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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皇上嫁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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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河村并不大。
    能上得了台面、够十人围坐的桌子,全村也就找到了十张而已,而且院子的空间也只能摆十来张桌子,还要给喇叭唢呐班子留地儿,再多的话就显的拥挤了,上菜都不方便。
    童宣跟水生、长顺几个商议了一下,决定三十桌喜宴分三茬坐,下午申时第一茬席,酉时第二茬席,戌时最后一茬。
    路远的,平时不怎么走动的,第一茬坐,家离的近,平日来往比较多、关系比较好的,在庖房搭把手办事的,则留在最后一茬坐席。
    掌勺的厨子就童宣一个,一群媳妇婆子打下手,在庖房里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很多村民早早就来了,有需要搭把手的就帮着做点事,闲下来时,则或蹲或坐,在院子侃大山说段子,不时便笑成一片。
    有些少儿不宜的段子,童宣听了白净的小脸烧的通红,好在手头上一直忙的闲不下来,身旁的媳妇婆子们只当她是累的,都没多想。
    第一茬席面摆上桌后,院子里瞬间安静了很多。
    大家都忙着吃菜,腾不出嘴说话。
    看着坐席的人吃的那么香,等二茬席的人止不住流口水,也没心思东扯葫芦西拉瓢了,蹲在院角,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两句,一边不时的看看吃饭的人。
    菜吃到一半,长顺媳妇领着两个婆子端着托盘,挨桌上烧饼,一人两个,都是刚出炉的,众人一尝,都不禁连连点头,“好吃好吃!”,没发到的桌闻听“轰”的一下站起来伸手要,长顺媳笑道,“都有,都有,别急,这饼要新烤出来的才好吃,下一炉出来就给你们上。”
    “宣哥的手艺真是没话说,这还没出师呢就有这等本事,将来出师了一定前途无量。”
    “可不是,手艺好,油水也足,这一桌菜要是去酒楼吃,怎么说也得要一两银子呐。”
    “这饼好吃到叫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了,一会得问问宣哥儿叫什么饼。”
    第一茬席散了后,客人们一边往外走一边赞不绝口。
    第二茬席的时候,有几位远道的小哥儿不请自来,一进院子就嚷嚷开了,“童宣你小子真不够意思,结婚这么大的事都不跟哥几个说一声。”
    童宣出来一看,都认识,一起招进三分明月楼的学徒小工,在旺他们。
    在旺放纸鸢那天跟玉官告状,害得童宣的小燕子差点被缠断了线,本是因为润珠,一听说童宣聘下的媳妇另有其人,心里一块石头落地的同时,也觉得有愧,便找了几个小伙伴带了几坛好酒来贺喜。
    在旺一巴掌拍到童宣肩上,“你小子行啊,不声不响的就把媳妇娶进门了。”
    咝,好痛。
    人家肩膀这么单薄你用这么大力气干嘛。
    童宣捂着肩膀嘟起嘴。
    “娇气的跟个小娘们似的,哈哈哈……”
    看着童宣吃疼的样子,在旺几个一起笑起来。
    “因为桌子和地儿都不够,所以分了三茬坐,你们几个都是自己人,先跟我去庖房忙一会,等到最后一茬再坐。”
    在旺几个卷起袖子,“做饭是咱们本行,没说的。”
    因新来了一批生力军,童宣便让水生媳妇和几个婆子到院子里歇歇,吃个烧饼垫垫,一会坐席,众人听说是酒楼来人了,乐的让贤,“行啊,你们忙,听院子里的人喊成一片说烧饼好吃,我们几个老没出息的暗里不知流了多少口水,早就想去尝尝了。”
    等到第三茬席菜上完了,童宣便跟在旺几个在庖房摆了一桌酒菜。
    “童宣,坦白说,你是我们这批人里最有灵气也是做事最认真的一个,老板娘和东家看好你,我们哥几个也看好你,将来做了灶园头儿,别忘了照顾照顾哥几个。”
    童宣摇头,“大师傅招我那会说,要栽培我做响堂……”
    “响堂哑堂什么的你就别想了,老板娘和东家已经商议好了,要让大师傅带你呢,你呀将来必是我们灶园头儿无疑。”
    童宣蹙起眉头鼓着腮,“这样啊……”
    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是喜是忧。
    这一日直到深夜,客人们才散去。
    有几个醉的东倒西歪吵着要闹洞房的,被重玲毫不留情地推出了院门。
    童宣累的精疲力竭,回到东厢新房,才想起来只有一张床,转身正要喊重玲跟自己搬床去,身后林媛道,“这么晚了,今天就跟我将就一晚,明天再搬。”
    这个时候要想不尴尬,第一要大方,第二要大方,第三要大方。
    “嗯,也好。”
    童宣应了一声,关了门,默默脱了衣衫上、了、床。
    见林媛留出里面的地方给她,便爬到里侧拉过被子躺下。
    里面一人一床、被、子,外面盖了一、床、大、被,枕头也是一人一个。
    还好还好。
    如果里面也是一、床、被、子的话,童宣无论如何也大方不起来,不知要怎样扭捏呢。
    喝喜酒的人说了那么多段子,影影射射的,在脑子里怎么也挥不去。
    那些人真是讨厌。
    童宣闭上眼睛想道。
    林媛并没有吹灭蜡烛,而是翻了个身,单手托腮看着看着童宣清秀荏稚的小脸,半晌道,“小童?”
    童宣早就感觉到身旁人的目光,闻言睁开眼,“嗯?”
    “为何立誓终身侍奉莲净?可是卖、身与她了?”
    童宣摇头。
    这个,要怎么说呢?
    师父死后,她用擀面杖撅着小包袱下山,结果走了一个多月都没走出那道山脉,饥一顿饱一顿,每晚都会被山林中野兽的吼声吓醒,战战兢兢,忍受着漫长到一眼看不到边的孤独,暗暗立下重誓,下山后遇到的第一个人,不管是谁,都要扑过去抱大腿认祖归宗,从此不离不弃。
    学的是小鸭子。
    刚孵出的小鸭子,看到的第一个身影,不管是大白鹅也好,还是小男孩也好,都不容置疑地认做自己的母亲,从蛋壳里挣出来后,便“嘎嘎嘎”地跟在母亲身后寸步不离。
    后来遇到了莲净和重玲,就跟着她们走了。
    就这样。
    如果照实说的话,媛媛一定不信吧?

  ☆、第13章 小包袱使劲儿抖一抖

见童宣迟迟不开口,林媛微微拉拢了上下眼睑的距离,嘴角柔软的弧度也消失不见。
    呃,媛媛生气了。
    相处几个月来,还是第一次生气。
    很少生气的人,一旦生气,后果便很严重。
    童宣吓的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连师父遭到天诛都没有隐瞒。
    “后来遇到大小姐和重玲,大小姐当时因家中变故,终日郁郁寡欢,没有胃口吃饭,喝了我煮的一锅汤,胃口便好了起来,便要收留我,而我之前也立下誓言,于是便跟着她们走了,本来大小姐的全部家当都装在一辆马车里,走到哪是哪,我见不是头,便劝大小姐趁手里还有些银两,置下房屋田产安定下来,大小姐点头称是,于是在山河村买了这座院子和屋后两亩旱田。就是这样。”
    “……你立的誓也太荒唐,幸亏是遇到大小姐,若是遇到歹人,欺了你的身子,将你卖到青楼,终你一生也难以走出泥沼。”
    童宣激凌凌打个冷战,“呀,我倒没想到这层。”
    林媛见这后知后怕的样子,忍俊不禁,勾着唇角道,“真是傻姑娘。”
    大概这就是世人常说的傻人有傻福吧。
    如此单纯,干净,心思简单的人,十七年人生中还是第一次见到。
    昔日曾拜堂,今日再成亲。
    一定是上天赐与的缘份。
    虽然哭笑不得,但又觉得没什么不好,胃口前所未有的好,睡的踏实安稳,每日乐在其中,心绪一脉平和,是在紫禁城的十几年中都不曾有过的。
    目光如此悠远,这是看到哪里去了啊喂?
    “媛媛?”童宣拿小手在林媛面前挥动了几下,直到成功吸引林媛目光,“我还有话跟你讲。”
    “喔?方才不是说已经合盘托出了么?原来是有所隐瞒……”
    “不是,我要讲的这件事,跟大小姐都没说过。”
    林媛极有兴致地挑眉,手臂放在童宣身侧,形成半拥之势,“说来。”
    “媛媛可有听过‘南柯一梦’的故事?”
    “听过,一人于庭中槐树下做了一梦,官至显贵,五子登科,后来敌军来犯,此人领军御敌,兵败,妻子病死,五子入狱,自己也被逐出国境,醒来方知是梦一场,因此大彻大悟,出家做了道士,何以说起此事?”
    “因为我此时也似在梦中”童宣将灵魂穿越之事说了,“你说是不是像做梦一般。”
    林媛心中略觉惊异,半晌道,“若你知道自己在做梦,反倒是清醒的,既是清醒,又怎能说在做梦?你之情形,与梦境大不相同。我以前深居闺中无事,常看些闲书打发时间,于一本地方志中读到,某府某民,晕厥后醒来,六亲不认,完全变了一个人,众人皆奇,后来一邻府老妇,见此人言行酷似其亡子,便上前相问,不想此人见了老妇便跪地呼母,痛哭不起,后两家各争为子,诉至府衙,府尹难以决断,惊动了天子景元皇帝……”
    童宣听的入神,“那这案子景元小皇帝是怎么判的?”
    ……小皇帝……
    林媛嘴角微不可擦地抽动了一下,接着道,“皇帝陛下觉得,此人身是甲家子,魂是丙家子,乃是两家造化,冥冥中注定,两家不但不应反目成仇,反倒应珍惜这上天赐与的缘份,便赐此人良田二十亩,令其兼养甲家父母和丙家父母,将来成婚,子女姓氏亦可分为两姓,各继一族。”
    “原来小皇帝竟是明君呐,”童宣忍不住拍手叫好,随后又黯然神伤,“可惜景元毕竟年纪太小,不及秦王老谋深算老奸巨猾,被坏大叔夺去了皇位。”
    林媛莞尔,“何以见得这秦王便是坏人?”
    童宣嘟起小嘴,大眼睛闪着纯真的光芒,“景元小皇帝是好人,秦王欺负好人,当然便是坏人了。”
    林媛笑道,“那也不见得,”摸了摸童宣的小脑袋,“那你可记得先前家住哪里?父母何人?本朝既有先例,后案便可照判,你便是跟大小姐说出实情也无碍,将来可将大小姐同原生父母一并奉养……”
    “呃,我的情况跟方才那案中人并不一样,”童宣摇头,“我来自的世界,比现在这个朝代大约晚了接近七百年,我先世的父母不可能见到现在的我,而我,也再见不到他们了。”
    虽然大照朝在原来的历史中并不存在,但是也就是在大照这一朝不一样而已,之前的历史都是相同的,意即,这个时空也同样是——“三皇五帝始,尧舜禹相传,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沿,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只是在宋、元两个朝代之后不是朱氏的明朝,而是李氏的照朝,所以距前世的时间还是可以推算出来的。
    林媛这下真正震惊了,她自幼受到的教育,子不语怪力乱神,认为凡事皆可用正常的逻辑解释,但童宣所说的情形,实在在她接受范围之外,若说是史上来的,尚可以为这魂魄于天地间飘荡一段时间,后来附于这具身体,但未来于此时并不存在,未来之魂怎可附于现在之人身上?
    若说不信此为事实,但看着面前人那纯净如初生婴儿的眼神,却又不得不信。
    说到兴致昂然处,童宣一时停不下来,接着道,“说起来,此世的大照和彼世的大明,颇有些相似之处。”
    林媛心中一动,追问道,“除了历史顺序相同,这明朝与照朝还有何相似之处?”
    “我整日在小山村里,对朝廷发生的事知道的不多,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就是这靖难之役。”
    林媛,“……说。”
    “明朝靖难之役,发生在第二代皇帝建文帝身上,照朝,发生在第二代皇帝景元帝身上;明朝燕王入京时宫中起火建文帝不知去向,照朝秦王大军进入帝京时,紫禁城火光冲天,景元帝也同样不知去向。还有,建文帝是先帝长孙,景元帝也是先帝长孙,建文帝与景元帝的父亲都是在做太子时便去世,而且都是毫无预兆地暴亡……哎呀,可能是我瞎想,”童宣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再说,即使两朝确有许多相似之处,都与我等平头百姓无关,我等草民还是本本份份做营生才是正经,困了,媛媛,我睡……了……”眼皮越来越沉,语尾渐低,最后没了声音。
    若照朝与明朝果然很多相似,那小童岂不是能预知未来之事,如此……林媛思想半天,抬眸看时,童宣已经睡着了,鼻中传出轻微的鼾声,林媛笑着摇了摇头,替童宣掖好被角,转了个身,紫禁城中的岁月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一夜,睁着眼睛到天亮。

  ☆、第14章 反正就是舍不得

东方泛着一缕鱼肚白,空重山笼罩在灰色的雾气里,呈现出浅浅的轮廊,远近传来几声报晓的鸡鸣,更显的天地间静悄悄的。
    将这里的空气罐装后拿到前世的帝都去卖,一百块钱一罐都有人抢着买吧?
    童宣起床后走进院子,一边贪婪地呼吸着清晨清新的空气一边这样想着,白净的小脸上漾起满足的笑容。
    不过这次办喜宴着实花了不少钱,家里的积蓄用掉了一大半,大小姐一定心疼的滴血,呃。
    想到这里,童宣又不由皱起小眉头。
    但是钱终究还是会赚回来的,嗯。
    童宣的嘴角又弯了起来。
    一笑,一忧,再一笑,悉数落入林媛眸中。
    一大早上起来表情就这么丰富……
    林媛笑着摇了摇头。
    “咦?媛媛,你怎么起这么早?”
    发现了不在何时站在身旁的林媛,童宣小嘴张的圆圆地问道。
    “新婚第一天,新娘越是晚起,新郎越是有面子是不是?”
    “哎?”
    童宣先是歪着小脑袋表示没听懂,半晌小脸“唰”地一下红个通透,表示,听懂了。
    林媛却不给她继续害羞的机会,换上严肃的表情和口吻说道,“我一向习惯早起,前段时间养伤另当别论。”
    那是在家,起的早可以看看书,练练字,如今在咱这乡下小院子起这么早你做什么呀?
    童宣看了看林媛那双纤白如玉的手,要这双手去做粗活她才舍不得,也说不出为啥舍不得,反正就是舍不得。
    当双眼适应了清晨的光线,眼前一切都变的清晰。
    林媛发现童宣小脸上的表情也越发多姿,富于变换,忍不住伸指在童宣粉嫩的脸颊上轻轻刮了一下,既而一笑。
    晨光中绽放的笑容……
    “你、你先在院子里走走,散散步,我去做饭,做好了叫你。”
    童宣逃进庖房,摸了摸被林媛触过的脸颊,小脸上瞬时挂上两只梨涡,卷起袖子,开始为一家人准备早餐。
    不一时,重玲和雪辽也起了,到庖房帮忙,早饭很快便做好了,这个时候,莲净如捏准时间似的,在正房的卧室里咳嗽几声宣布已经起床,以示可以送早饭进去了。
    “……大小姐这是你最爱吃的烙饼呀。”
    擀的薄薄的,如纸样薄,烙的恰到好处,筋道,有嚼劲,平铺了,夹了清淡的小菜放在上面,卷起来,拿着吃,是莲净最爱的早餐之一,可是今天,当童宣将卷了小菜的烙饼递给莲净时时,莲净伸出的手竟然收了回去,令童宣丈二和尚摸不到头。
    “拿来。”
    大小姐又把手伸了出来。
    童宣又把烙饼送了上去。
    莲净再次收回手,嫌弃地看童宣一眼,“剩下的银子呢?别告诉我咱家的积蓄昨天办喜宴都用光了。”
    呃,原来大小姐是在要钱袋……
    童宣忙到厢房取了钱袋来,双手递给莲净。
    莲净接在手里惦了惦,眉头拧的麻花也似,“只剩下十两都不到了?”,说完一阵揪心掐肺地咳嗽。
    老天爷爷,这是要犯病的节奏。
    “大、大小姐你没事吧?”童宣吓的不清,又是顺背,又是揉胸,“大小姐你消消气,钱很快、快就能赚回来。”
    这么有信心你别结巴呀。
    莲净伸手将童宣到处爬的小手拍飞,又是一阵急促的咳嗽,“咱家好不容易有点积蓄,都、都给你败光了,咱们山河村虽不是个小村子,但平常人家结婚办喜宴席开十桌就已足够,你开三十桌,就□□里的乞丐都来了,你以为你是团头不成?”
    你道何谓团头?
    原来这乞丐也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讨的钱多的时候就给管理者送点小钱孝敬着,等到要不到饭的时候,管理者就煮点粥菜养活他们。
    这管理者就叫团头。
    在武侠小说里,这团头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叫做丐帮帮主。
    童宣做小工的三分明月楼所在的街道,就住着一位团头,名叫霜降,曾多次到码头上喝牛杂汤,与童宣算是相熟的,听说了霜降的营生后,童宣还跟他开玩笑,管他叫帮主来着。
    乞丐来吃喜宴,不用说一定是霜降的授意。
    没什么事传不到乞丐的耳朵里,也没什么事不能从乞丐的嘴巴里说出去。
    所以乞丐这个群体很适合用来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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