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名震江湖-第7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这个世界,大商人做生意做得再大,被皇上下诏请入宫的情况几乎不存在。
  王怜花眨了眨眼睛,他会说是半夜睡不着随便溜达逛了一圈皇宫吗?也就是做好心理准备楼京墨此身的身份有坑,这会也确实证明了有一个大坑存在。
  对此,他才要亲自下厨招待叶孤城,“墨墨,我们明天做全蟹宴怎么样?叶城主应该喜欢吃螃蟹,这也算是投其所好了。”
  这真的是投其所好,不是以儆效尤?


第101章 意不意外
  日暮四合。
  客栈小院飘散着让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叶孤城并未承诺一定会来吃饭,但还是踩着晚饭点来了。
  不过,他看到一桌或清蒸或爆炒的螃蟹,在其诱人香味在鼻尖萦绕不散之际,那种莫名的别扭感也在心间挥之不去,似乎被端上桌的不只是螃蟹也能是他本人。
  “先净手开饭吧。”楼京墨保证她这句话绝没有等养肥了宰的意思,仅仅要问要说的事有些多,也就不急于一顿饭的功夫。
  王怜花笑着没多话,似是准备做安安静静的美男子,更换了一身不太穿的白色衣物。举手投足间,像在迎合叶孤城喜洁的偏好,又像是表达了两白相遇谁美谁知道。
  “多谢。”叶孤城看也没多看一眼王怜花,只对楼京墨说了这两个字,谢的是费心准备了一桌菜,他就着水漏简单洗手净面而入座。
  由于以螃蟹为主打菜,食用起来相对繁琐,这一顿饭吃得有些久。
  久到叶孤城快要忘了他来前的坚定想法,而勾起了封存近二十年的回忆。
  七八岁的时候,他还是叶秩,还没有穿白衣的习惯,一家四口吃饭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
  父亲会教他如何更好地开螃蟹,母亲会给他夹菜说那些吃了长个子。他会给妹妹剥去虾壳,也信了与妹妹勾勾小指的承诺,等来长大了做他最喜欢的全蟹宴。
  后来,一切美满就似浮云散去。不是因为国仇家恨,不是因为理想抱负,只是因为父亲移情别恋而已。
  母亲对父亲说,君既无心她便休。如果不是妹妹太小,不放心其留在白云城,那么母亲只会独自离去而再也不会回来。
  临行前,母亲告诉他这世上人的感情很难坚固如初,而只有武功与自己所握有的一切才是真实的,所以让他学会独自一个人坚强。
  叶孤城品着嘴中蟹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勾勾小指的承诺并没有成为谎言,只是与他年少无知时的幻想相差太远。
  后来,父亲是后悔了,后悔到衣带渐宽,后悔到撒手人寰,但早就没有可能破镜重圆。
  “早几年,我曾试着去找你们。母亲曾经提过,她从小在蜀中长大,也说过偏爱边塞风光。可惜,我走过不少地方未曾听闻零星的消息。”
  饭后,叶孤城三言两语说起往事,而看着楼京墨的脸色,他就明白了母亲离开白云城之后再也不提过往。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只要换了生活环境,不再说从前,那么她终究会开始全新的生活。
  楼京墨也是弄明白了前因,晏云本名云晏,云晏嫁入白云城时云家就没旁人了。
  云晏自称是出海避难,谈起家族只道因江湖争斗招致灭门之灾,而她也没打算报仇,只要能安顺渡过余生后继有人就好。
  叶孤城随母习武,他没有想到母亲竟是在十几年前就过世了,在他记忆里母亲的武功很高,完全不似会因为一场风寒而去。
  对此,楼京墨并不认可武功高就能幸免于难,她接手的第一位高手病人林朝英是脾肝俱损,那不是被人攻击受伤而全因自己熬出来的。
  多年前,她将云晏重新封棺入葬时对尸体过一番检查,确定云晏没有中毒症状,准确地说云晏是肺非常不好。
  人易自伤。喜易伤心,怒易伤肝,思易伤脾,忧易伤肺,恐易伤肾。想得开三个字当真不容易,林朝英没轻易做到,云晏也没做到。
  如今回想,云晏十有八九是前朝皇室遗孤,国破家亡而带着白云会的秘密远逃海外。她本来以为后半生能平静安乐地度过,却在儿女双全时遭遇了丈夫出轨,即便当断则断地离开,但人走了心没有一同决然离开。
  “逝者已矣。”楼京墨只能以此四字安慰叶孤城,“比起缅怀旧日时光,我想城主或该多想一想未来。在你做出选择前,我可以先以示诚意,倘若选择留下一起打开机关盘,则有七成可能使你在剑道一途上走得更远。”
  叶孤城听得城主的这一称呼,似是迎面遇上一阵冷风,将他从回忆里又带回了现实,这是打算把想了一天一夜的决定告之楼京墨。
  既然兄妹两人多年不见,那么就让陌生继续陌生下去,此后是踏上阳关道与独木桥各走各的路。
  不过,剑道两个字让叶孤城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七成可能,能够去追寻更高的剑道。
  这话从绝大多数的江湖人口中说出,叶孤城是连眼都不会眨一眨,能与他谈论剑道的人世间寥寥无几。他此生所执,说穿了就问剑而已,敢于挑战皇权之威是问剑,而希望能与此同时和西门吹雪一战也是问剑。
  赢或输,只有试过才知道。
  生或死,却是没有那么重要。
  叶孤城不会因为多年不见的亲人就改变计划,但如果为了剑道却又另当别论。当下,他信了楼京墨说的七成可能,不是因为生疏的兄妹感情,而是因为之前的一场交战,高手是以实力说话的。
  七成的可能确实不低,但叶孤城也记得清楚,自从他无所事事夜探皇宫,发现了皇上与南王世子长得一模一样,此事已经过去了七年。
  七年里,他与平南王相识而谋事。如今眼看万事俱备,一场大戏就要开幕,临登台却说改变去其他地方,多少总有些说不过去。
  “你来得太不是时候了。”叶孤城说了这一句倏然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客栈外,留下一地清冷的月色。
  王怜花随手取过空杯满上一杯酒,则将这一杯酒缓缓到在了地上。“但愿平南王一路走好。”
  “你还漏了两个人。”楼京墨取过两只酒杯,“这一杯是恭祝金九龄成为替罪羔羊,这一杯是祝南王世子不必成为孤家寡人。”
  不错,两人目送着叶孤城不加解释的离开,知道他绝非一言不合拂袖而去,而是要速战速决解决了平南王府之事。
  距离金九龄夜袭平南王府才刚刚过去两天,而平南王确定了楼京墨人在福州城,如果她继续留在此地,被找麻烦是早晚的事情。
  叶孤城原本只想提出此事他来办,而告诉平南王不要节外生枝,但那都基于两者依旧是合作关系。
  今夜,既然他信了七成的可能追寻剑道的更高境界,那么做出选择就该当断则断终止合作。
  “你!”平南王如有见鬼一般低头愣愣,看向心口插着的一把匕首。匕首是金九龄身上搜出的兵器,而眼前人身着污秽血衣而蓬头垢面,恰似暗牢中金九龄的惨样,只是那张脸却分明是出入王府多年的叶孤城。
  平南王后知后觉到扎心的痛,却完全没了质问的力气,捂住流血心口处倒在了地上。
  叶孤城神色寡淡地看着平南王倒在血泊中,有的事情就是要下手快,不然被追杀的就会是楼京墨了。
  “你很意外?我只是来终止合作,像是我们这种合作,没有可能和平分开的,而只有先下手为强。南王爷大可不必一脸狰狞。好似我怎么胆大到背叛了你。
  南王爷,我不是你的手下,我们的关系仅仅相互利用而已。你可能忘了酒后之言,但我记得非常清楚。你说过福州城的位置很好,恰能把控进出白云城物资多寡。只此一句,你我永远不可能是朋友。”
  平南王怎么也想不起他是否说过这句话,那是明晃晃以白云城威胁叶孤城。即便是有过酒后失言,但叶孤城为何此时反水?
  难道是因为万事俱备了,叶孤城想借着与世子师徒关系,而先除了他这个碍事的,而直接操控他的傻儿子?
  “金九龄发现平南王府有巨宝,心有贪念入府盗窃被擒。两日后,金九龄夜深越狱偶然发现平南王有不臣之心,先下手为强杀之。世子为父报仇带侍卫追杀金九龄,两相缠斗间,世子不幸坠马痴傻,金九龄死在乱箭射杀之中。”
  叶孤城难得多费口舌,给了垂死的平南王一颗定心丸。“看,我把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你安心去吧。”
  此时,窗外已经传来了侍卫们的叫喊声,“快,金九龄逃狱了!”“快,禀告王爷与世子。”
  平南王听了瞪大一双眼睛,最后一口气没提上来就死了。至死也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叶孤城怎么会忽然反手一刀完全换了想法。
  “愚不可及。”叶孤城只最后送了平南王这四个字,想来南王世子的剑术上七年如一日毫无精进,正是子肖其父的最好写照。
  幸好。
  叶孤城翻窗而出时,脑中忽而冒出一种庆幸。他的妹妹一点都不蠢,只是找了一朵黑心白莲花。妹妹在喜好上有些口味特别,作为哥哥应该包容理解吧?


第102章 将至
  福州城,一夜死了平南王,傻了南王世子,凶手金九龄被乱箭射死。接二连三的变故让城中百姓听了都有些应不暇接。
  更加猝不及防的是楼京墨,后半夜她从安睡中忽而睁眼,只因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魂不附体感。
  那并未带来丝毫的不适。恰恰相反,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包裹住神魂,蕴养并将神魂更进一步地凝实。
  残破的小鼎也被其触动,向楼京墨传达了一个信号。简而言之,一笔大功德已经到账,必是她做了利国利民的好事,现在距离拥有重塑肉身就差一口气了。
  可能她下一刻的武道感悟就一切推向水到渠成,辗转三世,她终于可以做真正的自己,感不感动?
  当然,小鼎不会提出如此有主观意识的问题,这是楼京墨披上外衣走到窗外夜空时的扪心自问。
  其实,她并不意外这天即将到来,当确定叶孤城沾上了谋逆之事,她就知道把大乱将起灭杀在福州城是她的任务,而做好了了准备会终将功德圆满。
  凉风习习,星光闪烁。
  说来也有些奇怪,如此良辰美景夜,瓜熟蒂落即将到来,楼京墨却没几分激动感概。反倒是内心平静如水,可能是因为这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王怜花习惯性地伸手一捞,发现床上的人居然悄悄在看星星。他就猜到了是大功将要告成,也下了床从背后抱住了楼京墨。
  “我一直好奇一点,小时候我刚学易容术就在想哪吒的故事。哪吒以莲花重塑其身,新生后与过去长的一模一样,但从理论上来说,他该有机会改变相貌外表吧?还是貌由心生实由魂定?”
  楼京墨回头看向王怜花,他这句话的意思不就是在问,塑成肉身时能否照着自己的想法来。“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难道还想定制一个理想的梦中女神?”
  “哪有什么梦中女神,我是那么肤浅看脸的人吗。”
  王怜花抬了抬下巴,示意他本身已是美貌如仙。“如果我要看美人,对着镜子就能一饱眼福了,完全没有必要舍近求远。墨墨,你在这一点上真的不必吃醋,你一定和我一样喜欢它。”
  楼京墨捏了捏王怜花的脸笑了起来,“是。我挺喜欢捏它的感觉,厚脸皮捏起来手感更好。你满意了。”
  两人闹着也就一起蜷在窗边软塌上看星星,直到天光亮起,等来了送早餐的叶孤城。
  第三次见面,三人终于能够一起打开机关铜盘。铜盘不厚,其中只有两张绢布,一张绘有详细的阵法结构图,还有一张记了一段简单说明。
  九十年前,云晔七人前往蜀中沱江中游附近。他们发现有一处动物与植物的生长之势都很极为古怪,具体些说就是动物全都异常凶恶,而植物都带毒液毒气。不过,这种古怪被一条河隔开了,他们亲眼见识到动物渡河后就自爆而亡。
  一行七人之中,鲁班神机门的传人判断此处风水有异,必有本不属于人间的煞气存在。那反而引得七人非常高兴,他们求的就是不在人间。
  七人兴高采烈地找,大概寻觅了三四年之久,终于在诡异深山的云雾尽头找到了通外彼岸的路。
  回首来路,七人才发现整座大山都被弄成了阵法,他们因为身在此山中才会不得其路。这就留下了一张破译地图,避免后人再走弯路。
  路的尽头是一间巨大的岩洞石殿。绢布上的记述由此而玄妙了起来,说那石室似近在眼前,但当一步踏入,总觉得是一步跨出了人界。
  石殿里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都没有,可是七人一交流,他们每个人居然都看到了不同的门出现在石殿了两侧。石门上流动着奇怪的字,有些能认出来是甲骨文,有些则不知是何种书体。
  七人反复商议后做出决定,三人留在石室外山中等待,还有四人进门去闯一闯。然而,留下的三人一出石殿就发现大门紧紧闭合打开不了。门上居然还冒出一行大篆,意思门开过之后要紧闭七年再启动,让门外的人耐心等一等。
  如此一来,门外三人只能枯等七年,更不敢想石室内四人在七年里以何为生。
  七年中云晔有了自己的孩子,再度进入石室前,三人将白云双玉与机关铜盘都分别传了下去。
  ‘众志成城究天人之道。’这九个字是最后的一句留言,也没有再交代任何后续。至于云晔七人的结局如何,恐怕只有去了蜀中才有答案。
  叶孤城仔细地看了两幅图,其中一幅是楼京墨从云晏所留木盒里取出的粗略地图,另一幅是机关铜盘里的详细大山机关阵法。
  “小时候,母亲说过一些蜀中传说,什么吃人的兔子,会吐出黑气雾气的树木,我一直以为那只是故事而已。”
  这世上奇妙难言的事情可不少。楼京墨见多了也就不再觉得奇怪,看着以一座山为机关阵,如此大手笔确实不似凡人所为,让她联想起曾与无花在沙漠里遇到的沙漠神殿。
  石殿内古怪晦涩的文字,会根据人心开启的不同大门,给人以不似在人间的感觉,有没有可能那是另一处神殿。
  “那么城主打算何时动身?”楼京墨在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牵挂,唯有一件未尽之事,想好了要给花满楼治眼睛。
  蜀中秘地神秘难测,说不定她会在那里换了身体,所以在动身前要先去花家堡,顺便给陆小凤找些事情做。海外那座神秘无名岛豢养了一大批杀手,这事情说不定是陆小凤喜欢的麻烦。
  叶孤城却不能一走了之,他身后还有一座白云城,而平南王身死世子又傻了,说不定南边要乱上一段时间。
  既然他还活着,没有孤注一掷地去刺杀皇帝,那么就要为白云城安排好出路,说不定还要与皇上面谈一番,有关白云城日后的发展。
  除此之外,叶孤城还有一个小小的遗憾,他还没见过西门吹雪,一入深山不知何时归。此生如果不能相见,终究是缺少了点什么。
  “一年之后,我们在江南姑苏再见。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先与西门吹雪约战,之后再谈进入蜀中。如果连那一战我都赢不了,那么也就不必再谈以后了。倘若胜的人是西门吹雪,我愿意请他代我去看一看剑道的另一头。”
  楼京墨点了点头,她一点都不在意叶孤城对西门吹雪的在意。
  王怜花也在心里舒了一口气。剑是叶孤城一半的灵魂,所以他的余生该和剑过日子,是不用太过担心他一直在面前晃悠添堵。
  说起来,给花满楼治病的事情准备了很久应该不成问题,而去蜀中秘地多半不会再有什么程咬金出来搅局吧?
  ————
  一年后,蜀中沱江。
  宫九在江底闭气游了七天七夜,终是肚子饿了浮上水面。
  他记得此行的目标——小老头说了,楼砚能治花满楼的眼睛,说不定也能治好他喜欢被鞭打的怪病。
  不过,宫九游上了岸有些茫然地看向四周,发现他又一次成功地迷失了方向。进入蜀中后,自从他不幸与牛肉汤走散,他就一路狂奔在迷路的路上停不下来。
  “木娄石见,你为什么要往山里走啊!这又是什么鬼地方,兔子怎么有一个人那么大。”
  一只巨兔似乎闻到了猎物的味道,这就向宫九冲刺而来,它的一双眼睛确实不似人间的兔子,红得仿佛随时会渗血。
  宫九对着嗜血的兔子露出一个笑容,“长耳朵,你长这得这么肥大,就是专程来给我骑的吧。快,带路,我们去找大夫给你看病病。”


第103章 迷路的最高境界
  天外飞仙,一剑西来。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在金陵城外的比剑已经过去了一年,但是江湖上仍是争议不休着这一场胜负难解的问剑之争。
  一派主张西门吹雪赢了,其显而易见的证据是西门吹雪完好无损地活着回到了万梅山庄,而白云城换了城主再也没人活的叶孤城。
  另一派则主张叶孤城赢了,据说是有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