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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白莲花小能手gl-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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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锦悦发现,她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小男孩的名字,“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我叫沈俊,英俊的俊。”
有名有姓,看来是父母早亡的小孩子。
宁锦悦蹲下身,以一种平等的姿态,问沈俊,“沈先生,请问您是怎么让小语喜欢上你的呢?”
沈俊看向宁锦悦的眼睛,“三根巧克力棒。”
宁锦悦挑眉,有些不满,“说好的两根,临时加价,你太不仗义了吧。”
包里的巧克力棒,是宁锦悦为了讨好林珊特意买的,一共才五根,说什么也不能给沈俊。
“那算了。”沈俊转身,作势要走,“我去荡秋千了。”
宁锦悦咬了一下牙,最终妥协了,“好吧,三根就三根。”
沈俊伸出手,“先把巧克力棒给我,我再告诉你。”
先交钱,后出货。
凭沈俊这经济头脑和警惕性,长大以后,肯定会是一个合格的奸商。
宁锦悦瞪了沈俊一眼,从包里拿出三根巧克力棒,递到了沈俊的手上。
沈俊把巧克力棒小心翼翼的放到口袋里以后,对宁锦悦说:“很简单啊,小语伤心难过的时候,我总会去安慰帮助她,不过平时她心情好的时候,我从来不像其他人一样围在她身边转,只是待在一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慢慢的,小语感觉我很独特,然后她就喜欢上我了。”
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以林珊的性格,除非到嘴的食物被人抢走,否则她是不会伤心难过的。
宁锦悦问沈俊,“那小语一直不伤心难过怎么办?”
沈俊很自然的说:“偷偷做点事情,让她难过啊,还是大人呢,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懂,真丢人。”
沈俊就是传说中的心机屌吧。
这个想法冒出来以后,宁锦悦愧疚的怕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用心机屌三个字形容一个小孩子,简直太邪恶了。
沈俊刚才说要去荡秋千,是骗宁锦悦的,他要是不那么做,宁锦悦肯定不会心甘情愿的给他三根巧克力棒。
为了维持在小语心中独立成熟的形象,沈俊决定继续留在保安室里蹭风扇。
宁锦悦抱着笨笨,坐到保安专用的椅子上,一边摸着笨笨的头,一边认真负责的盯着孤儿院的大门。
宁锦悦向来是个敬业的人,当初立志当模特的时候,她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成功获得了知名经济公司的合约,虽然她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保安,不过敬业的精神还是延续了下来,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孤儿院里最优秀的保安,绝对不辜负自己想起来就心酸的微薄薪水。
笨笨很乖,一直趴在宁锦悦的怀里。
宁锦悦捏了捏笨笨的耳朵,对它说:“你太小了,以后一定要乖乖吃饭,争取早点长成健康的大狗,听到没有?”
笨笨摇了摇尾巴,似乎是在回应宁锦悦。
坐在风扇前面的沈俊,阴阳怪气的说:“我要是你,绝对不会希望笨笨长大。”
宁锦悦疑惑,问沈俊,“为什么?”
沈俊说:“孤儿院的上个保安,是花花,花花去世了,刘院长才请你暂时当保安的,等笨笨长成大狗,能看家护院的时候,你就失业喽。”
什么?
刘院长聘请她的时候,没告诉过她是临时工啊,更加没告诉过她,她的上任和下任都是看家护院能力超强的小狗啊。
宁锦悦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看向笨笨的眼神,也从怜爱变成了犀利。
遥想当初,她看那个抢了她拍摄工作的嫩模时,用的也是这种犀利的眼神。
上次是她疏忽了,才会让那个嫩模得逞,这次,说什么,她也不会输给笨笨。
刚发誓完,宁锦悦就开始心虚了。
她一个大活人,应该不会输给笨笨吧?
要是输了的话,那真是太丢人了。
午饭时间到了,宁锦悦跟在沈俊身后,一起去食堂吃午餐。
孤儿院的伙食还是不错的,一荤一素配一汤,主食不限量。
宁锦悦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林珊,打饭的时候,宁锦悦问刘院长,“林珊怎么没来?”
兼职做厨师,以及打饭阿姨的刘院长,给宁锦悦多盛了一块排骨后,对她说:“快了,只要红烧排骨的香味散发到寝室那边,林珊肯定立刻醒过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到食堂。”
叫醒林珊的,从来不是闹钟,而是食物的香气。
宁锦悦问刘院长,“寝室离食堂这么远,林珊能闻到排骨的香味吗?”
“别人闻不到,但是林珊能闻到。”说到这,刘院长忍不住笑了一下,“花花活着的时候,鼻子都没有林珊好使,一到开饭的时间,林珊跑向食堂的速度,可比花花快多了。”
谁说现实世界里的林珊和系统世界里的林珊不一样。
这对待食物的态度,明明很一致嘛。
第88章 番外
林珊果然来了; 穿着睡衣,睡眼惺忪的倚在食堂门口,一副随时可能倒地补一觉的憔悴模样。?
座位都是固定的; 林珊揉了揉眼睛; 坐到了属于她的位子上。
林珊旁边的位置是沈俊,宁锦悦端着餐盘; 走到沈俊旁边; 小声对他说:“我们换一下位置吧。”
沈俊没搭理林珊; 自顾自的与盘子里的胡萝卜作斗争。
孤儿院有规定; 不可以挑食; 不可以剩饭,否则会受到惩罚。
沈俊就是一奸商,宁锦悦知道,她要是不出点血,沈俊绝对不会和她换位置。
宁锦悦咬了一下牙,问沈俊,“说吧,你想要什么?”
沈俊阴谋得逞; 露出小虎牙; 对宁锦悦说:“我还没想好; 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这可不能由着他想; 越想价越高,越想越贪心。
“行,你想吧。”宁锦悦给沈俊设了条件; “50块钱以内,要是高于50块钱,这个座我不换了。”
沈俊利落的端起餐盘,跑到旁边的桌子,坐在了小语对面。
宁锦悦如愿以偿的坐到了林珊旁边。
林珊也在和盘子的胡萝卜作斗争,她虽然不挑食,但是相较于红烧排骨,胡萝卜多少让人没有食欲。
孤儿院规定不可以挑食剩饭,所以林珊打算先解决了胡萝卜,再去享受香喷喷的红烧排骨。
林珊吃得专注,根本没意识到旁边换了人。
当然,以她日渐严重的脸盲症,哪怕有人主动告诉她旁边换了人,她也看不出来。
宁锦悦没心情吃饭,脑袋里一直在琢磨沈俊的话……“偷偷做点事情,让她难过啊,还是大人呢,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懂,真丢人。”
此刻,唯一能让林珊难过的,只有摆在她面前的那一碗红烧排骨。
宁锦悦考虑了一下,觉得自己应该腹黑一点,要不然以林珊的性格,估计再过八百年也不会喜欢上她。
那碗排骨放在林珊左手边稍远的位置,而林珊的注意力,一直在右手边那一小碟胡萝卜上。
宁锦悦趁林珊不注意,把那碗排骨挪到了离林珊左手稍近,并且靠近桌沿的地方。
这样,林珊的左手稍微一动,就会把那碗排骨碰落到地上。
一切准备就绪以后,宁锦悦拿起筷子,慢悠悠的开始吃饭,并不时用右眼,观察林珊那边的状况。
林珊终于吃光了碟子里的胡萝卜,她心满意足的笑了一下,然后转头,准备享受那碗香喷喷的排骨。
转头的过程中,林珊感觉自己的左手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她下意识的去看,发现那碗香喷喷的排骨,正在往地上掉。
下一秒,“啪嚓”一声,被摔碎的,不止白色的瓷碗,还有林珊的满心欢喜,“啪叽”一声,散落在地上的,不止红烧排骨,还有林珊一路狂奔向食堂时,眼睛里闪烁的期待。
山崩地裂也不过如此。
林珊忍不住眼圈泛红,并在心里发誓,以后她再也不把排骨留在最后吃了。
把美味的东西放在最后享受,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错误的想法。
正当林珊伤心时,一只白嫩温暖的手,搭上了她的胳膊。
林珊抬眼,看向那个人。
那个人柔声对她说:“林珊,你别伤心,我的排骨给你吃。”
林珊看着那个人面前的红烧排骨,不争气的咽了一下口水。
可是她不能吃,每个人就一碗,她要是吃了,那个人就吃不到了。
林珊摇摇头,对那个人说:“没事,你吃吧,我吃胡萝卜已经吃饱了。”
骗人。
林珊的饭量,宁锦悦最了解了,刚才那点胡萝卜,还不够林珊塞牙缝的呢。
宁锦悦把自己的那碗排骨推到了林珊面前,“你吃吧,我早上的时候吃多了,现在肚子还撑着,你要是不吃,我拿过去给笨笨吃了。”
说着,宁锦悦抬手,作势要把那碗排骨拿回来。
林珊急忙把那碗排骨端到了离宁锦悦较远的地方,“笨笨太小,吃不了排骨,扔了怪可惜的,我还是勉为其难的替你解决掉吧。”
没办法,就是这么嘴硬,就是这么傲娇。
宁锦悦笑了一下,对林珊说:“那谢谢你啦。”
林珊就算脸再大,也不敢接受这份谢意,她羞愧的对宁锦悦说:“应该是我谢谢你,这样吧,等我下晚班回来以后,给你和小语带跳跳糖吃,你告诉小语一声,让她不要太早睡觉。”
宁锦悦皱了一下眉头,隐约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听林珊的口气,仿佛把她当成了另外一个人。
宁锦悦问林珊,“你知道我是谁吗?”
林珊点头,“知道啊,你是沈俊。”
座位向来固定,这两年以来,一直是沈俊坐在她旁边,所以林珊连辨认都没辨认,直接把旁边的人当成了沈俊。
听宁锦悦这么问,林珊立马反应了过来,尴尬的问她,“你不是沈俊?”
宁锦悦一头雾水,“我是宁锦悦,昨天我们在公交车站见过。”
林珊这是没睡醒吗?怎么会把她认成沈俊?
不过幸好她观察力好,看出林珊是认错人了,要不然她刚才的一番努力,完全是在给沈俊那个臭小子做嫁衣裳。
林珊边啃排骨,边跟宁锦悦解释,“不好意思,我有很严重的脸盲症,而且这段日子,似乎更加严重了。”
宁锦悦往林珊面前凑了凑,指着自己的脸,问她,“你是看不清我,还是认不出我?”
林珊吐出一块骨头,对宁锦悦说:“能看清,但是认不出,你和沈俊身上,一点标志性的东西都没有,所以我认错了。”
宁锦悦继续问:“不能通过身材、声音,或者发型分辨吗?”
林珊摇了摇头,有点难过,“不能,不过你要是把头发染成特殊点的颜色,我就能分清了。”
宁锦悦活了这么大岁数,第一次听说这种病,不过按科学点的说法,林珊应该是认知系统出了问题。
不过宁锦悦不是医生,治不了林珊的病,她只能想办法,在身上弄点标志性的东西,让林珊能记住她。
吃完饭以后,要自己刷碗。
林珊吃光了宁锦悦的排骨,为了表达感谢,她主动提出帮宁锦悦刷碗。
宁锦悦没有拒绝林珊,她想和林珊待在一起,哪怕是洗碗这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她也不想浪费。
林珊洗碗的时候,宁锦悦一直站在旁边,怕林珊认不出她来,她每隔一分钟就自报一次家门。
林珊洗完碗,笑着对宁锦悦说:“你真是一个好人。”
对于林珊颁给她的好人卡,宁锦悦并不在意,相较于好人,她更喜欢听林珊说,她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
洗完碗,林珊要去卧室里换衣服,她下午四点上班,超市离得远,她必须在两点半之前坐上公交车。
宁锦悦死乞白赖的跟去了林珊的寝室。
林珊的寝室不大,十多平米的样子,摆了一张大床和两张小床。
林珊说:“孩子多,寝室不够住,有两个小朋友晚上跟我一起睡。”
有个小床旁边,放着奶瓶和罐装奶粉,看样子,和林珊住在一起的小朋友,应该还没有断奶。
宁锦悦问林珊,“有那两个小朋友在,你晚上会睡不好吧?”
“是睡不好。”林珊无所谓的笑了一下,“不过没关系,我小时候也经常吵吵闹闹,当时刘院长也是这么照顾我的,现在我长大了,终于可以为刘院长,为孤儿院做点事情了。”
宁锦悦有些心疼。
心疼林珊的童年生活,也心疼林珊长大后的懂事和付出。
换衣服的时候,林珊特意躲到床上,并拉起了帘子。
帘子是临时借用的窗帘,这说明林珊以前换衣服的时候,从不拉帘子,而林珊特意拉起帘子,明显是为了防备宁锦悦。
宁锦悦笑了一下,对林珊说:“都是女人,你有什么可害怕的。”
林珊沉默了一会儿,才小声说:“不知道,我就是感觉,在你面前换衣服,挺不好的。”
宁锦悦没在意,看到林珊的床头放着几根画笔,她拿起一根黑色的,然后抬起手腕,琢磨着应该在手腕上画个什么图案,林珊才能第一眼就认出她来。
动物吧。
宁锦悦问林珊,“你喜欢什么动物?”
林珊隔着帘子回答宁锦悦,“可以吃肉的,猪牛羊,鸡鸭鱼,兔子老虎丹顶鹤,熊猫鳄鱼大猩猩,只要是身上带肉的动物,我都喜欢。”
还真是不挑食啊。
宁锦悦提醒林珊,“吃珍稀保护动物的肉,是会坐牢的,你记住,以后千万不可以吃奇奇怪怪的东西,别人求你吃,你也不能吃。”
林珊问宁锦悦,“坐牢很不好吗?”
宁锦悦知道,单纯的不好两个字,是阻止不了林珊的吃货之魂的,她思考了一下,换了一种方式,警告林珊,“牢饭很难吃,而且量少。”
“这么惨。”林珊当即表示,“你放心,我以后绝对不吃珍稀动物,只吃不被珍惜的动物。”
珍爱动物,远离牢饭。
林珊换好衣服从帘子后边出来时,看到宁锦悦一直拿笔在手腕上比划,便问她,“你在做什么?”
宁锦悦说:“我想在手腕上画一个标志性的图案,这样下次见面,你很快就能认出我来。”
林珊惊喜的看着宁锦悦,她真没想到,宁锦悦这么在乎她。
林珊问宁锦悦,“可以让我来画吗?”
宁锦悦点头,“当然可以。”
林珊对自己画下的图案,肯定印象特别深刻,反正能让林珊印象深刻就好,图案画成什么样倒无所谓。
林珊拿过笔,低下头,认认真真的在宁锦悦手腕上画画。
画完之后,林珊把笔放到一边,期待的问宁锦悦,“怎么样?好看吗?”
宁锦悦低头,在自己的手腕上,看到了一个还在冒着热气的火锅图案。
林珊为了教孤儿院的小孩子们画画,特意去美院学过一年美术,这个火锅图案,可谓是栩栩如生了。
虽然这个图案有点怪异,不过宁锦悦还是点了点头,笑着说:“不错,我很喜欢。”
林珊开心的说:“你喜欢就好,火锅是我的最爱,以后只要看到这个图案,我肯定第一时间就能认出你来。”
说完,林珊抬起宁锦悦的手腕,在那个火锅图案上用力亲了一口。
被林珊吻过的皮肤,酥麻异常。
宁锦悦深吸一口气,再看向手腕上的火锅图案时,也不感觉怪异了,只觉得满满的都是甜蜜。
完了。
宁锦悦突然发现,本来是她计划着要撩林珊的,没想到最后,竟然是林珊把她给撩了。
防不胜防啊。
*
宁锦悦打算请假送林珊去上班,与林珊培养感情的同时,也能更加了解林珊在现实生活中的状态。
刘院长很痛快的给宁锦悦放了一下午的假,“你是来申请当义工的,本来也没预料到会成为保安,今天直接上全天的班,确实有些太仓促了,这样,我先给你发一半的工资,你回去准备一下,明天搬来孤儿院吧。”
搬去孤儿院?
宁锦悦疑惑的问刘院长,“我不是八小时上班制吗?”
刘院长眼神有些闪烁,“上一任保安,是二十四小时上班制。”
呵呵。
上一任保安是条狗,完全可以二十四小时待在孤儿院,关键是她不是狗啊。
宁锦悦抿抿嘴,决定把抗议延后,等她把林珊追到手了,再把二十四小时上班制改成八小时上班制。
离开孤儿院之前,宁锦悦去了一趟保安室,把笨笨放到了保安专用的座椅上,“笨笨,姐姐有事情出去一下,晚上再回来,你要乖乖待在这里,替姐姐看着大门,不许坏人进来呦。”
笨笨病怏怏的,眨着小眼睛,懵懂的看着宁锦悦。
安排妥当之后,宁锦悦刚想离开保安室,却又感觉有些不妥。
要是刘院长一走一过,看到笨笨坐在保安室里代替她,说不定心里一高兴,直接把她辞退了,让笨笨上任当新保安。
毕竟一条不用发工资的小狗,用起来,可比宁锦悦这个大活人合算多了。
为了不失业,宁锦悦离开孤儿院的时候,把笨笨也抱了出去。
林珊问宁锦悦,“你抱着笨笨出来干什么?”
宁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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