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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医生很温柔[gl]-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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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他没死,他还活着。”
“怎么会?二十多年前他就死了,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藏二十多年都不被发现。”
江莱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他并不需要隐藏。”
齐海和齐蜃是双胞胎,就算他大摇大摆走在路上被人看到,只要不和齐蜃同时现身,看见他的人最多也只会把他当成齐蜃。
江渠反应了过来什么,他没有想到过齐海可能还活着的情况。但他也没有表态,对于齐海和齐蜃,江渠似乎是铁了心的要包庇。
江莱不是什么小孩子,和父亲有分歧还会夺门而出。她这人学不会幼稚地发脾气或是说狠话,只想问清楚为什么,刨根究底,打破砂锅。江渠不愿说,她就和他僵持着。
父女俩对峙,江莱固执起来丝毫不输阵,就这样默默地看着江渠,非要等到他开口不可。
江渠算是知道,如果不给江莱一个解释,他可能等到天亮都没法出这个门。
“阿莱,我不想你讨厌我。”
江渠声音里满是疲倦,二十多年过来,他觉得累了。赎罪也罢,愧疚也罢,活着但求一个安宁,可此心安处始终都找不到了。
江莱却很平静地说:“我不会讨厌你。”
从小时开始,江莱就没有讨厌过谁,讨厌也需要情绪,用心才能真的讨厌。她大多数时候淡漠得像这个世界的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
当年岑谬玩打火机把她写了两周的暑假作业烧成了灰,她没生气,重新花了两周补上作业,不过没时间陪岑谬去河边钓虾,反把那人给气了好几天。把小时候的事一件件捡起来品,就越发觉得岑谬不讲理。
江莱补充道:“我从来不会讨厌别人。”
江渠沉吟半晌,从柜子里拿出一根新的雪茄,他看了看江莱的眼色:“我就抽一支。”
江莱没有阻止他,她清楚烟的作用,让人上瘾的并不是那种呛鼻的味道,心里的烦躁不安才最难以戒掉。冷冰冰的灵魂,总要靠点别的东西去支撑,不是液体就是气体,或是肉体。
打火机点燃,烟雾缭缭。
江渠吸了口雪茄,又长长地吐气。
江莱有种错觉,江渠像是很老了,老到只剩下一张空壳,别的什么都没有了。她前段时间见到江渠时,江渠看上去还很年轻,像所有正值壮年的人一样精神奕奕,完全不是现在这样的沧桑。
江渠并没有抽完一根烟,他把还剩了三分之二的雪茄按灭,搓了把脸,总算开始讲起过去的事。
“我和你妈妈,还有茗玉,也就是齐蜃的妈妈,是从初中就相识的朋友。”
这出乎江莱意料,她看向江渠,等他继续往后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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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江的那个臭小子喜欢李老师的女儿。
知道这事儿的人都会说上那么一嘴: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羞死个人!
李老师的女儿长得漂亮水灵,是学校里出了名的校花,又是文化人,那个没啥本事家里还穷的江渠怎么配得上?
可惜这姓江的臭小子贼心不死,从初中一路追到高中,纠缠不休。好在李老师的女儿听话,不会早恋,没把这臭小子当回事儿。
李老师的女儿大名叫程庆红,红红火火的一个名字,性格倒是恬静,不过有点过于不通人情。恐怕全校都知道江渠这小子暗恋她了,她自己也还把江渠当好朋友。
江渠住在李老师家附近,他原本是乡里来的,不是城里人,因为舅舅在城里开了家包子店,就被舅舅叫来城里帮忙,顺便解决读书问题。
乡下的学校没有个像样的老师,有时候老师自己教着教着都忘了要讲什么,他也就对学习没什么兴趣,来到城里的中学,成绩更是跟不上。
李老师是个负责的班主任,对江渠这种转校差生也没什么偏见,知道他这是以前学校不好,没基础,才会成绩差。正好江渠住在李老师家附近,于是便常常把他叫到家里来免费补个课。
江渠就是在李老师家补课的时候认识程庆红和魏茗玉的。
程庆红成绩好,门门功课前列,还长得很美。江渠在她面前总是自惭形秽,他又穷又土,在班上吊车尾的学生,万万不敢想能和班主任的女儿做朋友。
魏茗玉则更不一样了。如果说程庆红是捞不着的水中月,那魏茗玉直接就是天上可望不可及的月亮。她总是坐着家里黑色的轿车来李老师家,她穿的都是不知道价格的制服,她戴的普普通通的一串项链听说都是几千。
关键在于,魏茗玉并不是来补课的,她和程庆红关系好,找个借口来串门罢了。
不过江渠为人质朴,不笨,是个有脑子的人,他不介意当两个女生的苦力,总是帮忙搬东西,天晚了就给两人保驾护航送回家。
慢慢的三个人就成了好友,虽然江渠夹在其中并没有什么地位,可他不觉得有什么,他这样的土包子粗人,能和月光似的人物做朋友,已经很知足了。
江渠一直很卑微,卑微到只敢偷偷喜欢程庆红。
他寄人篱下,总是过得小心翼翼的,饭不敢吃太多,活儿却干的不少,所以瘦了吧唧的,读初中的时候甚至比魏茗玉还矮一截,到了高中才窜了个头。
魏茗玉是个衣食无忧的大小姐,不懂人间疾苦,虽然和他是朋友,但实际上并不是特别会关心他。只有程庆红会注意到江渠饿得蜡黄一张脸,所以早上出门的时候,总是会记得给江渠带上个玉米棒子。
就这馒头,让江渠记了大半辈子。
后来江渠不知道赚了多少钱,却买不回当年那个玉米棒子。
当年高考不容易,程庆红考的本地的师范学校,毕业后可以分配工作,算是个铁饭碗。魏茗玉似乎并不愁这些,家里安排了读哪里她就读哪里,养尊处优得让人羡慕。
两个女生问江渠:“你以后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可能帮舅舅卖包子吧。”
江渠落榜了,没考上任何大学,只能去打工,他也很迷茫,想读书又想跟着舅舅做生意。
魏茗玉说:“你这么年轻,打算跟舅舅打工一辈子吗?”她家境好,见过世面,在那个年代都出国旅游过好多次,想法已经和当时的年轻人不太一样了。
江渠摸摸脑袋,窘迫地说:“我没考上大学,再考一年,家里也拿不出多的钱。还不如早点赚钱养家。”
说完江渠看了眼程庆红,他是想赚钱,赚够了钱,就有底气和程庆红说自己的想法,现在他还不敢。
魏茗玉想了想,道:“你想做生意吗?我们可以一起,我想开家服装店,从广东那边进货,运到F市,赚差价。”
那时国内刚刚开放经济没有多少年,大多数还穿着土气的衣服,很少有人能像魏茗玉这样穿得光鲜亮丽,她穿的衣服就都是从沿海地区买的,有洋货,也有本地的服装厂模仿国外做的时装。但是她每次买衣服都要去外地,很麻烦,心想为什么不自己开家店,还能赚钱。
正好,江渠可以当个苦力,从中间运货买卖,她只需要投资就好。
江渠听了魏茗玉的点子,也觉得这个想法好极了,他为什么想不到,于是果断答应了:“好!”
程庆红是个淡然的人,听魏茗玉和江渠两人商量做生意,她自己没啥兴趣,于是笑着说道:“臭小子,和茗玉赚了钱记得请我吃饭。”
“没问题,请吃最贵的!”
魏茗玉没说啥,一心钻进了自己计划的服装生意里。
第31章
第一单生意很成功; 从广东进来的货没多久就卖完了。江渠和魏茗玉尝到了甜头; 加大了投资,渐渐还真像魏茗玉最初期待的那样,小赚了一笔。
江渠赚到钱请魏茗玉和程庆红吃饭,饭桌上; 魏茗玉拿了支筷子沾水在桌上; 边画图边说:“我们开服装店一年半,在F市也算做得比较好的; 但是终究是靠进别人的货,赚得最大的还是厂家……”
程庆红推了一下魏茗玉,打趣道:“茗玉; 咱吃饭呢你还在想你生意,你们俩开店这么短时间就赚了别人好几倍的钱,还不满意?”
魏茗玉笑了起来,黑色的眸子像泉水般深邃; 弯起来时又像月牙:“行; 不说了; 先吃饭吧。”
被程庆红唠叨了之后; 魏茗玉果然不再提生意上的事,开始聊起别的; 聊着聊着又提起小时候江渠的糗事; 她两个人笑得开心,却见江渠在走神。
程庆红问他:“江渠,在想什么呢?”
江渠回过神来; 没头没尾地说了句:“我觉得茗玉说得对,运货来卖,赚得了一时,别人要是学我们,那我们就没什么赚头了,不如……”
“不如自己办厂。”茗玉接话道,“江渠,咱们想一块儿去了。”
江渠摇头:“办厂的钱还没赚够。”
魏茗玉毫不在意道:“照我们这服装店的势头下去,只要三年就能赚够钱办厂。”
三年,是魏茗玉谦虚了。
他们的生意越见红火,还不满三年,江渠就攒够了办服装厂的钱。他在这之前做足了准备,攒够了第一股投资的钱打算办厂,魏茗玉却在这时候选择了退出,因为家里人安排她出国读书。
魏茗玉他们三人从初中开始就在一起玩,玩得久了,就会忘记三个人家境的差别。到魏茗玉说决定出国的时候,江渠和程庆红才反应过来,魏茗玉其实根本用不着做什么生意,也不需要办厂,她仿佛只是心血来潮玩玩而已,就能比别人更有眼光,看准商机大赚一笔。
走之前,程庆红哭得稀里糊涂的,她和她这闺蜜整日形影不离,还没分开过这么久。魏茗玉平日里不露声色,被她这一哭,也开始心酸起来,有那么一瞬间后悔远离故土和朋友去他乡留学。不过魏茗玉既然下定了决心便不会改变,她的人生有清晰的方向,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
魏茗玉拍了下程庆红的肩,安慰道:“别哭鼻子了……再见了,阿程,再见,江渠。”
魏茗玉向出发口走的时候没有回头看,她长得高挑削瘦,但并不让人觉得羸弱,步伐坚定而有力。程庆红一直看着她的背影,直到那月白色的身影消失在远处才收回目光,她恍惚觉得,魏茗玉未来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比大多数人都了不起,那将是她没办法匹及的高度。
这一去就又是两年,那时通讯不发达,不像现在有网络聊天,偶尔魏茗玉会给程庆红打打电话,大多数时候都像消失了般。
从前还是三个人互相照应,后来就成了江渠一直陪着程庆红。
江渠的服装厂做大了许多,从穷小子一跃成为当地的百万大户。他守了程庆红十年,终于有了勇气,于是在某个普通的日子,江渠向程庆红提出了在一起的请求。
程庆红心乱如麻,她一直都把江渠当多年的好友,江渠藏得太好,到现在才表露心思。她觉得愧疚,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如果早些能发现江渠的爱,她也不会让人白白等这么久。
程庆红找不到人诉说,思前想后,竟然只想得到魏茗玉这么一个人可以聊聊,于是她给魏茗玉打去了电话。
待听到魏茗玉那特有的冷静的声音,程庆红也被她影响了似的平静下来:“茗玉……”
“别急,慢慢说。”
“江渠好像喜欢我,我要怎么办?”
电话那头许久没有出声。
“茗玉?怎么了?”
“没事……那你喜欢他吗?”
“他是我朋友我当然喜欢他的,可是这不代表我想和他结婚,我觉得哪里怪怪的。”
“如果你真喜欢他的话,可以试试吧,江渠他应该喜欢你很多年了……很多年了。”
“……”
挂断电话后,程庆红独自坐在房间里许久,不知道为什么,魏茗玉那句“很多年了”让她心里一阵发闷。是啊,她和魏茗玉,和江渠,都认识很多年了。
最终是程庆红的妈妈,也就是他们的班主任李老师成功劝说了程庆红。李老师告诉程庆红,结婚是件重要的事,婚姻不只是靠感情支撑起来的,要互相合适才行,合适的人在一起婚姻才能稳定长久,才能给孩子提供幸福稳定的家。
程庆红答应了和江渠结婚,因为她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会比陪伴她十年的江渠更合适。
婚礼当天,在国外多年的魏茗玉难得回了国,只为给程庆红伴娘。她穿着低调的长裙,没有抢新娘的风头,也足以将在场别的所有人比下去。
江蓁出生,魏茗玉又千里迢迢跑回国,给小江蓁包了个大红包。
魏茗玉抱着江蓁,对病床上的程庆红说:“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程庆红高兴得咧嘴笑起来,似乎听到魏茗玉以后都会留在国内,比自己孩子出生还开心。
每次魏茗玉一回国,江渠就觉得自己很多余,程庆红和魏茗玉有说不完的话,他小的时候就插不上嘴,现在也还是插不上嘴。
江渠暗自庆幸,好在魏茗玉是个女人,不然还能有他什么事?
直到有天,他看见了一幕,后来改变了他们所有人人生的一幕。
刚生下江蓁的程庆红虚弱地沉睡过去,魏茗玉坐在床边照顾孩子,哄得孩子不哭不闹了之后,魏茗玉突然深深地看了眼程庆红,然后倾身过去,低头吻了程庆红苍白的嘴唇。只轻轻的一瞬便离开,眼里是无尽的深情和温柔。
江渠感觉心里被猛地揪了一下,震得站在病房门口半天没动。他自认是最适合程庆红的男人,做生意小有所成,长得不赖,又和程庆红是青梅竹马,他不会担心程庆红喜欢上别人。
但他也从没想过,如果那个要和她竞争的人是魏茗玉会怎样。
他没办法比得过魏茗玉,连脚趾头都比不上。不论是家世还是在程庆红心里的位置。
嫉妒和自卑,谈不上哪个更多。江渠捏紧了拳,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恨意,恨他和程庆红之间还多了一个魏茗玉。
江渠服装厂做好了之后,他又开始做起别的行业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江渠有机会认识了魏茗玉的堂哥魏启南。
魏启南提起自己这个留学归来的堂妹魏茗玉:“你说她也老大不小了,不知道是不是在国外学来的,问道她为什么还不结婚,她竟然说:‘我更喜欢自由点的生活’,你说这像什么话?女孩子不就该早点找个可靠的归宿吗?”
江渠喝了酒半醉半醒,本就忌惮魏茗玉,听魏启南提起,更是觉得胸口发闷。他守得云开见月明,好不容易才和程庆红在一起,魏茗玉一回来,程庆红隔山差五就往她那里跑,他觉得自己这个丈夫做得着实憋屈。
他喝多了也管不住嘴,鬼使神差地,就把关于魏茗玉的秘密说了出来。
“魏茗玉喜欢自由?也就你们信了,她明明就是喜欢女人,是个女同性恋……我和她做了这么多年同学朋友,我还不了解吗?呵呵,我也被她骗了好多年 ……”
话说出口,江渠的酒醒了大半,魏启南的脸色不太好,江渠才意识到自己捅了篓子,他赶紧弥补错误:“不是……我喝多了,说错了话,魏大哥你别放心上。”
但这句解释终究晚了,反而有种欲盖弥彰的意思。
结束宴会,魏启南铁青着脸坐车回了魏家主宅。
再之后魏家大门紧闭,谢绝一切客人,程庆红和江渠上门都吃了闭门羹。程庆红不明白魏家出了什么事,江渠知道大概是因为什么,可他不敢告诉程庆红,只有惴惴不安地等着魏家的消息。
等了快一个月,也没等到关于魏茗玉的消息。江渠慌了起来,他瞒着程庆红独自去了魏家,找借口说要见魏启南,有很重要的事要商量,这才远远得以远远地见到了魏茗玉一眼。
魏茗玉是什么人?在过去,她是天上的月亮,是修养和优雅的代名词。可江渠那天看到的魏茗玉却完全变了一个人,头发乱糟糟的,拧成一股,神色涣散,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指甲长长了也不知道剪。
江渠心里咯噔一下,忽然明白了,自己做错了一件什么事。这光鲜亮丽的别墅,竟然成为了绑住魏茗玉的监狱。
江渠气得眼睛发红,他质问魏启南:“你们就这么对茗玉?”
魏启南啧了一声:“做什么不好,非要搞同性恋,老爷子气死了,她还非要跟老爷子犟,被关了一个月,这不就老实了吗?”
江渠忍住往魏启南脸上揍过去的冲动,咬牙道:“她……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她?”
魏启南像是听了什么笑话似的看着江渠,轻笑起来:“江总,你不会还不知道茗玉喜欢的人就是你老婆吧?她可是被老爷子打了几十板子,罚跪了好几天,都不改口的。何况,不是你告诉我她是弯的吗?”
江渠自知理亏,没了气势,是他害了魏茗玉,他恹恹地说道:“你们放过茗玉吧……”
“晚了,她马上就要嫁人了。”
“嫁人?”
“嗯,齐煌,你应该听说过。”
“……”
那天之后没多久,就和魏启南说的一样,魏茗玉秘密地嫁给了齐煌,因为齐煌娶过三任老婆,甚至连婚礼都没有办。嫁到齐家后的魏茗玉几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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