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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春色为卿狂-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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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炎热的夏季,到第二年微热的六月,两个人不知不觉竟谈了一年的恋爱。当然,因为学习繁重时间紧,两人基本没什么拍拖的时间,也就趁下午吃完晚饭后去校门口偷偷溜达一圈,而这点时间也少得可怜。因为班主任规定晚自习前还有半小时的背书时间。也就是说,下午五点半放学,六点半就要开始背书,然后七点准时上自习。所以,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里吃完饭还得跑来回路,也没剩下多少自由时间了。
高考过后,方思雅原本以为两人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相处了。毕竟,她的高考志愿是照着杨帆的填的。
但,高中毕业散伙饭后,杨帆竟再没找过她。
那个散伙饭本来方思雅是盛装出席的,虽然高四短短一年时间,大家谈不上太多感情,但,这里,有她的男朋友。
而同样盛装出席的,还有凌玉。
当天晚上,凌玉穿上了高质量雪纺连衣裙,纯白如天鹅公主,孤冷、高洁,让在场的所有男生差点窒息。
一时间,所有或哭或笑或放纵的毕业生们都停了下来。
“凌玉,想不到你这么有料哈,以前怎么没见你秀出来呢?”
有点油嘴滑舌的同学先开口试探冰山。
凌玉没有回答,只是礼貌微笑。
方思雅与有荣焉地过来揽着闺蜜的肩膀,万分自豪:“切,那是你们平时有眼不识泰山。我们玉啊,在我们高中时就是全校校花了。这两年只是懒得打扮而已。”
果然是懒得打扮……而已。
所有女生都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得多精心不打扮,才能掩饰住这样的绝世容颜啊!
凌玉只是微笑,眼神有意无意瞟了瞟杨帆。
而杨帆感受到对反飘过来的眼神,才子诗意瞬间迸发,端着酒杯就走了过来,喃喃感叹:“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方思雅听了大笑,推了推杨帆:“就你有才华!”
杨帆也笑,只是作为方思雅的男朋友,这一次,他的眼睛看都没看方思雅。
不止是他,那一晚,所有男生的眼睛,都没离开过凌玉。
甚至,女生又何尝不是?
兴尽之后,凌玉有点微醺。男生们自然都巴巴要送凌玉回去。
凌玉醉眼迷离地环视全场,然后笑指杨帆:“还是让这小子,先送完小雅,再送我吧。”
“好!”
杨帆和方思雅异口同声。
前者是迫不及待。而后者,完全的没心没肺。
按照约定,杨帆先送方思雅回了宿舍,然后送凌玉回家。
方思雅看着两人相互搀扶着离开的背影,心里很满足:有这样美的闺蜜,和这样好的男友,真是幸福啊。
只是,她不知道,自那晚之后,那男朋友就成了过去式!
其实,没有一句解释,甚至没有一句关于“分手”宣判,杨帆就直接走出了方思雅的生命。
方思雅不是没找过对方,但那时候大家还没有手机,她又不会上网,只能打他家里的电话,羞怯地报上姓名后,却总是被告知对方不在。
一个暑假,对方都不在。而方思雅明明记得自己在同学录里留过自己家号码的,可杨帆也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打过。
方思雅虽然单纯,但也不傻。她知道对方摆明不想理自己了……一切,就仿佛一场梦,梦醒后什么都没留下,就仿佛,原本就没存在过一样。
一切,结束得如此云淡风轻,又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没有难过的,尽管,连失恋的资本似乎都没有。
但,还是难过。
难过的时候,是凌玉陪着她,告诉她:“他那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还有我。”
她确实还有她。
在她关注那个男生,并且跟他选填一个志愿的时候,凌玉默默填了跟她一样的志愿。
就这样,三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那个男生,已经在方思雅的心里完全不存在了。
她有的,只是闺蜜。那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她想,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靠谱。
☆、第89章 大学社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然忍不住落泪了。
“好文。”她点头。
那是2004年,穿越还没有如此盛行,网络更不盛行。而凌玉的这篇穿越小说,又远不是地摊上的台湾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万字,将一个女子穿越至古代,爱上了另一个女子,最后又被迫回到现代的故事,讲得让人身临其境。尤其是,最后女主角寿终之时,她的爱人为了不舍缘分至此了结,居然逆天反穿越,来到现代时空,追寻女主……而此时,女主却已经丧失了上一世的记忆……
那种有口难开的无力感,让人读来感同身受。
最终,丹青含泪在那叠稿纸的前面添了一句题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做完这些,她亲自约见凌玉,对她说:“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我们《春芽》可以发。不过,你小说里面怎么两个主角都是女的。”
“有问题?”
“当然有啊。谁都知道,谈恋爱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这文里,女主的爱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爱人,本来就是女的。”
凌玉苦笑。
丹青语塞。这年头,有点才华的人都有点标新立异耍个性么?她这个文学社社长为什么总要应付这些家伙啊。
调整呼吸,她像应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劝解:“这样吧,你把女主的爱人性别改成男的,这篇小说立刻就定了。”
凌玉却摇摇头:“可她的爱人,确实是女的。”
谈判失败。
作为一个文学社的社长,丹青不是没经历过这种刺头才子,也不是没经历过这种谈判失败,所以她也不以为意,而是回去直接把女主爱人的性别换成男性,然后直接出印。
开什么玩笑,再耍个性也要有个限度,哪有女人跟女人谈恋爱的!这可是校园纯文学刊物。
其实,也不怪丹青,在2004年,还没有腐女这种生物,而同性恋的科普,也完全没有到位。很多大学生根本不知道同性恋这回事,或者,即便知道,也觉得是见不得光的,如同《春光乍泄》电影的色调。
总之,不会进入主流文学圈。
但,凌玉从来就不想搞文学啊。
所以,拿到那期《春芽》的时候,凌玉直接退了社团。
“为什么要退呀?你这小说写得多好呀!你简直是才女中的才女,比琼瑶还琼瑶呢!”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方思雅正在寝室里抱着最新一期的《春芽》看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
看方思雅如此,凌玉有点囧:“你在看那篇小说?”
“是啊。”方思雅重重点头,“写得真好。比我在书店租的小说都好!”
“哦?好在哪里?”
凌玉望着方思雅,眼神里有耐人寻味的味道。
“说不上来。就是特别感人。但,好像又不止是感人。”方思雅认真描述,“以前吧,我看琼瑶的小说也哭。看郭敬明的小说也哭,尤其郭敬明的那本《梦里花落知多少》,让我哭惨了。可是,你这小说,似乎不止让我哭这么简单。唔,我也说不上来,就好像……好像我真的跟着女主经历过那些一样。对,就是那样!仿佛我就是那个女主。甚至,那些故事,我都觉得有印象呢。”
“有印象?”凌玉望着方思雅,眼睛深如幽潭。
方思雅给她看得有点心慌:“那个,我的意思,是说……感同身受。对,就是你写得好,很逼真,让我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么?
只是因为小说写得好,感同身受么?
凌玉颓然坐下,深深叹了一口气。
看凌玉如此,方思雅有些心疼。以为对方是纠结跟文学社的事,于是站起身,握住了凌玉的手:“玉,不管你是什么原因退出文学社,我都跟你一起退。你不要不开心了。”
凌玉抬起头,眼里有了些许光彩。
“可是,你说你很喜欢文学社,想趁大学闲着写点东西啊。”
居然为了我,肯直接放弃么?
“嗨,就那么点爱好,哪里比得上好朋友珍贵!”方思雅也是个鬼灵精,只从凌玉的表情,就看穿了她扭曲的心态,于是赶紧表深情,挽上了对方的脖子,“你呀,比什么都重要!”
“真的?”
凌玉的眼里流光溢彩。
“当然。”
方思雅有些痴。那样流光溢彩的眼睛,竟让人的心猛然一动呢。甚至,让人有上去亲一下的冲动……
唔,一定是刚看完那小说受影响的。
凌玉本就是个感情木头,即便再世为人,也看不懂对方眼里的痴迷。只是仍陶醉在这份独宠里。嘴里仍纠结着:“可是,这是你的爱好……”
“哎呀,毛爱好!我的爱好就是你!老爱你了!”
原本是嘻嘻哈哈的一句玩笑,不知为何,此刻脱口而出,却让两个人都瞬间无声。
咳咳,怎么感觉……有点尴尬。
☆、第90章 壁咚了
退出了文学社后,似乎更没什么可做了呢。
方思雅百无聊赖间,又跟人恋爱了==
好吧,其实也不算恋爱,因为压根还没开始,就又不了了之了。
事情是这样的:退出文学社后,百无聊赖的方思雅开始跟室友学着美容,天天不是跑步就是切黄瓜片儿贴脸,贴着贴着,脸倒真的白嫩了很多。在操场上跑着跑着,有男生从后面追上,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嗨。请问可以认识一下么?”
“你好,我叫方思雅。”
这样,就认识了。
“呃……”男生对如此呆萌的女生无语。于是,说得更具体了点,“那个,请问我以后可以找你么?”
方思雅想了想,说:“可以呀。”
男生很开心,于是欢乐地问了方思雅的专业、班级、宿舍公寓,以及上自习的教室。
于是,一根恋爱的幼苗,开始破土而出。
经历过了第一个所谓的男朋友,方思雅对男生没那么热乎了,跟这个男生的发展,也仅限于一起跑步的程度。就连吃饭,她都不想应允。可能,是不够喜欢吧?或者,是懒?反正,她更喜欢跟凌玉一起吃饭。两人在学生食堂点一个小小的火锅,吃得又节俭又爽,很舒服啊!
跟男友跑步,跟闺蜜吃饭,还有比这更惬意的大学生活么?
没有!
方思雅对生活的满意程度,用小燕子的话说,就是:快乐得快要死掉了。
不过,好景从来都不长。
那个男生,居然又失踪了!
依然是每一句解释,只是不再来陪跑了。
因为那个时候方思雅还没买手机,两人也没什么短信联系。至于寝室的电话,在打过去几次都找不到人后,方思雅也就懂了。
于是,第二段爱情,再次不了了之。
好吧,方思雅已经确定自己跟男人无缘,继续拍黄瓜。
凌玉依然是不离不弃的陪伴。
于是,一个夏天,就这么在凌玉切黄瓜、方思雅贴黄瓜中,度过。
偶尔,切着切着,凌玉会冷不丁咕哝一句:“还没贴满?脸怎么这么大……”
“……”方思雅哀怨地回望,“你嫌弃我。”
大一的日子,就在黄瓜切片中画上了句号。
其实,对方思雅来说,这未必不算一个完美的句号,只除了每学期挂的科==
所以,方思雅的大二,是在补考中掀开序幕的。
方思雅从小就有一到大考就紧张的毛病,尤其是这种原本就带耻辱感的开学补考,更是让她紧张到发挥失常,于是……好嘛,《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补考不过,重修!
说不受打击,是假的。
方思雅有点沉默了,她突然发现自己很失败:从进入重点高中起,就一直失败。在高中一直垫底,在大学大家都玩得轻松,唯独自己明明没有翘过课,却依然接二连三地挂科……
真的是自己太笨么?或是,自己根本就不配生存在这个世上?好像,自己一直都只是别人的累赘呢。父母为了自己花尽时间精力,玉也为了所谓的匹配自愿隐藏自己的光芒……自己,真的一直是拖人后腿呢。
突然,就不想见任何人。包括凌玉。
就像一个套中人,把自己与世界隔离开来,只一个人看小说,一个人上网。
后来,路边摊小说被她看得差不多了,也再满足不了她的口味,她开始看新出的杂志,《花火》、《读者》、《青年文摘》……似乎都不够过瘾呢。最后,她发现了一本武侠杂志,叫《今古传奇·武侠版》。
那是一本现代新人写的武侠,大都是中短篇。看遍了金庸、古龙、卧龙生后,方思雅发现这种年轻人写的武侠更有吸引力,尤其是里面一些美女写手,更让人向往,甚至有种偶像的感觉了。
带着粉丝般的心情,她顺着杂志上的网址进了杂志的附属论坛,论坛里,大家都是以江湖的背景相遇,让人有时竟分不出现实与虚拟,仿佛自己真的置身于那一片超尘脱俗的古典江湖。
而在那个虚拟的世界,她很入乡随俗地拜了位“师父”。
那“师父”也是个《武侠版》的读者,是个跟方思雅同龄的男孩,刚好也是个现实失意的人,两人刚好又是同一届同一个专业,还偏偏挂的是同样的科目……
两人瞬间感受了缘分的神奇,并引对方为知己。
加了qq后,两人开始没日没夜地聊,似乎对方是最知音的人,可以让自己倾吐所有。
无数个深夜,就在两人的键盘噼啪中度过。
在交心的过程中,说不动心是假的。
渐渐,方思雅对那位师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那感觉,是跟以前的那些男生,完全不同的。
她知道,这一次,她认了真。
那个男孩,是个真正的才子,远比高四喜欢的那个男生更有文采。
他为方思雅写诗,也为她填词。甚至,有时候方思雅一个心情不好,丢条信息给他,他就会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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