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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贞]太后难为-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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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一章意义重大,在下实在不忍抢戏,只说这一路走来,某人确实是很努力了。
努力到在下偶尔良心发现,也会心疼她个三五秒钟的地步!
来局句矫情些的,由衷的感谢各位萌萌的软妹子,如果没有你们,某人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代发君
不多说了,下面是“顾大人有话说”:
我不知道这样完结会不会遭人拍,但是我想说,姑娘们,拍砖之前先听顾大人替自己辩驳几句。
这个结局,从一开始就已经想好,顾大人总说要漂白高欢,其实顾大人也经常说不知道这算不算漂白,并且还说人死了的漂白不知道还算不算,其实,正文里是按照大纲一路走过来走到现在的,的的确确就是断在这个地方了。至于对高欢的漂白或者抹黑,都是写在番外里的。
估计一下,大概还有好几篇番外。高欢的有一篇长番外,还有青蔷跟娄昭的。以及大家希望的那几篇。
这里真心不是顾大人烂尾。这个结局大约是各得其所,太后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高欢第三次死在她手里了;前一世高演为了救萧唤云而死,这一世,萧唤云为了救高演而死。球球说这里的心理描写不够细腻, 所以解释一下,高演对萧唤云是:不能原谅,但是不忍。因为毕竟是爱过的女人。曾经深爱过的女人就这样死在自己面前,如果他还会冷漠的不去理她并且觉得她死的很活该,那么这个男人也不配同昌的喜欢。尤其是,这个女人还救过他的命。这一篇文写的有点仓促,为了日更,很多时候没写到的我也就不写了,所以漏了很多地方。的的确确是我写的不好。
然后是沈碧和陆贞以及高湛的结局,其实这个结局比我预定的惨烈了好几倍。本来是准备让陆贞老死宫中,沈碧陪着高湛一起去山村教书的。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关于陆贞,是因为顾大人不知道为什么特别讨厌她,所以,故意害她。至于沈碧,她的死几乎成了必然的。因为她不死,十几年之后,几十年之后高湛得知真相知道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他的满腔怒火会发到沈碧身上。这样,他自己被虐的就少了一半。所以沈碧必死无疑,孩子是他现在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而这个希望要看昭君仁慈不仁慈了,她若仁慈,放他们父子一辈子安宁。若不仁慈,挑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高湛势必痛不欲生。
所以说,顾大人觉得写到这里,的的确确可以是完结了。
至于大家觉得的,高欢还不够虐,还得请大家看完番外先。
╮(╯▽╰)╭
其实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很想在写完文的时候说上一大片感言,譬如说什么我一路写到这里很感谢大家的陪伴啊之类的,这篇文我写的不是很好下一篇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之类的!!!!
可是真的从六点钟写到十二点钟,我才发现,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睡觉。姑娘们,你们如果对这个结局有怨念,还请拍的轻一点。如果觉得这个结局很仓促,我得道个歉,其实之前五六章的时候就很想说这篇文快完结了,但是又怕到时候扯皮扯皮扯多了还是完结不掉。所以一直很安静的没有说……
Orz 给大家跪一个,算是正式的道歉了。——by顾青河
2013。12。12 0:08
第97章 番外〔一〕:高欢
人说临死之人会瞧见他此生的执念;犹如一盏走马灯在眼前回转。
他在这盏走马灯中,瞧见了毕生的执念。
娄昭君。
三个字;唯她而已。
他初次见她。
不是二十余年前的城墙头上。
时间需得在此往前推一推;推至他十一岁那一年;他初遇六岁的昭君。此中过往她全然不记得了,可他却记得十分清楚。
那时,她是娄家最为尊贵的嫡长女,他是城中一家医馆之中的学徒。
一日黄昏时分;他欲阖了门收工;她却抱了只兔子跌跌撞撞的跌进医馆里;跌到他面前来,眼眶里头包了一包泪:“大夫;救救小兔子吧;坏阿昭把小兔子打流血了。”大抵是将他当成了大夫。
他看了看她,又伸手翻了翻那只兔子的皮毛,翻见了一处流血的伤口,然后平静的回过头来继续放门板:“救不活了,直接带回去,让你娘给你炖完汤喝……”
一句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瞥见她瘪了瘪嘴,又瘪了瘪嘴,腾出一只手使劲儿的擦了擦眼角快要溢出来的泪水。
他愣了愣。
其实那个时候,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长大,没有人养他,他饿了只能拔点草咬着吃,一只兔子在他眼中就是一顿热乎喷香的大餐。所以,他是真心的觉得这个小姑娘她简直就是有病啊!
然后,他又慢悠悠的补了一句:“你要是不想吃了它,就把它给我,我可以帮你吃了它……”
红棉袄的小姑娘终于被他这句话刺激到,瘪了瘪嘴,忽的:“哇——”一声哭了出来。
这件事最终以掌柜大夫出面治好了那只兔子为了结。
掌柜大夫同他说:“这是人家娄内干大人的宝贝闺女,以后不管她带回来什么东西,能医则医,不能医就买只新的装作医好了给她。”
高欢:“……”
他觉得,这个小姑娘果真有病。
继而,未过两日,这个小姑娘又抱了只受伤的小狐狸跑进医馆里,语气神情句子的格式与之前完全一样:“救救小狐狸吧,坏阿昭把小狐狸打流血了。”
但那只小狐狸送到医馆之时,已经断气。
掌柜大夫又从隔壁猎户家里买了只新的还给她。
小姑娘蹲在地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小狐狸,瞪大了眼睛,一脸钦佩的仰起头望着掌柜大夫:“哇——大夫大夫您好厉害啊!”
掌柜大夫摸了摸鼻子,甚厚颜的应下来:“好说好说。”继而便转回后院去洗捡那只死狐狸了,准备今晚做一顿红烧狐狸肉。
小姑娘抱着笼子呵呵呵笑着要走出门去,高欢在后头悠悠开口:“傻子,你那只狐狸早就死了,这是狐狸是从隔壁王二那里买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小姑娘转过身来,费力的腾出一只手,扯了扯自个儿的面皮对他做了个鬼脸:“你是个小骗子,我才不信你。”
他跑进后厨去拎出那只剥了一半毛的死狐狸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这不合他往日的行事作风。
小姑娘呆呆的望着那只死狐狸,又垂头看了看自己怀里抱着的笼子,瘪了瘪嘴,又瘪了瘪嘴,一张嘴“哇——”的哭了出来。
他顿时有些慌了。
那个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却在看见她眼泪滑落眼角之时蓦然清醒。可他不会哄女孩子。
所以,他最后同她说了一句话。
“喂,坏阿昭是谁?”
小姑娘揉着眼睛憋着嘴扭过头来看他一眼:“坏阿昭就是阿昭啊,我娘给我添的弟弟。”
他看着她眼中的雾气,镇定的咳了一声:“他总是欺负你的……”斟酌片刻,“宠物吗?”
小姑娘点了点头。
他靠近她一些,凭空比划了几个人物线路图给她看,并解释道:“他欺负你,你为什么不欺负回来?来,我教你个万能的生存法则。他以后如何欺负你的……宠物,你就如何欺负他,他肯定就不敢欺负你的……宠物了。”
小姑娘冒出一只鼻涕泡,一只手撑着下巴冥想他这句话,一只手满不在乎的擦了擦刚冒出来的鼻涕泡。
第二日,娄夫人抱着娄昭跌跌撞撞的跌进了医馆。
那时候他不知道,他说的这个法则适用于他们这些在流氓痞子堆里打滚着长大的孩子,却不适用于她这样的大家闺秀。
他与她,从来都隔着万丈距离,像是一道不能跨,不该跨的鸿沟。
这就是他与她的初遇。
但这个初遇害的他丢了饭碗,她挨了她爹的一顿揍。
走马灯转了一圈又一圈,画面之中的小姑娘渐渐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亭亭玉立,眉目如画。她爱笑,对人十分亲厚,那一幕一幕的闪影之中的笑容是他所熟悉的那般。她同路边卖水果的大妈笑,他在一旁替别人修屋顶;她同街边行乞的老乞丐笑,他在一旁替别人锄草。她同送水的小伙子笑,他在一旁替别人……
那些皆是他熟悉的笑容。
回忆带着冰冷水渍轰然而出,那片金黄色的,于十月温煦闪瞬风中摇曳而去。沉沉的睡梦中,他想要伸手去握住那欢笑着的姑娘的手。
终究还是黄粱一梦。
自小到大,他一直都是伶仃一人,没有人教他何为情,如何去表达情。但他觉得,这不是爱情。
走马灯闪出一幕又一幕,终是落停在昭君下嫁于他的第一年。那是个隆冬天,他从外头回来,还未走近便听见几声女子的哄笑声。
“哎呀娄妹妹啊,你怎么拿这种东西当钗子啊,这些不是拿来烧火用的干柴吗?”
“就是啊,你快些把它丢掉!这等粗鄙的东西怎么能往头上戴呢!”
“……”
笑声声声入耳,刺人又刻薄。
他便立在侧墙边上听着。
后来,直到那些锦衣金簪的姑娘们哄笑着走远了,他才缓缓踱出侧墙。
推门而入时,便瞧见她蹲在地上,冻红了的一双手在雪地里扒着,最后扒出了那只荆钗。她将它捧在手心里,垂了头良久不语。
他觉得,她是在哭。
可她却终究不是在哭,只是一个人蹲了半晌,便将荆钗又插回了发髻上去,随意的将手上的雪水往围兜之上擦了擦便转身进厨房去了。
大抵这一番动作之间还有她隐约的一声嘀咕:“荆钗也是钗啊,一样可以绾发,也挺好看的啊——”
他记得那天的情景,从头至尾,一个细微末节都十分清晰。
抬头可见纷扬大雪自天而落,天幕低沉的好似看不见丝毫的光明,那些灰色的,冰凉刺骨的雪久积不消,唯有那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姑娘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永夜之中发出耀眼的光芒来。
这不该是爱情。
后来,不知是过了多少日的后来。
他记得,那是个春日的午后。
王城与城外断崖遥遥对望,他与她一起立在断崖之上,微风轻曳,身后是她新撒下了菜种的野地。
高挽了衣袖锄完地的姑娘擦一擦额间的汗,蹦跶蹦跶的蹦到他身边来,同他一起望了望,面上挂了个极大的笑容,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只看着那座王城,良久,回答她:“那里,我迟早会让你住进那里。”
姑娘挽住他的手,满不在乎的擦了擦汗水,笑吟吟的道:“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过得很好了,但是如果你想住到那里去,我就陪你一起住进去。”又有几分惆怅:“可是,我刚刚种的菜该怎么办啊?还有,我们养了好久才养肥的那只鹅。”
他回过头来看着她:“你相信我的话?”
姑娘笑的眉眼弯弯,那是很好看的一张脸,她说:“相信啊,我的夫君是这世间最应当坐上皇位的人。”
那个时候,他觉得这个姑娘很傻,傻的有几分可爱。
而后许多年,他问自己,究竟是从哪一步开始走错了。
可这是个虚妄的问题。
他应该问,到底哪一步是走对了。
娄昭是何时出现在他面前的,他已有些记不太清楚了。他一向是个记性很好的人,这一点有些不太可思议。
但事实就是如此,他忘了娄昭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日子给他带来了那样骇人的结局,不记得那个时候的窗外是应该飘着茫茫白雪还是杳杳飞花,不记得是晨光乍起还是日落西山,亦是不记得他与娄昭说了什么。他不记得很多很多东西,却惟独记得娄昭问他的那一句:“你就没有想过她会败?”
凉薄白光之中,他颤一颤,良久:“她,后来如何了?”
他看着他,缓缓开口,字字清晰。
“死了,一场大火,她被逼自刎于祭天台上。”
他手中书册落在地上,“啪”一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Orz 真心是,没感觉。这是半段番外,写的匆匆,表明一下立场,高欢是喜欢昭君的。表示高欢还有下一篇番外,用来解释他为什么会夺舍以及为什么那样子对昭君。
第98章 番外(二〕:高欢
青蔷曾说过一句话;叫做;她一直都很幸福,可惜遇见了你。
说的是昭君与他。
这句话他从前觉得矫揉造作,可如今想来,竟觉得很对。
她这一生最大的不幸,大约便是遇见了他。
齐国建立之初,新主难立;朝纲动荡;外戚虎视眈眈;他为此头疼数日,终是昭君开解了他,并表示这样关键的时刻完全可以找个强力一些的部落联姻之类的你那个叔叔俊美风趣就是个不错的联姻人选。
他便向柔然求了亲;得到的答案却是公主只嫁一国之主,且,仅做一国之母。
柔然昭昭野心丝毫不加掩饰,他勃然大怒,折回邺城。入夜,昭君来劝,字字句句皆是为他着想,更甚的是,她欲要让出正室之位。他虽为男子不大懂女人们七七八八的心思,却也知道正室一位于寻常女子而言是何样的重要。
她却是大大方方的将位置让了出来。
他问她:“你这样,不难受吗?”
她抚着胸口轻呼出几口气,抬头之时,展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不难受啊,不就是一个称呼么!”
那时,他觉得自己想的很对,这个小姑娘天生就爱粉饰太平,说白了就是死鸭子嘴硬。但,这一回他没得选择,只想等到娶了郁氏,大齐朝纲稳定下来,就想个法子将郁氏与柔然一块灭了。届时,再好好补偿一下她。
诚如他想,柔然野心勃勃,留之不得。
却不想,那个一身红嫁衣入主中宫的小姑娘,她却有千百种法子让他留下她,和她的族人。
他还记得,那晚中宫红烛曳曳,烛影轻晃。
红罗锦帐之下,鲜红堂亮的盖头自他手中徐缓掀起,缓缓现出郁氏含笑的艳丽容颜。她很美,这是真的。
但他匆匆瞥过她漂亮面皮之时,脑海之中所惊现的却是昭君的笑脸。她从不像郁氏这般目含山水一般的温润而笑,她笑起来之时,是张扬的,明媚的,犹如夏日里墙头的红色野蔷薇一般。
郁氏略略抬起头来看他一眼,愣一愣,约是被他俊朗面容惊到,颊侧飞快惊起一抹红晕,娇羞的垂了头,不语。
他看着这样的郁氏,想起他于山寺之后的竹林畔遇见昭君的那一次。
她倒在他怀里,脸皮也是红了红,却是兴奋的红,单手摸上他的面颊,反倒调戏了他一把:“你长的这么好看,我要是嫁给你,好像也不吃亏。”
这是昭君同他说的话。
洞房花烛,他心中所想的皆是昭君,但这不可能是爱情。他觉得自己心中这样的不适,只是因为对昭君有所愧疚罢了。
红盖头随手丢至一旁,他只淡淡道:“途中劳累奔波,你受累了。”
郁氏一张脸因这一句话通红,双手捂了捂脸,娇羞道:“其实也不是很累……”
几乎是同时响起了他冰凉嗓音:“你若是饿了,桌上有瓜果,吃些垫一垫,睡了吧。”
她愣一愣。
他已转身离开。
迈出殿门之时,她终是忍不住开口:“新婚之夜,你就要这样把我撇在这里吗?”嗓音里头带了几丝哭意,一张小脸白了又青,青了又白。
他负手而出的步子稍稍一顿,未曾回头,背影却显出几丝冷意:“朕说了,你今晚很累,需要歇歇。”
接着,便踏着夜幕走了。
许多年之后,他总会想起这一夜。
倘若说之后他做的一切都是在错,那么这一夜大约便是行差踏错的第一步。
他,低估了一个女人。
第三日,柔然兵马停于豫州之外几里之处按兵不动,虽已出兵却是作壁上观,不肯出手助他的形容。
未几,柔然可汗一封密信而至,心中字字句句犹如他半世铁血风格,其意是郁氏手中有一枚号令千军的令牌,是他柔然嫁女的嫁妆。信末,可汗反问他一句,怎么?柔柔并未曾将令牌给你吗?
郁氏有个小名,叫做柔柔。
可他觉得,这个女子当不起这两个字。
那一日,他气极,折回宫里却是直直奔向了昭阳殿中。
这是不知从何其起就有的习惯,有好吃的,要带给昭君吃,有好玩的,要带给昭君玩,有什么令他觉得新奇的轶闻也要同昭君说一说。
他不开心了,自然也是一样。
就如同许多年前他出门打战的那一次一样。那时连年旱涝,她被饿得有些瘦,却是硬生生的咬牙撑住,将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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