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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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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了。此女将来必成大器。
领养·二合一
薛书雁眼尖得很; 打眼一看就知道刚刚从她们脚边窜过去的是什么东西:
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矮脚猫,而是个身形瘦小、梳着双髻的小姑娘。
她身上的衣服虽然有些破旧,可也很整洁,与院子正中央那个浑身都散发着过分浓重的酒臭味的酒槽鼻男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不是刚刚在门外切实听见了那个男人口口声声叫这小姑娘“败家子”、“赔钱货”; 任谁都不敢相信这两个看起来丁点边都不搭的人竟然真的是有血缘关系的父女。
那个醉醺醺的男人在看见这两个腰佩长剑的姑娘破门而入之后,当场就被吓得直接醒酒了:
“你们是什么人?!”
薛书雁早就眼疾手快地把那个小姑娘给原地抄了起来抱在了怀里,对着这男人言简意赅道:
“妙音门要来带你女儿走了。”
妙音门的名气大得很; 哪怕是不习武的江湖外的普通人也会听过她们的名字的,只不过在外人眼里——尤其是对自家妻女不好的男人眼里,这个门派简直就是集合了“有钱超凶蛮不讲理神出鬼没”等一系列词语的人口拐卖中心。
之前此人能够把妙音门的人赶走,完全就是靠着“天大地大生养之恩最大”的这套歪理把人给逼走的。如果杜云歌之前没预料错的话,那么锦城这边的妙音门其实已经被何蓁蓁渗透了; 做事的时候也极有可能不上心,会被这么一套道理逼走也是说得通的。
只可惜这人运气不太好,碰上了杜云歌和薛书雁亲自前来。
杜云歌自打呱呱坠地起,就从来没有她让着别人的份,而薛书雁更不必说了,除去在杜云歌的面前这人还能勉强装得跟什么似的,只要杜云歌一走,她就像是野马去了笼头、被拴着的野狼松了铁链一样,字典里压根就没有“让”这个字,再看她那一脸真正的死眉瞪眼的样子; 也不像是会跟别人讲什么道理的人。
那人一听见薛书雁这么说; 立刻就想把之前的那一套再搬出来:“这是我女儿!你们妙音门没生她没养她; 凭什么带她走——”
薛书雁可不是锦城的那帮妙音门的人。谁都没能看清她的动作,这人就把雁翎刀给直接从腰侧□□了,用锋锐无双的刀尖分毫不差地指着那人眉心,半句话都懒得说,只是冷眼看了他一眼。
就这一眼,别的什么都不用,当场就把这人给吓了个呆若木鸡。
既然有人负责唱白脸,那少不得就要有人负责□□脸了。杜云歌便接了句话上去,柔声道:
“既有生养之恩,那少不得要报答的。”
“不出三日,妙音门定会送来百两黄金,以示酬谢之意,不知可够?”
百两黄金可不是个小数目。就算这人天天都吃的是山珍海味,一年到头穿的都是绫罗绸缎,也足够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更何况只是换走一个小姑娘呢?
——只要他不乱花,只要他守得住。
那人一听了杜云歌的话,两眼便精光一闪:这怕是妙音门上面的人来了!要不的话,怎么就能这么轻易地许诺百两黄金?既然妙音门上面的人都来了,那区区百两黄金又怎么够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
在这一来一往间,那刚刚还在舌粲莲花跟她爹斗嘴斗得有来有往的小姑娘从来没见过薛书雁这样只是看着别人、就会让人有毛骨悚然的冰冷感的人,立刻就跟她爹一样不说话了,活像被人用冰块把嘴给冻上了似的,只余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骨碌碌地好一番乱转。在听到“妙音门”三个字被翻来覆去地说了不知多少遍之后,立刻就看向了——
薛书雁身边的杜云歌。
而且还特别给面子地从薛书雁的怀里挣扎出了半边身子,对着杜云歌伸出了双手:“抱!”
杜云歌只一瞥,就知道这绝对是云二姑娘的孩子了,错不了:
看看她脸上那个万年不动的、跟薛书雁都有的拼的表情,就连讨抱抱的时候都没怎么有变化,纹丝不动的,简直跟她那未曾谋面的云姨生得一模一样!
但是这小姑娘又生得着实不差。不仅跟云暗雪有那么几分微妙的相似,而且云暗雪的那种薄唇细眉眉目寡淡的样子可能没怎么连带到她的妹妹云二姑娘身上,连带着云二姑娘的女儿也看上去没那么冷了。虽然她的眉毛还是细细的,嘴唇也薄,脸上没有多少血色,却愣是和云暗雪有了种微妙相似却又截然不同的感觉,是个苍白又清秀的小姑娘。
她生疏地把小姑娘从薛书雁怀里接了过来。
两人在门外偷听的时候,从这姑娘的言辞间就知道这小孩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乖巧性子了,然而她在杜云歌怀里的时候乖得简直就跟个小猫儿似的,要不是两人之前在门外全都听见了那一番斗嘴,怕是都要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或者眼下出现幻觉了。
这还不算,这小姑娘甚至伸手抱住了杜云歌的脖子蹭了蹭,小声道:
“谢谢姐姐。”
杜云歌把她往上抱了抱,心想这姑娘怕是还没薛书雁的刀沉呢,看来是真的过得不好,即便能逞唇舌之快,日常的吃穿用度也是受了苛待的,便满怀爱怜地拍了拍她的背:
“小姑娘,你叫什么?”
“我没有名字。”这位云二姑娘的身后唯一血脉低下头,一板一眼地说:
“你救了我,就是我的大恩人了。”
“恩人说我叫什么,我就叫什么。”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就又看见云二姑娘的丈夫开始作妖了。他斜眼看着杜云歌怀里的自己亲生女儿,倒不像是在看自家人,反而像是在看什么货物、看什么值钱的传家宝一样,和他之前展现出来的态度截然不同:“区区百两黄金怎么够?!我生她养她这么些年,还要等她给我老了之后送终呢!你们妙音门拿这点钱就要把人带走,可真是强盗买卖!我不干!”
有着比百两黄金还要多的可能性在前,又有和和气气的杜云歌在边上,这人陡然间就有了种错觉:
就算是这些从上面来的、妙音门的大人物,也不过只是些姑娘而已。女人总是格外好说话的。
只要他多哭诉几声,多掉几滴泪,再撒泼打滚闹一闹,她们还不得顾忌着妙音门的面子乖乖给钱?
然而他千算万算,独独算漏了一点:
让杂乱喧嚷的局面平息、好保下面子的方法,除了“给钱息事宁人”这种最常见的做法之外,还有“解决了闹事的人”这个选项。
——妙音门既然能轻而易举拿得出百两黄金来换一个小姑娘,又怎么会缺钱买他这一条人命呢?
然而就在薛书雁想出手的时候,这次倒是杜云歌先动了!
她单手抱着云小姑娘,另一只手一翻,便抽出了腰间长剑,单手一掷,那柄长剑便直直从那人的侧颈擦了过去,留下了一条长长的、不深不浅的血痕。
这一手露得相当漂亮!要是浅一分的话就没有什么说服力,但是要是重一分的话,这人怕是早已血如泉涌小命不保了,当即就把这人给吓得呆坐在了地上,抖抖索索的,半天都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你……”
他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最和气、最好相处的姑娘竟然出手最狠!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
然而只有薛书雁知道,杜云歌那是没找好准头。
她站在杜云歌的身侧,自然看得清楚,杜云歌出手的时候其实是瞄着他的发髻去的,然而杜云歌手上功夫不是很精细,力道也不足,准头自然也就偏了那么一下,却又好巧不巧地起到了更大的威慑作用。
真是老天都在帮她。
既然老天都这么给面子了,薛书雁那肯定也要给——或者说,在面对自己的心上人的时候,如此天时地利,她要是不给这个“人和”才不对头——便对着那人冷声道:
“再多说,就让你去九泉之下领你的死人财。”
杜云歌也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运气这么好,还美滋滋地在心底来了个自我表彰呢,才把小姑娘放到了地上,道:
“进屋去收拾一下你的东西,这就要走啦。”
小姑娘听话得很,立刻就噔噔地跑进了屋里,连半炷香的时间都没用,就又跑出来了,怀里只抱了两三件衣服,应该是云二姑娘生前给她做的,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可见这一家人到底有多穷,穷得连个包袱皮都没得。
在路过杜云歌的长剑的时候她停下了脚步,吃力地帮杜云歌把剑一路拖了过来,对杜云歌道:
“姐姐,你的东西。”
薛书雁当时就傻眼了。幸好她的脸上表情的自我控制能力修炼到位,要不的话肯定要目瞪口呆得跟那个跌坐在地上的家伙有的一拼:
不得了,这小姑娘贼精!一眼就看出来了谁才是话事的那个!
两人正准备带着小姑娘出门离开这里呢,小姑娘突然就迟疑起来了。杜云歌心道不好,毕竟孩子还小,要是真的被那些“三纲五常”的破玩意儿给迷了脑,想要留下来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最难帮扶的人不是深陷泥潭的可怜人,而是深陷泥潭还在把自己往下送、尤不自知的那些可怜又可恨的人。
结果杜云歌都酝酿了一肚子的劝说的话出来了,这小姑娘倒没说什么“舍不得爹爹”这样的话出来,说的完全是另外一码事:
“我有个小姐妹,就住在外面不远处,是个跑马商家的姑娘。”
“她和她爹娘一同外出跑商了,我和她约好了,明年元宵的时候一起去看灯的来着……可眼下我要走了,她回来看不见我怎么办呢?能不能让我留个信给她?”
小姑娘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杜云歌的脸色,又补充道:“她识字的,我只留个信,说我走了就是,不说别的。”
“有什么不可以的?”杜云歌觉得这小姑娘可真招人疼,便轻轻捏了捏她的脸,柔声道:“你去她们家给她偷偷留个信不就行啦?就说你被妙音门的人带走了,等他日有缘便江湖重逢,岂不两全其美?”
说做就做从来都是妙音门的作风。她们既然说了今天要带这小姑娘走,那么就绝对不会拖延半刻钟的时间,不多时,杜云歌就领着已经洗漱一新、穿着簇新的鹅黄色小袄的小姑娘从一旁的成衣店里出来了,薛书雁跟在两人身后帮她们拿着纸墨笔砚和随手买的点心这些乱七八糟什么都有的东西,打算等回到客栈之后写信,等写好了再让薛书雁送过去。
一行人回到了客栈之后,杜云歌这才想起来这小姑娘还没有名字。之前被小姑娘的生父好一顿胡搅蛮缠给直接搅和忘了,不过眼下想起来也不迟,毕竟起名这种事还是应该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下来的。
于是杜云歌便把小姑娘抱到了自己身边的椅子上,柔声道:
“既然你要拜入我妙音门门下,就得取个新名儿。”
“我妙音门自上而下,从门主到护法到各地舵主乃至弟子,全都是用诗词起名的。不知你是想跟你生母姓,还是跟你的父亲姓?”
这小姑娘想都不想就道:“我要跟我娘姓云。”
“那好。”杜云歌稍一思索,就在纸上写了小半阕词给她:
“枕簟溪堂冷欲秋,断云依水晚来收。”
“从此以后,你就叫云依水。”
此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薛书雁也开口了。她的语气淡淡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连云依水也能听出点莫名其妙咬牙切齿的味道来:
“入我妙音门,从此便生是妙音门的人,死是妙音门的鬼,山下再有什么事,也与你毫无关系了。”
她就是有点看不惯已经改名叫云依水的小女孩和杜云歌挨得太近而已,浑不觉自己这一口莫名其妙的天外飞醋吃的有啥问题,反倒是云依水先一步反应过来了。然而小姑娘还是太小,完全不能领会到薛书雁到底为什么吃醋这个精髓,还以为薛书雁这是告诉她妙音门的规矩呢,内心感激得很,当即便对薛书雁深深一拜:
“谢谢姨姨提点,我记住了。”
——等等。
——你叫她什么?!
杜云歌自觉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了,然而还是当场就傻眼了。她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她和云暗雪还有云二姑娘以及这孩子的辈分之后,眼前顿时一阵发黑:
云依水这姑娘一叫,硬生生把她跟薛书雁叫岔了辈!
想来薛书雁也体会到这一点了。少有人能让薛书雁尝到吃瘪的滋味,云依水一定是其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小时候都能这么了不得,等将来长大了肯定能有好一番作为。
杜云歌赶紧跟云依水解释道:“这不是你姨姨。你应该叫她薛师姐,你的姨姨还在忘忧山上等着你回去呢。”
云依水点了点头:“好,多谢姐姐。”
薛书雁有心纠正一下云依水的称呼,不是“姐姐”而是“门主”,但是杜云歌眼下正和云依水一起写那封要留给云依水的玩伴的信,她在这个时候插进去似乎有点不太好,便在心里叹了口气,想:
等将来学武的时候,她可一定要把这姑娘放得离门主远远的,越远越好。
在杜云歌的设想里,云依水和她的玩伴肯定有不少话要说的,但是这姑娘只写了寥寥几行字而已,完全没有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本该有的说不完的话,三言两语解释清楚了便落了款,还在结尾画了个狗尾巴草的标志上去:
“好了。”
杜云歌把信给了薛书雁让她出去送之后,闲着没事,便一直在想为什么云依水的作风她越看越眼熟。想了半天之后当场就灵光一闪,险些跳起来:
这不就是个活脱脱的小时候的薛书雁吗?!
说起话来能噎死个人,一板一眼得几乎刻板,行动举止都自我约束得紧,恨不得半点毛病都不让别人挑出来。而且看这姑娘在院子里的好一阵乱窜,估计也是个习武天才,光看她在没人教导的情况下都能自己练出一套用来逃跑的轻功就知道了。
这样性格的人其实很苦的。
杜云歌轻轻摸了摸云依水又细又软、甚至还有点隐隐发黄的头发,心头便好一阵发愁:
忘忧山上可千万别再来第三座冰山了。遭不住,真的遭不住。怎么就没个和气点的小姑娘来中和一下呢?要是云依水的小伙伴能受得了她的话,肯定是个好性儿的人,真可惜人家父母俱全,家境也不错,没得必要非要上忘忧山来,要不的话还能拐来给云依水做个伴儿呢。
就像她打小就有了薛书雁这个伴儿一样,那该多好?
只是世事从来难两全。
——然而此时的杜云歌还不知道的是,忘忧山上岂止要迎来第三座冰山,还要迎来第四座。
杜云歌因为前一晚都没怎么睡好,所以在教完云依水写信和写自己的名字之后,便迷迷糊糊地伏在桌子上开始打盹了。在陷入梦乡之前她还记得把一路买的点心给了云依水,嘱咐道:
“要是太久没吃东西了,就别吃太多,会肚子痛的。”
她困倦得很,最多也只能坚持到这里了。等看见云依水乖巧地点了头之后,她便彻底地放下了心,随即便一头扎进梦乡中了。
杜云歌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梦了。就好像这些梦境是在指引着她把上辈子未能解开的谜题一一解谜一样,等到她掌握了未曾掌握过的那些事情的真相之后,便再也不会做相关的梦了。就好像在知道了“妙音门内有叛徒”、“乌扎卡族的圣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之后,那些相关的故事便从此销声匿迹,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的梦里半分。
然而今天,就在明晃晃的大日头下,在锦城的一家小客栈的半新不旧的桌子上,杜云歌梦见了一件事。
一件她自己都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的事情。
梦里的她依然穿着那身嫁衣,一看就是比武招亲大会前的影像,就不知道这是上辈子的梦还是这辈子的了,不过按照这些梦境的架势,应该是上辈子的旧事。
果不其然,在梦里她只是和凤城春说了几句喜庆话就上高台去了,不管杜云歌怎么努力,她压根就没能把“我不想嫁”这样的话说出口,看来这定是上辈子的事无疑了。
身在高处、重活一遭的杜云歌这次看得分明,台下虽然说闹哄哄、挤挤攘攘的,但是分明已经混了不少何家庄的人进去,而一身红衣的何蓁蓁还在那里整理龙骨鞭呢,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之后,便似笑非笑一挑眉,对她飞了个眼波过去。
好看是肯定好看的,媚得简直跟个修炼千年成了精的狐狸似的,然而一想到这样的皮相下藏着的究竟是怎样的蛇蝎心肠,杜云歌就一瞬间觉得胃里冰凉得很,简直都要吐出来了。
然而看周围人的神色,似乎她并不是这么表现的,依然在忠实地还原着上辈子那所谓的“一见钟情”,凤城春看上去担忧得很,然而双唇嗫嚅了几下,却也终究什么都没说,只是很勉强地对杜云歌笑笑,低声道:
“门主喜欢就好。”
杜云歌从她眼睛里看到的自己,却是个满脸通红、一看就是动了心的傻子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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