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心尘之末-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听不见。
“谢谢你!”此刻,我不想用太多的言辞来表达内心的情感,只此三个字,就如同当初她给我的这三个字一样,已经饱含了各种深意。
她先是一愣,然后傻笑着对我说道:“有必要这么认真吗?还跟我道谢,你——应该是想说其它什么吧?”?
“其它什么?你指的是?”我不解地问道。
“难道,你不想知道羽凡刚才都跟我说了些什么?”她突然打开这一尖锐的话题。
我犹豫片刻,对她说道:“我——我才不乐意知道,你们自己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然后我转过身,用被子捂着头,作出准备睡觉的姿势。
我们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这才认真地观看起电视节目。躺在病床上,我仔细地梳理着我们之间的关系,希望能找出一条大家能够达成共识的出路,思来想去却发现,结果只能有两种,一种是我抛开兄弟情谊,冲破所有枷锁,只要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即便是斩断手足情丝也在所不辞;另一种则是违背自己的内心,将那份爱永远深埋起来,不再让它继续滋生蔓延,方能让兄弟之情免遭破灭。可无论哪种结果,都会不同程度地伤害着某个人,我不能说自己有多高尚,但也不会轻易拱手相让,我的爱注定要在夹缝中成长,面对各方压力,抑或会被挤压而亡,抑或会破岩而出。可如今,我却只能选择逃避,对那份若隐若现的爱视而不见。
第三十章 七月二十一日
想着想着,不禁慢慢睡着了,睡梦中,我发现自己来到一片寂静得让人胆寒的旷野,荒无人烟,唯有惨白的月光洒向大地,各类杂草蔓延至地平线的尽头,狂妄得似乎想吞没整个地表,当然也包括那一个微不足道的我。我漫无目的地拼命奔跑,企图逃离那份恐惧,可越跑越感觉有某种东西正追赶着我,耳旁灌木丛内有窃窃私语之声,我喘着气尽力挣脱,一路呼喊,但似乎无论如何也躲不开、逃不掉,直至精疲力竭之时,已再无逃跑的余力,索性停住脚步,视自己为祭品,等待着被那神秘东西所俘虏。我闭上眼睛,倒数着生命的沙漏,准备着落入不知名的血盆大口。可,刹那之间,一切声音又突然消失殆尽,那一方旷野变得安静下来,静得几乎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不!不光是我心脏的搏动,还包括背后传来的一阵呐喊,那声音虽小,但却非常熟悉,仔细一听,果真是邱小晓的声音。我立马转过头,期望一探究竟,可呈现在眼前的却只是一口枯井,井口藤蔓缠绕,青苔斑驳,想必荒废了多年,正犹豫之时,又是一阵呐喊,这次声音显然比上一次要大,使我能确定那声音正是从这口枯井中传出,我一步一步地挪向井口,借着昏暗的月光俯览井底,那口井幽深得让人后背发凉,但我却很容易地见到了井底的状况,一个穿着粉红色裙子的小女孩儿,十三四岁,扎着马尾,半蹲着,双手抱膝,仰望井口,正与我四目相对。
“你是谁?”我朝井内问道。
“我是小晓。”那女孩儿俨然带着哭腔。
“小晓?你怎么在井里?”我继续问道。
这位叫小晓的女孩儿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缓慢低下头,开始低声抽泣起来,那哭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令我手足无措,隔着一口井的距离,我根本无法安慰到她。
情急之下,那哭声将我从梦中惊醒。
病房的灯已关闭,四处昏暗,额头已渗出了汗珠,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看看墙上,钟表已指向晚上十二点半,正当我搜索小晓身影的时候,梦中那熟悉的哭声再次出现,遁声望去,透过玻璃窗,阳台上那低声抽泣的影子不正是邱小晓吗?
“小晓!”我大声喊道。
她赶紧擦干泪,当作无事一样走进来。
“你怎么啦?”我轻声问道。
“没——没怎么,只是想吹吹风。”?
我打开灯,盯着她的眼角问道:“你哭啦?”?
“没——没有。”?
“你就别装了,快过来,说说到底怎么了?”?
小晓见隐瞒不了,也没必要躲闪,捂着嘴又抽泣了两声,坐在我身边。我没有多说话,只待她哭完再跟我讲个究竟。
“不瞒你说,今天,今天是我生日。”小晓轻声说道。
“啊?让我想想,今天——今天是七月二十一,真是你生日?”跟她一起那么久,我从未关心过她的生日。“既然是生日,那你应该高兴啊,怎么——”。?
“我——我想起了我妈。”小晓说到这又抽泣起来。
我大概明白了小晓哭泣的原因,对于一个失去亲人,特别是失去母亲的人来说,生日所带来的不再是单纯的快乐,因为在多年前的某一天,有一个女人,为了让她来到这个世界而赌上了自己的性命。可如今,那个女人却与自己相隔一世,这将是怎样的一种痛楚?我不敢说太多,害怕一句不经意的话会刺疼到她。
“小晓,你相信来世吗?”我问道。
“什么意思?”她边擦着泪边奇怪地看着我。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当一个物体的速度超过光速的时候,时空就会倒流,当然,常人根本无法理解这个想法,但是我却非常坚信,我相信宇宙中有无数的平行时空,我相信死而复生,我相信会有来世,这并非迷信,死与生只不过是相对的概念,死则意味着生,生则代表着死,所有人都想知道自己死后会是什么感觉,可我认为,从死的那一刹那开始,自己就已经以另外一种生命形态存在,所以,人永远也不会有死后的感觉。”?
小晓不再哭了,开始对我这些话产生了兴趣,却又一脸迷茫,仿似一句都没听明白。
“你这样想吧,当人死后,他将会进入另外一个时空,过着自己简单幸福的生活,不会感受到死亡的恐惧。你爸妈也是如此,他们会在宇宙的某个角落重生,他们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所以,你应该为他们祝福。或许,他们还会感受到哦。”这些都是我个人的遐想,只不过希望小晓能从中明白点什么,生死属宇宙客观规律,不应太纠结于此。
“你不用安慰我了,虽然不理解你说的这些,但我却能坚强地面对一切。”这条变色龙又展现出她成熟的一面。
“真明白了?”
“嗯,我只是有些想念他们。”
“明白就好,对了,既然是生日,那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不要啦,有你们陪着就好,好几年生日都是一个人过的,习惯了。”?
小晓的美并不只在于一个方面,好似收揽了各种形态的美,她会撒娇,会捣蛋,会成熟,会忧郁,总之,我实在是没有理由拒绝她的任何一面,包括那些狭隘的、自私的地方。有些人就是如此,宇宙中仅此一枚,一旦错过,不仅是此生,或许永世都无法再次相遇。此刻,我多想紧紧地搂着她,让自己的每一寸肌肤包裹着她,即便是感到窒息,也要相溶于彼此,绝不放手。而真实的我却是那么胆小与猥琐,我选择了逃避,如此一个怯懦的小人,又有什么理由和权利拥有真正的爱情?我如此暗自讽刺自己。
在经历内心激烈地争斗过后,也不知是哪儿来的勇气,我竟突然想抛弃自己懦弱的一面,冲开所有束缚,向宇宙之中仅存的她表明自己的想法。
“小晓。”我轻声喊道。
“嗯?”她似乎明白我要说些什么,端正地坐在我面前,面带微笑,两只大眼睛直直地看着我,那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其实——我,一直,一直。”我吞吞吐吐。
“别激动,你慢慢说。”
我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冷静地向小晓表达自己内心的一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已经——”
正当要说出那关键的几个字之时,病房的门噗通一声打开了,程之初站在门框之中,手里捧着一大束康乃馨。
“哟,终于醒啦!真吓死我们了,嘿,气色不错嘛。”程之初将那束花放到旁边。
“有你们在,我死不了!”我笑着回答道。
“月底了,公司里一大堆事,弄到现在才结束,羽凡他们走了?”
“嗯,他们仨凑一块儿,老是叽叽喳喳的,结果被医生给轰走了。”小晓笑着解释道。
“呵呵,这一点我赞成,人家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我看啊,你们这三个大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那晚,程之初一直待到深夜才回家,我们聊着各方面的事,这让我着实痛快了许多,真可谓是一好哥们儿。至于羽凡和墩子所提到的男女之事,又另当别论,从小到大,我就对骄奢的富二代有所排斥,程之初虽属富二代中的另类,可我却从未想过要进入她的世界,我们如两条划过的平行线,只能遥首相望,并不能越轨相交,注定她只能成为我此生最重要的异性朋友。当然,我并不想借此提高自己的身份和价值,羽凡和墩子的说法是否属实尚不得而知,若我刻意逃避,甚至是明意拒绝,倒极有可能给自己落下个自作多情的名声,所以,我只能选择静观其变、尽力维持那份纯真的友谊。
我鼓起勇气对小晓的表白也因程之初的突然到来而中断,气氛环境破坏了,更无意再次说出那些肉麻的话,或许命中注定时机并不成熟,我只能选择等待,等待下一个合适的表白日期。
当晚我睡得很踏实,或许是因为小晓在身旁的缘故,也或许是发现那帮死党仍然活着的原因。每天清晨醒来之时,发现身边的人仍旧有意识地呼吸着,这便是最大的安慰。人们时常探索生与死熟更痛苦,其实我个人觉得活着的人更为可悲,因为他要经历生死离别,感伤生死的距离,而死了的人则可一走了之,真可谓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解脱。
七月二十一日,这个并无特殊意义的日子,已在我生命中被漠视了二十多年,它如一个守候时光多年的老头,不骄不躁,更不会因为我的无视而恼怒,只选择了滴滴答答一分一秒的等待,静静地,等待着我来为它解开封印。以后的每一年,它都会与我形影相伴,或是幸福,或是孤独,或是最终被时间所掩埋,总之,从今天开始,我已重新诠释了这个日子的意义。
被护士吵醒之时已是早上九点多,吃完药,继续打着点滴,时间钻入那输液瓶里,一点一滴地流逝着,未曾细数。我躺在病床上努力思考着,到底该送小晓一份什么样的礼物?既不能太富丽,也不应太庸俗,辗转反侧许久,终于从脑袋里蹦出一张笑脸,不错,正是向日葵那张可爱的脸,不知道为何会突然想起它,但我非常确信这将是最合适的礼物。可如今的状况,我行动不方便,又如何去街上寻得了向日葵?此刻,手机网络帮我解决了这一困扰,从网站上,我找到了一家同城花店,经过仔细筛选,一株半仰着头,安静中隐藏躁动,快乐中略显忧伤的矮个子向日葵出现在我眼前,向店主咨询过后,我顺利地拍下了它。
下午三点多,我正跟小晓无聊地看着电视。
“请问,邱小晓小姐是在这里吗?”一个陌生人站在门口,手中抱着的,正是我早上拍得的那一盆向日葵,想必这便是那送花的人了。
“嗯,我就是,有什么事吗?”邱小晓一脸疑惑。
“一位姓虞的先生托我把这个给您送来。”那人将向日葵端到小晓面前。
邱小晓惊讶地看着这盆向日葵,面前的它却,比我在网上看到时更漂亮、更阳光,显然经过了店方的静心装扮,如同洗澡过后的小宠物,娇羞地盯着自己的主人,脖子上挂着一个小便签,我分明能看到上面所写的内容,“Behappyforever!——虞力齐”。
小晓似乎已完全明白过来,她先是捂着嘴看着我傻呵呵地笑,然后伸出双手,如同刚分娩后的母亲从护士手中接过自己的孩子一般,温柔、细腻,生怕自己的指甲会刺痛到它,那份爱,无力隐藏。可当她转身再次面向我时,我本期待的是一张笑脸,可得到的却是跟那株向日葵一般喜中带忧的复杂表情,更让我不解的是,那表情经过急速酝酿,她居然哭了。我不敢说是因为自己的这一简单行为而让她感动,但她对这盆向日葵的爱却是实实在在的。
“谢谢!”小晓小心翼翼地将向日葵放到桌上,然后抹着眼泪对我说道。
“区区一盆小花,就能把你给弄哭,女人啊,果真是水做的。”我尽力让气氛恢复活跃。
“讨厌!”
“本来就是嘛。”
“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向日葵的?”
“不知道啊,瞎猜的。”
小晓再次专注于桌上那盆向日葵,然后嘟囔着说道:“它好像与其它的向日葵有什么不同,但却又说不出来到底是哪儿不同。”
“是啊,矮了那么一点儿,丑了那么一点儿,不够霸气,上不了档次,而且也生不出好吃的瓜子儿。”我贼笑着回答,其实这也算是给我自己的自嘲吧。
“你都把人家形容成什么了,花开就必须得结果?难道女人就只能是生孩子的机器?你就不能从艺术的角度去欣赏它?土鳖!”小晓极力维护着她的挚爱,它或许代表了某种尊严与信仰,容不得他人侵犯与践踏。
医生查看了我的伤势,确定并无大碍,可以回家休养,只不过隔天得去医院换一次药,我也实在受不了医院那死气沉沉的气氛,和小晓商量后,决定待羽凡他们今晚过来之后班师回朝,这场战争也该告一段落了。
七点多钟,我已可以下床走动走动,随后,羽凡、墩子、程之初、刘倩一同到来,病房里顿时炸开了锅,我们分成两派,男人一堆,女人一帮,各自嚷嚷着自己的话题,声调一个比一个高,反正即将离开,也不在乎那些护士的牢骚,也就放肆地展现着自己的本来面目。
“为庆祝出院,我已经安排了地方,今晚大家happy一下。”羽凡说道。
“去哪儿呢?就他这满脑袋绷带的,可不能再去酒吧了。”墩子这般细腻的心,真让我感动了几分。
“当然不是,你们跟哥走便是了。”
办完出院手续,他们将我的衣物和日常用品塞进车里,由羽凡的小奥迪开路,我坐在程之初宽敞的路虎里,小晓手里紧紧地拽着我送她的那盆向日葵,生怕车子抖动会给它带来半点伤害。透过车窗,我见到了成都可爱的一面:那一两个穿着制服的交警,那一群背着书包狂奔着的学生,那公交车上一双双漫不经心的眼睛,那站台上遥首相望的候车人,紧张的节奏,拥挤的人群。摘下面具,中国的真实面貌正是如此,无需掩饰,它本来就一直存在;无需对比,它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或许是在病房里呆得太久,此刻,这种喧闹的环境反而让我感觉更加踏实,至少,我在这里感觉到了浓烈的人味儿。我们跟在羽凡的后面,走走停停,目的地——未知。
第三十一章 狂躁的平衡
我以为羽凡会带我们去什么新鲜的地儿,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走走停停,居然来到了我家附近的那家咖啡馆,也正是小晓上班的那家,不过因为我的缘故,她已请了好几天假。羽凡选择这个地点,让我心里生出几分莫名的不安。
下了车,走进店里,里面空荡荡的,几乎没什么客人,难道失了小晓,这店还真就没法营业了?我暗暗揣摩着。这时店老板微笑着朝我们走过来。
“几位来啦?按您的吩咐,位置都已安排妥当,今晚就不招待其他客人了。”店老板对羽凡毕恭毕敬,显然羽凡今晚已将此地包下,属于我们的专场。突然发现,原来钱是个如此可爱的东西,它可以在这个纷繁杂乱的世界发挥无穷无尽的魅力。
“哟,您这头是——?”见我一头绷带,店老板不解地问道。
“呵呵,让车给撞了,不过还好命大,死不了。”我开玩笑地回答。
我们来到安排好的地儿坐下,羽凡点了各类吃喝,那架钢琴悠闲地爬在黑暗的角落里,上面搭着琴布,看来没有小晓的抚慰,这些天它已无人搭理。
见我们都已坐毕,店老板这才将钢琴旁的灯点亮,三个穿着笔挺洋服的人优雅地走到钢琴旁,其中一个拿着萨克斯,一个拿着小提琴,另一个则扛着大提琴。
我算是明白店主这些天都干嘛去了,竟淘出这么几个洋玩意儿。不过他们的演奏却也相当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