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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苍云依旧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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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要翘起来了,他的语气越发沉重,就算是几坛子的女儿红都不能让陆小凤放松一点,“但你不能什么地方都跟着去。”
就比如说怡情院,比如说千歌馆,还有各种寻欢作乐的场所,陆小凤可不希望日后云将军见了皇帝,只说学会了怎么哄姑娘。这么些日子以来,陆小凤可算是了解了云雁的直性子,一句话能把人噎个半死,放到朝廷里去的确是要让人担心,可若真的移了性子,人也就不是那个人了,陆小凤也说不清皇帝到底在想什么。
“我不介意。”大唐女子本来也很放得开,云雁又是长在边关,难道还指望她像个闺阁小姐?
姑奶奶哟,他很介意啊。陆小凤一好美酒,二好美人,但是这段时候陆小凤既没有喝得酩酊大醉过,也没有和哪个红颜知己好好亲近一番,他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男人,清心寡欲那么久,这能忍?
而且现在,江湖上肯定传出了风流浪子陆小凤和女将军不得不说的二三事了,陆小凤很喜欢云雁这个朋友,哪怕总是被噎住也一样,但他绝不想在感情方面招惹上这姑娘——云雁是个太过认真执着的人,还有一双纯稚清透的眼。
“对了,你都写信说你学到了什么?”陆小凤可没有完全消极怠工,近来没有麻烦找上门,他自己学了说书先生的做派,一点点把自己解决的那些案子给说了,从大金鹏王讲到那个决战之夜,其中波光诡谲,果真让云雁听住了。而说了这么多,那些江湖势力名宿,陆小凤也掺在里面一一介绍了过去。
云雁想起听过的那些故事,就忍不住对陆小凤流露出几分同情来,怎么说呢,这个小伙伴似乎比她要惨多了。每次都有麻烦找上门也就算了,查案子查来查去最后总是会查到朋友身上,总是被自己的朋友算计,她就没有狼牙军的朋友。果然还是不应该交太多朋友吧,但是陆小凤很多次脱险也是因为朋友,云雁闷着一肚子的话,最后归结为一句话,“多行善事积德行。”
说白了,就是攒人品吧,瞅瞅陆小凤那倒霉催的。
陆小凤:“……”
他就没琢磨明白,这姑娘是夸他呢还是损他呢。
小白狮被云雁抱起来,放在陆小凤的肚子上。鼎鼎很熟练地打了个滚,正对着陆小凤,一双无辜的大眼眨了眨,又撒欢地打了个滚。陆小凤这回明白了,云雁姑娘把鼎鼎递到别人身旁的时候,一般都是为了示好、道歉、安抚等等各种自己没法子做出来的事,鼎鼎就代主效劳了。陆小凤那么些丰功伟绩,居然是被人同情了,不过想起昔日旧友,他也觉得自己该被同情一把了。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被一只狮子收买的,还是只不能拐走的狮子。
陆小凤的肚子上像是盖了一层上好的皮毛毯子一样暖烘烘的,他对上鼎鼎的眼睛,不得不承认,他居然真的又被一只狮子讨好到了。
鼎鼎比它的主人可爱多了。
“……那么,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云雁迟疑了一下,得出了新的结论。陆小凤真的是很有勇气,也很看得开的一个人,云雁扪心自问,如果自己被背叛过那么多次,一定就不能那么开心地交朋友了。
“我在努力。上回,我没有躲。”
除了苍云军的同袍,云雁是很不习惯被人近身的。打小开始跋涉深山,与人作战,没有一点警惕怎么行,又有被友军捅刀子的惨剧在前,云雁每每梦见从背后射向申将军的利箭,还有染血的屠刀,就很难交到朋友了。
到了大庆,云雁已经很努力地去迈出第一步,她孤注一掷地选择了交付自己的忠心,又这么快地接受了陆小凤和陆小凤的朋友,也有些机缘巧合所致。她以为自己会裹足不前,可看见陆小凤的时候就觉得,交朋友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给出自己的信任也没有那么难,就好像那个为她治过伤的七秀姑娘,还有嘴快心软的五毒妹子,木讷的少林大师他们,云雁觉得,她是早把那些人当作了朋友的,可惜一直不曾说出口。
既然曾经的事那么让人可惜,这回就不要那么笨嘴笨舌的了吧,云雁尽量地提起嘴角,想要让自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我喜欢你。”
陆小凤的躺椅整个儿地翻了过来,半壶美酒全喂给了陆小凤的衣襟,他迅速伸手捞住被掀下去的鼎鼎,瞪圆了眼睛盯着云雁,“你、你……”
脸都要扭曲了,怎么都不像是在说喜欢,而是想揍人吧。
“我也喜欢你的朋友,司空摘星,花满楼,还有原随云,你们都是好人。”云雁已经忘了要维持好不容易扭出来的笑容了,但是她脸上确实带着笑意,像是消散了阴霾的晴空,即便称不上灿烂,也算是很温暖了。
被这么大喘气地一吓,陆小凤缓过神来,一脸的惊魂未定,讪讪地点了点头。
云雁:“……”
就像是虎口脱险一样!虽然她有点迟钝,又没有什么少女心,对陆小凤更没有超脱友情以上的意思,但是还是看出陆小凤的心思来了,坦白说这样的话她还是会有些小心塞的。
对于不小心让云雁姑娘小小地郁闷了一下的事情,陆小凤也很无奈的,他的红颜知己有各种各样的,泼辣点的也不是没有,但就是再泼辣,至少不能拎着他就像是……拎着一只小鸡崽子啊。
那样就不叫情趣了,简直伤自尊!
哈哈哈幸好他们是朋友,只是朋友~
云雁把鼎鼎抱回自己身边,任由鼎鼎在自己脚边乱跑,然后她听见陆小凤说:“小云雁啊,你已经比之前变了不少了。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冷美人笑起来就更漂亮了。”
她歪了歪头,摸上自己的嘴角,是有点上扬的,“你那个和反贼比剑的朋友,你也这么对他说过么?说他笑起来很好看。”
“……”呵呵了,那可是西门吹雪!陆小凤小心地摸了摸自己的宝贝胡子,西门吹雪笑起来好不好看?这真是个好问题!如果西门吹雪每次笑的代价都是他的胡子,那么西门还是安静地去当一个冰美……冰山好了。
别人是不会去问西门吹雪笑起来怎么样的,连想都不会去想一下,然而陆小凤面对的是云雁,无论如何都坚持只用反贼来称呼剑仙叶孤城的云雁。叶孤城剑法高绝,叶孤城人似飞仙,那又怎么了?云雁只问陆小凤,南王世子会不会是个好皇帝?若是那些人得逞,必然要清理朝中旧臣以防露馅,那么百姓民生有谁来理?
话说回来,这样的云雁姑娘,当然也不会了解剑神和剑仙简直就是不可亵渎的一对高岭之花!
陆小凤严肃地调整好表情,正色对云雁说道:“总之我才遇见了那么一场大麻烦,现在一点都不想去找事,也不希望有麻烦找上门。要不你留只信鸽,我过段时间再找你?”
陆大侠现在需要休息,需要美人儿安慰他疲惫至极的心灵,上回在柳腰阁见玉惜的时候,素手捧玉盏,都要喂到他嘴边了,结果回头就看见一张冰块脸,又执刀执盾的,人都要吓萎了好嘛!
“大庆的女孩子真是温柔。”云雁瞅着陆小凤的风流样,忍不住低声喃喃,如果是在大唐的话,陆小凤一定就再也风流不起来了。想象着陆小凤像是被拔了毛的小鸡一样,云雁又弯了弯嘴角。
冷美人笑起来的确是极好看的,只是陆小凤突然就感到一股寒气袭来,他清了清嗓子,“其实江湖上,还有一个人比我还能招惹麻烦……至少是和我一样能惹上麻烦。”
所以要去找事儿,完全可以去找别人去吧。
陆小凤这样的人已经很神奇了,而和陆小凤一样的人,云雁疑惑地看着陆小凤等待答案。
陆小凤的胡子翘了翘,摇头晃脑地说道:“盗帅夜留香,威名传八方。”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过了决战之夜,总该让他休息一下,于是去找香帅玩~
☆、脑洞太大
盗帅楚留香,是一个和陆小凤一样风流,一样喜欢喝酒,喜欢美人,还一样……倒霉的人。陆小凤和楚留香早已是神交已久。
“所以你还是没见过他?”云雁还不至于听不出神交已久的意思来。
陆小凤一点不见尴尬,又躺回了那张摇椅上,“但是我知道他现在在哪。”
就算是没有见过楚留香,陆小凤也觉得他们一定能是很好的朋友,既然如此,朋友总是要帮人分忧的,反正楚留香也正陷入了一个麻烦中,让云雁去见识见识也好。
神水宫天一神水被盗,而以盗闻名的,除了楚留香就是司空摘星,司空摘星前些日子还在京城出没,洗清了身上的怀疑,楚留香却没有这个运气,正是被神水宫给盯上了。
楚留香有一艘大船,与四海为家的陆小凤相比,他好歹有个勉强可以称作是家的地方,还有三个不离不弃的红颜知己守在船上,陆小凤叹了口气,整整三个呢。
问出了陆小凤从大智大通那里得来的消息,云雁略作思索就要动身,起身时甲胄碰撞,铮铮作响,陆小凤这才想起来,“你把装束换上一换。”
江湖人嘛,其实都不怎么喜欢和朝廷扯上关系,陆小凤却有几个六扇门的好友,花满楼家老三老六也是朝中官员,所以他们对云雁一身甲胄虽然不习惯,却也没什么避讳,可其他人并不一样。当今皇帝似乎也不是那么死板要完全掌控江湖的类型,反而对这些很看得开,然而云雁若以朝中将领的身份独自行走江湖,必然会引起一些动荡。也不是说多么大的事,只是若要赶路,还是改个装扮,省得也有些求比武、求决战、求包养的拦路——等等是不是混了什么进去!
“我知道。”云雁开始庆幸大唐的包裹与这儿的不同,可以装入许多东西了,否则哪怕她换了装束,只要拿着标志性的刀盾,一样是会被认出来的。用刀,尤其是大刀的人虽说不多,却也不是没有,那么她拿着一把陌刀并没有关系,只是盾牌这东西,在江湖上是几乎无人去用的。
转入旁边的屋子换了身干练的短打,卸去一身铠甲,又没有带着盾,身上负重都减轻了一半,云雁原地悚了松筋骨,到底是一时不习惯。云雁本就身材瘦削,换了身衣衫,束腰勒得紧紧的,更显得是不盈一握,而见过她日日勤练武艺的人,才知道这姑娘有多么的不好惹。
陆小凤也不问云雁是把换下的东西放在哪里了,有些事心照不宣,也不必明说。懒洋洋地后仰身子伸了个懒腰,陆小凤打趣道:“小云雁,这走江湖的侠女也少有不会打扮的,你且再上个妆?”
指尖沾上一点红艳艳的胭脂,云雁径自往额心点去,不多时就染出一道红痕,被白得过分的肤色衬得格外的夺目,以前这姑娘一身戎装最让人瞩目的是冷厉的气势,如今冷厉已变作了冷艳。
“好啦。”云雁也不再照镜子,七秀的姑娘都很会打扮,花钿金簪娇俏动人,那日灵玉给她治伤,便说她面色稍嫌苍白,最好莫过于眉心一点红痕,当时额上染的是血,如今才点了胭脂。
不是没想过有一日红妆伴青衫,可是定然不会是现在,云雁咬了咬下唇,“陆小凤,谢谢你,你可以去找你的那群红颜啦。”
“等等,你怎么知道是群?”一群而不是一个,陆小凤的红颜几乎遍布大江南北!
“旧爱见了新欢,总是要示一示威,找一找麻烦的。”云雁这回倒是很容易就笑出来了,嘴角弯出一个十分愉悦的弧度。
陆小凤愣了一愣,“有人找上你了?那些风言风语,我陆小凤倒是无所谓,你一个姑娘家,平白被我带累了名声。”
想也可以想得到,旁人不知决战之夜的内情,必然只当是云雁像是陆小凤的其他红颜一般,追着陆小凤不放了。
“我也无妨,日后领兵靠的是本事,不是嘴皮子。”云雁再如何变化打扮了,也始终缺了一些少女心思。不过她和陆小凤倒是有一点想到一块儿去了——小伙伴这样子以后孤独终老可怎么办哟?
陆小凤的那些红颜知己这么闹闹腾腾的,真心相待的怕是不多,再到了往后,陆小凤年岁大了,名声被渐忘,身手又退步了,这还有人要他嘛?云雁这回脑洞是开得挺大,又想陆小凤爱喝酒,说不准以后又要中年发福,而且红颜成群还没有个子嗣,往日招惹的仇家又找上门……
可不就是秋风卷落叶,一片凄凉么?
且不说陆小凤有没有从云雁怜悯的眼神中看出什么,看过云雁送回去的信,皇帝差点没掌住笑倒在龙椅上。他这个女将军,实在是很有趣,只是日后游历江湖回来了,怕就要去领军,倒不如现在总有信件送来的好,不过让云卿把军中事宜以信鸽汇报来,也是个监管军队的好法子——人总有私心,而皇帝要依着自己的私心来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了,陆小凤毕竟是云卿挂念的朋友,他还该给陆小凤送给太医过去,补肾养精哪家强——这还是得找皇家。
不过找太医这事儿不好叫太后知道,皇上默默数了一下自己空荡荡没两个人的后宫,再想想一心要抱孙子的太后,又觉得不开心了。至于朝中那些吵着要立后的大臣,皇帝眼中郁积了一抹不快,后宫朝堂勾结在一起,他可一点不想看到,昔年先帝的几个妃子互相算计,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一点不小。
那些也都是后话,这边陆小凤还操心着怎么帮着云雁姑娘收拾行李,没错,就是收拾行李!陆小凤自己浪迹天涯行走江湖都没有操心过这些,出门远行不备好马,不带上衣物都没什么,但是不能没有钱!连钱都没有,这是准备日日露宿荒野么?
“我有马,衣服也够。”云雁有些别扭,就听着陆小凤在一边念念叨叨,“你也是什么都不带的。”
陆小凤叹了口气,又给塞了把银票到云雁手里,“因为我有钱,也有朋友,总是有人愿意请我喝酒的。”
他就从来没这么像个老妈子过!
云雁心里一酸,便觉得暖意更甚,她依旧是觉得直接从深山老林里走更快也更习惯,苍云在关外那样的环境里都过得好好的,行军速度更是一点不慢,然而看着没了往日风度的陆小凤,就忍不住脱口而出,“……儿行千里母担忧。”
陆小凤登时眼前一黑,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他现在急需一个妹子,一个软萌的妹子。
“带好钱,你就走吧……”
姑娘,快去祸害别人吧。陆小凤毫不怀疑再这么下去,云雁姑娘会一个不经意对他喊娘!就是喊爹也行啊,为什么是“母担忧”——陆小凤突然发现,自己的下限也被放得非常非常低了。
他需要再摸一摸鼎鼎,小狮子比云雁姑娘可爱多了。
鼎鼎迷糊地仰起头,趔趄地走了两步,它之前挨着陆小凤的肚皮,也睡得很舒服呢。云雁捞起自家小狮子,从百花轻容包里翻了翻,丢了小半坛烈酒给陆小凤,关外的酒总是很烈,因为喝酒的人需要靠那个来御寒,偶尔碰上伤口过大,喷一口上去也不容易发炎。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陆小凤又不得不操心了,对着酒坛子喝了一大口,真是烈得很,差点没让他呛住,而一口下去,酒坛子就几乎空了,这么喝酒只能喝到一半,喝的又是这般能把其他酒比成水的烈酒,陆小凤愈发郁卒——这酒怎么能这么少!
云雁早就是抱着鼎鼎纵身一跃,依着陆小凤给的那不甚清楚的地址日夜兼途地赶路。她似乎是有一点明白了,这些日子以来,她很开心,就算想起大唐的时候一样难过,但是和朋友在一起很开心,看见大庆的子民安居乐业很开心。
人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就好像苍云所属永远不会忘记那场血海深仇,却依旧不曾完全被仇恨蒙住眼睛,雁门关外十分苦寒,可是那些乡亲总是那么容易满足,只要有一个安定的家,能吃饱穿暖就很好。而且在玄甲破阵营覆灭之后,也只有那些乡亲依旧记得这样一支军队,并心怀感激。
“苍云之动,不为天开,不为雷动,不为霜停。我可是个苍云啊。”云雁用力地揉了一把鼎鼎,唤出跟了自己许久的麟驹来,不再用轻功赶路,权当是暂且歇息。
因为自己说出了大唐往事,所以无论是皇帝还是陆小凤,都希望她能好好散散心,宽慰一下自己,但是苍云军的人,哪里有那么脆弱啊?
大唐是她的根,苍云是她的家,不过她也会努力地爱上大庆,甘愿为大庆守土开疆。
连着赶了几日,也有夜宿山林,偶尔也住一住客栈,听了自己和陆小凤的那些流言,还有皇帝不知为何派下太医给陆小凤的事儿,云雁不厚道地眨了眨眼,她总是太过成熟,却让人忘了,云雁姑娘也是个正值芳华的少女,总有一点恶趣味。
海天相接的地方,有一艘精巧华丽的三桅船,船帆洁白,旁边掠过的海鸥也是白的。云雁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她从来没有见过海,一望无际的,湛蓝得像晴空一样的海,很漂亮。
一个挽着云鬓,身着雪白纱衣,腰系银带的美貌女子上了那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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