左右,我在店里看店。因为十一是国庆,内地有很多人来游玩购物,当时店里的人很多,所以我们店员有点忙不过来,每个人要招呼两三个客人。被告从货架上拿了一件外衫到试衣间里换上出来在试衣镜前面照,我当时在帮另一个有点挑三拣四的客人选衣服,等我忙完那个客人之后再转头找被告时,发现她正穿着我们店里的衣服往外走。”
“我即刻过去抓住她,她还想甩开我出门,我大声叫同事帮手才拦住了她。谁知她倒打一耙,说我们阻住她买叮叮糖。后来有一位跟被告一起的阿婶向我们求情,说被告不是故意地。我叫被告买下那件衫,我们店就不再追究。但是被告说,那件衫她不中意,不肯买。最后我叫了店长,店长就报了警。”
原告律师又问了几个诸如“被告临出门前有没有向其它店员打招呼”的问题便结束了询问。
轮到周亦霏盘问证人:“May,请问案发当天你们店里一共接待了多少位客人?”
“我记不清了,反正就记得一直在忙。”
“当天有几个店员为客人服务?”
“十个导购,一个收银。”
“请问你们店里有几个试衣间?”
“4个。”
“客人去试衣间换衣服的时候需不需要店员进去帮忙?”
“不需要。”
“也就是说,案发时候你们的十个店员,全部都在店面帮客人挑选服装?”
“是。”
“May,你刚才说,你们每个店员都要服务两三个客人是不是?”
“是。”
“请问同时服务两三个客人你的时间会怎么分配?”
“是这样的,我先帮第一个客人选好衣服,让她去试衣间换衫,这个时间我帮第二个客人选衣服;等第二个客人选好衣服去试衣间,第一个客人已经换好衣服出来,我再继续为第一个客人服务。等第二个客人换好衣服从试衣间出来,第一个客人正好买单。”
“买单是客人亲自到收银台买,还是你们店员拿他们的卡去代刷?”
“客人自己去收银台买单。”
周亦霏笑了:“May,你刚刚讲得同时服务两个客人的情况,在案发当天恐怕不能做到吧?”
她不等May反驳就算了一笔账:“人人都知道换衣服需要花费一点时间,尤其是女人换衣服。按照你刚才的说法,案发当天你们店的十名店员每个人要服务两三个客人,也就是同时为二十到三十名客人服务。你们店有四个试衣间,只能同时容纳四个人换衣服,也就是说起码有六名客人需要在试衣间前排队等候,是不是?”
May点了点头:“是。”
“你们店收银的只有一个人,所以收银台那边一样要排队,是不是?”
“是。”
“你说每个人都要同时服务两三个客人的时候,有没有把在试衣间跟收银台排队的客人计算进去?”
“……有。”May低下了头。
“所以你们的十名店员每个人真正面对的客人只有一位,是不是?”
May没有回答,周亦霏却笑着继续追问:“你说每个人都要同时服务两三个客人只是为了表示店里太忙碌、所以我的当事人接受的不是专人服务,是不是?”
“……是。”
周亦霏转了话题:“被告到你们店的时候是不是孤身一人?”
“不是,她跟一个阿婶一起来的。”
“你怎么知道跟被告一起进店的阿婶不是凑巧跟她同路?”
“……因为,我有听到被告叫那位阿婶‘芳姨’。”
“被告选好衣服去试衣间换的时候,那位芳姨在哪里?”
“就在被告拿走衣服的货架旁边站着等。”
“被告穿着你们店里的衣服向外走的时候,那位芳姨在哪里?”
“她在穿衣镜旁边喊‘子青,你干什么?’。”
“也就是说,她仍然在店里是不是?”
“是……。”May低下了头。
“被告跟芳姨进店的时候,手里有没有拿手袋?”
“应该有吧,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被告准备离开店铺的时候呢?”
“哦,那时候她没有拿手袋。”
“法官大人,我没有其它问题了。”周亦霏忽然停止了询问。
原告方又请了第二位证人,是那家店的店长Jessica。
“Jessica,你们的店员May抓到被告穿着没有付钱的衣服外出,请问你当时在不在场?”
“May拦住人的时候我在店铺后面的休息室,后来才被叫过去处理这件事的。”
“请问你是怎么处理的?”
“我直接报警。”
“请问你为什么选择报警?”
“店员叫我过去处理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把整件事讲给我听了,被告穿着属于我们店的衣服,没有买单就外出,事后我的店员叫她买下那件衣服就既往不咎她又拒绝了,那就是盗窃。所以我选择报警。”
原告律师满意地坐下了。
周亦霏站起身来:“Jessica,你们招收店员有没有入职培训?”
“有。”
“培训的内容都有哪方面的?”
“嗯,主要是培训店员怎么样更好地为顾客服务。”
“你们店店员的薪金由基本工资跟提成组成,是不是?”
“是。”
“所以每一个店员都极力向客人推销衣服,因为每卖出去一件衣服她们都可以得到提成,是不是?”
“是。”
“你这个店长的薪金是由基本工资跟所有店员的交易额提成组成的,是不是?”
“是。”
“每一单交易对你来说都意味着有提成,是不是?”
“可以这么说。”
“如果客人试过衣服以后觉得不满意不肯购买呢?”
“这个纯粹是客人自己的意愿,我们尊重客人意见,不会强迫客人购买的。”Jessica笑道。
“法官大人,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236
接下来就是被告方的证人了。首先出庭作证的就是芳姨。周亦霏把在江家问的问题又重新问了一遍; 把江子青跟芳姨一起进店、后来江子青虽然自己穿着店里的衣服要出门却把拿着钱的芳姨留在店里的事说清楚了。
之后她又请上了其他品牌服装店的一名店员:“Amanda,请问你做服装导购多久了?”
“到下个月就满三年了。”
“请问你入职前有没有参加过培训?”
“有。”
“请你简单介绍一下培训的内容。”
“主要的就是怎么样为顾客提供更好地服务,要点在察言观色上。培训的时候有教过我们认识各种奢侈品; 要求我们做到对每一个进店的顾客都能从她的穿着打扮上看出她能够消费的层次是多少; 之后把顾客领到相应价格的货架上选货物。”
“请你看一下被告; 由她的衣着打扮判断一下她的消费层次。”
证人看了看江子青; 见她坐在被告栏里只露出了上半身,便道:“她有没有带手袋?”
江子青听到证人的话后便在被告栏里举起了自己的手袋。
因为距离不近,证人打量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被告应该消费几千元到一万元的普通衣服,大衣之类的不在此列。”
“请问你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被告的手袋,是价值几万元的名牌货,却用到边角有点磨损了。一个女人会把一只大牌手袋用到磨损; 要么是她有钱到不在意手袋用得不经心; 要么是她攒了很久的钱买了这么一只充门面的手袋要经常拿出来用。而被告刚刚举起手袋的时候我见到她的大衣、毛衣都是大牌货; 还有她手上的戒指钻石很大很闪,所以她应该是第一种人。”
“你认为被告会不会选择吊牌价9999元的普通上衣?”
“款式好的话应该会选的吧。”
“多谢。”周亦霏道; “法官大人; 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跟着就轮到江子青上庭了,被告是天然的辩方证人; 由周亦霏先行盘问。
“江小姐,请你将案发当日的事讲一遍。”
江子青便把自己试穿衣服照镜子时听到外面有叫卖叮叮糖的声音; 她立刻想起妹妹喜欢吃叮叮糖,所以就走出去买的事说了一遍。
“请问你为什么不换上自己的衣服之后再出门?”
“我着急买糖嘛,换完衣服卖叮叮糖的人就走远了。”
“你着急出门的时候; 知不知道自己身上穿的是店家的衣服?”
“知道,但是芳姨还在店里,我只是出去买个糖,回来还要试其他衣服的嘛。”
“为什么芳姨在店里你认为自己就可以把店家的衣服穿出门?”
“芳姨拿着钱的嘛。”
“法官大人,店长报警之后,警方前来调查的事后,曾经对我的当事人还有芳姨两个人手袋里的东西做了记录,物品清单在这里。”周亦霏把一份清单交给工作人员转给法官。
“这份清单上很清楚地写着,我当事人的手袋里面有装有她身份证的钱包,钱包里面有几张大额购物卡,其中一张购物卡正是涉案这家商店所在的购物广场的,并且涉案店家也在购物卡可使用的店家行列之内。另外,我当事人的钱包里面还有现金五万三千一百六十六港币,其中面额一万元的港币五张,面额一千元的港币三张,零钱一百六十六元。”
“跟被告一起到店家消费的芳姨手袋里面有现金八百七十九元,全部都是小额。另外还有一张可以透支十万元的附属卡,根据银行能够方面提供的资料,这张附属卡的主卡里面尚有存款三十五万。还有,根据警方在现场的记录,我当事人穿着要出门的那件衫的吊牌价是9999元。”
“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和芳姨当时身上带着的购物卡、现金、银行卡任何一种都足以支付我当事人穿着出门的那件衣服,不存在我当事人出不起钱逃跑的可能性。另外,刚刚店员也承认,我当事人要外出的时候,跟她一起进店的芳姨留在店里没有出去,而两个人的钱财全部都在芳姨身上。”
见法官点头,周亦霏又继续询问了:“江小姐,请问你在店里试衣服照镜子的时候,店里有多少人?”
“有差不多二三十人吧。”江子青回忆了一下,“我记得顾客比穿着制服的店员号多一点。”
“法官大人,刚刚店员已经说过,案发当天她们一共有十名导购跟一名收银在店里为客人服务,顾客比穿制服的店员多一点的话,应该有十几个人,加起来正好是在二三十人之内。”周亦霏环视了一下法庭,“正好跟现在法庭里的人员数目差不多。”
法官、工作人员以及原告律师都下意识地数了一下法庭里的人数,一共是二十八个人。
“法官大人,为了尽量还原案发当时的情形,我想请法官大人批准法庭中这二十八个人随意讲话一分钟。”
法官皱起了眉头:“辩方律师,你想做什么?”
“法官大人,案发当时店里有二十多个人,大部分都在选购衣物,讲话声无法避免;而且案发服装店临街,街上还有汽车通过,环境相当嘈杂。我想向法庭证明,即使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下,我的当事人也的确有听到店外叫卖声的可能。”
法官沉思了一会儿就点了点头:“本席现在宣布,法庭中的人可以就这个案子展开一分钟的讨论。”
法庭里也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周亦霏带头跟助理说了话,其他人这才放开胆量开口。这一开口,法庭里瞬间变成了菜市场。
坐在证人席上的江子青周围没有其他人,只好呆呆地坐着。忽然,她从这吵闹声中听到了子瑶叫姐姐的声音,便霍地站起身来向法庭门口走去。
法官没有开口拦人的情况下,庭警也没有阻止江子青的动作,庭上人的议论声便更大了些。
法庭的门被打开了,门口果真站着江子瑶,她笑着抱住江子青的胳膊:“姐姐!”庭警关上了门。
江子青带着子瑶进了法庭,把她安置在旁听席上。
这时庭里中人说话的声音更大了些,只因刚才说话带有表演的性质现在却是实打实的在议论了。
江子青正准备回到证人席上,又听到法庭外面传来叫卖叮叮糖的声音,她疑惑地走过去再次打开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挑着担子走进法庭,后面跟着江子山。
江子瑶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指着老人喊道:“姐姐,叮叮糖!我要吃叮叮糖!”
江子青顾不得这是法庭了,要求老人敲一块糖下来自己要买。
卖糖老人打开担子一头的筐盖,拿出一把刀叮叮地敲起糖来,江子瑶高兴地直拍手。
江子青快步回到证人席上拿起自己的手袋从里面拿出钱来给了老人,又把包好的糖交给妹妹。江子山看了周亦霏一眼,向她点点头,护着老人也坐到了一边的旁听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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