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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我来宠-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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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被你们给毁了,你们这群毫无人性的畜生。”
“模特是当不成了啊,”段美琪轻轻地笑着,灼热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享受的微眯着眼,“幸好,我对记者这个职位,还是比较感兴趣。以后,我就当个记者吧。”
她说完这句话,哪怕手指粗糙,皮肤暗沉,模样比不得从前的美丽。走起路来,还是别有风姿。她走到季馨月的身边,笑着和季馨月鞠了一躬,“谢谢,谢谢你来到这里,我的救赎者。”
“季小姐,等我出去之后,我会成为一名社会记者。你已经不止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以后遇到有什么样的事,请你通知我一声。”段美琪道,“虽然网民健忘,但我不会放弃将这样的地方统统曝光。”
“好。”季馨月也有些激动的说道,她欣赏这样的女人。哪怕在这里被折磨的遍体鳞伤,身上的锋芒一点都未缺少,反是越磨越锋利。
阿莘握着季馨月的手,能够感觉到对方的激动。这个灵魂,有点傻,有点可爱,还有点善良,这个人类,她当的比较合格。
“季小姐,回头见,我先上车了,这里的空气都让我感到恶心。”段美琪嘴巴一点都不饶人,每一句话说出来,都让宋家村的人特别难受。可是有这么多警方的人,他们并不敢做点什么,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段美琪,扭着腰,一边说着让他们心里怄气的话,一边得意洋洋的走出去。
中途,段美琪还捡了一个破盆子,问某个警官要了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个火盆,就放在门口。她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即便是穿着样式土气的衣裤,还是无法忽略掉她身上不一样的气质。
村里的人都睁大着眼,木楞楞的望着段美琪嘴里说着,“跨火盆,跨过去了,就等于抛弃过去了,前面是阳光道,后面是污秽不堪的粪坑,沾到了就会倒霉一辈子的那种,车里的姐妹们,快下来跨火盆了。”
“来来来,跨火盆了,都下来,听说这个特别灵。”
云绍:“……”
季馨月:“……”
差点气死的村里人:“……”有这么气人的吗?
还真别说,上车的那些女人,一个个都被段美琪给拉下来跨火盆。每每一个跨过去,她都会说一句后面是粪坑,前面是光明的话。要是心脏不好,肯定早就被气死了。
围观的警官,并没有阻止。段美琪只是心里难受,想发泄一下这几年吃的苦头。这样的事情,他们见得多了。如果有机会,他们对这些野蛮的畜生,也不会手下留情。但大多时候,他们拿这些村民,并没有办法,段美琪的做法,让他们也觉得很解气。不过是动动嘴皮子,谁也挑不出错来,不犯法,气死人,心里还挺爽的。
芳子看到段美琪的做法,终于下定决心。她不是段美琪无法割舍下自己的骨肉,她想出去,以后她就不嫁人了,要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教育她的孩子,坚决不让他变成坏人,不成为社会的败类。
她从老太太的手里抢过孩子,跑的飞快,完全不顾后面大喊大叫,哭的一把眼泪鼻涕的老太太,以及想要冲出来,最后被警官拦住的男人。她走到火盆的面前,看了眼怀里的孩子,“儿子,我们一起走,以后,你可一定不能够变坏。如果你敢变坏,我就亲手了结你,我们母子一起同归于尽。”
段美琪嘴角扬着笑意,将两母子送过去。她就守在火盆的旁边,凡是愿意出来的女人,跨火盆的时候,她都要念叨一句。这一句话,一定是村里人特别难受,她自己爽的不得了的话。
她还要当一名社会记者,所以得遵纪守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要不然真的特别想拿起菜刀,把这个村儿的人都砍了。
不是所有女人是段美琪和芳子,不是所有女人,都有勇气跨过那个低矮,可以驱除晦气的火盆,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敢去面对外面光明的人生。
老太太不会走,儿子都十几二十岁的,更不会走,她们都垂着头,生怕被人看到,会给她们鄙夷的眼神。
其中有一个女人,原本是想离开的,结果三个孩子哭着冲上来,抱着她的腿和腰,喊着妈妈,说舍不得她。
“那我带你们出去,好不好?”女人抹了一把眼泪,“老大,老二,老三,和妈妈一起走,好不好?妈妈一定会照顾好你们。”
“不,妈,我们一家人就要在一起。”
“妈妈,妈妈不要走好不好?”
“妈妈,别走。”
三个孩子哭声嘹亮,表示自己舍不得妈妈,也舍不得爸爸,更舍不得爷爷奶奶。他们想一家人,永远团聚在一起。
“阿莘,她不会走了。”季馨月有些遗憾的说,“在三个孩子冲上来,抱住她,她没有第一时间推开的时候,她就走不了了。这么大的孩子,根本不可能带出去。”
“突然觉得有点可悲。”季馨月盯着三个男孩,最大的十六岁的样子,最小的也才五岁,“又是三个男孩呢,几十年后,不知道这里还会发生什么。”
阿莘将季馨月的手握紧,平淡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温意,“不会再发生什么,相信我。”
“阿莘?”季馨月眨了眨眼,凑在阿莘的耳边说,“你是不是想到办法?不会真的将他们全部变成太监吧?”想着阿莘可能会亲自去干那种事,她就有些心塞,可以拒绝吗?这些男人那么丑,会污了阿莘的眼。
阿莘低低的一笑,“瞎想什么呢。”
除了那些老太太,女人不走的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在这里生了孩子,舍不得。在孩子,男人,老太太的劝说下,他们选择留下。也有个别的,是无法面对外面的新世界,心里生出恐惧,早已经对出去绝望,不愿意离开。
“还有人走吗?”
“我再等半个小时,记住,你们的机会,只有一次。”云绍心里很无奈,也有些难受。
在这半个小时,云绍就顶着烈日晒着,动都没有动弹一下。眼睛盯着女人人群,耳朵听着周围的声音,生怕错过一个想要离开的声音。烈日的照晒,已经令他汗流浃背,豆大的汗珠儿,从额头上顺着脸颊滑落下来,一滴一滴的落在地面上,刚散开一点,顷刻间被热气蒸发。
“没有了,是吗?”
云绍的嗓子都有些嘶哑,实际上,他站在烈日下,站了一个小时。一口水都没有喝,唇已经干的不得了。
他遗憾的挥了挥手,“走。”
不想走的人,很遗憾,他也带不走。
阿莘牵着季馨月,走出宋家村。这里是叫宋家村,但梅雅介绍的时候,会说是梅家村,这是为了和女孩们表明,她就是这个村子的人,使人更容易上当受骗。
季馨月一步三回头,看着那群麻木目送她们离去的女人,双手抱着阿莘的胳膊,只有抱着阿莘,她才会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温暖的。
季馨月是被直接送到了家里,回到家里,她就重重的瘫软在床上。整个人都有些提不起劲来,想想之前经历的事,她的心里还是很低落。
闻着厨房传来的香味,季馨月咽了咽唾沫。这个吃货莘,不只会吃,还会做,她真的是太幸福了。
两人正打算享受美味的时候,门铃响起。
季馨月正抓着一只鸡腿在啃,阿莘说道,“你吃吧,我去开门。”
“嗯嗯。”季馨月一点都不客气,跟她老婆需要客气吗?她真的好饿啊,已经好久没有吃老婆做的食物了,真开心。
阿莘打开门,一张帅气的脸映入眼底,她秀眉轻挑,“云警官。”
“莘小姐。”云绍一脸的笑容,“馨月在吗?她这个时候,一定情绪不太好,我给她买了一些甜点,顺便带了午饭过来,可以进去吗?”
阿莘让开了些,云绍换鞋之后,走进去,就看到抱着鸡腿在啃的季馨月,啃的满嘴是油,表情十分的错愕。认识这么久,他从来都没有看到季馨月吃相这么不客气的时候。
“馨月。”
“云绍啊,坐,你赶巧了,阿莘今天给我做了饭,快来吃,太好吃了。”
心情似乎不错?
云绍坐下,望着桌子上的美食,以及漂亮的甜点。不论是卖相,还是香味,好像都比他带来的更好。
阿莘去厨房,又给云绍拿了一副碗筷,放在他的面前,语气淡淡的说道,“不用客气,吃吧。”
她瞄着云绍放在一边的甜点和外卖,唇角微微一勾,论做出来的美食,这些东西,比的过她做的吗?
倒是这个叫云绍的,对馨月好像有一些企图。
云绍也有些饿了,尽管阿莘的眼神特别奇怪,他还是硬着头皮吃饭。刚吃一口,差点没有将舌头给咬来吃了。
难怪一向在意形象的季馨月,都没有吃相。
原来,真的太好吃了啊!!
“好吃不?”季馨月笑眯眯的问。
云绍连忙点头,“好吃,莘小姐真厉害。”
“那是,她最厉害了。”季馨月不要命的夸,“这个世界上,就没有难住她的事,阿莘什么都会,而且都可以做到最完美。”
云绍觉得这是不是夸的有点过头了?但饭菜太好吃,容不得他想这么多。
季馨月吃完饭,表示有点困,要睡一个午觉。
于是,客厅里面,就只剩下穿着休闲服的云绍,以及还是一身白衣的阿莘。云绍的目光在阿莘的身上瞄了眼,“莘小姐,是汉服爱好者吗?”
“汉服?”阿莘很快反应过来,“白衣爱好者。”
云绍:“……”
“莘小姐,我想问一件事。”
“什么事?”
“就是那天,你说让我对馨月早点死心是什么意思?难道莘小姐也知道馨月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人,我是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季馨月,可是他唯一动心过的女孩。还发誓过,这辈子要娶就娶季馨月。
“是的,馨月有一个很喜欢的人。”
“这样啊,莘小姐见过那个人吗?他好不好,我的意思是,他对馨月好不好?”
阿莘笑容深了几分,“非常好。”
“之前听馨月说,他们好像已经很久没见面了。”
“现在已经见面了。”阿莘继续道,“云警官,不要再对馨月有什么过多的想法,你不可能成功。”
“莘小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个人,谁知道你们是不是伙同起来欺骗我的。”云绍不死心,“这样吧,莘小姐,我想见见那个人,既然馨月喜欢,如果那个人够好的话,我以后绝对不会再打搅馨月。要是对方并不怎么喜欢馨月,我怎么也不会放弃。”
阿莘点了点头,“好。”
两者沉默了五分钟,云绍以为阿莘会马上联系那个人。谁知道五分钟之后,阿莘居然在切水果摆盘,还挺好看的。
他忍不住了,“莘小姐,我和那个人什么时候能够见面?”
阿莘抬眸,“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云绍:?
第117章救赎者(7)
什么不是见到了??
云绍满脑子的疑惑;他什么时候见过那个人;为什么他没印象呢?
“莘小姐,我之前见过那个人?我没有印象,你可以提醒一下吗?”云绍模样非常的认真;似乎还在回忆最近见过的人,究竟是谁;竟然偷偷的把季馨月给追到手,还让季馨月那么死心塌地。
阿莘已经把给季馨月准备的果盘摆好了;听到云绍询问;抬眸淡笑;“我啊。”
什……什么??
云绍睁大了眼;脑子瞬间空白了,莘小姐说什么?她刚才回答的;一定不是他问的那个问题吧?是的,一定不可能是他问的那个问题。
“莘小姐。”云绍面带微笑,“我的意思是;馨月喜欢的那个人是谁;对馨月好的那个人是谁?”
“我。”阿莘目光直视着云绍;又认真的回答了一遍;“云警官;你没听错,那个人是我。我和馨月,是情侣关系。”
云绍:???一定是听错了!怎么可能?
“莘小姐,你真会开玩笑;平常一定是很幽默的人。”云绍保持着微笑,不可能是女孩子,女孩子和女孩子之间,就喜欢开这种奇怪的玩笑。一定是这位莘小姐,看他不顺眼,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击退他。
阿莘将果盘放去冰柜,又重新坐在沙发上,模样认真道,“云警官,我从来不开玩笑。我和馨月已经认识很久,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等日子订好了,到时我会给你请帖,欢迎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所以,云警官,你没机会了。”
“我和馨月的感情,是你一个男人插足不进来的。”
“去找一个你喜欢,她也喜欢你的女孩结婚吧。”阿莘建议道,“馨月是我的,你如果想染指她,云警官,我会对你不客气的。”
云绍目瞪口呆的望着阿莘,他已经感觉到了,对方没有在玩笑,也没说谎话。所以,她和馨月真的是那种关系?女孩子与女孩子之间的爱情?是他一个大老爷们插足不进去的那种???
他觉得世界有些崩塌,眼前全是黑暗,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居然还威胁他??说他敢对馨月怎么样,要对他不客气?当JC这么多年,他还真的是第一次被这么平淡温柔的威胁过,可威力还真的不一般。
“莘小姐,馨月要做的任务非常危险,你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女孩子,我觉得你和馨月在一起,真的不太合适。以后的生活,可能每天都是担惊受怕。而我就不一样了,”云绍挺直背部,抬了抬下巴,十分自豪的说,“我是人民JC,我可以是馨月的爱人,也可以是馨月出生入死的战友,不管她做什么,我都能够陪伴她。我可以和她一起,经历枪林弹雨。莘小姐,你看起来像一朵温室里的鲜花,适合生存在安稳的地方,而不是……而不是……”
云绍说不出话来了,声后面的声音都有些哆嗦,因为他说着说着,就看到了这位身材纤瘦的莘小姐,拿起刚才切水果的刀,用那双纤细的白皙的手指,轻轻的一折,水果刀它……它一不小心就弯了。
再折,水果刀它……它又弯了。
再捏,它……它好像变成了碎碎碎……碎片?!
“莘小姐,这是塑料刀,对吧?”云绍微笑的询问,腿都在哆嗦,往阿莘的对面的位置挪了两步,阿莘将碎片递到他的面前,他伸手捏了捏,连忙将手缩回去了,“真……真的。”
“嗯。”阿莘浅笑着点头,“厨房有菜刀,云警官如果不相信,可以将菜刀拿出来,我表演给你看。”
云绍:不用了,真的不用了。她们才是同一类人,他错了。女孩子和女孩子的感情,他是没法插足进去了。
这种柔柔弱弱温温柔柔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女孩子,他惹不起。
“见识过莘小姐之后,我才知道人不可貌相。”云绍的笑容,比哭都还要难看,“莘小姐,你们真的很恩爱吗?”
“是的。”
云绍沉默了一下,认真的问道,“你和馨月会一辈子在一起吗?”
“会的,我会陪伴她一辈子。”
“女孩子和女孩子在一起,总会受到外界各种非议,来自陌生人,亲人的不认同,莘小姐,你可以地挡得主这些压力,保护好馨月吗?”
“我可以。”
云绍深呼吸一口气,“我知道了,馨月是很喜欢你的。曾经我问过她,为什么不愿意答应我,她说她已经有个喜欢的人了。还说,这个人可能不会来了。她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只感觉到了她的悲伤,莘小姐,如果你选择和馨月在一起,请你一定不要扔下她,一定要对她好,馨月是一个好女孩。”
“因为她喜欢你,你也足够喜欢她,愿意陪着她,所以我退出。”
云绍站了起来,“莘小姐,我先走了。”
“云警官,慢走,”阿莘也站起来,将人送到门口,夸了一句,“你是一位很有风度的人,也是一位好警官。喜欢你的人一定会有很多,你也可以找到最适合你的女孩。”
云绍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季馨月醒来,吃着阿莘准备的果盘,顺便问起了云绍。阿莘将之前的事情,和她说了一遍。季馨月听了之后,笑了笑,“云绍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她突然感觉到阿莘的眼神都变了,连忙改口,“但我只喜欢阿莘,我和他是朋友,和阿莘是爱人,我的爱人永生只有一个,她的名字叫阿莘。”
阿莘满意了,从一边掏出一本笔记本,在上面写写画画。季馨月伸头过去看了眼,皱了皱眉头,“怎么全是鬼画符,这图案,看起来好乱,而且给我的感觉,有点不舒服,看多了有点恶心,眼晕。”
“因为我在画的是诅咒,之前构想了一下,现在正在完善,今天应该可以完成。”
“什么诅咒?”
阿莘抬眸,“你不是想要解决那些小山村的事吗?我说过,有办法可以永绝后患。”
“是这个诅咒?”
“不错。”
“阿莘,这个诅咒的作用是什么?”
阿莘抿了抿唇角,笑道,“只要男人对女人生出恶念,便会……”
“便会怎样?”
“等会儿一起去试试看吧,快完成了。”阿莘不想直接说。
第118章救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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