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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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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出行

  十二月初的清晨,天边的云层刚刚染上一丝粉色,两辆四轮马车从海伯里缓缓驶出,还有一人骑着马走在两辆马车前。
  爱玛冲着车窗哈了口气,窗户立马浮上一层白气,她用手绢擦了擦,睁大了眼睛往外瞧,回头满脸兴奋地跟魏莱和哈莉特说:“往年的这个时候,比今年还暖和些,爸爸是绝对不允许我轻易踏出家门的,你们知道他有多在乎健康。今年不一样,奈特利先生担保不会让我们着凉。太好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雪景。”
  哈莉特也很兴奋:“我还记得以前在戈达德夫人的学校的时候,每到下雪的时候,我们都会堆雪人,打雪仗,今天我们也可以吗?”
  “打雪仗?”爱玛从小到大还没玩过这么粗鲁的游戏,但又不能直说,“亲爱的哈莉特,打雪仗怕是不行,今年的冬天比往年更冷,我们只能待在烧上壁炉的屋子里,最好不要出去。”
  哈莉特有些失望,但很快就恢复了笑脸:“是啊,今年冬天真是太冷了,我今天早上都不舍得离开被窝,上马车前我的手脚都冻僵了,这么冷的天,丘吉尔先生还坚持骑马,身体真好。”
  哈莉特说完,见爱玛看着魏莱,忽然爱玛大喊一声:“简!”
  魏莱的眼皮子刚刚闭上,一下惊醒,心脏猛烈的狂跳,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只受惊的猫:“到了?”
  爱玛和哈莉特噗地笑出来,爱玛说:“才刚出海伯里呢,还要有一个小时左右,简,昨晚你没睡觉吗?怎么在车上就开始打瞌睡了。打起精神来,我们今天要玩得尽兴。”
  魏莱忍住了打哈欠的冲动,心脏跳得让她有点不舒服:“昨晚确实没睡好,可以说一晚上没睡。”
  这几天雨雪不断,帕蒂在楼下的房间阴冷潮湿,魏莱让她上楼跟自己一起睡,没想到帕蒂睡觉动静那么大,打呼还磨牙,她睁眼到天亮。
  “你们刚刚在说什么?谁骑马?”魏莱还是没忍住,用手挡住打个舒服的哈欠。
  “还能有谁?弗兰克·丘吉尔先生。”爱玛又往窗外看了一眼,弗兰克骑马的身影已经越来越远了,“丘吉尔先生和他舅舅、舅妈感情真好,维斯顿夫人说,丘吉尔夫人离开后,弗兰克·丘吉尔先生记挂他舅妈的身体,打不起精神做任何事,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很憔悴,可怜的弗兰克·丘吉尔,一头是舅舅和舅妈,一头是父亲和继母还有快出生的小弟弟或者小妹妹。我能理解他,要是谁让我离开我爸爸,离开哈特菲尔德,我也不愿意,没有什么能够让我离开我爸爸。”
  魏莱靠在车窗上,眼皮子一个劲儿地往下掉:“结婚也不行吗?”
  爱玛假装若无其事地往外看了一眼,奈特利先生的马车正好从爱玛的马车旁驶过,笑意止都止不住:“如果有人能成为我的丈夫,必须要住在哈特菲尔德,我想不到除了哈特菲尔德,还有什么地方愿意让我做女主人。”
  魏莱差点脱口而出“唐威尔”,但又一想,这话不能由她戳破,得让奈特利或者爱玛自己说出来。
  马车平缓地行驶在路上,车里光线阴暗,正是睡觉的好地方,魏莱眼皮子重得撑不住,很快又打起瞌睡。
  到达目的,魏莱睡了舒服的一觉,头脑清醒,四肢百骸都有了力气,只是靠在车窗边的右脸颊印上了两道红痕,爱玛和哈莉特都着急地让她在车里多待会儿,等红痕消了再下去,但是魏莱不在乎这些,她使劲儿揉了揉脸颊,一张脸都一样红就看不出来。
  爱玛和哈莉特一脸无语。
  最先到达目的地的是弗兰克,其次是奈特利先生的马车,最后才是魏莱三人。
  魏莱最后一个从马车里下来,莉迪亚·阿米迪欧也正好从马车出来,兰斯就等在一旁,搀扶住他的姐姐。
  “费尔法克斯小姐,很高兴再见到你。”莉迪亚屈了屈膝行李。
  魏莱回礼:“阿米迪欧小姐,听说你和阿米迪欧先生专程从伦敦赶来参加今天的聚会,我们都高兴坏了,希望我们一起能玩得开心。”
  “一定会的。我们一起进去吧。”莉迪亚对魏莱招了招手,兰斯立马把位置让出来,魏莱走到莉迪亚身边,跟兰斯点头致意。
  她们走在前面,兰斯走在后面,离她们半米远,看着魏莱削瘦的背影,听见前面隐隐传来她和姐姐说话谈笑的声音,兰斯对于她就是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虽然知道她温柔娴静的外表下是一颗坚毅的心,但是她真的能写出现实得有些黑暗的文字吗?
  兰斯有一种想要喊上一句“乔纳斯·梅耶尔”的冲动,但是现在还不行,他得寻找一个只有他们两个单独在一起的时机。
  不过,在此之前,他或许还能做点其他事。
  奈特利先生找到的这处位于玛格丽特镇的林中小屋不算大,屋内装潢摆设也并不豪华,只是因为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件小屋的来历,仿佛一夜之间凭空长出来,于是就被人越传越广,越传越离奇,再加上小屋面对的就是一片湖泊,因此,很多人选择来这里聚会度假。
  奈特利和爱玛在聚会前就派仆人来小屋里打扫过,屋子里干干净净的,但聚会当天,没有人带仆人,男士们得自己动手烧壁炉,女士们得烧水做饭。
  爱玛在家时最多做过泡茶,哈莉特在戈达德夫人学的最多的就是绣花,莉迪亚更别说,连泡茶都没做过,任务全落在魏莱身上。
  她让爱玛她们把带来的壶、锅、碗、盆和食物都一一摆放好,她费了老大的劲儿点上了火,在灶上坐上水,外面的男士们早已经把壁炉烧旺了。
  “水还没烧好吗?这该死的天气!”弗兰克站在厨房门口,手臂上挂着外套,额头上全是汗水。
  “丘吉尔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爱玛往后指了指,“简刚刚才把火点上,我们都不会烧水,只有她会,你就不能等一下吗?真想不通,这么冷的天,你怎么会热成这个样子。”
  爱玛心想:幸好我已经不爱他了,我可不喜欢这种因为一点点热就烦躁不安的男人。
  弗兰克热得直喘气,又不好在女士们,尤其还有陌生女士面前解开领口的扣子,“伍德豪斯小姐,你责怪我就太奇怪了,你知道这间小屋的壁炉有多难点燃吗?我们轮流试了十次,每一次刚点上,火就熄灭了,真要命。我这个人最怕热,我真想出去在雪地里滚一圈。”
  他说完转身过去,粗鲁地解开领口扣子,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
  爱玛和哈莉特看得目瞪口呆,又想起莉迪亚阿米迪欧也在,爱玛有些不好意思,忙解释道:“阿米迪欧小姐,他平时不是这样,他的舅妈生病了,他很担心,心情不太好。”
  莉迪亚笑着摇了摇头:“没事,有的人就是这样,一点热都受不了。”
  魏莱背对着门蹲在矮灶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火,什么都没在意。
  好在,火力旺盛,水很快烧开,厨房不大,魏莱让爱玛三人先出去,她泡好了茶,拿上点心,端着有些重的托盘小心翼翼地走出去。
  “……我已经决定了,等我舅妈身体好一些了,我就到国外去,我的一些朋友都离开了英格兰,他们去了瑞士、法国、西班牙,还有人去美国。”弗兰克不知道什么时候进了屋,“我一直想去国外转转,现在就是好时候,伍德豪斯小姐——”他停住了,因为魏莱端来了热茶和点心。
  兰斯第一个站起来接过她手里的托盘,他眉头皱了皱:“这么重!怎么不叫我们帮你,费尔法克斯小姐,你也太见外了,这点小忙我们还是愿意帮忙的。”
  魏莱轻轻地甩了甩手腕,笑说:“还好,不算太重,我还能拿得起来,快喝茶吧,大家都冻坏了吧。”
  弗兰克淡淡地看了她和兰斯一眼,哼地一笑,继续说:“伍德豪斯小姐,或许有一天你会读到我的游记或者诗作,想一想吧,我站在阿尔卑斯山上,多好啊。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来表现我自己,去政府做事不是我想做的。”
  魏莱坐到莉迪亚身边,对面就是弗兰克,她捧着热茶,润了润冻红的鼻尖,听见莉迪亚跟她小声道谢,扭过头对她笑了笑,却不期然地发现兰斯正看着她,“谢谢你的茶,费尔法克斯小姐。”
  魏莱慌忙移开眼睛:“不客气,这是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
  “这茶是印度来的,爸爸朋友送给他的,如果有牛奶就更好了,配上牛奶更好喝。”爱玛说完,又回过头跟弗兰克说,“你舅妈不会同意你离开英格兰的。丘吉尔先生,你是对现在的荣华富贵,恣意生活厌倦了吗?”
  “我?荣华富贵?恣意生活?伍德豪斯小姐,你误解我了,大错特错。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我真不觉得自己哪里幸运,我想要的都得不到。”弗兰克停下来,对面的魏莱跟阿米迪欧小姐聊着天,好像根本没听他说话,他自嘲地笑了笑,“好了,大家说一说开心的事吧,别听我这个无聊的人发牢骚了。伍德豪斯小姐,你是怎么发现这间小屋的?我刚刚出去逛了一下,真漂亮,我觉得可以把外面的湖上的冰砸开,说不定还能钓鱼。”
  爱玛精心准备的聚会得到了夸赞,得意得不行,绘声绘色地把她和奈特利先生怎么发现,怎么筹备等等事情讲得一清二楚。
  大家聚精会神地听着,等她讲完了,兰斯才缓缓开口说:“你们最近有看报纸吗?《每日晨报》,有个叫乔纳斯·梅耶尔的作者写了一篇短篇小说,现在是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了。”
  兰斯眼尾扫了扫魏莱,见她喝茶的动作一滞,嘴角往上翘了翘。                        
作者有话要说:  最受欢迎小说什么的,女主光环吧。

  ☆、第四十八章 进一步

  乔纳斯·梅耶尔的第一篇作品发表时,有书评人批评他的作品是剑走偏锋,消耗社会的阴暗面哗众取宠,过不了多久,他就会现出没有真凭实学的真面目,再也不会写出比第一篇更好的作品,说不定很快就会停笔消失,而此前梅耶尔有一个月没有发表任何作品,更像是印证了书评人的猜想。
  但是,正如兰斯和老杰克预料,第四篇《恢弘舞会》一经发表,就像一滴水滴进了油锅,整个伦敦的文学市场都沸腾了。当然,这也离不开在发刊前,兰斯做的紧急布置,把梅耶尔新作的消息传出去,多方位宣传,先吊起读者和书评人的胃口。
  不过,《恢弘舞会》受到了很多读者的欢迎,报社每天都能收到两百多封给梅耶尔的信,但在书评人口中却是褒贬不一。
  莉迪亚说:“……我觉得那些书评人太苛刻了,不能谁的作品都能以莎士比亚的水平来评定的,有些书评人说梅耶尔先生的文笔差,选用的词语也相对简单,可是,他们忽略了大多数读者受教育的水平并不是那么高,相对于咬文嚼字的作品来说,他们应该更喜欢通俗的故事,只要故事够精彩就行。”
  莉迪亚是梅耶尔忠实的读者,但是她并不知道她喜欢的这位作者就坐在她身边,“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喜欢看书,但是我至今没有读完约翰·米尔顿的《失乐园》,好吧,准确地说,只看一两页,每次都是这样,兰斯为此还笑话过我。”
  相比于正流行看报看杂志的伦敦,在海伯里,每天都会看报的人家着实不多,据爱玛所致,奈特利先生和科尔先生是每天都会看报的,她的父亲,伍德豪斯先生一周会看一两次,但她本人对报纸却没有任何兴趣,从兰斯谈到报纸起,她就开始心不在焉,但听到莉迪亚的话,她像找到了知己般兴奋。
  “我也是!约翰·米尔顿的《失乐园》,我去年就开始看,到今年年底我也只看了第一页,奈特利先生没少因为这个批评我,他认为《失乐园》是比莎士比亚的作品还值得仔细研读的书,可我就是看不进去。听阿米迪欧小姐这么说,我对这位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突然有兴趣了,回去我就看看他的作品,或许我会喜欢。丘吉尔先生,你在伦敦的时候,看过这位先生的作品吗?”
  茶壶里的水没了,在莉迪亚说话的时候,魏莱提上茶壶悄悄去了厨房,厨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可以想怎么笑就怎么笑。
  她开心够了再提上茶壶出去,就听弗兰克说:“我好像在什么报纸上看过他的作品,说实话,我很赞同书评人对他的评价,伍德豪斯小姐,你自己看了就明白,文笔真的不行,只能说故事情节比较猎奇,有点新鲜感而已。不过,我只看了一篇就没兴趣再看他别的作品了,我也不知道伦敦人是怎么了,以前都读莎士比亚,现在居然喜欢这种小说。所以,我要离开英格兰,出去走走看看,说不定我的游记也会风靡伦敦。”
  兰斯本想冒着失礼的风险打断弗兰克批评的话,但是魏莱正好提着茶壶进来,想到她和弗兰克之间的关系,他改了主意,起身接过魏莱的手里的茶壶,给众人添上茶水,等弗兰克说完了,才淡淡地说了句:“喜欢看莎士比亚不代表就不能喜欢别的作品了。”
  “我同意我弟弟的看法。不过,丘吉尔先生也没有错,个人有个人的喜好。”莉迪亚赶紧缓和气氛,“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很香,我也喜欢印度出产的红茶。”
  弗兰克敏锐地察觉到兰斯对他的不友善,他突然想到阿米迪欧家经营一家报社,好像就是《每日晨报》,他自觉不是故意,但是兰斯也许误会了。不过就算他误会了,弗兰克也并不在意,他无所谓地瘪了瘪嘴:“在我看来,哈特菲尔德什么都好,一朵花都很漂亮,伍德豪斯小姐,你应该带牌了吧,我们坐在这里聊天也无聊,不如大家一起玩牌,怎么样?”
  爱玛第一个同意,她从竹篮子里找出一副牌,一回头看见魏莱困倦的模样,便问:“费尔法克斯小姐,你愿意玩牌吗?”
  屋里太暖和了,熏得她更想睡觉:“抱歉,恐怕是不行,我昨晚没睡好,今天又起得很早,我想出去走走,吹点凉风能让我清醒过来。”
  “有什么麻烦事能让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失眠?”弗兰克摆弄着茶杯,笑得讥讽,“我还以为你的麻烦事都解决了。”
  在座的人都是一愣,不明白弗兰克话里的意思,奈特利先生和兰斯的目光在魏莱和弗兰克之间转了一圈,若有所思。
  魏莱咬了咬牙,抿着嘴唇笑:“是的,丘吉尔先生,姨妈的腿伤好多了,佩里医生说姨妈比他预计的恢复时间还要快,说实话,这些日子为了照顾姨妈,我一个好觉都没睡,但是听到佩里医生的话,我顿时感觉轻松了,不过可能是惯性作用吧,我一时半会儿还没调整好生理时间。丘吉尔先生,谢谢你对姨妈的关心,我会代为转达的。”
  弗兰克忽然觉得眼前的简很陌生,跟那个在韦茅斯和他相遇的女孩儿不一样了,他没兴致再说下去,拿过爱玛手里的牌,丢在桌子中心:“还有谁和费尔法克斯小姐一样不参加?史密斯小姐,你会玩牌吧。”
  哈莉特没想到弗兰克突然跟她说话,她局促地点了点头:“玩得不好,但是我想试一试。”
  弗兰克开始洗牌,魏莱提了水壶,再加上一壶热水,他们已经开始玩了。
  一出门便幸运地遇上一阵冷风,魏莱打了个喷嚏,拢紧了衣襟。小木屋地理位置好,背山靠水,如果不是寒冬腊月,附近的风景一定更美。
  魏莱在木屋后面的小山上走了一圈,她怕迷路,没敢走远,觉得瞌睡醒了,往回走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朝她走来。
  走进了一看——
  “阿米迪欧先生!?”
  魏莱浑然不觉她的脸已经被寒风吹红了,尤其是鼻尖,红红的,兰斯第一眼就落在她的鼻尖上,随后目光往下,淡红色的嘴唇……他捏了捏拳头,在嘴边咳一声:“费尔法克斯小姐,伍德豪斯小姐说你出来太久了,让我来寻你回去,这双手套你戴着吧,你的手都冻红了。”
  魏莱这才注意到她用手抓着衣襟,不让风灌进去,手背冻得通红,可是,她也不好戴兰斯的手套,再说他的手套都大了。
  “阿米迪欧先生,谢谢你的好意,手套就不必了,回去烤烤火就行。”
  兰斯“嗯”一声,没多说,也没重新戴上手套,只是拿在手上,双手背在身后。
  上山容易下山难,地上的积雪松软,兰斯走在前面,让魏莱踏着他的足迹。但他还觉得不够,又捡起一根树枝,递过去,好一会儿,树枝颤动了一下,身后的人小声道了声谢。
  “费尔法克斯小姐不喜欢看小说吗?”前面的人突然问。
  魏莱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兰斯回头说:“刚刚我们讨论的时候,你没说话,我以为你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不是,我很喜欢。”她脸皮再厚,也干不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你喜欢梅耶尔先生的作品吗?我有个朋友在《每日晨报》工作,他说《每日晨报》有意为梅耶尔先生出书,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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