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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不可攻略对象-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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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攻略对象》作者:或许有一天
文案:
生活在一本被穿烂了的书里,作为主角的钟韶自然是很多人的攻略对象,但是作为一个曾经被攻略,重生后自带了“读心术”的主角,她对攻略者的厌恶可谓是根深蒂固,于是顺利成为了传说中的不可攻略对象……
奉上了万千金银,献上了一片忠心,赔上了卿卿性命,然而这些攻略者通通都失败了。事实上攻略钟韶只需要一块桂花糕……
钟韶九岁时,母亲离家,父亲病逝,她流落街头。然后在一个时辰之内,她收到了一堆金银,三个陌生人说要带她回家收留她,然而她读到了这些人的心声……
攻略者:系统,主角好感度涨没涨?
系统:主角好感度目前为0……主角好感度…10,目前为…10。
攻略者:为什么,为什么好感度还会减?难道主角从小心高气傲,受不了人施舍/接济/收留!
钟韶:不,因为你不怀好意,还太蠢了!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女扮男装
搜索关键字:主角:钟韶,苏墨 ┃ 配角:各种攻略者 ┃ 其它:穿越,反攻略,gl
作品简评
某日醒来,钟韶突然发现世界变了,身边无时无刻有人想要接近她不说,这些人身上还有“孤魂野鬼”纠缠。她惊恐,她防备,她逃避,可是总也躲不开这些仿佛无孔不入的人。多年以后,她明白过来,这些人不是什么孤魂野鬼,这些人是身负系统的攻略者,而且还是一群逗比!一个攻略者会让钟韶的人生凄苦收场,但一群攻略者却可以让她摆脱前世的悲剧结局,过上顺风顺水的美好生活。&本文基调整体轻松,攻略者负责搞笑,负责助攻,负责提供金手指。不同于传统攻略文,本文角度反转,站在被攻略者的角度看待一群攻略者的攻略,当掌握了主动权之后,原本以为面目可憎的攻略者,其实各有各的可爱之处……作者文笔流畅,文风诙谐,可以让读者们和主角一起重新成长,一起体会攻略者们的攻略不易,是一篇值得一读的轻松好文。
上卷:安阳往事
第1章 进城
自六月下旬入伏,天气便是越发的炎热了,不仅白天热得人心浮气躁,便是夜间也不得安歇。
钟韶趟在床上,脸上的汗水不断的往外冒,轻薄的夏衣早已被汗水浸透,身下的凉席也早没了丝毫的凉意,一夜就在她翻来覆去烙煎饼似得过程中过去了。
清晨,天还没放亮,一夜不得安眠的钟韶突然间睁开了眼睛。
入目,一片漆黑。
钟韶半撑起身子坐了起来,瞪大眼也看不清眼前的情景,但她却莫名生出了一种不知身在何处,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头有些疼,钟韶单手撑着脑袋静静地坐在床上,并没有去点灯。也不知是不是昨晚一夜没睡好,被那些光怪陆离的梦境影响,她总觉得自己似乎忘了什么。
不过清醒后回头想想,梦醒之后忘记梦境也是很寻常的一件事,并不用太放在心上。
就在钟韶撑着脑袋醒神的当口,外面突然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阿韶,快出来,我们该出门了,再不走天就亮了,这两天日头可毒着呢。」
天还未亮,杨柳村里本是一片寂静,这一声打破了静谧,左右并无人声传来,却惊起了一片犬吠。
「哦,来了。」忙开口答应一声,刚还撑着头醒神的钟韶顿时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破旧的木板床发出「吱呀」的声响,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散架。
破败的茅草屋里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钟韶身上的衣服早被汗水浸得半湿了,但她并没有衣服可以换,也顾不得这许多,只简单的从水缸里舀了水来漱了口,顺便抹了把脸就匆匆跑出去了。
茅草屋外有一圈儿简单的篱笆,给这破屋添了个简陋的小院儿。
洗漱过后,钟韶一边扭头把脸上的水迹蹭在衣服上,一边急匆匆的跑到小院的一角拎起个木笼,然后便再没耽搁的打开院门出去了。
院门外站着两个人,一大一小,却是一对父子,刚才开口喊她的便是那孩子。
「阿韶。」小孩儿笑呵呵的打着招呼。
钟韶随手将门一带就跑了过去,冲着两人喊道:「张二叔,大力。」
此时天还没有放亮,只隐隐约约能看得见人看得见路。那姓张的汉子点点头,惯来寡言少语的人只简单的应了一声:「嗯,走吧。」说完,转身向着出村的路上走去。
两个孩子赶紧跟在了后面,也不怕这黑灯瞎火的,凑在一处便说起了话来。
今日三人一大早出门是要去二十里外的洛城卖东西的,姓张的汉子是个樵夫,每日都会上山砍柴,隔日就担了柴去洛城卖。洛城虽远,但柴木只有担去了那里才能多卖上几个钱,对于村里的穷苦人来说,这几个钱便也值得这劳累了。
钟韶当然不是去洛城卖柴禾的,她年纪小也担不动那么多柴禾走那么远的路。只是前两天她好不容易在山上逮了两只野兔,家中的存粮又告罄了,这才想着进城去卖了兔子换些粮。
张二叔是整个杨柳村去洛城去得最勤快的人了,钟韶恰好和他儿子张大力关系不错,于是便央了张大力求张二叔带她一起去洛城。张二叔本不想带着个脚程慢的孩子,但看她无父无母的可怜,到底答应了,谁知张大力这小子见了热闹,也死活跟着要去长见识。
带一个是带,带两个也是带,总归今天是走不快了。张二叔受不了儿子闹腾,最后也答应了,这才有了今早三人同行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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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是繁华的,还不等进城,远远地看见那高大的城楼就足以震慑人心。
钟韶和张大力都是第一次见着这样高大的城楼,远远望见便忍不住驻足。但两个孩子看着那城楼,心中却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激动。原因无他,实在是太累太饿太热太渴了。
二十里路并不算近,尤其是对于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
从天黑走到天亮,再从天亮走到日上三竿,夏日骄阳的威力渐渐地发挥了出来,太阳明晃晃的炙烤着大地,连路边的草木都有些受不了的发蔫,更遑论人了。
钟韶第一回走这么远的路,她清楚的感觉到了脚底的疼痛,不用脱鞋也知道定是起了水泡了。可这还不是最让人觉得难熬的,最难熬的是那口干舌燥的感觉——她第一回去洛城,不知道要走这么久,没带水,即便张家父子带了水分了她一些,这会儿也早已经喝尽了。
舌尖舔了舔干燥的唇瓣,原本的干渴并没有得到半分纾解,钟韶看着远处的城楼问道:「张二叔,那就是洛城吧?我们快到了?」
张大力闻言也来了精神,顿时抬头看向他爹:「爹,还要走多久啊?」
张二叔担着柴,一身衣服已经汗湿了大半,将原本深褐色的衣服染得颜色更深了几分。他撩起衣襟擦了擦汗,看着远处的城楼说道:「走吧,再走一刻钟。」
一听还有一刻钟,张大力顿时就蔫儿了,心中直后悔自己非要跟来。
眼看着张二叔脚下不停的向着洛城的方向走去,两个小的赶忙跟上,张大力扯着他爹的一片衣角缠闹:「爹,好热好渴,进城了给我买薄荷水喝成吗?」
薄荷水就是薄荷泡的水,最是清凉解暑,里面还加了糖,带着淡淡的甜味儿,在这样的天气里向来得人青睐,洛城的大街小巷里多的是摊子卖这个。
钟韶听着也忍不住有些向往,但张二叔显然不这么想,他拧着眉说道:「进城了,找点儿井水喝就得了,想什么薄荷水?!」
薄荷水两文钱一碗,都够买两个馒头了,这么金贵,还不是两口就没了?辛辛苦苦砍一担柴来卖,也不过七八十文的进项,哪里能这般浪费。
张大力苦了脸,却也不敢找他爹闹。寻常事闹一闹也就算了,他今日跟着他爹走了这一遭,也知道钱来得不容易,他家更不富裕,不能随着性子乱花。
钟韶看了看手里提着的笼子,又看了看张大力那蔫头耷脑的模样,终是拿胳膊肘捅了捅他道:「大力,等进城把兔子卖了,我请你喝薄荷水。」
张大力闻言眼睛顿时一亮,可是看看钟韶那黑瘦的小脸,他终于还是塌下了肩膀说道:「算了吧,你家都没米下锅了,喝什么薄荷水啊。进城之后还是听我爹的,找点儿井水喝吧。」
钟家和张家不一样,张家一直那么穷,而当年钟家可是十里八村最富裕的人家,一家子还识文断字。可惜钟韶她爹命不好,自从她娘跟人跑了之后,无心家业不说,身体还每况愈下。那么大的家业,最后都换做了一碗碗的苦药汤子,直到年前人走了,也就留了那么个破草房给钟韶。
钟韶不记得她娘长什么样了,从她记事开始,她的生命里就没有这个人。她只记得她爹日日咳夜夜咳,家里终年萦绕着苦涩的药味儿,还有那一件件被送去当铺的东西,一张张卖掉的地契房契,到了年前她爹去了的时候,除了伤心难过之外,她甚至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无论对于她,还是她爹,或许死亡都是一种解脱。
听了张大力的话,钟韶颇为豪爽的一笑:「没事儿,就两文钱,今日把兔子卖了,咱们明儿再去山上逮!」
张大力听了,顿时拍着胸脯道:「那明天叫上我,我帮你。」
钟韶高兴的应了一声,此时的她还不知道,今日过去,她便再没有上山去逮兔子的机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有一种浓浓的种田味儿,但可惜本文并不是种田文……
依旧女扮男装文,主角重生,但是没有前世的具体记忆,只有判断的本能和「读心术」
第2章 这人是不是傻啊
洛城的繁华远不是出身乡野,从未离开过村子的两个孩子可以想象的。
张二叔来洛城的次数多,对洛城果然是熟悉的,三人刚进了城他便领着两个小的找了一处水井。一桶水打上来,三人咕噜咕噜喝了个够,张大力也不想着薄荷水了,这清凉的井水便足以解渴,一口气喝了个半饱,人却是精神了起来。
钟韶提着装兔子的木笼,看着张二叔往装水的竹筒里灌水,又扭头看了看洛城宽敞的街道,忍不住问道:「张二叔,我的兔子要去哪里卖啊?」
洛城和杨柳村明显不同,即使他们刚进城没走几步,也可初窥此地的繁盛。不说街道两边的屋子都是青砖的看着就气派,就连地上的路都是青石板铺就,平坦又干净。
在这样陌生的环境里,钟韶有些生怯,但不知为何,心底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说:这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不必害怕,甚至不必放在心里。
张二叔灌好了水,一边往腰上的系扣挂,一边想了想说道:「你这兔子不够肥,酒肆之类的地方可能不会要,只能在街边卖了。」说完又将柴担了起来:「走吧,我与你一起。」
钟韶听了,顿时眉开眼笑:「谢谢张二叔。」
张二叔是个老实人,老实到了甚至不会变通的地步。他经年累月的砍了柴来洛城卖,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柴基本还是散卖的,没什么相熟的客人,更没与哪家酒肆饭馆之类的定下买卖。换句话说,即便不陪着钟韶一起在街边等卖,他也只能担着柴满城转悠。
三人很快到了集市所在的街道,也不拘地方,张二叔找到个空位便将柴放了下来。然后他也不吆喝,坐在柴担子后面就等着客人上门,但街上行人来来去去,却没有几个人往这边看上一眼的。
钟韶就跟在张二叔身边,她把装兔子的木笼放在了柴担子旁边,然后人蹲坐在了一截台阶上。想了想,怕别人不知道她卖什么,便干脆从笼子里拎了只兔子出来抱在了怀里,一边摸着兔子柔软的毛,一边眼巴巴的看着来往的行人,希望有人能看上了她的兔子过来问价。
可惜,钟韶从山上逮来的兔子都是半大的,确实如张二叔说的那样不够肥,也没什么人问津。
张大力和钟韶并肩坐着,却不如钟韶那样坐得住。他如今喝饱了水又啃了半个他爹带来的胡饼,有了精神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心中又没有事,一时间左顾右盼的,仿佛一双眼睛都不够用一般。
就这样足等了小半个时辰,终于有人走到了钟韶面前。那是一个挎着菜篮子的中年妇人,她看了两眼钟韶抱在怀里的兔子,问她:「这兔子怎么卖?」
钟韶想了想,小心的报出一个数字:「八十文一只。」
妇人扭头就走了,连价也没还。
八十文一只兔子其实不算贵,哪怕钟韶逮的这两只兔子不够肥,但也是肉。这年头,刚太平下来没几年,吃的都贵,尤其是肉。
钟韶被那妇人的态度弄得心里很是没底,她抱着兔子看着那妇人远去的背影,多少有些无措。等人走得远到看不见了,她才扭头去问张二叔,有些小心翼翼的:「张二叔,我是不是卖太贵了?」
张二叔想了想,觉得钟韶报出的价其实挺公道的,但话到了嘴边他还是说道:「要不,你再便宜点吧。」
钟韶看着两只兔子有些拿不准主意,迟疑了一会儿之后还是点了头。
又等了好一会儿,一个老太太停在了钟韶的面前,问价:「兔子咋卖?」
钟韶看了看老太太,自觉降价:「七十五文一只。」
老太太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兔子,也没有还价,迈着慢悠悠的步子走了。
钟韶沮丧了起来,她来洛城之前其实找人问过,山上的野兔在洛城可以卖到一百文的。不过她自觉兔子不够肥,这才喊了八十文,谁知人家连价都不还就走了,如今降到七十五文也没人买。
她不自觉的扭头去看张二叔,张二叔张了张嘴,最后只道:「等等,等等吧。」
是啊,除了继续等,也没什么办法了,毕竟家里的米缸都已经见底了。
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问价,钟韶无奈之下已经将价降到了七十文,可依然没有人买走她那两只兔子。这时候别说入城前答应张大力请他喝的薄荷水了,钟韶都开始为下一顿饭发愁了。
有人来问张二叔买柴了,一担柴的价格例来都是那样,没什么好讲价的,买柴的人看张二叔的柴木够干够好,便很快定下了。不过这柴是需要张二叔担着送上门去的,于是在与买柴的人说定之后,张二叔又回头看了看两个小的,有些犹豫要不要叫上他们一起走这一趟。
「阿韶,大力,你们……」张二叔的话还没说完,便见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突然走了过来。
这条街是洛城的一个小集市所在,卖的却只是最基本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来来往往要么是摆摊卖东西的小贩,要么是挎着篮子挑选东西的妇人姑娘,偶尔还有几个闲汉在街上晃悠,但无论怎么说,这地方也不像那些富家公子哥会来的地方。
一个穿着锦衣华服的公子哥突然出现在这种地方,很奇怪,很扎眼,而更奇怪扎眼的是他带着一脸如沐春风的笑,目标明确的径直走到了钟韶面前。
钟韶看着他眨了眨眼睛,明知道看这人的穿着打扮定是非富即贵,心里却莫名的平静。倒是一旁的张二叔和张大力,看着公子哥靠近,都有些不自在,或者说本能的有些畏惧怯懦。
不过钟韶到底是张二叔带进城的,他捏了捏衣摆上前一步,正准备开口询问,便听那公子哥拿着一副好听的嗓音问道:「你这兔子怎么卖?」
竟然是来买兔子的吗?!
张二叔有些懵,一旁等着送柴的买柴人也有些懵,连带着张大力都呆呆的一起看向了那公子哥。
公子哥穿着锦衣华服,长得更是一表人才,想来身份定然不俗。面对几人的目光他丝毫不为所动,依旧笑得灿烂温和,只目光专注的看着钟韶,似是要将她整个人看透一般。
钟韶不太喜欢这样的目光,不过见人问价还是回道:「七十文一只。」
公子哥一听,便干脆的说道:「你有几只,都给我吧。」
钟韶虽然本能的不怎么喜欢这个人,但听到他说要把自己的兔子都买去,还是高兴了起来。她当即站起身来,一边将怀里的兔子放进木笼,一边说道:「这里有两只,一共一百四十文。」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钟韶直接将装着兔子的木笼递了过去,那公子哥递过来的却不是钟韶以为的铜钱,而是一锭雪亮雪亮的银锭。
张二叔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银锭,已经愣在了当场,旁边的买柴人和张大力同样如此。
钟韶家原本富裕,她小时候倒是见过银锭子的,目光往那雪亮的银锭上一扫,估摸着这一锭得有五十两。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只是有些为难的说道:「公子,你这银子太多,我……找不开的。」
公子哥不以为意,硬是将那银锭塞到了钟韶的手里,笑道:「我观小友可亲,想与你交个朋友,银钱不过是些身外之物,这点银子不必放在心上。」
钟韶呆呆的看着被硬塞到手里的银锭,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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